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践

熊英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

熊英  

页数:

556  

内容概要

本书系统阐述了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实战演习,最后附录了重点常用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概而言之,本书具有以下突出特点:第一。基础理论阐述部分前有“目的与要求”。后有“复习思考”,便于读者在学习每章内容时能够提纲挈领,有的放矢。第二,遴选考点,通过对典型实例的分析讲解,以提高读者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专利法篇根据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进行撰写。内容全面,论述清晰。  本书可供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的教师、法学专业的学生及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参考阅读,亦可供对知识产权问题感兴趣的其他各界人士学习使用。

作者简介

熊英,教授,女,汉族,湖北仙桃人。1987年8月到北京商学院法律系(现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民法、知识产权法、亲属法(婚姻与继承法)等课程。
  主编或独著《民法总论》《工业产权法律实务》《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担保法》(合著)《知识产权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合著)《亲属法学》(独著)《亲属法理论与实务》(独著)等30多余部教材或专著。先后撰写了《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商标恶意注册的防范对策》《论商标权的取得原则》《论投稿与刊登通知》《论地理标记权的特性和法律保护》《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论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法律对策》《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制度建议》《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行为侵权性分析》等近60篇专业论文。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之阐述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含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分类  第二章 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进   第一节 著作权制度的沿革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商标制度的沿革   第四节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之中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为民法的特别法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为独立的部门法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四章 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含义   第二节 我国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著作权主体   第一节 作者   第二节 其他著作权人   第三节 作品原始著作权的归属确认  第六章 著作权对象   第一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作品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第七章 著作权内容   第一节 人身权内容   第二节 财产权内容  第八章 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与时效   第一节 作品著作权原始取得原则   第二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九章 邻接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第二节 表演者权   第三节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权   第五节 出版者权  第十章 著作权的利用与限制   第一节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第二节 著作权的转让   第三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第四节 著作权的限制  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管理与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的管理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第三节 对侵权行为的特别司法措施   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著作权纠纷的处理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十二章 专利法概述   第一节 中国专利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理论依据   第三节 专利制度的特征   第四节 专利法与专利权  第十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发明创造人   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申请权人   第三节 专利权人  第十四章 专利权对象   第一节 发明   第二节 实用新型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十五章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一节 消极条件   第二节 积极条件  第十六章 获得专利权的形式条件   第一节 专利申请原则   第二节 专利申请文件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   第四节 专利申请的异议与诉讼  第十七章 专利权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十八章 专利权的利用与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的许可使用   第二节 专利权的转让   第三节 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九章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第四编 商标法  第二十章 商标概述  第二十一章 我国《商标法》的制定  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  第二十四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  第二十五章 商标使用管理和商标权的保护第二部分 实战演习之案例分析第三部分 常用法规司法解释之参考参考答案后记

章节摘录

  知识产权是产生于精神领域的非物质化的财产权。第三,知识产权的对象主要有创造性成果、营业性标记、未公开信息,并以一个“等”字将知识产权定义开放,以适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因为其所反映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民事权利的知识产权,当然具有私权利的性质。“知识产权是私权”的性质也被世贸组织(WTO)协定TRIPs协议所确认。  将知识产权定位为私权,主要理由是知识产权体现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它是民事主体私人的权利,而不是一切人共享的公共权利。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有利于平等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权利人的意愿,减少国家对知识产权行使与保护方面的过多行政干预。其实,我国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如我国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专利权可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转让。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决定知识产权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性特征,如它是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与主体一定利益相联系;其行使应以合法为限,不能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违反法律之规定或侵害他人之权利。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践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