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
2010-1
求真出版社
文怡
275
无
前言 你手里捧着这本书的时候,决计比我镇定,此时此刻,我都快半疯儿了。至今没回过神儿来,死活都琢磨不明白,这些啰里巴唆、鸡零狗碎的破事儿,怎么好么央儿地就印成铅字儿了呢? 编辑妹妹催稿的时候,总说:“姐,你的小说,啥时候能交稿啊?” 每次看到她的短信中“小说”这两个字儿,我都吓出一身汗。我写的这东西要能算“小说”的话,还不得立马儿把古今中外早已长眠的小说家们气活过来几个?要是真那样儿的话,我保不齐也能拿个杰出贡献奖伍的呢。 这曾是我博客里写的一个连载,最初连个连载都不是。开始写这个东西,是为啥呢?我给大家隆重而真诚地告白一下哈。从前啊,有一天哦,有个人呐,她家的网断了,没法淘宝,没法MSN,没法八卦,没法…… 于是乎,就在她穷极无聊之时,突然,她寻思,干脆写写自己那些陈年糗事儿吧。趁着年轻,既没到更年的狂躁期,又离老年的痴呆期还远,就麻利儿记下来,给自己留个念想儿吧。等真到过八十大寿的时候,怕是有这心,也没这脑子了。别说写连载这种耗时巨大的工程,就连写遗嘱那种短小精悍的文章都得请人代笔了。 刚开始在博客里发了几篇,没想到啊没想到,真应了那句老话儿了——“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更确切的一句话是:“有卖的,就有买的。” 我很感激那些一路看连载,一看就是一年半的同志们。活活儿看了一年半啊!!!倒不是因为连载多,而是因为我本人懒,三天打鱼,两个月晒网。就在我都没毅力写的时候,他们居然还有毅力催,这种精神,太感人了。 这个连载能出版,我必须得感谢天天在屁股后头敲打我的网友们,还得感谢的人,就是为我出版这本“小说”的出版社的同仁们。是你们大家让我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被别人认同的珍贵感受(此处删除煽情文字一万字)。 这个连载、这个故事,让我找到很多失散的伙伴、久违的朋友,和那些素未谋面却觉得一见如故的人们。那种“找到“与“被找到”的欣喜,就在我们之间,看几行字儿,逗几句贫,相互打打镲,互相开开心,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生活。 我们过着同样的市井生活,操着同样的京腔京韵,经历着同样的职场遭遇,感受着同样的由爱情带来的酸甜苦辣、柴米油盐。 我把它记录下来了,印刷出来了,为什么呢?因为,我想给咱们的青春岁月,留下一个实实在在的备份!不管是我,还是你,只要翻开它,就能找到属于咱们的、曾经的那些个日子。 文怡
《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最大的特点是语言生动活泼,采用的不是之乎者也之类的经典,而是生活中的活的语言,情节十分生动,引人入胜,有不忍卒读之慨。在人物塑造方面也很成功,往往能几笔就勾画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作者虽然第一次尝试写小说,但是文笔十分老道,堪与当代名家媲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小说。 《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是一本15万字的都市爱情小说。这部小说,讲述了她和他从相恋到登记结婚的过程,有欢笑,有眼泪,有风波,有浪漫……让人一口气读完,还欲罢不能,无限回味。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很简单,也没透着多少深沉,但在耍贫嘴的背后透出的那份纯净,在温暖底色中蕴含的那份干净,却感人至深。让我们可以从头笑到最后,在笑过之后却发现我们内心深处那份雪藏的纯真情感已被再次唤醒。
文怡,曾任CCTV-1《天天饮食》、BTV-7《食全食美》主持人。钟爱美食,在网络上经营着点击率3000多万的美食博客“文怡新厨房”。还是多家美食、健康、生活类杂志的专栏撰稿人。已出版“文怡‘心’厨房”系列图书《文怡拿手家常菜》、《从零开始学下厨》、《跟大师学做家常菜》、《从零开始学烘焙》、《文怡精选家常菜》。
(一) 大概是十一年前的一个下午,一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帮我找了一份工作,还是在什么航空公司。上帝啊,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但凡跟航空沾边儿的事儿,就算是擦飞机,也显得格外高级。 “高级”这个词儿,我是跟一个朋友学的,虽然她是个作家,现在抖身又成了一编剧,但在日常生活中,她对任何美好事物的形容,词汇都贫乏到只会用“高级”这个词儿。真想不通,她那一个字儿一块钱的价格,是怎么磕来的? 无巧不成书,我一摄影师朋友,刚好把任何不美好事物形容为“不高级”。跟着他们俩,我也学脏了口儿。得,哪儿跟哪儿啊这是,又扯出十万八千里了。 您赶紧跟着我拐回来,接着说那天的事儿哈,时间紧,任务急。据说当天晚上我未来的老板就会到京,并下榻在王府饭店。 “下榻”这个词儿,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用在我老板身上些微有点儿大吃了。他到王府饭店,至多只能用“入住”这词儿。普京和张学友住王府,用“下榻”还靠点儿谱儿。 同学说已经把我的电话(那时,我的电话=我家的电话)给了我未来的老板,他到北京就会和我联系。吓得我这一身汗呦,这,这,这可叫我如何是好啊?刚从学校“落荒而逃”的我,连件像样儿的衣服都没有!借都来不及了呀。 “我老板是怎么个情况啊?” “你别叫得这么肯定,人家未准儿要你呢。” “说未来的老板,太绕嘴,以下简称为老板,你懂不懂啊?我用的是合同中精练的表达方法。” “行了,别贫了,你好好准备准备吧,他可能一会儿就到了。不占用电话了哈。哎,对了,听说你老板是个华人,长得特像梁朝伟。” “喔,真的啊?太牛了。结婚了吗?” “不知道。” “行吧,事儿成之后,我请你吃肯德基哈。” “得嘞。哎,哎,你等等,什么事儿成了之后啊?” “什么什么事儿?工作的事儿啊?” “哦,对不起,我思想肮脏了。” “不单是思想,好吗?” “滚——” 兴奋,紧张,走遛儿并急切等待“梁朝伟”电话中ing…… (二) 就在我反复走遛儿的当儿,老板来电了。谈话内容就不说了,以我如今的英文水平,已经完全无法复述当年的交流内容了。总之,除了我的“嗯,啊,哦,嗨,呦,您瞧这事儿闹得”之外,期间没什么废话,电话时长不到两分钟,感觉他做事儿貌似很有效率的样子。让我这个天天在学校以和同学侃大山为主业的人,颇有点儿紧张。当然,也保不准儿他有心疼手机费的嫌疑。 更紧张的事儿还在后头呢!面试的地点定在了王府饭店,时间是晚上8点。我一听就寒了,哪有这么个面试法儿的啊?这大冬天的,8点跟半夜有什么区别啊? 但这都是我挂了电话之后的嘀咕,电话中净顾着掰斥英文单词儿了,能听懂已然不错,基本没思考的余地。反正应了人家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了。好在约定在大堂见面,这多少让我觉得没那么恐怖。 临走前我妈包的饺子,还劝呢:“再吃几个,再吃几个,这腊八醋(腊八醋是北京人在农历腊月初八这天,将去皮的大蒜浸泡到米醋里,泡上近一个月,等待除夕夜配饺子吃的,醋中的蒜味狂重,甜辣甜辣的)泡得可好了,再吃俩,别一会儿饿,也没饭吃。来,就瓣儿蒜。” “妈,我一会儿是去面试,不是去杀虫,好吗!” 我家住三元桥附近,8点钟面试,7点就得出发。收拾了一下各种证件,穿上我最喜欢的黑毛衣,站在镜子前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的,眯着眼睛审视自己,得出一结论,漂亮!没辙,就这么自信。套上我的大羽绒服就冲下楼了。还说呢,这衣服买得倍儿划算,巨大巨厚,一百二十块钱,穿上很帅的样子,在学校时经常被男同学轮番借去约会穿。 现在想来怕怕得紧嘞,深蓝色的底儿,左胸一大块儿白,右胸一大块儿红,后背写着豁大的几个字母儿,走在街上,我活托儿就是一伪TOMMY的移动大广告牌子。 十一年前的冬天,比现在要冷多了,小风儿嗖嗖地刮在脸上生疼,跟钝刀子拉肉似的。7点多钟,路上骑车的人很少,确切地说,人都很少。我疯狂地蹬了半小时,就到了“听说过,没见过,二万五千里”的王府饭店。 紧接着,这尴尬事儿是一件接一件呦…… (三) 别说,王府饭店还真豪华,您瞧瞧,开着那么多灯,都不怕费电,这要我妈在,一准儿都给关喽。豪华是豪华,气派归气派,可这不是咱这身份的人来的地儿啊!要不怎么说尴尬呢! 这第一件事儿,我的自行车儿存哪儿呢? 环顾四周找不到一辆自行车儿,真奇怪!都说中国是个自行车大国,北京每天上下班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的人有好几百万,这里怎么一辆都没有呢? 我气宇轩昂地推着我的野马牌自行车儿,凑近一刚从大门嘎嗒嘎嗒走出来,大冬天还穿着短套裙,胸前挂一金牌儿(金色的名字牌哈)的女孩儿:“你好,请问,这儿,自行车存哪儿啊?”我笑嘻嘻的。 感谢上帝,她就从头到脚,上下打量了我三个来回儿就答复我了:“我们酒店没放这车的地方儿。去问doormen。” “什么门?” 其实,说这仨字儿的同时,我已经顺着她白眼球儿夹角儿的方向,看到了门童的位置。当我回过头来道谢时,胸前牌子上的Linda,冒着好似炼丹炉泄漏的刺眼金光。 人有很多怪癖,其实,并不是莫须有的。或许在你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发生过某一些事,当时你并没在意,但其实在你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记。比如我,要不是今天写到这里,我真不理解,为什么我从骨子里那么不喜欢Linda这个名字。 走到旋转大门面前,我问了同样的话:“你好,请问,这儿,自行车存哪儿啊?”两个穿得跟神父一样的男孩儿相互对视了一眼,鼻子比嘴先吱了一声儿,然后很挑衅地回了我一句:“你说呢?” 仨字儿,噎得我半天说不上话来。想我小文同学平日里也是伶牙俐齿,今天却来这里一再嘬瘪,太懊讨了。通常在青春偶像剧中,这时,或英俊潇洒,或稳重儒雅,或一带着金丝边儿眼镜的青年才俊就该出场了哈。 完全不是为了与偶像剧挂钩儿,这时,的的确确有一穿着西装的、英俊潇洒、稳重儒雅的男孩儿扑面而来,唯一和电视剧不同的是,他没戴眼镜儿,尤其是有色眼镜儿:“这位小姐,您的车要存在我们员工存车处,在楼后面,但我现在没法儿带您去。” 尽管,“小姐”这个词儿,叫得我很是不爽,但考虑到他是今儿晚上第一个给我好脸子的人,我兹当没听见吧。 “没事儿,没事儿,你忙你的,我自己能找着,谢谢你哈,谢谢了哈。”我下意识地看了眼他的胸牌——Jacky。呦,和我偶像同名耶。我琢磨着,估计他也喜欢张学友。这个估计,在我面试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就得到了验证,当然,这事儿,得先放放再说。 再不加速度地说说“梁朝伟”的事儿,就太对不住大家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说,眼睁睁地看着每一个美好的想象,被砸在地上摔得粉碎,都是件令人堵心的事情。 (四) 停好了我的“宝马”,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到了旋转大门,心里小心翼翼地,但表面上还得装出轻盈洒脱的样子,非中戏表演系学生所不能啊。憋足了劲儿推门转圈儿而入,刚要撒门把手儿,见上面一行小字儿:电动门,请勿重推。 王府饭店的大堂,真是金碧辉煌啊,当然,气势磅礴倒还谈不上。刚一进门就能闻到一种淡淡的幽香,现在回忆起来,应该是香水百合的味道。大堂里的人来来往往,但却安安静静,舒缓而悠扬的音乐声压住了一切浅浅的嘈杂,在这个环境里,我也不由得变得安静起来。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我的球鞋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每走一步,就发出“吱扭”的一声儿,我也因此而接受着大堂中百分之五十的目光追随。 好不容易找个地儿落下来了,长嘘了一口气,屁股底下的沙发垫儿随着我的叹气声也忽悠儿了一下,呀,真软和啊!还没坐稳当,一穿得和Linda一样的女孩儿站到我旁边:“小姐,请问您喝点儿什么?” “啊?我不渴。谢谢。” 她微微一笑,抿着嘴。我立马意识到了什么。 “我在这里等人,先坐一下。” 她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特职业的微笑,轻轻地摇了摇头,后面的马尾巴跟着甩了两下:“对不起,在这里坐,都是要点饮料的,不好意思。” “哦,如果不点就得离开,对吧?” 她还是抿着嘴笑。我后来觉悟到,如果一个女孩子能学会这招儿,就可以达到男女通杀的境界,不管对方是谁,基本上都能满足最终的,或光明正大、或不可告人的目的。 “哦,那好吧,有什么喝的呀?”我接过水单一看,哦“买嘎的”,怎么都是鲜榨啊?要不就是一连串儿我根本不认识的酒名儿,每个名儿后面,几乎都是三位数儿!快速扫过之后,我不得不很“优雅地”点了一个最便宜的,鲜榨橙汁儿,九十块钱,靠! 从点了这杯橙汁儿之后,我的心里就开始合计,我以前在学校每月的生活费才三百,而且每天都能吃上一大鸡腿儿,如果赶上运气好,经常有同学请客什么的,每月还能省下六十,去和平西街的服装小店儿里淘条牛仔裤。这可倒好,一杯饮料,喝掉我三条腿儿。 这杯橙汁儿应该说是我有生以来最郁闷的一次消费。在后来这十多年的日子里,经过我的努力工作,再加上勤奋和刻苦,我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那时候了,也再不会为这九十块钱一杯的橙汁儿而郁闷。 无论什么人约我,无论对方是谁,我都很大牌地说:“好,没问题,几点见……别,别,别,我来请,我来请,你就别和我争啦……好,好的,我在安贞的肯德基等你……好,好,不见不散。”哼,根本就不给他们选地儿的机会!!! 橙汁儿上来前,我一个人傻呵呵地坐在那里四处观望,连房顶都看遍了。你发现没?一般在电影电视剧里,只要用镜头表现一个老帽儿的出现,都喜欢拍她环顾周边的神态,最后还不忘补一个主人公抬头往上看的大特写。 酒店的暖气就是足,刚坐定没两分钟,就热得我不行。脱。 这一脱可倒好,刚一路上飞奔产生的摩擦,再加上冬天干燥的静电反应,从衣服里钻出的小羽毛沾得我满身、满脸、满头都是,还有一部分都去空气中散步了。我感觉自己就像刚从鸡窝里钻出来一样,黑毛衣上大面积地扎着白色的羽毛,此时的我,很有可能像一残疾天使。 最受刺激的是,周边沙发上坐着几个以娱乐事业为己任的夜间上班族,这几个打扮得很妖娆的女孩儿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笑得那叫一个“嗨皮”呦。 赶紧穿上羽绒服,用手胡噜胡噜脑袋和脸,掸掉了不少羽毛,热就热点儿吧,总比让老板看到我的黑毛衣好。 至今,我依然是个对服装不太讲究的女人,平时也不喜欢逛街。但每三年一次的羽绒服换购工程还是相当盛大的,序幕一旦拉开,就且得踅摸呢。款式、颜色、价格、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唯一的要求,我不说你肯定也知道个百分之百吧? 喝着橙汁儿,等着“梁朝伟”的出现,回想起这人的声音还真挺好听的,低沉、沙哑、浑厚、吼吼,有点儿像我喜欢的,曾和张学友合唱过《烟花句》的欧丁玉的声线。 轻轻地哼唱着《烟花句》,只见一个目测高度约一米八多超帅的大男孩儿径直朝我走了过来。哦“买嘎的”,脸虽没看清,但基本外型过关了。 (五) “Wenny?” “Yeah。”我心中窃喜,虽然长得不怎么像梁朝伟吧,但也过得去了。以后要是天天对着这么个人工作,估计也能保持个愉悦的心情。我们班以前的男生,都太难看了。就一个还算有点儿人样儿的,自打成了我男友之后,就短了姿色,说是什么,为了向我靠拢,以最大程度博得别人对我们有夫妻相的认同感。 “Michael在咖啡厅等你,过去谈吧!我是他中国办公室的助理。叫我Tom就可以了。” “哦。”心情的落差,如同蹦极的高度,整整三十米,整整! “来,Wenny这边请。” 我站起身,跟着他往前走了几步,立马意识到情况不对,橙汁儿忘拿了。转回头一把抓起杯子,紧追了几步,撒出来的橙汁儿,一点儿没糟蹋,都落我白球鞋上了。 说真的,从大堂到咖啡厅,短短几十米的路,我想了好些好些事儿。当然,不全是梁朝伟哈,我想到了从小到大父母的不容易,怎么辛苦地抚养我长大,教我学文化等等,这个工作,我真的很想得到,这样,我就能赚钱孝敬他们了。 正当“我带着爸妈在夏威夷晒太阳”的时候,一个中老年男人从咖啡厅不远处的沙发中站起来,在我的视线里冒尖儿了。哇…… 关于我对男性声音的迷恋,在后来数年中,得到了无数次惨痛的证实。但凡声音好听的,人长得都很抱歉。电视广告里,曾有一个特具磁性的“牛奶香浓,丝般感受”的声音,给予我无限的想象空间。就为这声儿,没少吃德芙啊我。 世界真小,给广告配这八个字的人,居然是我朋友的朋友,那长相儿,太没组织纪律性了。我不吃德芙也是从认识他开始的。从那之后,对于我喜欢的男声,我再也不渴望探寻他们的本来面目了。我还曾特喜欢翻唱过《月亮代表我的心》的赵鹏。有次和一广告公司的朋友吃饭,他说赵鹏的专辑是他们做的,要他亲自送我一张签名CD,被我断然拒绝,不想再冒险了。 “Wenny,这是Michael。”Tom很有礼貌地介绍对面的中年五短男同志给我认识。 “Michael,这是马总给您介绍来面试的Wenny。” “你好。”比传说版“梁朝伟”稍高一点儿的现实版“曾志伟”伸过一只肥手来(以下谈话,都翻成中文了哈)。 我惊魂未定地放下手里的橙汁儿,回应了一下。 “听说你很想到航空公司工作,是吗?” “是的。” “你是马总的什么人?” “他女儿的同学。” “为什么想做航空?” “早年间想当空姐儿。” “哈哈,空姐儿有什么好的?” “可以穿漂亮衣服,可以去世界各地旅游,而且可乐随便喝”。后一句,是我自己心里想的,没敢说出口。 在我年轻的那个年代,空姐儿几乎是所有女孩儿共同的梦想。至今想起那身儿贴身贴得跟长身上一样的蓝制服,我还神往得紧呢。 道听途说也好,小道消息也罢,关于空姐的收入在社会上曾流传过N多版本,经过我的多方考察,最后得出一平均数额,每月飞国内至少能赚六千,国际航线就要突破万元大关了。赶上飞机被搁在毛里求斯、埃塞俄比亚这样的地方,还能发点儿补助什么的。而在90年代初,我娘的工资每月好像是几百块钱。 现如今,空姐儿的工资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大的吸引力了,比这个职业收入高的工作太多了,空姐儿的制服也不是那么漂亮了,这估计也是导致空乘队伍日趋平民化的原因之一,我是说姿色。你想啊,万里挑一和百里挑一,直接导致的后果,它能一样吗? 没当上空姐儿的积怨在我心里潜伏了多年,直到现在,每当我坐飞机,出行的第一件事儿还是先把所有空姐儿的脸蛋子都扫一遍,看到比我漂亮的,就假装没看见。看见不如我的,就平衡多了。 “面试过吗?” “面过。” “那为什么现在还坐在这里?” 我很奇怪,为什么很多自以为是的中年男人,都喜欢在说话的时候直戳人家的肺管子呢? “人家说我耳朵眼儿小,不适合当空姐儿。” “哈哈哈哈,这算是什么理由?” “如果直接说难看,你不觉得更伤人吗?” “哪个公司?” “国航。” “OK,我知道了。现在还想当空姐儿吗?” 看着他说“OK,我知道了”的神情,感觉他好像很有来头的样子,一道蓝色的剑光从我后脑勺儿嗖下子闪过,莫非他要替我复仇不成?不过说真的,耳压低不适合空中作业的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太扯了,还不是因为嫌我难看嘛! “老喽,就算能干,青春饭也只见碗底儿了(那天肯定不是这么说的)。” 他咬了一下左下侧的嘴唇儿,手交叉在胸前,往沙发内侧蹭了蹭肥硕的底盘儿,对着Tom很顿挫地扬了扬头:“好,那我们谈谈你未来的工作。Tom,你介绍一下?” 咦?等等?我怎么觉得这表情、这神态,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呢?虽然他挺难看的,我并不太想看第二眼,但好奇心又让我不得不多凝视了一会儿。高高的鼻子、黑黑的脸,板儿挺的衬衫袖子里,两只大力水手般的胳膊看似要爆破的状态。而且,而且,这眉宇间哪里来的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太奇怪了。我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肯定不是在电影里,否则艺术院校的招生门槛儿也太低了。 “Wenny,我马上要离开公司,去国外读书了。未来的工作,就要慢慢移交给你了。” “哦。”我顿时机灵了一下。 听这意思,今儿这面试就算过关了?下面,不会是隆重的换届仪式吧?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情节不复杂,人物很简单,也没透着多少深沉,但在耍贫嘴的背后透出的那份纯净,在温暖底色中蕴含的那份干净,是最感人的。 那些生活中的人儿、事儿、话儿,应该是每个70年代长大的城市小孩儿都很熟悉的吧?没有影视剧中的花哨喧闹,可这就是正常的生活,是一种无论生活有多么纷杂困扰都永远让人留恋的温情,是世俗生活最大的魅力。 ——网友 “我是你大姐” 我们真的很想继续听这个故事,它不亚于一本励志的自传,但它是让人看了非常轻松搞笑的自传。一定要写下去。我的意思是,写到你闭目的那一天,我们都会追看。按我的想法是,你的十年为一本,活到一百岁,刚好十本,十全十美就好了。 ——网友 “丁丁宝贝” 是本让人可以没有负担地笑到最后的书,言语句句犀利,却不失搞笑,最重要的是笑过之后能将我们内心那份雪藏的纯真情感再次唤醒。 爱情,友情、亲情无一例外的客观写实,必将引起70后80后们的共鸣。并会帮助大家去过更加美好的生活哦。 ——网友 “松松” 我觉得这个小说最大的意义不是逗大家乐,不是把京片子发挥到极致,而是让大家知道生活原来是可以这么美好“嗨皮”的,这么个人人羡慕的北京大妞儿就生生地在电脑另一端活着呢! 这小说里所有的开心、感动,都是触手可及的,只要我们想得到。 ——网友 “村上的意大利面”
《北京大妞儿的贫嘴爱情》最大的特点是语言生动活泼,采用的不是之乎者也之类的经典,而是生活中的活的语言,情节十分生动,引人入胜,有不忍卒读之慨。在人物塑造方面也很成功,往往能几笔就勾画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作者虽然第一次尝试写小说,但是文笔十分老道,堪与当代名家媲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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