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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

肖立军 天津古籍
出版时间:

2010-9  

出版社:

天津古籍  

作者:

肖立军  

页数:

560  

Tag标签:

无  

前言

自先秦到明清,基层社会秩序的基本构成要素有三:宗族、乡里、士大夫。宗族是血缘组织,是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群体。乡里是地缘组织,它以乡官或乡役充任职事人员,管理基层社会的人户和有关各类事务。士大夫,泛指有官职或有地位、声望的知识层。宗族、乡里、士大夫三者的有机协调组合,形成了古代不同时期的基层社会秩序。官府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控驭,也往往在这三者前后略有差异的配置组合及互动中不断演进变化。一、夏商西周:基层血缘组织与地缘组织的兼容夏商西周,大抵属于早期国家和领主制阶段。氏族、宗族等血缘组织是这段时期社会的主体或框架,有人甚至称其为“血缘社会”。由于国家行政权力的形成与发展,与之相应的社会地缘组织也较多出现。血缘组织与地缘组织的兼容,应该是夏商西周基层社会结构的共同特征。早期国家的夏王朝,其中心腹地,一般认为是豫西和晋南。这里大致也是夏王禹、太康、相、少康、宁、厘、桀等居邑分布的范围。

内容概要

  履行镇戍职能,实行于明代省、镇地区,以营制为核心的明代省镇营兵制,在探索营司队伍编制、兵将关系、指挥体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丰富了中国古代军制的内容。省镇营兵制在明代中后期居主导地位,在抵御边患,维护治安方面作用巨大。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明代省镇营兵制下的军队一标兵(一)标兵的渊源及含义(二)标兵始设时间的考辨(三)明代标兵的推广与发展(四)明代标兵兵制(五)标兵的地位及其影响二营兵(一)正兵(二)奇兵(三)援兵(四)游兵三守城兵四嘹侦兵五通事和家丁六小结第三章 军户制与募兵制:省镇营兵的兵源双轨制一明代军户的来源、清勾及抽选(一)明代军户的来源(二)勾军与清军(三)抽选舍余二明代的充军三明代募兵的发展四小结第四章 镇戍将领、督抚道厅及镇戍内臣:省镇营兵的指挥系统一明初省级军事机构及都司地位的逐渐下降(一)洪武元年(1368年)前后的行省与分省(二) 关于洪武初年的行都督府与都卫(三)明代都司地位的演变二总督、巡抚、诸道、厅官等文职指挥系统(一)督师、经略与总督(二)巡抚的设立及职权(三)守、巡、兵备道及厅官的职权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守备等武将指挥系统(一)洪武、永乐时期的藩王(二)明代前中期的武职“镇守”与万历提督总兵官(三)明代的总兵官(四)副总兵、参将、游击、镇戍都司(五)守备、操守、把总、提调、备御等四巡按、镇戍内臣等监军系统(一)巡按御史(二)镇戍内臣五小结第五章 从卫所到营部司队:省镇营兵制编制的形成及演变一明前期省镇镇戍营制的萌芽(一)洪武时期(1368-1398年)(二)永乐至正统时期(1403-1449年)二明中后期省镇镇戍营制的形成和发展(一)景泰至弘治时期(1450一1505年)(二)正德至万历时期(1506-1620年)(三)启、祯时期(162l一1644年)三北边等地营制的主要内容及形成原因四小结第六章 装备及粮饷:明代省镇军队的后勤供应一明代省镇军队的武器装备(一)武器的种类、制造和应用(二)战马的管理、配备及骑步比例(三)北边等地战车的制造与应用(四)南方地区战船的配备二明代省镇军饷的来源、管理及发放(一)军饷的来源(二)军饷的管理与发放三小结第七章 分合演变:省镇的镇守总兵及其镇戍区的渊源与沿革一辽东、蓟州、昌平、保定、山海诸镇总兵(一)辽东镇总兵(二)蓟州镇总兵(三)昌平镇总兵(四)保定镇总兵(五)山海镇总兵二宣大山西三镇总兵(一)宣府(今河北宣化)镇总兵(二)大同镇总兵(三)山西镇(三关镇)总兵三陕西三边五镇总兵(一)固原镇(又称陕西镇)总兵(二)甘肃镇总兵(三)宁夏镇总兵(四)延绥(陕西延安、绥德)镇总兵(五)临洮镇总兵四东部沿海诸省镇总兵(一)天津镇总兵(二)山东(包括登莱)总兵(三)江淮(属南直隶江北地区)总兵(四)南直隶江南地区总兵(附浙直总兵)(五)浙江总兵(六)福建总兵(七)广东总兵五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诸省镇总兵(一)广西总兵(附两广总兵)(二)云南总兵(三)四川(附松潘)总兵(四)贵州总兵(附湖广贵州总兵)(五)湖广总兵六内地诸省总兵(一)江西(附南赣)总兵(二)河南总兵(三)镇守淮安漕运总兵七小结第八章 省镇营兵制下之屯堡与基层社会秩序一军卫屯堡与乡村里甲同属于基层社会单元二屯堡的分布密度及修建规制(一)分布与密度(二)屯堡工事的修建者及材料规制三屯堡的居民构成及统领官员(一)屯堡的居民(二)屯堡的统领官员四屯堡的功能五小结第九章 综论一明代省镇营兵制的特色及利弊得失二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的主辅关系(一)兵役等方面:都司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兵源和将源(二)后勤等方面: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军饷和武器(三)边防地理方面:卫所为省镇防线的要冲和老营(四)总体上: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主辅相依三明代省镇营兵制的历史背景及其在古代军制史上的地位四从省镇营兵制角度看明代地方秩序主要征引典籍及参考论著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嘉靖间钦州恢复屯田,军、民等一体授田,系着眼于保证军饷。时任知州的林希元奏称:“臣因查得本州洪武年间设有屯田,拨钦州千户所百户领军出种,至宣德年间始废。臣乃将查出各处荒地,议复立屯田招各处流民、千户所余丁及拨本州民快与千户所哨海官军,各给与田,令其领种。三年之后办纳税粮以足军饷以省转输,具本于嘉靖十六年奏行广东抚按衙门行二司守巡道会议。依臣所奏,转行到州,令臣多方设法招人承种前项荒田。及奉户部勘合,该巡按广东监察御史陈大用奏转行到州,令臣查勘荒田给与守营军快领种以给军饷。臣承上司明文将查前项荒田再行差官踏勘,丈量明白,多方设法,招得广东潮州府、福建漳泉等府流民何政等三十名领种田九顷,又查广东肇庆府阳江县、广西上思州等处先年移来本州赁耕人田陈林宗等九十一名领种田一十七顷一十亩。又招钦州千户所余丁樊元成等三十一名领种田四顷五十亩,本州民快罗佛送等六十户领种田一十二顷,防城那苏二营旗军杨德风等五十名领种田七顷一十五亩,哨海旗军李敬等一百名领种田一十五顷。各项共田六十五顷一十亩。但臣愿奏每田一亩照依钦州下则官田则例每亩科米一斗七升,今据巡按御史陈大用所奏每亩科米三斗二奏不同……臣乃从中酌处,民快、守营、哨海旗军查照陈御史所奏,每亩减科屯米二斗;客居、军余人户每亩照臣原奏科米一斗七升。客居、军余一百四十八名,共领田三十顷六十亩分作二屯,日寓民上屯、寓民下屯,每屯科米二百五十五石二屯共米五百一十一石。

后记

1981年,我由辽宁义县以全县文科最好的高考成绩考入南开大学历史系。当时,我的第一志愿就是南开大学历史系。报南开大学,是考虑天津离家较近;报历史系,是出于喜欢。1985年本科毕业,考取了著名明史专家郑克晟先生研究生。郑先生在业务上谆谆教诲,引领我走向明史研究之路;在生活上关爱有加,如同慈父一般。在郑先生指导下,我完成了硕士论文《明嘉靖九边营兵制考略》。记得1988年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包括社会史学会原会长冯尔康先生、清史专家陈生玺先生、明史专家林延清先生等。诸位专家对我的论文写作和答辩颇多鼓励。此后我在硕士论文基础上发表了系列论文,有几篇论文也被一次或多次转摘。2000年,我考取了元史学会会长、著名元史及中国政治制度史专家李治安先生的博士生。李先生对我们言传身教,其中令我受益最多的是研究方法及治学心得的讲授。2001年,我将硕士论文及后续系列论文整理成书,题为《明中后期九边兵制研究》,由吉林人民出版社作为丛书之一出版。本书对我硕士论文中有关九边设立时间的考察,稍加纠正。2002年,我申请的天津市教委社科规划项目“明代军事制度研究”获得批准,并得到研究资助。2005年,我完成了博士论文《明代中后期军事制度研究》。李治安先生对我的论文从选题到构思,从写作到定稿,倾注了很多精力。对我的论文全文也几度审阅批改,认真负责的精神令人敬佩。在我的博士论文开题期间,明史学会会长南炳文先生、天津教委主任靳润成先生在百忙之中拨冗赐教。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曾得到了《南开学报》执行主编、史学史专家姜胜利先生等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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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达到物超所值的地步,但是起码是物有所值了,一本书可以吃透明代卫所军和营兵制。小白都能看懂,基本是一招鲜。就是没有特别独到的见解,老套了一点。


内容详细,涉述面广,堪称一本通,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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