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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实用指南

张冬霞 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  

出版社:

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

张冬霞  

页数:

194  

内容概要

本套丛书的主要特点是:以问题解答的方式对各种犯罪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予以阐释,并力求解决诸如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罪数形态等刑事执法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规范紧密结合,并辅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理论性强、实践性强和针对性强。此外,书中还附了对各种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为广大执法工作者在刑事执法过程中查找相关依据提供方便。 总之,本套丛书既是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普法读物,又是携带方便、查找快捷、针对实务操作的指导手册,同时还是一套阐述刑法基本理论,有利于提高刑法理论水平的小型全书。希望本套丛书能够为广大执法工作者带来一定的益处。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什么 3.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特征 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具有哪些特征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与非罪 的界限 8.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 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9.如何划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刑法》 第141条一第148条规定的其他生产、销售 伪劣商品犯罪的界限 1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 什么区别 11.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 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界限 12.怎样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形态 13.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同犯罪 14.怎样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 司法解释 第二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2.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什么 3.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客观特征 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具有哪些特征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假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8.如何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9.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0.怎样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1.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罪数形态 12.如何适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 司法解释 第三章 生产、销售劣药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2.生产、销售劣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什么 3. 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特征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具有哪些特征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8.如何划清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 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9.怎样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界限 10.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有什么区别 11.如何划清生产、销售劣药罪与在药品 生产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2.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共同犯罪 13.如何把握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罪数形态 14.如何适用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 司法解释第四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侵犯的 直接客体是什么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在客观 方面具有什么特征 4.怎样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罪的犯罪主体 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主观 罪过形式是什么 6.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 标准是什么 7.怎样划清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8.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与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9.怎样划清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与 诈骗罪的界限 10.怎样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 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第五章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的 直接客体是什么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客观方面 具有哪些特征 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犯罪主体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是什么 7.怎样划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罪 与非罪的界限 8.如何区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 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界限 9.怎样划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 11.如何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共同犯罪 12.如何把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罪数形态 13.如何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第六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侵犯的 直接客体是什么 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在客观方面 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4.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 主体特征 5.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主观 罪过形式是什么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立案 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罪与 非罪的界限 8.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与生产、 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有什么区别 9.如何划清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与 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10.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 罪数形态 11.如何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第七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侵犯的 直接客体是什么 3.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产品罪的客观特征 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 犯罪主体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 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立案 标准是什么 7.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罪 与非罪的界限 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与 危险物品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9.如何划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O.怎样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与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1.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 罪数形态 12.如何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 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定罪 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第八章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 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什么 3.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在客观方面有什么特征 4.怎样把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的犯罪主体 5.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 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 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 立案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与 破坏生产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9.如何划清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和非法经营罪的界限 10.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11.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2.如何适用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定罪 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第九章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侵犯的 直接客体是什么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在客观 方面具有什么特征 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化妆品罪的犯罪主体 5.如何把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的主观特征 6.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 立案标准是什么 7.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罪与非罪的界限 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与非法 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9.如何划清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0.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罪的共犯形态 11.如何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罪的刑罚规定 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罪 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

章节摘录

  ③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例如,李某购进电视机电路板、外壳、包装箱、品牌标识、合格证、说明书、条形码等物品,又购进废旧电视机,拆下显像管,自行非法拼装“三星王牌”“王牌之星”“长江”“海尔高科”等品牌电视机,然后以每台280元至82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2700余台,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人民币。  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根据198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标准化法》第6条的规定,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由企业自愿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自己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根据1991年2月27日化学工业部发布的《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企业标准在本企业范围内是强制性标准。另外,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情况下,按照社会通行的标准来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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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早就买了,一直还没有时间看,不过感觉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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