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遍地枭雄

王安忆 文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5  

出版社:

文汇出版社  

作者:

王安忆  

页数:

24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遍地枭雄》讲述枭雄不是英雄,善恶一步之遥,惊心清醒。这部王安忆最新出炉的力作,讲述的是当今时代背景中,一个普通人,因为一次意外事件而进入异样的境地,流落江湖,过上了另类生活。题材选择与文学视角跟她以往的作品全然不同,再—次显示了王安忆在创作上的再生能力,其小说新走向令人关注。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他是受害者,却渐渐地为施害者大王这个人物所吸引,鬼使神差地与劫车人为伍,跌入黑道。看似荒诞的江湖故事,在缜密的演绎中变得真实可信。文学想象和生活逻辑成就了这部长篇小说。通俗的壳子与题材,纯文学的品质。出游的母题,先是将一个人从常态生活引到非常态生活的大胆想象,然后,环环相扣,量变到质变,从此岸到彼岸。

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3月生于南京,现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席。 1977年发表作品迄今出版《王安忆自选集》六卷、长篇小说《黄河故道人》、《69届初中生》、《流水三十章》、《富萍》、《上种红菱下种藕》、中短篇小说集《小鲍庄》、《尾声》《我爱比尔》、《隐居的时代》、《忧伤的年代》、《三恋》、《妹头》,短篇小说集《王安忆短篇小说集》、《剃度》,散文集《独语》、《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城市》、《我读我看》、《寻找上海》,论著《故事和讲故事》、《重建象牙塔》、《心灵世界》等共五百万字,部分作品有英、德、荷、法、日、韩等译本。《谁是未来的中队长》获第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艺作品二等奖,《本次列车终点》获第一届全国短篇小说奖,《流逝》、《小鲍庄》获全国中篇小说奖,《叔叔的故事》获首届上海中长篇小说二等奖,《文革轶事》、《我爱比尔》分别获得第二届、第三届上海中长篇小说三等奖,《长恨歌》获第四届上海文学艺术奖、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  枭雄不是英雄,善恶一步之遥,惊心清醒。这部王安忆最新出炉的力作,讲述的是当今时代背景中,一个普通人,因为一次意外事件而进入异样的境地,流落江湖,过上了另类生活。题材选择与文学视角跟她以往的作品全然不同,再—次显示了王安忆在创作上的再生能力,其小说新走向令人关注。  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他是受害者,却渐渐地为施害者大王这个人物所吸引,鬼使神差地与劫车人为伍,跌入黑道。看似荒诞的江湖故事,在缜密的演绎中变得真实可信。文学想象和生活逻辑成就了这部长篇小说。通俗的壳子与题材,纯文学的品质。出游的母题,先是将一个人从常态生活引到非常态生活的大胆想象,然后,环环相扣,量变到质变,从此岸到彼岸。


编辑推荐

  《遍地枭雄》王安忆最新出炉的力作,讲述的是当今时代背景中一个原本过正常生活的普通人,因为一次意外事件而进入异样的境地。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渐渐被劫车人大王吸引,鬼使神差地与他交上朋友,并跌入黑道。看似荒诞的江湖故事,在王安忆缜密的演绎中环环相扣,枭雄不是英雄,善恶一步之遥,触目惊心。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遍地枭雄 PDF格式下载



   《遍地枭雄》与《长恨歌》的写作手法很相近,都是以主人公生活的广阔背景开篇。我知道,王安忆衷情于这样讲故事的方法。只不过《长恨歌》的开篇要铺张得多,而《遍地枭雄》则更加平实质朴。
   在王安忆的小说中,没有典型人物与非典型人物,只有主要人物与非主要人物,他们代表不了谁,他们只代表他们自己,可是从他们身上,我们又可以发现你的、我的、他的影子。她们就生活在上海无数条的小弄堂里,那小弄堂里充斥着家长里短、流言蜚语,每一扇门背后都有一个王琦瑶;他们就生活在上海城郊结合部,对城里的生活充满好奇,因好奇又生了些许的恐慌,这恐慌是对未知世界的恐慌,是对时代对自己的前途命运无法把握的恐慌,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一个“毛豆”韩燕来。
   诚如王安忆所说,所有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具有单纯的外形。《遍地枭雄》就是这样,人物就那么几个人物,故事就是那么个故事,非常简单,没有太多的情节,即使遭抢劫这样惊心动魄的事,王安忆也把它们叙述得平淡得就像我们平日里的生活。
   王安忆的小说很从容,这得益于她细腻柔软的文字和她讲故事的方式,故事的节奏从容,不是赶着给你展现一个又一个场景,一个又一个情节,只是在几个简单的场景里几个简单的情节里似不经意地刻划着人物,使这人物能在寻常中展现他的一点点只属于个人的独特。读王安忆的小说,让我感觉到安静、恬淡。
   王安忆对于小说的写法是在实践她对于小说的认知,在实践她的理论,学院派的样子。这种写法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一部分人非常喜欢,透过大量的背景展现,你可以读到上海的风情,我大概属于这部分人中的一个;另一种结果是一部人读不进去,他们闲故事节奏太慢,或者对于那些围绕人物一切关系过于奢靡的描写。这都可以理解,喜欢王安忆的小说,你必喜欢读诗歌和散文,你必喜欢享受那种或平实或浓郁的诗意,喜欢貌似“散”的讲故事的方式。这两类读者,不存在优劣,只是欣赏的习惯不同而已。
   《遍地枭雄》,故事结果有些出人意料,我曾对“毛豆”寄予了很大的期待,期待他通过他的勤劳而致富,可是王安忆却让我照见了自己的平庸,“毛豆”在他短短的奇遇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只是,这变化是如此平淡,如此顺理成章,王安忆就有这样的本事。
   意外的收获是这本书的扉页上有王安忆的亲笔签名,2007年7月,不知当时王安忆签售了多少本,让我有幸得到她的真迹,所以,尽管买来就似乎是二手书,封面磨得颜色都掉了,内页泛黄且不匀,但依然视若珍宝。
  
  


   断断续续地一本书看到现在才结束,一方面是自己的心绪不够安静,一方面,《遍地枭雄》的叙述语言冷静的有点像无人的黑夜,静寂的有点孤单。这也是王安忆写作的一贯风格。
   故事,人物,都宛如书的题目,有一种遍地般的平凡,属于生活里的司空见惯,


  王安忆零零总总写过许多长篇小说,质量有参差。好的长篇小说不仅仰仗着小说家的能力或是才华,亦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眷顾。在王安忆那些不甚成功的作品里,亦可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她是一等一的小说家。这部出版于2005年的《遍地枭雄》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遍地枭雄》是这样一种小说:先有一个外壳,也即形式,然后再填充内里的细枝末节。
  这个小说的外壳是:一个正常生活中的人,因意外情况突然进入到非正常的环境里,那么他将何去何从。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的形式,想来有太多的文艺作品这样叙述过,比如汉克斯演过的《荒岛余生》,比如王安忆自己在后记里提及的《沙之女》。
  这种由正常滑入非正常应是有好戏可看的。出人意料的是,王安忆在《遍地枭雄》里竟然没有给人好看的戏,她把这非正常的生活硬生生写得跟正常生活一样一样的。这多少让这部小说变得枯燥了。这对于一向特别注重故事的王安忆来说,实在不常见。
  但这就是王安忆的初衷。
  若说小说的主要情节,三两句话就能说完:小说算是十三章,前四章写韩燕来由孩子长到青年,由茫然初入社会,做起了出租车司机;中间八章写韩燕来在一个圣诞夜被人劫持,同那劫持的三人产生友情,一起生活劫车;最后一章寥寥几笔,他们被抓。
  若说这主要情节之下还有什么精彩的事件,那还真的是找不到了。那么,好了,整体的架构出来,剩下的就看王安忆的本事了,这种本事就是,派生文字的本事,就是虚构情节的本事,就是每一个细节都脚踏实地落到实处的本事。
  我特别喜欢第四章,写韩燕来开出租车的那些,虽然也没什么大的故事吧,但王安忆的叙述真的是让人目眩神迷,一招一式里都是韵味都是小说。
  待到后来,韩燕来跟那三个劫匪一起的篇章,小说也仍然保持着这样的韵味。但是在这些篇章里,小说的情节基本是止步不前的,延宕,再延宕,读多了,难免就乏味了。其实王安忆也就是借着这样一种方式——非正常生活与正常生活并无本质区别,仍是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来表达这部小说的主题:大千世界,谁都可以是枭雄,但谁都不是了。用小说里的话说就是:我又回到了我失去的生活里(指非正常的生活),这生活是危险的,可是安全的生活却有一种更大的危险,就是丧失我们的才华。
  这个小说的立意就在这里。但是由于故事性不够,再由于现实价值观的急功近利,这小说与读者或是世人之间,难免有了隔阂吧。但它已然有了自己独特与完整的生命了。
  这小说的叙述难度也就在这里:如何在没有大的故事情节推动的情况下,走完这一趟旅程。这,真的只能全靠小说家的能力了,那种派生文字的能力,渗透到衣食住行的反复描摹与刻画。所以说,这样的小说,非王安忆这种一等一的小说家写不出。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刚开始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也没看过王的作品,似乎在哪听说过“他”,看到扉页的照片才知道原来是“她”!
   看标题似乎是将一些黑社会大佬或者商界精英之类的。翻开之后也没有名人推荐也没有序言没有任何东西,一来就是毛豆的平凡生活,讲了半天还是毛豆那不起眼的生活,啥意思?难道就是写这?
   直到毛豆被王们劫车后,故事的戏剧性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她用非常喜剧的方式说到三王如何跟了二王,二王又如何跟了大王,其实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表达的意思也很清楚——一个平凡的人被动地进入了不平凡的世界,然后有了一段不平凡的经历!但她在这其中穿插了很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东西,让我有种也要出去看看的冲动!
   好了,先百一下王安忆……


  至今为止读过的王安忆最力不从心的书了。开始的上海城乡结合部缘起是维持水准与风格,但从劫车开始,就完全失去控制了。
  王安忆的味道是几句话写几十年,一个场面道尽一家人的荣辱兴衰。但是要写动作戏,分镜头,就完全不对味。后来的游侠生活也是很勉强,四个流窜作案人员在一起就一天到晚成语故事接龙,命题作文。
  这样的题材是超出王安忆的想象力的。
  最好玩的结构设计是毛豆和韩燕来的身份切换,变得突然,又自然,有趣味。


  中国好啊,好就好在泱泱大国,水是汤汤,风是荡荡。国和民讲的是普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王说:我这个人就是崇尚一个”大”字,这个”大”不止是指面积、体积、而是气象。要论大,美国也很大,可是总统是选出来的。一点王气也没有了。四面八方谈判,讨论,分选票,再数选票,国不国,君不君。天下就是要打出来,打出来的才是天下。中国人有一句古话: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天经地义。什么人能成胜者?强者。天下山河,民生民心,理当归强者才是上策,难道还要归弱者不成。    由于一种轻易的浪漫主义的渲染,王安忆笔下的江湖与枭雄,成为一部故事集锦,而不能深入到时代与社会的肌理中去。她表现出来的叙事中的快乐情绪,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对语境更为丰富与深入的考察。在小说的后记中,王安忆主要谈的是小说写法,她说:“要是有一点动摇和犹疑,一切就将不复存在。现在,我终于坚持到底,使它从悬虚中显现、肯定,它存在了。”但是,如果保持了多一点的“动摇和犹疑”,这种“存在”是不是能够与现实之间,达成更为契合的关系?


   以前写的书评,看过觉得以前的自己真厉害。
   第一本未读完的书是<<长恨歌>>,仿佛读下去的意志都被消磨在老上海仄窄明暗不定的弄堂里了,对作品内容的举也被对故事叙述方式的惊奇所覆盖。再次看到她的作品,也不免有些期待,打开第一页,没有前言,没有序,一张空白的棉絮纸后一张她的照片即算开场。照片上有她的签名,端详会儿,开始甚至会觉得有些好笑:王安忆,很简单的笔划,字迹平凡得甚至略显稚气,因为看名人的签名通常会有一种看医生诊断笺前的脑力准备,他们的字笔划繁复,芜蔓生枝,甚至跋扈,但整体却是一种事前精心设计的形状。王安忆,字的本身的不张扬也似乎在暗示她作品的风格。她的娓娓道来,是迟性子人的不紧不慢,刚开始还会拖沓,叙事里夹带解释,而解释里又引出别一出故事,看完解释里的故事,却很是过瘾,于是就会开始喜欢这种“拖沓”,这像是说书人在精彩处的停顿,一口茶入喉,扇子一展,继续。这样有点高调的叙述又因故事本身的引人入胜,也不会让人过分注意得像说书人那样得“招牌”,一般人会因此厌烦,如脑白金的广告。这只能归结为不张扬,而不张扬是有底气的,比如江南小镇里素妆的姑娘,不需要的脂粉的底气是自然造化的靓丽,文字的靓丽不是文字本身,文字本身至多算姑娘的一件蓝印花布衫。觉得文字的好是作者笔下文字所能表现的内容阔广。看<<遍地枭雄>>中,文字不仅是上海郊区农村的家长里短,又是大上海的霓虹高楼,还可以是一个出租车司机被抢劫时的惊骇,最后还能是一个劫匪头子大王的慈眉善目。我有时读着也觉得故事被扯远了,有收不拢的隐忧,可翻过另一页之后,故事嘎然,另一章开始。
   一章章的开始与结束中,不消半个上午,书已过半,也许也要归功于期末临考的这个氛围。
  
   也摘其中一段故事,是"劫匪头目"给兄弟伙讲三生石的故事时写到的:
  “是说唐朝,有一个叫李源的纨绔子弟,少年时过着声色犬马的享乐生活,但是后来有了变故,他的做官的父亲,死于朝廷政变,这给了李源很大的教育,从此洗心革面,换了人生。他立下誓言:不做官,不成家,不吃肉,住进洛阳的惠林寺,与世隔绝。惠林寺里有一个和尚,名叫圆泽,和李源做了朋友,二人心心相印。有一天,他们约定出游峨眉山,但在出游的路线上,产生分歧。李源要从荆州走水路,圆泽却要从长安走陆路。李源很坚持,说他已立志不入京都,怎么能再到长安?圆泽听他这么一说,只得让步,二人便乘船前往。一日,船到某地靠岸歇息,见岸上正有一个孕妇在打水,圆泽望了那孕妇,叹一口气,说:这就是我不愿走荆州水路的原因,这女人肚里怀的其实就是我,已经怀了三年,因为我不来,就生不下,现在好了,一旦碰上,再也无法逃跑,咱们俩就不得不分手了。此时,李源后悔已来不及,只是捶胸顿足。圆泽又说:等我出生第三日,洗澡的时候,希望你来看我,我会对你笑,这就是你我之间的约定。然后,再要等十三年,第十三年的中秋夜,杭州天竺寺外,我们还会相见。于是,二人洒泪一番,天向晚时,圆泽死去,而那女人则产下一子。过了三天,李源到那女人家中,婴儿正坐在浴盆里,果然对了李源笑。挨过十三年,李源就往杭州天竺寺赴约。八月十五明月夜里,听见一个牧童唱歌走来,李源大声问:泽公健否?牧童大声答:李公真是有信之士!二人月光下擦肩而过。”


  最近这两年看了王的三本书,只有后者是小说。第一本是她早年看书的笔记,第二本是她在复旦开写作课的教材,分析了十部小说。我主要说说看《遍地枭雄》的感觉吧。
  这是一本很适合评论家做文章的小说——有鲜明的作者风格同时又有题材上的转型,现实主义的笔法和寓言风格的故事,人性和时代等等……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上海城郊的青年燕来在家人的包办下开上了出租车,不久就被三个抢车的强盗(即三王)劫持。一路相处,燕来喜欢上了这种生活,就跟三人结伴上路……
  
  我觉得王安忆是有寓言情节的。虽然没看过她写类似的小说(也许有,王的小说我看得不多),但是看过她对张炜《九月寓言》的评价,看得出那是她欣赏的东西。一晃10多年了吧,王终于实践了一次。
  
  小说写上海城郊的变迁,开场有点《清明上河图》的感觉,描得很细,画卷开阔,也很写实。但看到小说1/3的时候,我开始觉得,这是一本理念指导着写出来的书(与池莉对比,后者是真正的写实,小说跟着故事走)。果然,随着主人公燕来从上海城乡结合部走进大上海,乃至遇到劫匪开始逃亡生涯,小说的风格急转直下,时而有点不可置信得偏离了寻常的经验(尤其是大王这个人物),时而冗长时而紧凑(虽然有大量和情节无重大关联的描写,却在二王三王的经历、战友其人的交代上惜墨如金),都可以看出作者刻意的安排。小说中间的部分,读得我有些不舒服,觉得被打乱了节奏,很受作者控制,但是作者无论从情节人物刻画上,还是语言修辞上,都几乎无懈可击——毫不夸张的说,仅从语言而论,我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的长篇小说了。色彩、发音、形象性、节奏感,都做得很好。我一直觉得王的语言功夫到家,但是从来不知道这么有才气。这中间有两个特色值得注意,一个是借书中人物讲故事传达信息,一个是用天真的面目来描述罪恶的发生。我觉得前者这个技巧,作者运用得不是非常的好。那些故事虽对小说的讲述有所帮助,但是也没有特别出彩的效果,倒有点像跟其他作者“借”来的。后者更有意思些,虽然也不新鲜。比如卡尔维诺的《通往蜘蛛巢的小径》里的那种视角,自然有趣多了。
  
  故事的结尾,暗合了书中人物说的虎头龙身豹尾的小说结构,结束得简短有力,但又很平静。王安忆在后记说,如果没有阿城的《遍地风流》在前,这篇也可以叫这个名字。还说关键在遍地二字上。接下来评论家的任务应该是,结合小说内容阐述遍地二字,点出作者的深意。我好像做不到。作者的意图在我眼里不是那么明显,或者说我不觉得明显之下还藏有什么特别深的东西。只是一场文字实验而已。从封闭的场所(上海附近新开发的城乡结合部)游走到野外,视野一下开阔,认识有经历有故事的人,也使自己历练成有经历有故事的人,最后回到另一个封闭的环境(山中废矿)结束。
  
  和同时代的女作家比,王安忆显得更“文学”。这点从我近期看的王的另两本书里可以看得很明显。她真的很下功夫,对读过的书都有很认真的剖析。尤其对于小说结构和作者意图的分析很有一套。相较批评家的书评,我更喜欢看作家的书评。因为后者看同行不是俯视,是平视,甚至拆开来重新装上,十分过瘾。
  
  有报道说复旦是最早开办写作专业的大学,王也自己带研究生。她不是那种形而上一味搞实验让人看不懂的作家,而是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创作。文字功底有,现实经历有,再加上不断学习中得来的理论,和敢于不断的尝试新题材,仿佛她能走得比其他女作家更远。可是看她的作品,觉得她离经典还差那么一步,每次读到结尾,我总觉得,完了,so?
  
  好像下面有点空。这种感觉我看余华不会有,王小波不会有。但是看王安忆就一直有。这么说有点悬,像是坐而论道,其实只是我作为读者的直觉。
  


  
   一个家里的乖孩子阴差阳错地进入一个盗窃团伙,度过了百味杂陈的几个月后和众“兄弟”一起落网,很遗憾,厚厚的一本书我却只能用这么一句话带过,而且平淡至极。不知道作家要表达哪种价值观,这本书在我心中本就如此平淡。
   给我印象深刻的都是片段,在此略列几个,也算不枉读过此书了。
   关于亲情:姐姐燕窝对燕来的庇护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作为家中长子的燕飞则一直受到家人的集体冷落甚至戏谑,这样的家庭很难培养出正常性格的孩子,母鸡翅膀下的小鸡永远难以长大,实际生活若存在这种家庭也是极为不成功的一个类型。
   关于正义和公平:这本书似乎在渲染一种游侠色彩,本是一起劫车案,新闻中多半发展为凶杀案件的事情,却暂时以一同闯天下的结尾安慰下来,一个外来的小老弟在老大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一度没过了老拍档老二和老三,一个怯懦、内敛的大男孩在手腕老练的飞贼堆里混得很是融洽,全篇的主要情节确实打乱了我一贯的价值判断。分赃,这是公平么?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算正义么?在享受情节流畅发展的同时,若跳出来想一想这些问题,便迷惑起来。
   关于结尾:沉浸在书中的冒险色彩和游侠风气中,也有种置身于荒诞与麻醉中的感觉,一声警笛唤醒了麻醉中的我,原来,这一切面对正常的法治社会时竟是如此脆弱。光天化日,化掉了所有不合规范的东西,短暂的温暖,将在镣铐的冷却下渐渐降温。
  


  (2006年读。)
  
  得了左一个右一个的奖,但也就一般般吗。王安忆描写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和人物的能力确实出色,真是个舍得用功的作家,所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功劳还是有一些的。但感动人的东西不多。


  《遍地枭雄》这部王安忆最新长篇小说,题材选择与文学视角跟作者以往的作品很不同,首先她改变以往以女性为主角的视角,尝试选择男性为叙事突破口。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性格文弱内向敏感,在家里深受宠爱,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他是受害者,却渐渐地为施害者大王这个人所吸引,鬼使神差地与劫车人交上了朋友,跌入黑道。
    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写道:“此‘风流’不是彼‘风流’。‘枭雄’的意思多少要狭隘一些,也直露了一些,但还切我的本意。“我本意不止是指那四个‘游侠’——‘遍地枭雄’这名字真有些像武侠小说,其实我并不热情武侠,总觉得武侠是另一路数,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属神仙志怪;但要是从现实出发,想像武侠的前世,也当是在你我他的世界里,不知怎么一脚踩空,跌进异度空间,比如那个叫做‘江湖’的地方——我本意却不仅在此,更在‘遍地’这二字就是说处处英雄业绩。”
  什么是枭雄?我们常说的“乱世枭雄” 有曹操、刘备、成吉思汗等,那么,当时代走到了今天,还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枭雄’的呢?本书中的“老大”大概可以从狭义上定义为枭雄,因为他谈吐不凡,颇有见地,而且爱讲江湖义气,初出茅庐、无社会经验、有些自卑的毛豆很容易对他产生仰慕之情和崇拜心理,所以王安忆把故事放置在上海郊区至江浙一带,稍有距离感的情况下,看似荒诞神奇,但在她笔下,竟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竟十分顺理成章,揭示一个普通人在善恶面前的无能为力,从一端到另一端的距离竟如此相近,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初,性本恶”,究竟是难以确切定义的。
  故事的开头,王安忆以同样细腻的笔调描写了毛豆的成长经历,并非无用罗嗦,而是为后面的转变作性格上的铺垫,他单纯不世故,渴望朋友热爱温暖,如果有人给他心理上的关怀,真地很容易将他收服。虽然地点是放在了上海以外,但我觉得依然是一个关于城市的另类放逐,只是在暂时脱离城市的一刹那间的“灵魂出窍”,毛豆脆弱因此轻易被降,那我们呢,是否也会如此?
  


  在龙潭湖边,一下午, 把王安忆的<遍地枭雄>读完,在湖边走了一大圈.唏嘘不已.王安忆好棒.她可以把小人物写大,写得不可思议,写得活色生香.
  
  怎么说呢,在看完<桃之夭夭>后,我对王安忆已表失望了,不只一次跟人抱怨过.她不该再按<长恨歌>的那个路子写下去啊,真不该,那样下去她只能更单薄.她终究不是张爱玲啊.她应该比张爱玲更强的,因为这个时代,因为她的阅历,因为她的睿智,她一定能比张大气起来的.
  还好,<遍地枭雄>打了出来,强就强在,旁人根本看不出这是个上海女子下的笔,她对语言的驾御能力汗叙事能力,已相当老道.而且这篇小说,有生活的底气,多了一股我走在苍生之中的潇洒与庄重.它是广阔的,厚实的,它超越了性别,超越了一己之安,与现下的这个时代,紧紧连在一起.她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但是,又根本没有和现实脱节,好就好在,她终于不民国了.
  
  我知道去上海女子监狱白茅岭的探访,给她的写作带来了很大的触动.王的记实散文<白茅岭记事>,是一篇比小说还好看的文章.那真实中发生的故事,远比营造的小说要来劲.合上<遍地枭雄>,我想,这书里的故事,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它定有生活原形和素材来源的.小说好就好在,作家能睁大了眼睛,直面生活,直面变动的中国社会,以怀疑的眼光,思考时代的过度与巨变,究竟给芸芸众生的命运,带来了何种冲撞.
  


  王安忆的这本《遍地枭雄》看起来多少会觉得有些诡异,有些不可思议,但也并不觉得很出格,因为第一次听说王安忆是在高中时的语文考试中,文学常识考到《长恨歌》的作者,我不知道,而同一题中还提到王朔,所以印象深刻,从此觉得王朔与王安忆肯定是兄妹俩,王朔自称雅痞,我想王安忆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所以虽然从未看过她的小说,但却已经接受了即使她写出在稀奇古怪的文字也不足怪这一“纯主观”的认识,更何况,这部《遍地枭雄》并非因为文风古怪而让我觉得诡异,我所诡异的只是故事,只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
  
  作者在跋中提到《镜花缘》,我觉得在某些方面,《遍地枭雄》与《镜花缘》确实有些相似,譬如作者总是卖关子似的写一堆无关紧要的东西,像是在推销自己的渊博,以致我看到一半还在以为作者肯定是想写些很田园的东西,是想表现一下现代文明与乡土文明的冲突。或许是我对这反面的感觉太不敏锐,但在我看来,作者在上海市郊的那个乡村上面花了太多的笔墨!或许将韩燕来(毛豆)这个人物的出生背景交代的更清楚一些真的很有必要!
  
  当然从根本上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有感觉的,因为我很喜欢小说中某种在我看来很热烈的成分,大王偏执而自恋,可偏偏有人愿意跟着,看起来象一部传奇。我想在其中有很多关乎人性的东西,大王身上肯定有着毛豆这些人的某种寄托,或者很多人都需要这种寄托,譬如我(我总是在看小说想到自己,不知道是不是有点神经质(:)。还有就是毛豆所向往的那种自由,虽说太过偏激,但勿庸置疑,它就藏在我们内心某个角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