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第一部 上下)
2001-9
河南文艺出版社
孙皓晖
无
上卷
中国文明正源的强势生存――序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
楔子
第一章 六国谋秦
第二章 国耻昭昭
第三章 安邑风云
第四章 秦国求贤令
第五章 卫鞅入秦
第六章 栎阳潮生
……
下卷
第九章 霹雳手段
第十章 蒹葭苍苍
第十一章 天算六国
第十二章 收复河西
第十三章 雨雪霏霏
……
无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去年,当时我正准备考公务员,正处于学习到了一种烦躁的时期,一天在网络上看到了看到了这部书电视剧版的预告片,突然被他那宏大的场面所震撼住了,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把这部电视剧给看完了。商鞅的公正,子岸的守信,赢虔的虚伪,老秦人的血性,。。。。里面有很多我们现在缺失的东西,第一次知道了刎颈之交的涵义,第一次知道了变法的涵义。秦人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了几百年,却造就了他们不屈不挠刚毅勇敢的个性,这也中华民族的个性,
好书,震撼人心。仿佛亲临战国乱世。联想当今世界格局, 也许儒家王道思想真的是亡国之道。 要法治,不要人治。
《大秦帝国》是一部分优秀的作品,作者孙皓晖用十六年时间完成这部长达504万字的作品。我初次见到这部作品大约是在大二期间。初次见到这部作品的时候,作者才出来前面四部,而按照计划共有六部。今年终于见到这六部作品全部问世,而大秦帝国电视剧第一部也已经问世。在看过大秦帝国的电视剧第一部之后,觉得这部电视剧拍得相当好,也从侧面反映出现在中国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法治。在大秦帝国中,作者一个确定的中线是讲述秦国从一个弱小野蛮、以至于“六国卑秦,不与会盟”的几乎崩溃的国家中,在商鞅变法中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法治的文明国家。并一举使国家变得强大起来。
大秦帝国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法治的重要性。人之初,性本恶,所以才需要法治来惩恶扬善。
作者本身是法律学教授,在力图展现中国原生文明的诞生,认为文明的诞生源自于法治的兴起。因此,作者在大秦帝国中,宣讲治治的重要性,顺道攻击了儒家,在《遭遇儒家》短文中,作者也对此大秦帝国中的反儒倾向作了一个交待。我欣赏作者的治学态度,从先秦历史来看,儒家本就是亡国之论,因此,作者在讲述大秦帝国的历史时,当然会有攻击儒家的言论。
我欣赏大秦帝国。在一个弱小国家,信奉人治的秦国,推行商鞅信奉的法治。春秋战国国强两代者少,国强三代者几乎没有。春秋霸主齐桓公快死,宫廷政变便开始了,以至于自己死了却没有人收尸。毛泽东称赞的胡服骑射赵武灵王,也是死于宫廷政变。春秋战国之后,很多国家都曾经强大过,但从来没有没有把国家的强大持续。在电视剧中,商鞅坚持法治,便是想要摆脱这一个困境:“遇明君则强,遇昏君则弱。”
中国目前在建设法治国家,说明中国目前尚处于人治社会,可以说,这部《大秦帝国从现实角度来说,是暗喻了中国目前的处境。如果不进行法治的完善,很可能会像春秋战国其余一些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来说,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依靠人的能力来决定,而不是靠法治。就像目前的中国,国内贪官不少,践踏法治与人权的事情时有发生,这都是不能坚持法治的原因。
或许,我们能从大秦帝国中,看到中国未来改革应该坚持的一个原则:法治。
一个法治的社会,是文明的社会;一个法治的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一个法治的社会,我们的人民能够凝聚起强大的民心。
可以想像,没有法治的情况是无法想像的:人权遭受践踏,冤假错案无法纠正,贪官污吏横行,民间正气荡然无存。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政权尚且会不稳,但不会说国家的治理会如何顺利了。
现代文明的哲学根基在于了解到“人之初,性本恶”。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出生后便需要用教育,用法律,用道德等种种办法来抑制我们的恶行。如同《大秦帝国》中所说,“恶,人之本性。因人性有恶,才有法度。天下人生而好利,才有财货土地之争夺;生而贪欲,才有盗贼暴力与杀戮;生而有奢望,才有声色犬马。人性之恶,必以律法而后正。以法治防范恶欲,以法治疏导人性,人性才能向善有序。”
我们的社会现在缺少什么?缺少的是一种法治精神,一种依法治国的强大法制力量。为什么这么说?
1、网络上,人肉搜索泛滥,网络人身攻击不断。这是一个不尊重隐私的社会,一个为了攻击别人,而首先不惜破坏法律的社会。每当社会上有引起网民激动情绪的事情时,网民都会发动人肉搜索,不惜暴露对方隐私而追求所谓的正义,实际上最后都演变成了谩骂。激动不能代表法律,如果我们不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我们真的如外国媒体所说:我们是一群暴民。
2、现实社会中,部分部门越权参与司法,使司法的独立性遭受到破坏。比如最近的轰动的林嘉祥案件,竟然有交通部参与调查,即林嘉祥本人既要受公安部门的调查,也要受到交通部门的调查。虽然说交通部门的调查是为了澄清此事与交通部无关,可能原因在于其高喊了一句:“我是交通部门派来的高官,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这句话把交通部放在了舆论的浪头上,因此,交通部急于洗清自己,赶紧介入此事。但是我们要知道,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依法治国的社会,交通部门的调查是谁能授权的。如果某个公司的员工犯了什么事情,该企业是不是有和警方一样有权去调查。交通部作为一个行政部门,这样的做法也已经是违规了。违规而得出的结论,即使是公安部门发出的结论,也是不能让百姓信服的。
3、缺乏护法精神。如果说我们的法律还不健全,有理由要求政府尽快完善法律。但是我们自身,是不是缺少一种护法精神呢?《大秦帝国》中,从商鞅变法得利的奴隶子弟们誓死保卫新法的精神让我们感动,在第一部最后几集中,老世族重新走上政治舞台让秦国军队,百姓都十分愤慨,誓言以死护卫新法。这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国,是难能可贵的。二千多年后的今天,出现了一个黄静500万美元的天价索赔案件,有部分人反而觉得黄静虽然坐了十个月的冤狱,但华硕没错的言论。而司法机关认定黄静敲诈勒索不成立,而是属于维权过度,在关押黄静十个月之后,终获释放。网上网民更是因为黄静一个代理人曾经有案底的情况,而将这个案件也打为敲诈案件,在是我们善良的中国人民的悲哀。天价索赔就是维权过度吗?难道我买的笔记本出了问题,只能换一台新的了事。难道华硕的笔记本出问题,而作为一个大IT产商,不能对你进行惩罚性罚款?法律字眼中,难道有维权过度的说法?如果有,是如何衡量过度这个标准的。如果有衡量标准,那如果某产品使用导致人命事故,如何衡量的人的价值。在仔细看了凤凰卫视《文涛拍案》中文涛给我们讲述黄静案件时,许多网民攻击黄静、周成宇索赔价格高了,或者周成宇有案底这方面攻击他们是骗子,我为这些网民感觉到悲哀。他们还没有从“奶粉事件”吸取到足够多的教训:你嘴上强烈支持的企业,暗地里,正在想如何对你下手,如何更进一步的践踏你的权利与自由,甚至是生命权。我要说的是,你自己不维护自己的权利就算了,何必要攻击别人维护他们的权利呢。别人是不是骗子,十个月的牢狱而后无罪释放不是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吗?而且也因为国家司法机关干部的错误而获得了国家赔偿。获得国家赔偿,表明黄静无罪;黄静既然无罪,这起事件谁有错,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4、百姓无法律意识。《大秦帝国》中讲述变法,说“历来变法,根基在民而不是朝”。而我们朴素的人民,也甚至是无知的人民,大多尚不知法律为何物,自己的权利即使受到损失也不知道去争取。当然,这有部分是目前“民告官”起诉难度大,而民事诉讼中,我们的人民又根本无法承担持久的法院庭审过程。因此,各个电视台,也就只能播放一些最基础的法律小故事,给大众们解解闷,权当无聊故事罢了。
强国之道,在于国家是有秩序的,人民是有上进心的。一个法治的社会,司法独立的社会,将种种恶行曝光与阳光之下,将种种恶行“以律法而后正”,扬我正气,才能强我中化。
《大秦帝国》这部片据说在美国已经先行放映,不知为何一直未能在中国电视台上映,而只有DVD版本的光盘可以买到。可能,这与美国是一个相信司法力量的国度有关。中国尚处于一个人治的社会,依法治国还不能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或许,我们才是最应该看看这部片子的民众。
《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unhao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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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段“不知为何一直为能在中国电视台上映” 应该是“未能”
儒家是官僚骗吃骗喝的玩意,在公器里面来捣浆糊,明哲保身,利用各种漏洞,获得自己和相关家族的利益。
商鞅自嘲作法自缚的感叹,被大家记住了,所以后世很多官僚,国家法度中没有漏洞也要创造出来漏洞来。
法治 和 法制 是不同的概念
法制的国度并不一定能够法治,关键在于有没有商鞅一样的实施者和秦孝公一样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