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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第一部)

[英国] 托尔金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11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英国] 托尔金  

页数:

354  

字数:

392000  

译者:

丁棣  

Tag标签:

无  

前言

本故事随着讲述而扩展开去,直至演绎成一部“魔戒大战”史。其中还多次涉及到更古远的时代。在一九三七年《霍比特人》一书杀青,尚未付梓之前,我就开始写作续篇,但中途一度搁笔,原因是我想先将上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收集完整,并理出头绪来,那几年里这些神话传说已渐具眉目。我本来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更何况其灵感基本来自语言学,是为了给小精灵语言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为此我请教了别人,他们的意见使我的不甚指望变成了毫不指望;只是读者们想知道更多的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故事,受此鼓励,我又书归正传,提笔续写。但一落笔就不由自主地将故事带到更古老的世界,尚未提及它的起源与发展,就讲述其结局与消亡了。这一过程在写作《霍比特人》时就已见端倪。在那本书里,已有几处提到更古老的事物,如埃尔隆德、冈多林、高种小精灵、妖魔,还略微提到了一些半路冒出来的人与物,他们比表面看上去更鲜明,或更幽深,或更隐秘,比如杜丁、莫利亚、刚多尔夫、索隆、魔戒。发现这些人和物的内在意义及其与古代历史的关系,便揭示了第三纪及其高潮——“魔戒大战”。想多了解一些霍比特人有关情况的读者们终于如愿以偿,但那是等待许久之后了。因为《魔戒》自一九三六年动笔后,断断续续一直写到一九四九年才脱稿。在此期间,我有许多不敢疏略的职责。作为一名学者与教师,我还有其他的兴趣所在。一九三九年大战爆发后,自然更加耽误了写作进程。那年年底,第一卷还没写完。尽管接下来的五年风雨如晦,我不曾完全放弃写作,大多是在夜里奋笔疾书,直到我站在莫利亚的巴林墓旁。在此停驻良久,差不多一年后我才继续动笔,于一九四一年底写到了萝林和大河边。次年完成了第三卷的初稿,第五卷的第一、三两章也起了个头,那正是阿诺里恩狼烟四起,塞奥顿来到哈罗谷地之际。我又一次搁笔,原先的思路行不通了,一时又无暇重起炉灶。到了一九四四年,我抛开书中那场硝烟未尽的纷乱战争——我本该组织,或者至少描写这场战争——迫使自己去处理弗拉多前去莫都的行程。这几章后来构成了第四卷,陆续寄给了我儿子克利斯朵夫,当时他随皇家空军派驻南非。然后又花了五年时间,故事才写到了目前的这个结尾。在那段岁月里,我搬了家,调了大学,换了职位。尽管不再风雨飘摇,但艰辛依旧。故事终于结了尾,还得重新修改一遍,而实际上是从后往前大部分重新写一遍。书稿须打字,还要打第二遍。都得我自己来,因为我请不起专业打字员。《魔戒》问世后,已有许多人读过。我收到过或读到过不少有关的信件与文章,对本书的写作动机与内涵提出种种看法与猜测。对此我想说几句。本书的写作动机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想用一部真正的长篇故事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取悦他们,也许还能时不时令他们兴奋,叩打他们的心扉。如何取悦人或感动人,我惟有靠自己的感觉作为向导,而在许多时候,这个向导往往成为误导。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做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在我收到的来信中,对同样的段落与章节,有人认为是妙笔生花,另一些人却大加数落。最严格的读者莫过于我自己,现在我确实也发现了大大小小的许多缺陷。幸运的是,我既无义务撰写书评,也不必重新操刀,因此不如默不作声,悄悄放过自己一马。不过有一点我倒是想提一下,有人说,这书太短了。至于说要在本书潜藏什么蕴意或“信息”,本人并无此用意。本书并非寓言讽喻,亦非时事话题。随着故事的展开,它往下生根(深入过去),不料节外生枝,但它的主题在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不可避免地选择魔戒来连接本书与《霍比特人》。《昔日阴影》这一关键章节是故事的最早组成部分之一。在一九三九年的“阴影”变成了一场无法避免的大劫难之前很久,它已经落笔写成。即便这场大劫难得以幸免,故事情节依然是基于同样的思路而展开的。其源头早在我心头形成,而且不少已经成文,几乎不受一九三九年爆发的战争及其演变的影响。无论就过程还是就结果而言,那场真实的战争与传奇的战争都是各不相同的。如果说,那场真实的战争激发了创作灵感,并指导传奇战争的发展的话,那么,魔戒必然会被夺走,并用来对付索隆,但他也不会被消灭,而是被奴役;黑塔楼也不会被摧毁,而是被占领。要是如此,无法拥有魔戒的萨茹曼,便会在混沌乱世里,搜寻魔戒的传说,并在莫都发现失落的线索,无须多时就可以造出他自己的魔戒来,以此向那个自封的中洲盟主挑战。而在那场冲突中,双方都会对霍比特人既仇恨又鄙视:他们即便沦为奴隶,也难免一死。本来,我可以根据那些喜欢寓言与讽喻的人的口味来结构故事,但我从心底里讨厌一切寓言式的写法,随着年事渐长,我越发小心地防备在故事里出现这类寓言式的表现形式。我偏好历史,无论其真假,它对读者的观点与经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我认为许多人将“影响”与“寓意”混为一谈,但前者取决于读者,后者是作者有意灌输给读者的。当然,一位作家不可能不受他的经验的影响,但故事的种子是如何在经验的土壤里发芽的?这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若想弄清楚它,充其量是基于暧昧不清、证据不足之上的猜测而已。即便评论者与作者的经验彼此重合,他们共同经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事件对他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要弄清其过程仍然难免谬误,尽管看上去颇值得一试。确实。一个人须亲身经历了战争的阴影才会充分感受其残酷,但时间往往使人健忘。我年轻时经历的那场从一九一四年开始的战争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亚于一九三九年及其以后的几年。到了一九一八年,我所有的知交除了一人均死于非命。我还可以举一个不那么沉重的例子:有入认为,《霞尔平乱》的那段故事反映了本书杀青时英国的局势,其实不然。《霞尔平乱》是整个故事核心部分,从一开始构思时就确定了的。当然,随着故事中萨茹曼这个人物的演变,其情节有所变动。但需要指出的是,其演变并非出于微言大义或暗喻当代政治或其他什么。不过,它同本人的经历还是有些关系的,但并不多(因为经济水平已有天壤之别),而且这段经历也要早得多。我童年居住的乡间在我十岁之前就惨遭毁坏,当时汽车还是稀罕玩意儿(我压根儿没见过),市郊铁路刚在修建。最近,我在报上看到一张照片:水塘边那座曾生意兴隆的磨坊的最后衰圮。它对我来说曾是如此地重要。我从来不喜欢那位年轻磨坊主的模样,但喜欢他父亲,那位蓄着黑胡子的老磨坊主,不过他的名字并不叫山迪曼。现在,《魔戒》出了新版,我也利用这一机会做了修订,纠正了原版中存在的一些错误与矛盾之处,并对一些专注的读者提出的问题尽力提供了信息。我已考虑了他们所有的评论与询问,若有疏漏敬请雅谅,那是因为我没将笔记整理完备所致。许多询问只能通过附录予以答复,或者是视情单独出一附录,将我未收入原版的众多材料,特别是更详尽的读者信息一并纳入。新版增加了本前言,对楔子部分做了增补,加了一些注释与一份人名地名索引。该索引列出了全部条目,但不提供参考材料。这主要是为了压缩篇幅。完备的索引将充分利用N.史密斯夫人为我准备的材料,更适合于单独成书。

内容概要

  故事由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展开,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这枚戒指是魔王迟迟不能统治世界的关键。他也陷入了善恶双方争夺的处境中。几经波折,他才得知必须携带魔戒深入魔王的领土,才能在末日火山摧毁这一切邪恶的根源。
  于是,在巫师甘道夫的主导下,由精灵、矮人、哈比人、游侠和人类组成了魔戒远征队,试图护卫佛罗多前往魔王的老巢。

作者简介

约翰·罗纳德·鲁埃尔·托尔金(1892—1973)是牛津大学教授,古英语专家,写了不少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霍比特人》(又译作《小矮人历险记》〈1937〉)与《魔戒》(1954—1955)。
托尔金是日耳曼人后裔,他的父系祖先十八世纪从萨克森移居英国,父亲是银行职员,母亲家族则是当地人。童年托尔金的家境窘迫,四岁时父亲客死他乡,十二岁时,母亲死于糖尿病,这在当时是不治之症。他与弟弟成了孤儿,由法兰西斯神父抚养。

书籍目录

译序再版前言楔子上篇 第1章 生日庆典 第2章 昔日阴影 第3章 三人成行 第4章 欲速不达 第5章 情谊眷眷 第6章 老林迷踪 第7章 汤姆夫妇 第8章 古冢凶雾 第9章 跃马客栈 第10章 怪客大步 第11章 夤夜剑光 第12章 逃亡津渡 下篇 第1章 朋友相会 第2章 林谷会议 第3章 魔戒南去 第4章 黑暗之旅 第5章 地狱之门 第6章 萝林春芳 第7章 夫人之镜 第8章 情深谊长 第9章 大河滔滔 第10章 分道扬镳

章节摘录

  他边唱边跑得飞快,不断将帽子抛上去又接住,一直跑下坡不见踪影。 过一会儿,嗨呀嗨呀的歌声又随风飘来,风向变了,起了北风。 天气又变得非常暖和,几个霍比特人照汤姆的吩咐在草地上跑了好一会 儿,然后躺下来美滋滋地晒太阳。那心情,如同是从冰天雪地里走进春暖花 开的地方;又像是久卧病榻的病人一觉醒来,沉疴即愈,生活充满希望。 等到汤姆回来,他们早已元气恢复,而且饥肠辘辘。远远的山坡上,汤 姆先是露出一顶帽子,排成一队的六匹矮种马乖乖地跟在后面。除了弗拉多 他们的五匹外,还增加了一匹。最后那匹显然就是大老胖,因为同另外几匹 比起来,它显得又大又壮又胖,恐怕岁数也大些。其余的几匹马听到汤姆给 他们起的名字都一个个地爬上坡顶,排成一排。这些马都是梅利的,但他从 没给它们起过这样的名字。汤姆向霍比特人鞠了一躬。 “你们的马全部到齐!”他说,“在某些方面,它们可要比你们这些走 南闯北的霍比特人更有感觉,我是指他们的嗅觉。它们能嗅出你们前进路上 的危险,如果它们撇下你们自顾自逃命,那也是跑得对。你们得原谅它们, 因为它们虽然忠心耿耿,但要它们与危险可怕的古冢阴魂对阵未免太为难它 们了。它们没有这样的胆量。瞧,它们又回来了,驮着的东西也一样不少。 ” 梅利、山姆和皮平从行李里取出备用的衣服穿上,但马上就感到太热了 ,因为他们不得不穿上的是过冬御寒的厚衣物。 “那匹老马,大老胖从哪儿来的?”弗拉多问道。 “是我的。”汤姆答道,“是我的四条腿朋友。不过我平时难得骑它, 而它常常独自远游,逍遥自在地在山坡上奔驰。在我家里时你们的马就同大 老胖认识了。夜里它们闻到了它的气味,就赶过去同它相会了。我想它是去 找它们了,用它智慧的语言打消它们的恐惧。不过现在,我要骑上快活的大 老胖啦,嗨,我与你们同行,带你们上路,所以也需要一匹马。我总不能靠 两条腿边走边与骑在马上的霍比特人聊天吧!” 霍比特人一听,真是喜出望外,对汤姆谢了又谢。可他却大笑道,他们 迷路的本事很不小,不把他们安全地送出他的地界,他心里就不痛快。“我 有许多事情要干,”他说,“制作东西,唱歌,聊天,赶路,还要巡视一番 领地。汤姆不能老是去打开墓门或者待在柳树洞边。汤姆要照料自己的家, 金莓还在家里等着呢。” 看看太阳,天还早着呢,也就是九十点钟的光景。霍比特人开始惦记起 吃的来了。上一顿是昨天在矗立的巨石旁吃的中餐,现在该吃早餐了。他们 将昨天汤姆给他们做晚餐的食物一扫而尽,又吃光了今天汤姆新带来的东西 。就霍比特人的胃口及当时的情境而言,他们这顿饭并不算怎么丰盛,不过 填饱了肚子,感觉就好多了。在他们吃饭的时候,汤姆走上墓顶,把财宝检 查了一遍,然后将其中大部分搬到草地上,堆成一堆,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他吩咐财宝在原地待着:“任凭发现者处置,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精灵人 类,只要心地善良就行。”因为只有这样,古墓的符咒才会破解,阴魂就再 也不能回来。汤姆自己从财宝里挑出一枚镶着蓝宝石的胸针,这胸针色泽丰 富,既像亚麻花,又像蓝蝴蝶的翅膀。他久久地凝视着它,仿佛勾起了回忆 ,最后,他摇摇头,说道:“这是汤姆与他的夫人的精巧的小信物!当年她 佩在胸前真是光彩照人!现在金莓应该戴上它,我们不会忘记她的!” 接着,他又为每位霍比特人各挑了一把柳叶形的匕首。它们做工精良、 刃口锋利,刀鞘上饰有殷红金黄相间的蛇形花纹。他从黑鞘中抽出匕首,只 见寒光照人。刀身是用一种奇异的金属铸成,又轻又韧,上面还镶着许多火 红的宝石。不知是由于刀鞘的奇效还是古墓符咒的作用,其刃口历经漫长岁 月,依然锃亮,新锐如初,在太阳底下发出炫目的光芒。 “对霍比特人来说,古代的匕首长得足够当剑使了。”他说,“你们霞 尔人出门远游,无论是向东还是向南,或者走进黑暗,深入险境,身边最好 带上一把剑。”接着告诉他们,这些利器是许多许多年前,韦斯特内西人锻 制而成的。他们是黑魁首的死敌,但是在安格玛尔被卡恩杜姆的邪王击败。 “如今很少有人还记得他们。”汤姆喃喃地说,“但仍有一些韦斯特内 西人在世界上漫游。他们是被人遗忘了的那些君主的后裔,是独行客,保护 着浑然不觉的芸芸众生免受邪恶势力的侵犯。” 这几个霍比特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当他说话时,他们脑海里却浮现 出上古的景象——在一片郁郁浓荫铺地的原野上,一队人大踏步地走着,他 们身材高大,神色庄重,佩剑闪亮。最后一位额头上有一块白斑。这景象渐 渐消退了,霍比特人又回到阳光明媚的现实世界里。 该是动身的时候了,他们整理好行装,搁上马背。挂在上衣里皮带上的 新武器顶着身体很不舒服。不知道这武器是否真能派上用场,虽然说逃亡中 少不了有格斗之类的危险,但他们还没有撞上过。 P177-179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20世纪最畅销的魔幻经典!英美文坛最成功、影响最广、在全世界销量最大的一本文学作品,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拥有两亿多读者,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   奇幻文学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独特的门类,一直以来就拥有广泛的读者群。史诗式的奇幻巨著《魔戒王三部曲》(The Lord of The Rings)多次被读者投票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书,它还被熟悉该书的华人称为西方的《西游记》。   本套书共分三部:第一部:魔戒再现,第二部:双塔奇兵,第三部:王者无敌。本套书为精装版本,被英国最大连锁书店WATERSTONE的读者评选为“最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百本书”中列为第一位。关于此书的翻译,也是大家最关心的,这是国内最好的翻译类图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就翻译品质来说,还是相当精到。本书校订者郭少波先生说:“作品的宏大结构与丰富内涵使得其中的‘翻译陷阱’四处密布。……为了读者,我们还是倾向于将作品译得稍直一些,毕竟让读者看得有趣味是最重要的。”


编辑推荐

上个世纪末,不少传媒与出版机构根据读者调查,将《魔戒》誉为世纪之书甚至千年之书。但是,在知识界,尤其是英国文学界对此书的反应却远没有大众那样狂热,各种怀疑甚至指摘并非鲜见。一位英国批评家在得知《魔戒》被评上世纪之书后,连连叫道:“天哪,真的?我的上帝!天哪,哦天哪!天哪天哪,天哪!”无奈的感叹流露出学者们面对《魔戒》如日中天般声誉的惊异与不解。这是英国文学批评界总的看法,只是,这种“天哪”态度有表现得比较露骨,有时则比较隐晦。托尔金对此不屑一顾:“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作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托尔金是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现代幻想小说的领军人物。而今,在西方,幻想小说已经成为叙事文学的一大主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几百年前,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宣告了中世纪文学样式——骑士小说的终结,而今天,托尔金的《魔戒》却开创了一种充满中世纪意味的文学的先河。自《魔戒》之后,有多多少少的文学家与艺术家们继承了托尔金的衣钵!无论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星球大战》、《侏罗纪公园》,还是汗牛充栋的电子游戏软件,甚至包括我国电影《刺秦》,无不都有幻想小说的影子,无不与《魔戒》在精神上一以贯之。托尔金之所以使用“神话手段”,不仅是因为它形式上的有趣,而是因为他认为神话是真实的,而写实主义者的虚构则是一种迷诳,他们笔下的现实不过是一种虚幻而已。他认为,神话本身具有真理般的朴素与善意,而物质进步只会带来邪恶。这恐怕可以作为《魔戒》创作动机的一个注脚。英国文学批评家吉尔曼。格利尔(Germain Greer)将《魔戒》的中心特征定义为逃出现实。“现实”即是托尔金眼中的物质与政治进步,“逃出”意味着对现实的全盘拒绝。因此,从本质上说,托尔金具有反现代化的文学倾向。他拒绝启蒙的神话,钟爱神话的启蒙。因此,受到孩子、嬉皮士与大众欢迎的神话般的《魔戒》自然要被以社会代言人自居的知识界指为空洞和无聊了。但也有不少学者并不这么看。托尔金的同事,牛津大学教授西佩(T.A.Shippey)将托尔金与爱尔兰著名作家乔伊斯作了比较。乔伊斯与托尔金出生于相邻的国家,属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社会阶层与宗教背景,都在作品中使用了难解的语言,并且都因为一部书而扬名天下。从个人品质上看,他俩都有很重的孩子气,早慧而博学,沉溺于语言学的世界之中,专注于古代史诗与浪漫的叙事习俗,醉心于难题、游戏与分类系统,并将之融入自己作品的形式与内容之中。虽然他俩的创作与叙事手段大相径庭,但都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同时却对现实中的现代化持否定观点。并且,都遭到文学批评界的无情狙击。生活中的托尔金是位古板方正、因循守旧的罗马天主教徒,有人评论说,他的脑袋长在二十世纪,但思维却是中世纪的。但奇怪的是,正是这位“中世纪怪人”吸引了大批现代崇拜者,尽管他对那些在阅读《魔戒》时须同时服用迷幻药才能获得大享受的读者表示悲叹。托尔金说过,正是那些“使用迷幻药,酷爱电子音乐及其他后工业时代魔术的激进分子”,“主张爱情、和平与美好的佩花嬉皮士”成了他的主要读者。即便在骚动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成为过去的今天,仍然有大批相对来说比上一代更温和的嬉皮士们加入喜爱霍比特人世界的行列。这真称得上一个文学之谜。要解开这个谜,还须在作品本身中寻找答案。托尔金断然否认他的作品包含着讽喻含义,但是,谁都想在《魔戒》中找到“内在意蕴”的蛛丝马迹。有人认为,它隐射了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将索隆比作希特勒,将魔戒比作核弹;也有人认为索隆是大地女神的死敌,魔戒是工业技术。高明的注释家的想像力自然更富有哲理性:弗拉多的历程是人类对自身本质的探求;弗拉多与魔戒邪恶性的搏斗是人类对权力重负的搏斗。这可真应得上一句名言: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方面反映了作品的魅力,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连作者自己也左右不了的作品影响。然而,托尔金的创作意图究竟何在?剥去种种概念的外衣,《魔戒》究竟还留下什么?通观全书,再顾及托尔金本人的观点,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推断,中洲,这个虚构的世界,便是作者的全部意图所在。一个伟大的理论体系的内核往往是朴素而简洁的,而支撑这个内核的论证系统却是非常的繁复精密——牛顿力学的万有引力便是一个例子(不过是苹果掉下来而已!)。同样的,《魔戒》的含义也远非人们想像的那样复杂。不过,想要证明为什么偏偏是中洲而不是别的什么,恐怕就需要写上一本书了。有一位英国读者说得很直率:一个有儿童心理的读者比一个批评家更能看出《魔戒》的价值。它的价值就在于创造的虚构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类心灵的镜子,而这曾经是儿童的专利。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而精神却徘徊不定的后现代社会里,人们往往有一种女娲补天的冲动,但传统文学,还有现代文学都不能满足这种冲动,于是孩童般的托尔金出现了,中洲也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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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值得一看,内容和电影不一样,很精彩!!


小说里很多情节是电影里所没有的。那么多精美的文字,光翻译过来就感觉很美了,不知道原著会如何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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