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务手册
2006-7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郭劲光、吕方泉/国别:中国大陆
342
2004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而在随后发生的多起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个别建设监理企业由于安全监理工作不力而被停止了招投标资格,甚至被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安全监理工作正越来越引起建设监理企业和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重视。 现阶段,大家对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没有得到统一。有人认为,施工企业是施工现场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的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应该是施工企业的事情;有人觉得,安全监理责任是政府强加给建设监理企业的责任;有人认为,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事故发生因素多的特点,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即使安全防范工作已经非常到位,也难以确保不出现事故,所以管与不管区别不大。 由于存在认识上的不统一,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后实施过程中,由于存在地区差异,而且建设监理单位面对的各施工单位不一样,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难以形成统一和规范的做法,所以在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人员不知道做什么、如何做,便产生了一些畏难的消极情绪,有的甚至离开了监理岗位,同时还有些监理人员为规避法律责任而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做法,有的做法效果适得其反。 安全监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监理人员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是现阶段大家探讨的一个新课题。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因此建设监理企业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努力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我们作为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实施者,在开展安全监理的工作中,结合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如国家大剧院、五棵松篮球馆及奥运村等奥运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技术知识,对如何做好项目安全监理前期策划、机构和人员配置,如何开展风险识别与控制,如何履行条例的审核查验职责,如何做好现场监控,发现现场隐患如何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等提出了一些具体操作程序。这对如何认真开展好安全监理工作,尽到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起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和保护企业员工的作用。
安全监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监理人员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是现阶段大家探讨的一个新课题。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因此建设监理企业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努力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务手册》是一本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务手册,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章 安全监理工作绪论第一节 国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概述第二节 国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发展第三节 安全监理的性质和意义第四节 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依据第二章 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第一节 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第二节 建设各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三节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第四节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制第三章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策划第一节 项目安全监理控制目标第二节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第三节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程序第四节 项目安全监理的组织与协调第五节 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的编制第六节 项目施工准备的安全监理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风险识别与控制第一节 建设工程风险概述第二节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评价和对策第三节 危险源的风险识别、评价与管理第四节 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规避第五章 安全监理的审核查验职责第一节 资质、证件的审核第二节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第三节 基础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核第四节 脚手架专项方案的审查第五节 模板专项方案的审查第六节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审查第七节 拆除与爆破专项方案审查第八节 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的审查第九节 施工机械专项方案的审查第六章 安全监理工作的现场监控重点第一节 安全监理运行控制与控制手段第二节 安全监理的现场综合评价第三节 安全管理的监控重点第四节 文明施工的监控重点第五节 脚手架工程的监控重点第六节 基坑支护的监控要点第七节 模板工程的监控要点第八节 三宝、四口的监控重点第九节 临时用电的监控重点第十节 施工机械的监控重点第十一节 临时消防的监控重点第七章 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职责第一节 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第八章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第一节 伤亡事故的范围和类别第二节 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原因分析第三节 安全事故处理依据和程序第四节 施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五节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第六节 与安全监理有关的事故案例分析参考文献
1996年3月,上海市制定和颁布了《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理暂行办法》,在全市市政工程领域试行安全监理制,该暂行办法总计六章,即总则、安全政府监理、安全社会监理、安全监理管理、安全监理费用及奖励与处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取得《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理证书》,方可承担安全监理业务。上海市在市政工程领域试行安全监理制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取得良好的效果。2003年8月,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时必须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并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职责。从2003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在全市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2003年12月1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包括安全监理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及其他事项。同时,该指导意见要求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新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2004年1月13日,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了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推进会。2004年3月5日,上海市建设监理协会制定了《关于实施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行业指导价格暂行标准的通知》,对该市安全监理服务费做出了规定。同年,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制定和颁布了《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办法》。 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正式提出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以及相关的罚则。提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