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财政志
2010-1
甘肃文化出版社
曹德福主编
641
《凉州区财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保持史事的原则,记述力求体现真实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的特色。
概述大事记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财政概述第一节 清代以前历代财税简述第二节 清代财税简述第三节 民国时期武威财政一、简述二、财政收入来源三、财政管理机构设置与监督第二章 财政管理体制第一节 区(市、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一、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第二节 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一、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及发展二、乡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第三章 财政收支第一节 预算内财政收支一、预算内财政收入二、预算内财政支出第二节 预算外收支一、预算外收入二、预算外支出第三节 非税收入第四节 基金预算收支一、基金预算收入二、基金预算支出第四章 财政管理第一节 财政预决算管理一、预算的编制二、预算的执行三、决算的编报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第三节 乡镇财政管理及“乡财区管”改革一、乡镇财政管理二、“乡财区管”改革第四节 控购、政府采购管理及债券发行一、控购管理二、政府采购三、债券发行第五节 社会保障资金保险基金管理一、社会保障资金二、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 救灾资金三、卫生事业费四、社会保险基金第六节 专项资金管理一、基本建设资金二、惠农资金三、涉外资金……第五章 农业税收与农村税费改革第六章 国有资产管理第七章 财政监督检查第八章 财政管理机构第九章 党群工作第十章 人物 荣誉第十一章 沙漠公园附录后记
在包干后,年终实际执行数额超过包干总数时,超额部分进行分成,分成比例可根据公社不同经济情况以30%~60%留给公社,以40%~70%上缴国家;短收时,只要确实把该收的税全部收回来,可按实际收入计算。 1960年9月,武威县为了使财政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按照中央“发展经济,保证供给,支持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方针,以增加收入,增加积累,实行勤俭办社,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使财政工作更好地为公社经济发展服务,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一级财政管理的方案,实行“划分收入、以收抵支、超收分成、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体制,又进一步划分了收支范围。公社一级财政收入为:凡农村的联办厂矿工商统一税,由财政局各税务所直接征收外,其他单位应纳工商统一税,原则上划归公社收入,但黄羊、大河公社商店的工商统一税,仍由县财政局征收;公社、大队办的企业(包括社与大队合办企业)交纳的工商所得税;公社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应纳的屠宰税、牲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公社范围内应收的罚款和没收收入、物品的变价收入、公产房地租金和公树变价收入、其他杂项收入等。公社一级财政支出为:列入国家编制由国家供给人员的行政经费。公社范围内国家举办的初、完校和代帽中学的事业费,由国家供给教职员的行政经费;上述体制在实际执行中,收人大于支出者,按核定收入任务分成后剩余部分全部上交国家财政,支出大于收入者,其差额部分,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1962年,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对人民公社财政管理体制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将人民公社“财政包干”管理办法改为“统收统支”的管理办法,明确划清了国家财政收支与公社财政收支的界限。武威县按照这种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为发展农村经济,巩固人民公社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