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学
2001-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李晓明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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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商人“见利忘义”,大肆从事破坏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这种背景下,1872年英国学者希尔在伦敦举行的“预防与控制犯罪”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演讲,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的概念,由此为西方犯罪学家们开辟了一个新的犯罪学研究领域——经济犯罪学。可见,经济犯罪学是随着一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犯罪问题的泛滥而产生和形成的。在我 国,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80年代初,经济领域犯罪突出,为了稳定经济秩序,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该《决定》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的术语。从此,学界开始关注对经济犯罪的研究,并很快得到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认可,从而掀起了我国研究“经济犯罪”的热潮,然而毋庸置疑,这种“热潮”却多局限于从刑法学角度对经济犯罪进行诠释,缺乏从犯罪学角度作更为深人的探究。显然,这是由我国的特定历史环境背景和整个经济犯罪学学科发展水平的特点所决定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青年学者李晓明教授主笔撰写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经济犯罪学》著作。通览全书可以发现其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学科意义十分重大。在我国学术界,尤其是新刑法颁布以后,尚未见到以新刑法为内容的经济犯罪学著作问世。因此,我们认为,该书的出版对经济犯罪学的学科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经济犯罪的研究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科学价值。她有助于人们深刻认识经济犯罪本质,为国家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有助于科学揭示经济犯罪原因和为经济犯罪预防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有助于掌握和研究经济犯罪规律,为制定控制经济犯罪方略提供依据等等。经济犯罪研究越深入、成果越卓著,就越能为国家制定有效的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使它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还有,通过对经济犯罪人的深入研究,不仅能更好地帮教和改造经济犯罪人;而且对稳定社会和促进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意义也十分重大。 第二,结构体系科学合理。该书一改我国犯罪学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的传统模式,将全书分为五编。第一编,绪论。主要介绍经济犯罪学概念、经济犯罪学基础理论、经济犯罪学研究方法、国内外经济犯罪学研究状况等经济犯罪学的一般理论。第二编,经济犯罪表现论。主要介绍经济犯罪的概念、经济犯罪的产生与发展、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经济犯罪等的特点、表现、规律等问题。第三编,经济犯罪原因论。主要论述经济犯罪产生的各种社会综合原因。第四编,经济犯罪类型论。着重结合现行刑法规定和犯罪学的相关理论,对若干重要类型的经济犯罪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第五编,经济犯罪防控论。主要阐述了经济犯罪类罪及具体犯罪方面的预防与控制。且在经济犯罪的类型划分及罪名使用上,不受刑法学的限制。完全从经济犯罪学的需要 出发来确定和设置。全书结构合理,逻辑严密。作者真正融刑法学与犯罪学理论于一体,基本扬弃了刑法学对经济犯罪研究的束缚,建立起一种崭新的经济犯罪学理论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无论对于经济犯罪学的理论研究,还是对经济犯罪刑事立法、司法的实用研究均具有重大价值。 第三,学术观点甚为鲜明。通观全书,作者提出了不少有创造性的理论观点和见解,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阐述和论证。如对经济犯罪学定义的研究,作者认为经济犯罪学是研究经济犯罪表现(包括经济犯罪的特征、活动特点和类型)与经济犯罪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经济犯罪人与被害人及其互动作用,经济犯罪预防和控制及其最终效果的一门犯罪对策学科;对经济犯罪原因的研究,作者把经济犯罪的原因分为四部分,即经济犯罪的国际原因、经济犯罪的国内原因、经济犯罪的群体原因及经济犯罪的个体原因;对经济犯罪类型论的研究,作者从微观角度对各类经济犯罪的表现、原因、防控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等。所有这些分析,作者都提出了甚为鲜明和创造性的理论观点。 当然同任何事物一样,本书也不是说就完美无缺了,如对经济犯罪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对个别类罪原因及防控对策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但是“理不掩瑜”,总体而言,我认为该书是一本有独特观点、体系新颖,且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学术著作,她必将为我国的经济犯罪学研究事业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李晓明,男,1959年6月生,河北人,法学硕士。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刑法、刑诉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发表论文100余篇,著作30余部。先后两次承担国家“九五”规划重点社科研究项目,正在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获奖成果25项。1995年11月赴美国波士顿参加国际犯罪学会议,1997年被评为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同年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管优秀专家”称号,享受政府津贴,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1年人选江苏省“333工程”重点培养对象,2002年获苏州大学“北美校友会杰出成就奖”,2004年2月至10月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第一编 绪 论第一章 经济犯罪学概述第二章 经济犯罪学基础理论第三章 经济犯罪学研究方法第四章 国外经济犯罪学研究状况第五章 我国经济犯罪学研究状况第二编 经济犯罪表现论第六章 经济犯罪概述第七章 经济犯罪的产生与发展第八章 我国区域内的经济犯罪第九章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犯罪第三编 经济犯罪原因论第十章 经济犯罪原因概述第十一章 经济犯罪的国际原因第十二章 经济犯罪的国内原因第十三章 经济犯罪的群体原因第十四章 经济犯罪的个体原因第四编 经济犯罪类型论第十五章 经济犯罪类型概述第十六章 金融方面犯罪第十七章 走私方面犯罪第十八章 产品质量方面犯罪第十九章 市场秩序方面犯罪第二十章 公司管理方面犯罪第二十一章 税收征管方面犯罪第二十二章 知识产权方面犯罪第五编 经济犯罪防控论第二十三章 经济犯罪防控概述第二十四章 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第二十五章 经济犯罪的预防第二十六章 经济犯罪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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