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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戴礼记彙校集注(上下)

黄怀信 陕西三秦
出版时间:

2005-1  

出版社:

陕西三秦  

作者:

黄怀信  

页数:

1414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大戴礼记彙校集注(上下)》分为上、下两册,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的礼仪,内容包括主言第三十九、哀公问五义第四十、哀公问于孔子第四十一、礼三本第四十二等。

书籍目录

上册 前言 凡例 题解  卷一   主言第三十九   哀公问五义第四十   哀公问于孔子第四十一   礼三本第四十二  卷二    礼察第四十六   夏小正第四十七  卷三   保傅第四十八  卷四    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曾子本孝第五十   曾子立孝第五十一   曾子大孝第五十二   曾子事父母第五十三  卷五   曾子制言上第五十四   曾子制言中第五十五   曾子制言下第五十六   曾子疾病第五十七   曾子天圆第五十八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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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买简体字版总觉气不足。


拿到书打开一看,两册的背脊覆的膜居然不平整。。。。。。用纸也薄了点。。。。。。无论如何,冲着内容来的


  http://www.chinaconfucius.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83
  
  【编者按】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学院黄怀信教授是著名的文献学家,师从学术泰斗李学勤先生,从事儒家及其他相关思想文献数十年,成果斐然,近年主持的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重点规划项目《〈大戴礼记〉汇校集注》一书由三秦出版社于2005年1月出版,是又一部文献整理的重要著作。
  
  
  
  《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即《礼记》一样,也是先秦至秦汉时期的礼学文献汇编,在宋代曾与“十四经”之称。据《隋书·经籍志》及郑玄《六艺论》(《礼记正义》引)记载,该书原有八十五篇。今传本阙第一至第三十八、第四十三至第四十五、第六十一、第八十二至第八十五共四十六篇,存第三十九至第四十二、第四十六至第六十、第六十二至第八十一(其中两第七十三,又误分第六十六篇为二),共三十九篇。三十九篇中,记孔子言语行事者七篇、引孔子语者二篇,记曾子语及行事者十篇,评论孔门人物者一篇、陈古礼者六篇、通论礼者二篇、记古事者数篇、记上古帝王世系者二篇、其他论文四篇;另有专记时令物候天象的《夏小正》一篇,相传是夏代遗书:可见其确有价值,为研究孔子儒学、古代社会文化、上古历史及自然科学史的重要材料。前人关于《大戴礼记》的研究,于其源流方面着力较多,于其思想价值方面评论欠夥。至于文字校释方面,更是停留在清人的水平之上。而源流方面前人虽有不少讨论,但问题并没有很好解决,反而益增混乱;加之文字校释方面又存在不少问题,所以学人们一般很少轻易使用也很难准确使用它的材料,这也是导致对其思想价值研究不够的主要原因。随着时代进步和新材料的不断发现,人们对《大戴礼记》的价值也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因此,解决好其源流问题,并为之做出新的校注本,就成为新时期学术界的一大课题。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将《大戴礼记汇校集注》列为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2001-2005年)重点规划,而三秦出版社具体承担了其出版任务,应该说是颇具学术眼光而又将嘉惠学林并促进学术进步的行动,我们应该感谢他们!
  
  为了使《大戴礼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这部要籍,这里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源流问题加以考察与介绍,谨做为本编前言。
  
  一、《大戴礼记》的名目由来
  
  《大戴礼记》一书,最早见《隋书·经籍志》著录。其文曰:
  
  《大戴礼记》十三卷,汉信都王太傅戴德撰。
  
  是以之为汉人戴德所撰。又孔颖达等《礼记正义》引郑康成《六艺论》曰:
  
  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
  
  然则《汉书·艺文志》虽未著录,而郑玄之时则确有其书。今考《汉书》之《艺文志》虽不著录二戴之书,但关于戴德称大戴、戴圣称小戴而传《礼》,其《儒林传》则有明确记载。《儒林传》曰:
  
  孟卿,东海人也。事萧奋,以授后仓、鲁闾丘卿。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孝公为东平太傅。德号大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通汉以太子舍人论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鲁夏侯敬,又传族子咸,为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斿卿,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传业。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杨荣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荣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桥、杨氏之学。
  
  可见二戴确曾传《礼》,而大戴、小戴,分别是戴德、戴圣的号。戴德既号大戴,那么其所传之《礼》自然可以名为《大戴礼》;若为《记》,自然就可以名为《大戴礼记》。可见《隋书·经籍志》对《大戴礼记》的著录,在名义上没有问题。
  
  晚近以来学人多不信《大戴礼记》为戴德所编、《小戴礼记》为戴圣所编,原因是《汉书》没有提到《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而戴德、戴圣所传只是《礼》,即《仪礼》。然而我们仔细分析《儒林传》之文就会发现,二戴所传并非只有《礼》:后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而授戴德、戴圣,那么戴德、戴圣所传之《礼》,亦必为说《礼》之《记》,或者至少包括《记》。洪业先生于《礼记引得序》曰:“立于学官之礼,经也,而汉人亦以‘礼记’称之,殆以其书中既有经,复有记,故混合而称之耳。”其说是也。因为正如王文锦先生所云:“西汉礼学家们传《仪礼》的时候,也各自选辑一些记,作为辅助资料。”《通典》卷七十三引《汉石渠礼议》曰:
  
   (戴)圣又问通汉曰:“……《曲礼》曰:‘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此孤而言冠,何也?’”对曰:“……《记》曰:‘父母存,冠衣不纯素;父母殁,冠衣不纯采’”云。
  
  正是其证。而今《艺文志》亦曰:
  
  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
  
  无疑,此与《儒林传》之记载并不矛盾,只是简略而已。那么就是说,当时立于学官之戴德、戴圣、庆普三家《礼》,必涵有《记》。可见二戴有《记》,《汉书》并非没有记载。又《后汉书·儒林传》载:
  
  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
  
  又曰:
  
  《前书》鲁高堂生,汉兴传《礼》十七篇。后瑕丘萧奋以授同郡后苍,苍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圣、沛人庆普。于是德为《大戴礼》,圣为《小戴礼》,普为《庆氏礼》,三家皆立博士。
  
  显然,戴德所为之《大戴礼》和戴圣所为之《小戴礼》,应当就是,或者至少包括《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尽管无有“记”字。可见戴德确有《大戴礼记》之作。
  
  另外郑玄《礼记目录》于小戴四十九篇每篇下各注“此于《别录》属某某”,说明《小戴礼记》于刘向《别录》本有著录。所以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自注亦曰:“向《别录》有四十九篇,其篇次与今《礼记》同。”当有所本。那么小戴之书既有著录,大戴之书则不无著录之理。因为今本《大戴礼记》中即有与《小戴礼记》相同的篇章,如《哀公问》、《投壶》诸篇。足见《大戴礼记》于汉代当确有其书。众所周知,班固《汉志》本于刘歆《七略》,而《七略》又本于刘向《别录》。今《汉志》不见著录二戴之书,盖其承《七略》之“略”,而不之详故也。或者未曾校及,或者传本脱逸,或者係学术好恶,亦未可知。清人陈寿祺以为《汉志》无二戴书,“以其具于百三十一篇《记》中”,亦不足信。因为今二戴书中皆有属经之篇(详下下节)。总之《汉书·艺文志》未著录二戴之《记》,不等于汉代尚无其书,这是首先可以肯定的。洪业先生以“后汉郑玄时有八十五篇之《大戴礼记》及小戴之四十九篇《礼记》,大、小二戴皆为前汉人,而此八十五篇及四十九篇者,乃皆不见著录于《艺文志》中”,作为“后汉之《小戴记》非戴圣之书”的一条证据,无疑是不可取的。洪业先生又认为“郑玄之所谓某篇于《别录》属某者,非据《别录》而别为言也”(皆据洪业《礼记引得序》),也实在没有道理。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郑玄所谓《别录》不为《别录》呢?
  
  事实上,洪业先生根本否认大戴曾作《大戴礼记》,他于其《仪礼引得序》中明确指出:
  
   《奔丧》、《投壶》,皆《逸礼》也。大戴亦后仓弟子,奈何自破家法,收用《逸礼》?且试读《朝事》篇中引《周官·大行人》,而曰“礼大行人”。夫《周官》“既出于山崖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而见,至刘歆校理秘府书时,始列于《录》、《略》。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戴德卒于何时不可考,然彼不居“莫得而见”《周官》之列,必亦在排斥《周官》“以为非是”之辈,何至引用《周官》,称之为《礼》哉?然则大戴并未尝纂集后汉所流行之《大戴礼》也。
  
  于《礼记引得序》又提出:
  
   窃疑二戴之后,郑玄之前,“今礼”之界限渐宽,家法之珍域渐泯,而记文之抄合渐多,不必为一手之所辑,不必为一时之所成。故经说之牴牾,不必正剔;文字之重叠,不曾剪芟。其至多而滥之《大戴礼》,以遍注三《礼》及礼纬之郑玄且不为之注,顾尚信其为大戴所传,则其于篇幅较小之四十九篇,遂亦误会其为小戴所传者耳。(《礼记引得序》)
  
  可见他认为将八十五篇及四十九篇之书与大、小戴联系起来,完全属于后人之误会。此论曾使无数学者为之折服,至今犹多从者。而现在看来,此说显然不能成立。因为其以为戴圣本今文学家,而“倘于《士礼》之外小戴别有《礼记》以补益其所传之经,则其《记》亦当皆从今文,而不从古文” (《礼记引得序》)之说,完全是受晚清以来关于汉代今古学两派“互为水火”(廖平语)说之影响,不知汉代今古学之真正对立,是成帝发秘府,古文经再发现以后之事,而二戴所处之宣、元时代,今古文之壁垒尚未形成,而且即使是元、成以后,两派也并非势同水火。所以,以今《大戴礼记》和《礼记》中有古文、有《逸礼》,“今古杂陈”,而认为其不似二戴所辑以传世者,同样不能成立。至于大戴“引《周官·大行人》而曰“礼大行人”,亦不奇怪。因为《周官》全书固有刘歆校理秘府之前“五家之儒”莫得见之说,但零星篇章传世不可能一点没有。《汉书·艺文志·乐家叙》曰:“孝文时得其(魏文侯)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即是其证。且《朝事》篇明曰“礼大行人”而不曰《周官·大行人》,说明其并未直接取自《周官》。而况正如洪先生自己于《礼记引得序》考证得出的结论:
  
   ……则《周官》一书,无论在孝文时已出,抑河间献王始献,但元鼎之后群儒已得见其书,而司马迁且得引其文也。
  
  群儒已得见其书,能不有所传乎?而谓其居排斥《周官》“以为非是”之辈,则与时不符,因为大戴在早。既如此,则谓“大戴并未尝纂集后汉所流行之《大戴礼》”并无实证。
  
  另有一事,亦可证明《大戴礼记》之纂集者有可能就是戴德:
  
  据《汉书·儒林传》,知戴德为梁人。如众所知,梁地近楚,而远齐。今《保傅》篇将贾谊《新书》“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无正也,犹生长於齐之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无不正也,犹生长於楚之不能不楚言也”改为“夫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使本谓不正之楚言变为正言,说明其编者偏袒、迴护于楚——正与戴德为梁人之实际相符。
  
  洪业先生关于《大戴礼记》的名义,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
  
   观其(按指许慎《五经异义》)二戴之异称,不曰戴德、戴圣,不曰大戴、小戴,而仅有“礼戴”与“大戴”之殊,颇使人疑其先有《礼戴记》而后有《大戴记》。“大”之者,以其书中所收辑者多较《戴记》为多耳。“大戴礼”者,犹云“增广戴礼”欤?
  
  可见他认为《大戴记》与“大戴”毫无关系。然而我们看看《汉书·儒林传》“《礼》有大戴、小戴”,及《后汉书·儒林传》“《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的说法就可以知道,“大”字并非增广之义,而是对同姓人物的区别。既如此,于“大戴礼”又岂能忽谓“增广戴礼”欤?且《五经异义》之“礼戴”按习惯指小戴书,“大戴”指大戴书又有何不妥?郑玄《六艺论》不是亦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而不曰“小戴”吗?若谓郑说有误会,则又有何实据乎?可见洪说没有道理。或以为《大戴礼记》篇数多,故名为“大”;《小戴礼记》篇数少,故名为“小”,恐怕也不是根本原因。因为若以篇数多寡命“大”“小”,二戴岂不乱了辈分?
  
  总上可知,《大戴礼记》确当为西汉戴德所辑传之书,只是当时没有明确称为《大戴礼记》而称之为《大戴礼》(含经)而已。而到了《隋书·经籍志》,便以其实而正式题著为《大戴礼记》了。所以,关于《大戴礼记》及其名目之由来,我们没有必要再去怀疑,或者再去作无谓的考辨。
  
  二、《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的关系与异同
  
  通过上节所引《汉书·艺文志》与《儒林传》以及《后汉书·儒林传》的确记载,实际上我们已经知道,《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是分别由戴德、戴圣叔侄二人所传或所撰辑之书。然而自晋以来,却有“小戴删大戴”之说。《经典释文·序录》引晋人陈邵《周礼论序》云:
  
   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异同,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焉。
  
  《隋书·经籍志》则亦有类似说法。其曰:
  
   汉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其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亦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定《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为四十九篇;而玄受业于融,又为之注。
  
  很明显,《隋志》之说与陈邵之言有关,可能是本其说而有所补充修正。关于“二百四篇”之说,最早出自《别录》。《经典释文·序录》云:“刘向《别录》云:‘古文《记》二百四篇。’”当是陈邵说之所本。今以数相加,得二百一十四篇。《经典释文·序录》所引陈邵《周礼论序》当脱“十”字。看来汉时所传古《记》有二百十四篇,当属可信。至于《志》不言“二百十四”而言“百三十一”,盖记其所考校者而已。总之汉代所传“《记》无算”(洪业语)。传者“删其繁重”,也是情理中事。只是言大戴直接删自“二百十四”篇,于理欠通。因为戴德之学受自后仓,而后仓有《后氏曲台记》;又于小戴删大戴,亦无直接证据。而且大、小戴二家当时皆立学官,若小戴之书真由删大戴书而来,则小戴似无立官之必要。可见此说不能不疑。所以到了《初学记》,又有如下的说法:
  
   《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其所闻也。……至汉宣帝世,东海后仓善说礼于曲台殿,撰礼一百八十篇,号曰《后氏曲台记》。后仓传于梁国戴德及德从子圣。乃删后氏《记》为八十五篇,名为《大戴礼》。圣又删《大戴礼》为四十六篇,名《小戴礼》。
  
  于理始通。然而后氏《记》于《汉志》只有“[四十]九篇”,而非一百八十篇。此言一百八十篇,无疑是欲合“删其繁重”之说,所以未可信。
  
  清代学者也颇疑“小戴删大戴”之说。如戴震云:
  
   郑康成《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隋书·经籍志》曰“《大戴礼记》十三卷,汉信都王太傅戴德撰”。今是书传本卷数与《隋志》合,而亡者四十六篇。《隋志》言“戴圣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殆因所亡篇数傅合为是言欤?其存者,《哀公问》及《投壶》,《小戴记》亦列此二篇,则有不在删之数矣。他如《曾子大孝》篇见于《祭义》,《诸侯衅庙》篇见与《杂记》,《朝事》篇自“聘礼”至“诸侯务焉”见于《聘义》……凡大、小戴两见者文字多异。(《东原集》卷九)
  
  不为无见。钱大昕云:
  
  郑康成《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戴圣传《记》四十九篇;此(按指《汉书·艺文志》)云百三十一篇者,合大、小戴所传而言。《小戴记》四十九篇,《曲礼》、《檀弓》、《杂记》皆以简策重多,分为上下,实止四十六篇。合大戴之八十五篇,正协百三十一之数。《隋志》谓《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马融所足,盖以《明堂阴阳》三十三篇、《乐记》二十三篇别见《艺文志》,故疑为东汉人附益,不知刘向《别录》已有四十九篇矣。《月令》等三篇,小戴入之《礼记》,而《明堂阴阳》于《乐记》仍各自为书,犹《三年问》出于《荀子》,《中庸》、《缁衣》出于《子思子》,其本书无妨单行也。
  
  《记》本七十子之徒所作,后人通儒各有损益。河间献王得之,大、小戴各传其学,郑氏《六艺论》言之当矣。谓大戴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小戴又删为四十九篇……然《汉书》无其事,不足信矣。(《二十二史考异》卷七)
  
  陈寿祺亦云:
  
   二戴所传《记》,《汉志》不别出,以其具于百三十一篇《记》中也。《乐记正义》引《别录》有《礼记》四十九篇,此即小戴所传也;则大戴之八十五篇亦必存其目,《别录》兼载诸家之本,视《汉志》为详矣。《经典释文·序录》引陈邵《周礼论序》云……邵言微误。《隋书·经籍志》因傅会,谓戴圣删戴德之书为四十六篇……(《后汉书》)《曹褒传》:“父充持《庆氏礼》,褒又传《礼记》四十九篇,教授诸生千余人,庆氏学遂行于世。”然则褒所受于庆氏亦四十九篇也。二戴、庆氏皆后仓弟子,恶得谓小戴删大戴耶?(《左海经辨·大小戴礼记考》)
  
  二家皆言二戴书即《汉志》“百三十一篇”之《记》固未可信(详下节),而谓小戴之不删大戴,则信而有徵。然则二戴之书本何异乎?愚谓小戴所传四十九篇,当是受自后仓者;大戴所传八十五篇,当是在所受后仓四十九篇之外又分增三十六篇,也所谓“各有损益”。总之,大戴之书为后仓《记》之增,而非其《记》之删,更非直接删自“二百四篇”之《记》。根据如下:
  
  《后汉书·桥玄传》载:
  
  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七世祖仁,从同郡戴德学,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
  
  从戴德学而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说明戴德原传亦必四十九篇,与小戴同。又《曹褒传》原文曰:
  
  曹褒字叔通,鲁国薛人也。父充,持《庆氏礼》,建武中为博士,从巡狩岱宗,定封禅礼,还,受诏议立七郊、三雍、大射、养老礼仪。显宗即位,充上言:“汉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大汉自制礼,以示百世。”……拜充侍中。作章句辩难,于是遂有庆氏学。……褒博物识古,为儒者宗。十四年,卒官。作《通义》十二篇,演经杂论百二十篇,又传《礼记》四十九篇,教授诸生千余人,庆氏学遂行于世。
  
  如前所说,庆普所受,为后仓所授说《礼》之《后氏曲台记》。此言传《礼记》四十九篇者,小戴之书也。传小戴书而曰庆氏学遂行于世者,是庆氏所传亦必为四十九篇。庆氏、小戴所传及大戴原传皆四十九篇,则其所从受之《后氏曲台记》又必为四十九篇。今《汉志》“《曲台后仓》九篇”,盖脱“四十”二字,因为九篇文字,必不能有“数万言”(见前节引《汉书·儒林传》)之众。庆氏、小戴及大戴原传皆四十九篇,而又各自为学且行于世,则三家之四十九又必有不同。其不同,盖于各篇内容亦“各有损益”而已。
  
   大戴所受及原传皆四十九篇,而后成八十五篇,则非自增之又何来乎?不待言也。
  
  然则今本《大戴礼记》所佚四十六篇究为何文耶?愚谓即今本《礼记》除《哀公问于孔子》、《投壶》等篇外的主要篇章。其之所以佚,盖因其文同而抄书者省之也。古者抄书不易,小戴书既有其篇,则于大戴无需更抄,故抄者省之,自是情理中事。不然,则何以佚其第一至第三十八、第四十三至四十五、第六十一、第八十二至第八十五,而存其第三十九至四十二、第四十六至第六十、第六十二至八十一,间杂错出,无有规律?《哀公问于孔子》、《投壶》二篇之所以两出,盖因偶失其检而复抄之。至于其它两见而文字多异者,盖传闻之异,而正其各自为家之又一故也。要之,二戴原书即篇不同名,内容亦不必迥异;而大戴书虽多出三十九篇,内容亦不必尽在小戴之外,是可以肯定的(观今本异同可知)。
  
  关于《大戴礼记》所佚四十六篇主要为《小戴礼记》之篇(不必尽同),可借用清人陈寿祺的考证加以证明。陈氏《左海经辨·大小戴礼记考》曰:
  
  《汉书·王式传》称“骊驹之歌在《曲礼》”,服虔注云“在《大戴礼记》。”《五经异义》引《大戴·礼器》,《毛诗·豳谱》正义引《大戴礼·文王世子》,唐皮日休有补《大戴礼·祭法》。又《汉书·韦宣成传》引《祭义》,《白虎通·畊桑篇》引《祭义》、《曾子问》,《性情篇》引《间传》,《奔薨篇》引《檀弓》、《王制》;蔡邕《明堂月令论》引《檀弓》:其文往往为《小戴记》所无,按知非出《大戴》亡篇中,如《投壶》、《衅庙》之互存而各有详略乎?
  
  《毛诗正义》所引固不可靠,因为当时《大戴礼记》可能已佚不全(详下)。而汉人之书明引《大戴》或云“在《大戴礼记》”,则不可不信。可见《大戴礼记》本有《曲礼》、《礼器》等篇。而《曲礼》、《礼器》等篇,又在今《礼记》之中。说明《大戴礼记》所佚确有同于《小戴礼记》之篇。《大戴礼记》所佚既有《曲礼》、《礼器》等同于小戴之篇,则不能保其没有其他与小戴相同之篇。所以我们说,《大戴礼记》所佚四十六篇主要为《小戴礼记》所有之篇。或有以《五经正义》所引《王度记》、《三正记》、《别名记》、《亲属记》、《政穆篇》、《五帝记》之类归诸《大戴礼记》,则不可信。因为四十六篇之佚,至迟当在唐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裴駰《集解》引《大戴礼》曰:“孔子云‘国家有道,其言足以兴,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鞮伯华之所行。观于四方,不忘其亲,苟思其亲,不尽其乐,盖介山子然之行也’。”司马贞《索隐》曰:
  
  按戴德撰《礼》,号曰《大戴礼》,合八十五篇,其四十七篇亡,见今存者有三十八篇。
  
  按云“四十七篇亡,今存者有三十八篇”,盖以《夏小正》篇单行之故。是唐见本与今本同。而以理推之,或《隋志》本已然也未可知,因为《隋志》只言“十三卷”,与今本同。观明代袁氏嘉趣堂重雕宋本,即《四部丛刊》所收之本,十三卷之卷第一从《主言》第三十九始,知《隋志》之十三卷必与今无大殊异。总之《隋志》本必不从篇第一开始。不然,宋之十三卷又何从而重分?又观今见本十三卷之分基本均衡,无有大的偏赘,说明各卷自釐分以来皆无大亡佚。因此可以肯定,《隋志》十三卷本与今本必无大的差异。可见《五经正义》所引《王度记》、《三正记》、《政穆篇》等,确非当时所见《大戴》之篇。故孙诒让亦云:“唐人所引有《王度记》诸篇,盖从魏晋古书捃拾得之。” (《大戴礼记斠补叙》)不无道理。
  
  总上可知,不惟小戴未删大戴,大戴亦未曾删后仓;相反,大戴乃在后仓基础之上又有所增;而小戴,乃墨守后仓所传而稍有“损益”而已;大戴之所增,实亦是对后仓所传本之调整充实。如出《曾子大孝》篇于《祭义》,出《诸侯衅庙》篇于《杂记》之类。看来汉代之所谓“家”之别,亦只是传本文字稍有异同而已。
  
  三、《大戴礼记》的材料来源及各篇性质与时代
  
  关于《大戴礼记》的材料来源,如上节所言,前人大都以为是汉代“百三十一篇”或“二百四篇”之《记》。事实究竟如何,有必要对各篇的性质与时代做一简单考察:
  
  《主言》第三十九,是孔子与曾子二人的一次谈话记录,主题为“主言”——君主之言,故名。《孔子家语》也有此篇,作《王言》(误)。此篇叙事完整细致,无有纰漏,而且描写具体生动,如云曾子“肃然抠衣下席”,“退负序而立”,给人一种非亲见者不能之感,近乎实录,当为孔门弟子或曾子弟子所记,可谓之《记》。
  
  《哀公问五义》第四十,是鲁哀公与孔子二人的一次问对纪录,主题为“五义(仪)”,故名。此篇文与《荀子·哀公》篇前半部分同,中间少“孔子曰人有五仪,有庸人、有士、有君子、有贤人、有大圣”等十余字,当取《荀子》无疑。《哀公问于孔子》第四十一,与《礼记·哀公问》篇问同,也是鲁哀公与孔子二人的一次问对纪录,内容广泛,涉及礼、婚姻、为政、敬身诸多方面,无一定主题,故名。二篇于问对之间滴水不漏,无伪造杜撰痕迹,尤其是《哀公问于孔子》篇除首句称“哀公”外,以下皆曰“君”或“公”,有似当时所记,当出孔门弟子之手,均属《记》。
  
  《礼三本》第四十二,论礼之三本——天地、先祖、君师,故名。文与《荀子·礼论》篇中间一部分同,亦当取自《荀子》,于性质亦可谓《记》。《史记·礼书》有同文,当本此篇。
  
  《礼察》第四十六,论礼之用,以篇中有“不可不察也”句,故名。首章除“孔子曰君子之道譬予防与”句外与《礼记·经解》末章同;二章以下与贾谊《陈政事疏》(见《汉书·贾谊传》)中间部分同,当取贾《疏》,而贾《疏》“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上无 “我以为”三字,当是戴德所增。此篇属政论性质,亦可谓《记》。
  
  《夏小正》第四十七,分月记时令物候、天文星象、农桑政事,相传为夏代历书,故名。此篇自《隋书·经籍志》有单行本。关于《夏小正》的来历,前人据《礼记·礼运》篇“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时》焉’”,以及《史记·夏本纪赞》“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的记载,一般认为就是孔子自杞所得《夏时》之整理本。如郑玄《礼运》注曰:“得夏四时之书也,其书存者有《夏小正》。”今本有经有传,尽管今人对其经、传的撰作时代尚有讨论,但其经文时代之早,则是不争的事实。于省吾先生说:“《小正》经文的撰述时期,要比《逸周书·时训》、《礼记·月令》早得多。”(《〈夏小正〉五事质疑》,《文史》第四辑)是完全正确的。由于书中所记时令物候及所用历法与《诗经·七月》完全相同,愚以为其有可能是早周人对其先人自不窋以来所传夏时的纪录,其历法为夏代所用无疑(今本经文有后人改造处)。至于传文,据文字也不必晚到孔子之时。或谓其传为戴德所作,完全是以其在《大戴礼记》中的缘故,没有任何根据。此篇性质当属古“礼”,似不应在“百三十一”或“二百四”篇《记》中。
  
  《保傅》第四十八,自开首至“书曰‘一人有庆,万民赖之’,此时务也”,与贾谊《新书·保傅》篇相同;自“天子不论先圣王之德”至“凡此其属,太史之任也”,又见《新书·傅职》篇;自“易曰‘正其本,万物理’”以下,与《新书·胎教》篇大同。前人据此,谓此篇取自贾谊之书。今以文字观之,贾谊书确有超出此篇者。如“凡此其属太师之任也”、“凡此其属太傅之任也”、“凡此其属太保之任也”下,贾谊书分别有“古者齐太公职之”、“古者鲁周公职之”、“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序,声音不中律,进退节度无礼,升降揖让无容”一句,贾谊书于“受业不敬”下有“教诲讽颂《诗》《书》《礼》《乐》之经、不法、不古”十四字,等等。如果将这些超出之辞看做贾谊增出之辞,固亦不可,然贾谊书中有不少并列复句,《大戴》此篇则全都作了简化。如前所举贾谊书“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无正也,犹生长於齐之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无不正也,犹生长於楚之不能不楚言也”,此篇作“夫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显然,此类句子不能说是贾谊对旧作的增益。所以,贾谊书与此篇同有所本的可能可以排除。那么也就可以肯定,此篇是取贾谊书而有所改造。当然,今本贾谊书文字也有不如此篇者。如此篇“及秦不然,其俗固非贵辞让也,所尚者告得也;固非贵礼义也,所尚者刑罚也”句,贾谊书“告得”作“告(奸)”。《说文解字》云:“ ,面相斥罪,相告 也。”刑罚与礼义相反对,告 与辞让则不对,而“得”则正与辞让相对,可见作“ ”非其本文。但这种情况不排除今本贾谊书“ ”字为后人所改的可能,因为一般很可能认为“告得”不辞(迄今犹然)。所以,不能据此遽定大戴此篇非取贾谊书。《汉书·昭帝纪》昭帝诏曰“修古帝王之道,通《保傅传》”,其《保傅传》可能就指贾谊书中之篇。可见其《保傅》篇在当时确有影响。既如此,大戴将其取于己书而传之,自不足怪。而傅职、胎教之事,亦全属保、傅之事,故可和而一之。不过观今本文有“青史氏之《记》曰”之语,则此篇确当为《记》,或贾谊亦有所本。
  
  《曾子立事》第四十九至《曾子天圆》第五十八,多为曾子语录,间有弟子问辞,以其内容主题不同而别篇。前人论此,咸以为此十篇即《汉书·艺文志》“《曾子》十八篇”中之十篇。今观十篇皆曾子语录而非曾子行事,篇名则直曰“曾子某某”,说明其“曾子”二字有可能本来就指书名。因此,谓其为“《曾子》十八篇”中之十篇当属可信,盖戴德当年所自辑。此大戴之取《曾子》十篇,正犹小戴之取《子思子》之《中庸》、《缁衣》诸篇。然则此十篇本不在“百三十一”或“二百四”篇《记》中可知。
  
  《武王践阼》第五十九,记武王践阼三日而召士大夫及师尚父问可以为子孙常之道,师尚父授以丹书之事,及所谓武王《戒书》。此篇文辞不古,非西周作品,当是后人据传闻而记,属古《记》。
  
  《卫将军文子》第六十,主要记子贡对孔门诸子和孔子对伯夷、叔齐以下诸贤人的评价,以“卫将军文子问于子贡”开端,故名。此篇无杜撰必要,所记有可信性,当为孔门弟子所记,属古《记》。《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多与之同,当本此篇。
  
  《五帝德》第六十二,记宰我与孔子关于五帝德的一次问对,主要讲五帝身世、品德与事迹,是有关五帝的重要材料,为《史记·五帝本纪》之所本。《帝系》第六十三,记黄帝至禹之世系及各自婚配关系,亦为《五帝本纪》及《三代世表》所本。《五帝本纪》云:“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 正指此二篇言。《三代世表序》云:“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夫子之弗论次其年月,岂虚哉!” “弗论次其年月”,正指《帝系》篇所记,是司马迁以《帝系》亦属孔子,然孔子亦当有所本。二篇以性质亦可谓《记》。
  
  《劝学》第六十四,前三段文与《荀子·劝学》篇同(祇有个别用字及句子、虚词有异),“吾尝终日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段上《荀子》无“孔子曰”;后二段为孔子语录。前人论之,多以为此篇取自《荀子》。以今观之,其前三段取《荀子》当无疑问,因为《大戴》本为《记》之汇编,且有取他书为文之例(如取贾子《保傅》、《曾子》十篇)。至于“吾尝终日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段上“孔子曰”三字,当为戴德所自冠。因为他不可能直作“吾”,也不可能冠“荀子曰”。或者其本为孔子语而《荀子》用之也未可知。后二段亦当为其所辑附,其中“孔子曰”以下“珠者阴之阳也”至“矜寡孤独不得焉”一小段又见《管子·侈靡》篇,“子贡曰”以下又见《荀子·宥坐》篇,亦见《说苑》。以性质,此篇亦可谓《记》。
  
  《子张问入官》第六十五,此篇记子张问入官于孔子而孔子答之,主论所谓“安身取誉”之道,当为孔门弟子所记,属古《记》。
  
  《盛德》第六十六,论所谓圣王之德及御政、御民之道,属政论文,文辞不晚,当是七十子之徒所论,亦可谓《记》。
  
  《明堂》第六十七,略记名堂之制,本属《盛德》篇所附,故许慎《五经异义》引其文称《盛德记》,而后人误分之。其所以附,盖以《盛德》篇前有“天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故有天灾,即饰明堂也”之文,故详说之。郑玄《异义驳》云:“《戴礼》所云,虽出《盛德记》,及显与本章异,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似秦相吕不韦作《春秋》是说者所益。”不为无见,然此与《吕氏春秋》无涉,当是汉初礼家据传闻而作,而戴德又附《盛德》之末者。
  
  《千乘》第六十八(本当作第六十七,以下至《诸侯迁庙》第七十三类推)、《四代》第六十九、《虞戴德》第七十、《诰志》第七十一、《小辨》第七十四、《用兵》第七十五、《少间》第七十六,皆记鲁哀公与孔子问对,作“公曰”、“子曰”形式,并各取首句中二字或三字名篇。前人论之,咸以为此七篇即《七略》之“《三朝记》七篇”。《三国志·蜀志·秦宓传》裴注云:“刘向《七略》曰:‘孔子三见哀公,作《三朝记》七篇。’今在《大戴礼》。”核之文字,当无疑问。故此七篇出“二百十四篇”《记》可以肯定。
  
  《文王官人》第七十二,“官”读为“观”。记文王观人之法,故名。此篇与《逸周书·官人》篇大同,而此篇直以“王曰”为记,《官人》则为成王问周公而周公述之,是此篇早于《官人》无疑,当是晚周之人据旧闻而记,亦属《记》。
  
  《诸侯迁庙》第七十三,记诸侯迁庙之礼;《诸侯衅庙》第七十三,记诸侯衅庙之礼。二篇皆属古礼,前人咸以为出《汉书·艺文志》之《礼古经》。然则此篇本不为《记》。《诸侯衅庙》之文又见《小戴礼记·杂记下》而小异,盖传说者互有详略所致。
  
  《朝事》第七十七,记朝事之仪,郑玄《周礼注》、《仪礼注》引其文并称《朝事仪》,是其本名。此篇之文分见今《周礼》之《大行人》、《小行人》、《司仪》、《掌客》,当是取其文而成之,然不必在刘向校理秘府《周官》复出之后,当另有所本。其“聘礼”一节,又见《小戴礼记·聘义》。可见皆为古礼,而为记者辑抄之,本不为《记》。
  
  《投壶》第七十八,记古投壶之礼,亦见《小戴礼记》而后半多异辞。此篇当为古礼经之逸,故郑玄《礼记目录》云:“名曰《投壶》者,以其记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此于《别录》属吉礼,亦属曲礼之正篇。” (《礼记正义》引)所以,此篇当出《礼古经》,即《逸礼》。洪业先生云:“窃疑《逸礼》未尝尽亡于东汉,殆为‘今礼’学者所分辑于所传授之经记中耳。” (《礼记引得序》)此正其一证。可见此篇本属《礼》,不在“百三十一”或“二百四”篇《记》中。
  
  《公冠》第七十九,记公冠之礼,兼及成王冠辞,亦当属古《礼》,盖出《礼古经》。末有《孝昭冠辞》,当是戴德所附。称“孝昭”,自在昭帝之后。
  
  《本命》第八十,论性命、阴阳、生死、男女、婚姻、礼仪、丧服以及所谓“五不娶”、“七去”、“五罪”等人生之事,以首有“分于道谓之命”、“故命者,性之终也”,故名。篇中言“太古”、“中古”,为孔门常语,当是七十子之徒所撰,亦可谓之《记》。《礼记·丧服四制》及《说苑·辩物》篇文有与此同者,所本当同。
  
  《易本命》第八十一,以“子曰”开头,以《易》数论人与禽兽、万物、昆虫之所以生及各自本性、特点,说明“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的道理,以首云“夫易之生,人、禽、兽、万物昆虫各有以生”,故名。此篇亦当为七十子之徒所撰,可谓之《记》。《淮南子·墬形训》文多同此篇,当取此篇而作。
  
  通过以上对各篇内容、性质及时代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即以今存之篇,《大戴礼记》的材料固以《记》为多,但确有取古礼者,有取《礼古经》者,有取前人书者。如果说《礼》于汉代亦可称《记》的话,那么至少《曾子》十八篇明著《汉书·艺文志》中,决不可以另在其“百三十一篇《记》”或刘向《别录》“古文《记》二百四篇”中。可见《大戴礼记》的材料来源,并非全是刘向《别录》“古文《记》二百四篇”(有古礼可证),更非《汉书·艺文志》“百三十一篇《记》”(有《孔子三朝记》可证),说明其确为自辑之书。由此可见,陈邵“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和《隋书·经籍志》“戴德删其繁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的说法,确实不能成立。而其时代,最晚者为《公冠》篇所附《孝昭冠辞》,与戴德所处的时代也正相符,说明其书确有戴德撰辑的可能。
  
  四、《大戴礼记》卢辩注
  
  《大戴礼记》旧注,传者唯所谓卢辩一家,且残而不全。今本十三卷中,卷一、卷二、卷七、卷九、卷十二共十五篇无注,有注者仅八卷二十四篇。该注盖原不知撰人,故朱熹《仪礼经传通解》引之而题称郑玄。至《新元史·儒林传》,犹有“世传《夏小正》为夏书,在《大戴礼》中,传之者戴氏也,郑康成为之注”之说。然正如戴震等所云,其注内引有谯周、孙炎、宋均、王肃、范宁、郭象等魏晋人之说(见聚珍版《大戴礼记》前言),是不得为郑玄注明矣。王应麟《困学纪闻》始指为卢辩注,乃为定讞。因为《周书·卢辩传》明载:
  
     卢辩字景宣,范阳涿人。累世儒学,父靖,太常丞。辩少好学,博通经籍,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可见卢辩确曾注《大戴礼记》。《周书·寇俊传》载:“小宗伯卢辩以俊业行俱崇,待以师友之礼。”是其又曾为小宗伯。《卢辩传》还曰:
  
     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治,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授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太祖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当日顾问。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修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公,转少师。
  
  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性强记默契,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累迁尚书右仆射。世宗即位,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庙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依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今录辩所述六官著之于篇。……
  
  辩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兹厥后,世有损益。
  
  可见其不仅专精于学,而且于朝章礼制亦多所贡献,故其注《大戴礼记》亦宜。关于卢辩生平,《北史·卢景裕传》曰:
  
  景裕弟辩。辩字景宣。……节闵帝立,除中书舍人。属齐神武起兵信都,既破尔朱氏,遂鼓行指洛。节闵遣辩持节劳之于邺。神武令辩见其所奉中兴主,辩抗节不从。神武怒曰:“我举大义,诛群丑,车驾在此,谁遣尔来?”辩抗言酬答,守节不挠。神武异之,舍而不逼。
  
     孝武即位,以辩为广平王赞师。永熙二年,平等浮屠成,孝武会万僧于寺。石佛低举其头,终日乃止。帝礼拜之。辩曰:“石立社移,自古有此,陛下何怪。” 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道,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封范阳县公。历位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加本州大中正。周文帝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迁太子少保,领国子祭酒。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转少师,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修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郡公。
  
     自孝武西迁,朝仪湮坠,于时朝廷宪章、乘舆法服、金石律吕、晷刻浑仪,皆令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多依古礼。性强记默识,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累迁尚书令。及建六官,为师氏中大夫。
  
    明帝即位,迁小宗伯,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以患不之部。卒,谥曰献,配食文帝庙庭。子慎嗣,位复州刺史。慎弟诠,性趫捷,善骑射,位仪同三司。隋开皇初,以辩前代名德,追封沈国公。
  
  可见至隋代犹有地位。卢辩注《大戴礼记》的具体时间无可考,但《魏书·李顺传》有载:
  
  永熙二年,出帝幸平等寺,僧徒讲说,敕同轨论难,音韵间朗,往复可观,出帝善之。三年春,释菜,诏延公卿学官于显阳殿,敕祭酒刘廞讲《孝经》,黄门李郁讲《礼记》,中书舍人卢景宣解《大戴礼·夏小正》篇。
  
  《魏书·儒林传》亦载:
  
  正光二年,乃释奠于国学,命祭酒崔光讲《孝经》,始置国子生四十六人。暨孝昌之后,海内淆乱,四方校学所存无几。永熙中,复释奠于国学,又于显阳殿诏祭酒刘廞讲《孝经》,黄门李郁说《礼记》,中书舍人卢景宣讲《大戴礼·夏小正篇》。
  
  《北史·儒林传》亦有同载。可见其于魏永熙(532-534)时已讲解《夏小正》。所以,其始注《大戴礼记》有可能亦在同时。而值得注意的是,讲解《夏小正》篇,则《夏小正》篇不能无注,然今本《夏小正》篇则无注:说明今本确非卢注原貌,而有亡佚。故前人有“未知原注遗佚,或无注者係后人从他传补入者”(戴礼《大戴礼记集注·叙录》)之说。
  
   卢辩注当初为多少篇不可知,但以理推断,不可能有八十五篇之众。因为《大戴礼记》全书至迟于唐代已佚太半,很可能《隋志》已然(详后)。故戴震亦云:“隋唐间《大戴》阙篇与今本无异。”(聚珍版书《大戴礼记》前言)若卢辩注其全书,不可能至修《隋志》或司马贞之时忽佚其半。所以,卢注原书当不超出今本三十九篇。至于今本或有注、或无注,盖后人将有注、无注二残本揉合,即所谓“从他传补入”所致。宋《崇文总目》著录三十五篇和三十三篇二本,即可做为佐证。
  
   卢辩注今存虽只有二十四篇(含《明堂》篇二十无篇),但它对读《大戴礼记》确有帮助,而且是清代各家注的蓝本与基础。观各家本大都保留或引存了卢注,说明卢注之不可废。最负盛名的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干脆就是以补卢辩注而名其书。可见卢注确有价值。具体情况,读者诸君参读本编即知。
  
  五、《大戴礼记》主要传本
  
  《大戴礼记》自《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三卷”,《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亦皆因之而曰“十三卷”,不言所存篇数。司马贞《史记索隐》云三十八篇,盖除《夏小正》单行外,又尚未分出《明堂》篇(详下)。或云当时《曾子制言》不分上、中、下而作一篇,则未必然。北宋庆曆(1041-1048)中所修《崇文总目》,著有“十卷(或疑脱”三“字)三十五篇”和“三十三篇”两个本子。南宋淳熙二年(1175),颖川韩元吉在建安郡斋所刊则题“十三卷四十篇”,有可能就是《崇文总目》所著二本之删合。然韩本自序云:“予家旧传此书,尝得范太史家一本校之,篇卷悉同,其讹缺谬误则不敢改。”则二本之合有在韩氏之前。究为谁氏所为,不可考矣。淳熙四年所编《中兴书目》著“十三卷四十篇”,盖即韩元吉本。《宋史·艺文志》著“《大戴礼记》十三卷”而不言篇,盖欲复《隋志》之旧。
  
   今传本可考之最早者,即宋韩元吉本。明嘉靖十二年(1533)吴郡袁氏嘉趣堂重雕本前附淳熙乙未岁(二年)后九月颖川韩元吉序,且错误较少,盖即据韩本覆雕,故前人多误以为宋本。该本列《明堂》为第六十八篇,于卷目录两第七十四(《诸侯衅庙》、《小辨》),于篇名则两第七十二(《文王官人》、《诸侯迁庙》)。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重第七十四”,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今有两七十二”,盖一据篇名、一据目录,所指皆与指韩氏之本同。《明堂》本不为篇,而为附《盛德》篇之文。此说不唯汉许慎《五经异义》等引之而称《盛德记》,《魏书·逸士传》有李谧“览《考工记》、《大戴礼·盛德篇》,以明堂之制不同,遂著《明堂制度论》”等载可以为证,即《宋史·李觏传》亦载李觏于皇祐初上《明堂定制图序》,引“《大戴礼·盛德记》‘明堂凡九室,室四户八牖,共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之文,说明直至仁宗皇祐(1056-1063)时,“明堂”之文仍在《盛德》篇内。故以《明堂》为篇,当在其后。今观韩元吉序中“《大戴》篇始三十九,终八十一,当为四十三篇,中间缺四篇,而重出者一篇”及注“两篇七十三”之语,则《明堂》出之为篇,明在韩元吉之前。晁公武为南宋高宗绍兴进士,乾道中为敷文阁学士,其书必早于韩氏,而云“重第七十四”,说明南宋初晁氏所见本已分出《明堂》篇。又韩氏明言家传旧书与所得范太史家本篇卷悉同,则《明堂》之出又当不晚于“范太史家本”。范太史,盖指范祖禹。范祖禹(1041-1098)仁宗嘉祐八年进士,官至翰林学士,故可称太史。因此,《明堂》之分,当在仁宗以后至“范太史家本”之间,总之在北宋之末。而将《崇文总目》所著“三十五篇”和“三十三篇”二本揉为一,亦当在此一时期,且两者有可能为同一人所为。总之以《明堂》为篇而多出一篇,故有两七十二或两七十四之误。因其本有两七十二或两七十三,所以共有四十篇之众,与《中兴书目》“十三卷四十篇”同,故知《中兴书目》所著即晁、韩所见本。另袁氏嘉趣堂本于原文下往往有“某,一作某”之注(元至正本亦有),可能就是当年出《明堂》为篇、合二残本为一者所加校语。
  
  韩元吉生卒不详,《宋史·孝宗本纪》有“(八年十二月)丁巳,遣韩元吉等贺金主生辰”事,《艺文志》有“韩元吉《金国生辰语录》一卷”、“韩元吉《愚戆录》十卷”,《李衡传》有“帅汪澈、转运使韩元吉等列上治状”之语,《汪大猷传》“尚书周执羔韩元吉……”是其生平之可考者。
  
  今传还有元至正本。此本前冠“甲午(至正十四年,1354)十二月朔旦”遂昌郑元祐序。序中曰:“海岱刘庭榦,父以中朝贵官出为嘉兴路总管。政平讼理,发其先府君御史公节轩先生所藏书,刊诸梓,寘之学。《大戴礼》,其一也。”知其为刘庭榦贞刻于嘉兴路学者。此本后附韩元吉序,而郑序中亦提及韩本,当本韩本而刻。然与上覆刻于韩本之袁氏嘉趣堂本较之,此本明显错字较多,如《夏小正》篇 “鸣”字误“民”;《保傅》篇“使之”误“吏之”、“乐而湛”误“乐其湛”、“惏”误“淋”、《曾子立事》篇“存往者”误“存性者”、《曾子立孝》篇“可人”误“可入”《曾子事父母》“弗讯不言”误“弗信”、《曾子制言中》“仁其人”误“仁其仁”、《卫将军文子》“百姓归焉”误“妇焉”等等。而且数处有大段脱漏或错乱,如《哀公问于孔子》篇“大昏既至”下“敬身”二百五十五字错在后文,《曾子天圆》篇“介虫之”下二百零六字正文及注全脱。可见不如袁氏本。然亦有优于袁氏本者,如“荣堇”袁氏本“堇”误“黄”;“少成若天性”,袁氏本脱“天”字;“瞽史” 袁氏本误“鼓史”;“然後” 袁氏本作“然后”之类,以及目录亦作两七十二,说明对底本有所是正。另外还有异文,如“省兵甲”作“省兵革”、“太山”作“泰山”、“谕父母於道”作“以道”之类;尤其是还有补缺,如《保傅》篇注“使其子”下袁氏本阙一字而此本有“世”字,可见还是有所参校。此本卢注与亦与袁本大同。或云此本无注,不知所据。国图所藏此本天、地有朱笔校语,多与卢、戴校(详下)同,而书末有朱笔署“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翰林院编修锡山嵇承谦受之校”语,则在戴校之先。
  
  明刻本传世除袁氏嘉趣堂本外,主要有《汉魏丛书》、《广汉魏丛书》和《秘书九种》本,而以《汉魏丛书》本为最善。《汉魏丛书》本初刻于万曆二十年(1592)。该本前亦冠韩元吉序,前有总目录,卷有卷目录,总目录两第七十四,卷目录及篇名两第七十三,与韩序所云“两篇七十三”同。以文字核之,此本与袁氏嘉趣堂覆刻本最为接近,其异同主要在俗、异体字方面,然亦有异文,如《主言》篇“昔者明王”作“明主”、《夏小正》“筋革”做“肋革”、《曾子事父母》篇“然后”作“然後”、偶亦有胜出袁本者,如《保傅》篇“各以其母”,袁氏本“各”误“名”而此本不误。因此也可以肯定,此本也是以宋韩元吉本为底本而雕。
  
  《永乐大典》本。《大典》以《大戴》各篇分隶韵字之下,今存者唯《五义》、《哀公问》、《夏小正》、《曾子立事》、《曾子事父母》、《曾子制言》上中下、《曾子疾病》、《曾子天圆》、《武王践祚》、《卫将军文子》、《文王官人》、《诸侯前庙》、《诸侯衅庙》、《小辨》、《少间》、《朝事》、《投壶》、《公冠》、《本命》、《易本命》等篇,戴震、孔广森各家校及之。
  
  由上可知,元明两代的传本,基本上都是宋韩元吉本的覆刻或重刻本,没有大的异同。孔广森谓《汉魏丛书》本“舛谬最甚”,不知所据。戴礼《大戴礼记集解叙录》袭其说,殊可笑也。
  
  清代刻本传世较多,乾隆以前主要有康熙五十七年(1718)朱氏自修斋所刻《朱文端公藏书》本。该本有朱轼句读,且称曾得宋本(疑即袁氏本),还有何焯、阎若璩校语,可见已开清人校勘《大戴礼记》之先。
  
  乾隆间,先有德州卢见曾刻《雅雨堂藏书》本。该本卢氏“乾隆戊寅(二十三年)长至日”序中云:“余家召弓(即文弨)太史于北平黄夫子家借得元时刻本,以校今本之失,十得二三,注之为后人刊削者,亦得据以补焉。又与其友休宁戴东原震泛滥群书,参互考订,既定而以贻余。”所附“乾隆庚辰(二十五年)”卢文弨跋亦曰:“吾宗雅雨先生思以经术迪后进,于汉唐诸儒说经之书,既遴得若干种付剞劂氏以行世,犹以《大戴》者,孔门之遗言,周元公之旧典多散见于是书;自宋元以来,诸本日益讹舛,驯至不可读,不可不是正以传诸学者。知文弨与休宁戴君夙尝留意是书,因索其本,并集众家本参伍以求其是义,有疑者常手疏下问。往复再四而后定,凡二年始竣事。……戴君丁丑年所见余本,即元时本耳。自后余凡六七雠校,始得自信无大谬误。”可见该本吸收了卢文弨、戴震二家校勘成果,故流传甚广。
  
  次有《武英殿聚珍版书》本。此本亦有校,前附乾隆四十二年(1777)六月“总纂官侍读学士辰陆锡熊、侍讲学士臣纪昀、纂修官庶吉士臣戴震”上校定《大戴礼记》表,则其为戴震在四库馆所校可知。此本先后有乾隆中武英殿字排印本、浙江书局本、同治十三年(1874)江西书局本、乾隆四十二年(1777)福建刊道光同治递修光绪二十一年(1895)增刊本、光绪二十五年(1899)广雅书局本,《丛书集成初编》即据武英殿本排印。此本是正了旧本大量误字误句,多有与卢本合者。所附戴震校语一一指明旧本脱衍讹误、各本异同,及所从之本,原原本本,一目了然。此本出,使《大戴礼记》面目为之一新,基本上恢复到可读的程度。戴震之功可谓巨矣!然后世对其校多存非议,以为其妄改古书,应该说是愚腐之见。戴氏此校所参旧说,除各有关典籍及其旧注外,据其校语所及,凡有刘本、朱本、沈本、袁本、程本、高安本、方本、傅本、杨本等多家版本。其中刘本指元至正刘庭幹本,朱本指明朱养纯刻本,沈本疑指沈廷芳《五礼经传目》本,袁本即袁氏嘉趣堂本,程本,指明程荣《汉魏丛书》本,高安本指高安朱文端公轼所刻句读本,方本疑指方苞《评点大戴礼记》本,傅本指傅崧卿《夏小正戴氏传》本,杨本指杨简《先圣大训》本。可见其参校了自宋以来所有主要传本。
  
  《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原文及所附校语与聚珍版本皆同,偶有异字,亦当是戴震所校。今观其《提要》有云:“是书正文并注,讹舛几不可读。而《永乐大典》内散见仅十六篇。今以各本及古籍中摭引《大戴礼记》之文,参互校订”,故今有《聚珍版丛书》为“戴震就《永乐大典》辑校”之说。
  
  六、宋代以来《大戴礼记》校注本
  
  宋人治及《大戴礼记》而传今者三家:朱熹、杨简、王应麟。朱熹撰《仪礼经传通解》,收解《大戴礼记》之《夏小正》、《保傅》、《曾子事父母》、《武王践祚》、《诸侯迁庙》、《诸侯衅庙》、《朝事》、《投壶》、《公冠》九篇。其书以言义理为主,故于文字校释发明不多。杨简字敬仲,南宋慈溪人,乾道进士,官至宝谟阁学士,有《礼》学著作多种。其《先圣大训》收注《大戴礼记》之《主言》、《五义》、《哀公问》、《卫将军文子》、《入官》、《本命》、《三朝记》等篇,于注释间有发明,尤其是其本与后世所传多有异文,清代注家多有所引,故本编亦不专收。王应麟字伯厚,号厚斋,南宋庆元人,淳祐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等,著作有《困学纪闻》等多种。撰《践祚篇集解》,收卢辩以下诸儒之解,今收之。
  
  元代治及《大戴》者亦三家:吴澄《三礼考注》于《仪礼》正经后取《大戴》《投壶》、《公冠》、《迁庙》、《衅庙》、《朝事》、五篇为《仪礼》逸经;又《续文献通考·经籍考》著录有吴澄《校正大戴礼记》三十四卷,今不传;杨守陈《三礼私抄》,“仿朱子而析经附传,仿吴氏而类序乱篇,别自为记。然传取二戴有正附之异,不能尽同于朱子类序诸篇,自以意次;又不能尽同于吴氏。……至于传注,虽择抄诸家,而识见庸陋”(《经义考》引其自序语),今佚;董彝《二戴礼解》,亦佚。
  
  清代朴学大盛,《大戴礼记》与其他典籍一样,也获得了新生。卢、戴以降,清代研治《大戴礼记》者不下数十家之众,其中著有专书或传有专篇的主要有:
  
  1)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孔广森字撝约,一字众仲,号顨轩,山东曲阜人,孔子六十八代孙,乾隆三十八年进士,授检讨。孔氏此注,为卢辩以来第一家,初刻于乾隆五十九年,阮元为之序。序中曰:“(《大戴礼记》)自汉至今,惟北周卢仆射为之注,且未能精备。自是以来,章句溷淆,古字多舛,良可慨叹!近时东原编修、卢绍弓学士相继续校订,蹊迳略闢。曲阜孔检讨顨轩乃博稽群书,参会众说,为注十三卷,使二千余年古经传复明白于世。用力勤而为功钜矣!”实非过誉。该书前有《序录》,略叙《大戴》源流、各篇主旨、取材或别见,以及为书体例曰:“今最旧为宋刊本,已多脱衍讹互,顾尚未大离。别有元本、《汉魏丛书》本、朱本、高安本、卢本、戴氏校本。其旁见它书者《仪礼经传通解》有九篇、杨氏《先圣大训》有十三篇、临川吴氏《仪礼逸经》有五篇、《永乐大典》有二十二篇。互相雠勘,从其善者;义有两通,则并著之。《小戴记》、周礼《周官》、《管子》、《荀子》、《吕氏春秋》、《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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