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

中国航空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航空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8  

出版社:

航空工业出版社  

作者:

中国航空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页数:

383  

Tag标签:

无  

前言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制度也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基本制度。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温家宝总理指出,“掌握了知识产权的企业,就处于价值链和利润链的高端,处于资源配置的有利位置。”自主创新是我国航空工业实现快速成长、跻身世界航空工业强者之林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知识产权工作对于迅速提高我国新一代航空产品研制的技术起点,明确研发方向,规避侵权风险,提高创新能力,有效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支持我国新一代航空产品研制与商业化成功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强航空工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有效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大幅提升中航工业的知识产权整体竞争优势,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在全集团范围组织实施以“专利工程”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推进工作,建立“创造为核心、保护有机制、运用有突破、管理有流程”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集团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本书编写的目的旨在落实集团公司《专利工程实施方案》中“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培训任务。而遍寻各种版本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类用书大多各有侧重,同我们的需求尚有一定距离。因此中国航空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决定组织编写一本有航空特色的、适合“十百千”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专门培训教材。从2009年10月启动,经过编写组的同仁们共同努力,几易其稿,终于成书。本书作为第一部由航空工业部门编写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在内容上采用理论与中航工业实际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写作,力求突出航空特色。全书共分为8篇,第一篇基础知识篇,第二篇战略实务篇,第三篇管理实务篇,第四篇专利检索篇,第五篇专利分析篇,第六篇专利申请篇,第七篇商业运作篇,第八篇侵权保护篇。本书知识体系完整,同时各篇章相对独立,对各类人才进行培训时可因材施教,灵活裁剪。除第一篇基础知识篇是各类人才均须掌握的内容之外,《专利工程实施方案》中“十”位级知识产权战略型人才应掌握第二篇战略实务篇,从事基层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百”位级高级管理型人才应掌握第三篇管理实务篇、第七篇商业运作篇和第八篇侵权保护篇,科研生产一线“千”位级专业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型人才应掌握第四篇专利检索篇、第五篇专利分析篇和第六篇专利申请篇。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中航工业集团众多专家的鼓励和指教,他们是何怿晋、李恒芳、张魁清、金允汶、王炜、史晋蕾、李淑敏、申捷。在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欢迎读者在使用本书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进一步修订增补。

内容概要

本书是由航空工业部门组织编写的知识产权实务教程,对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企业创新成果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全面的总结,并结合航空工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给出了大量生动翔实的案例介绍。本书旨在通过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编写方式,着重阐述相关工作的具体内容与实务操作技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本书既可以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南,也可以作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参考教材。

书籍目录

基础知识篇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三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二章 专利 第一节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第二节 实用新型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三章 商业秘密 第一节 商业秘密概述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 第四章 商标 第一节 商标概述 第二节 商标的注册及保护 第三节 驰名商标 第五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简介 第二节 计算机软件保护 第六章 其他知识产权战略实务篇专利检索篇专利分析篇专利申请篇商业运作篇侵权保护篇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见光盘)

章节摘录

插图:被控产品的印刷电路的基片(或称基板)为陶瓷片,陶瓷片上有孔与专利的技术特征C、D是相对应的。区别仅在于被控产品以陶瓷片替代了专利中的玻璃片,这种替代在本案中应属等同替换。而且被控产品使用时也通过玻璃胶粘贴在风挡玻璃背后,虽然与请求人的专利技术的粘贴面正好相反,但仍属于权利要求技术特征F所限定的范围。另外,被控产品较之独立权利要求多出的一个技术特征:两个长条形漏孔,并不影响特征覆盖前提下的相同或等同与否的判断,故两被请求人制造的电子识别卡已经落入了请求人的专利保护范围。两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制造出侵权产品,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已构成了共同侵权,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省知识产权局做出了责令两被告人立即停止制造侵犯专利权的电子识别卡,并且不得销售、使用权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两被请求人对省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理由是自己制造的电子识别卡与请求人的专利技术相比较,虽然都有印刷电路和与之焊接的IC芯片,以及有一个能容纳芯片的孔,但自己生产的产品基板是用陶瓷片,并通过增加防碎漏孔,防拆破损记忆线达到防止拆卸的目的。并且处理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因为专利权未提交实用新型检索报告,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省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和规章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维持决定。两被请求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确认侵权的原则是: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特征包括该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完全覆盖了该权利要求所保护范围,就构成侵权。但是,真正的每个专利技术特征都一一对应而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并不多。侵权人往往在无法回避必要技术特征前提下,增加或改进或替换某些技术特征,然而只要其产品涵盖权利要求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则必然造成侵权。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为了使专利保护范围最大,尽量不要把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中,在得到说明书充分支持下,进行必要的上位和概括,以扩大权利保护范围,提升专利价值。而企业在研制开发和改进产品的过程,应注意查寻专利情报,分析专利文献,研究同行业企业的专利情况,绕开专利保护范围,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回避设计或改良。如果的确绕不开,又非要制造跟进,就应设法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会发生专利侵权行为.给企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编辑推荐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是由航空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