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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学

杜福磊 等主编 郑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2  

出版社:

郑州大学出版社  

作者:

杜福磊 等主编  

页数:

456  

前言

公平正义乃人类恒久追求的理想目标。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法治国家的真正建立。欲达此目的,除了经济繁荣、政治昌明、法制健全之外,人们对法律的普遍尊崇和切实信仰,才是法治国家建立的社会基础和根本保障。因为,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机制,人类交往的行为准则,定分止争的裁判规范,纠纷处理的程序保障,只有被社会普遍认可和尊崇信仰,才会具有真正的意义。所以,公平正义的实现、法治国家的建立,除了加强法学研究,构建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之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学教育的普及,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自古以来,法学作为公平正义之学、治国安邦之术,一直被贵族阶层所垄断。即使到了中世纪,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也始终未曾得以真正普及。虽然,大学建制化的法学教育始于欧洲大陆1l世纪末的波伦亚大学,但真正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实际产生于民族国家的建立,尤其是法典编纂和学科分化确立之后。尽管,我国清末也建立了所谓的法律讲堂,但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应当说,随着“西学东渐”和现代大学教育制度的引入,20世纪初的中国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学教育。新中国的法学教育,除了20世纪50年代初短暂的存续、引进和改造之外,其实真正兴起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改革开放3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巨变,我国的法治建设业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可喜进步。历经几代法律学人的不懈努力,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亦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法学教育机构由原来的几所、十几所,现已发展到600多所。法学教育的层次由最初的本科教育,现已发展为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齐全的法律教育体系。随着法学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法学教育质量也在持续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后培养的新一代法律、法学人才,正在逐步成为现代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并逐步被社会认可。

内容概要

法律文书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具有交叉学科的特征。本书分上编和下编两大部分。上编共分六章,分别为法律文书学概论、法律文书的历史发展、法律文书的价值、法律文书的谋篇布局、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主要介绍法律文书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下编共分十章,分别为公安法律文书、检察法律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监狱法律文书、律师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笔录,主要介绍各类法律文书的内容、格式与制作要求。 本书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典型性、实用性,既适合政法院校(系)师生教学使用,也可作为法律工作者的阅读参考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法律文书学概论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历史发展第三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第四章 法律文书的谋篇布局第五章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第六章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第七章 公安法律文书第八章 检察法律文书第九章 刑事裁判文书第十章 民事裁判文书第十一章 行政裁判文书第十二章 监狱法律文书第十三章 律师文书第十四章 公证文书第十五章 仲裁文书第十六章 笔录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非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由于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这就使得与此相关的各种合同文本、格式化文书应运而生,例如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各种合同文本等等,作为体现非诉讼案件处理情况的载体,不断发展丰富起来。这其中,有的文书样式已经比较统一,如公证文书;有的文书样式只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但是主要内容已经确定,如仲裁文书;有的文书样式还处于发展变化阶段,如一些合同文本。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非诉讼法律文书仍处于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完善、不确定的因素。但是,我们要看到非诉讼文书快速发展的趋势,是同非诉讼案件快速发展的形势相联系的,诸如仲裁文书、公证文书、律师文书等非诉讼文书,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法律文书的重要类别和研究对象。(五)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与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是否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可以将法律文书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两大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有两个特点。一是这些文书制作并生效后,有关当事人就必须执行,否则执法机关就要采取措施强制执行。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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