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发展三十年
2009-3
山西经济出版社
毛科军,巩前文 著
312
无
展望中国农村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政经并进的方针并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事关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大的突破,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 一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在阻碍城乡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和配置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在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方面取得创新性进展,更大幅度提高公共财政向农村的倾斜力度,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财政,实现公共财政对城乡居民的普惠制,实现城乡规划、政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形成完善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可市场化流转、可交易、可抵押,使农民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比较充分的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各项制度,在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规范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组织化水平质的飞跃。在坚持农业市场化方向的前提下,强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大幅度提高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健全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业企业化运作模式,积极发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三是形成现代村集体资产产权与运营管理制度。构建“归属明确,权责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形成按“产权规则”运行的制度规范,探索出适合不同条件、不同发展阶段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确立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地位以及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最终全面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和集体资产营运机制。 四是形成农村金融发展的新体制。完善和强化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关于农村发展的体制和规定。研究推广符合不同地区实际的村镇银行、合作金融、信贷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和推广银政合作、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和拆借,扩大农村抵押品范围,建设能够充分满足“三农”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新体系。 五是形成完善的农村基层政权制度。加快乡镇职能转变,形成管理型、服务型政府。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广泛提高群众的民主参与程度。加快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各级职能划分更明、自主发展能力更强、运行效率更高的体制机制。
毛科军,男,1958年生,山西永济县人。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硕士,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农业学院客座教授。主要从事农村产权制度、农业产业化、农村政策与管理、农村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研究。专著《中国农村产权制度研究》,合著《农业规模经济学》、《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农业生态经济学》、《农业发展战略》等多部书,发表《农业产业化理论研究》、《沿海都市型农业研究》等论文50多篇,主持或参与多项省部级科技战略研究课题,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多项。现供职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第一编 改革之由第一章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第二章 限制农民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第三章 差距拉大不能稳定社会主义第四章 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禁锢第二编 改革之举第五章 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第六章 乡镇企业改革第七章 农村税费改革第八章 乡镇体制与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第三编 改革之绩第九章 农业增效第十章 农民增收第十一章 农村繁荣第四编 改革之失第十二章 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第十三章 农村市场发育滞后第十四章 农村阶层非合理分化凸现第十五章 农村家庭链趋于断裂第五编 改革之谋第十六章 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第十七章 土地制度改革第十八章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十九章 深化农村市场改革第二十章 农民组织化改革第二十一章 农村社会治理结构改革参考文献后记
农民成为经营主体、产权主体、市场主体、政治主体是改革发展的最基本目标和任务。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