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养生文化的生命伦理学审视
2011-9
湘潭大学出版社
赖平
206
赖平所著的《道教养生文化的生命伦理学审视》的意义不在于历史清算,也不在于对道教经籍中的修炼方术津津乐道,而在于对现实和未来的启示。通过对道教养生文化进行生命伦理学审视,它能够从三个方面给我们以现实的启迪。
赖平,女,1970年生,福建永定入,湖南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副教授,现为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在读博士。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主要从事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问题的研究。先后主持教育部立项课题一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湖南省教育厅立项课题两项,参与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三项,主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辅导用书二本,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第一章 道教概览
一、道教与道家
二、道教的创立与发展
三、道教教理教义
四、道教养生文化
第二章 生命观——道教养生文化的理论基础
一、道教生命观概述
二、道教生命观的特点
三、道教生命观的意义
第三章 道教养生之“道”、“理”、“术”
一、道教养生之“道”
二、道教养生之“理”
三、道教养生之“术”
四、道教养生文化的特点
第四章 道教养生文化的生命伦理学意蕴
一、道教文化的伦理特质
二、道教养生文化中生命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及内容
第五章 从生命伦理学视角看道教养生文化
一、生命伦理学的发展、基本原则及主旨
二、生命伦理学的现代困境
三、道教养生文化的生命伦理学启示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 道教养生为何要完全遵循“道法自然”的规律呢?这还可以从另外一个层面来加以说明,即人作为自然界的一分子,属于自然界中的小自然者,所以,无论修身还是养性,都离不开与大自然的密切联系,都要在大自然的规律支配下运行、炼养。婴儿是人最初的原始状态,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却困于物欲和名利,逐渐泯灭了其天性。那么,对于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远离天性的人来说,要养生、护生,就要归根复命,法乎自然。那么究竟要复归到哪里去呢?《道德经》中提出:复归于婴儿。“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豁。为天下黔,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道德经·第二十八章》)因为婴儿初生,正像“道”的最初发展一样,最纯朴、最自然,与自然最接近,与“道”最接近。儒家学派的孟子也持有大致相似的说法:“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所以,道教认为,养生之“道”,就是归根复命,保持童心,恬然自在,无入而不自得。 道教把“归根复命”、“法乎自然”作为其养生的指导原则,可以说抓住了养生的根本。人类毕竟是自然之子,无论经济与社会如何发展,无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如何发达,无论人类改造自然与征服自然的本领如何强大,都始终无法离开自然的襁褓,他都必须始终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正如美国著名生态思想家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生命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并非只是有形的,同时,生命与周围环境的联系也可以是精神性的,作为人类心智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自然不但允许这种连续性,而且还促进它的发展。 2.整体养生原则 道教思想中的宇宙生成论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人的生命在内都是按照同一法则由“道”或“元气”化生而来的,天地万物同源同构,互感互应,互相关联,共成一体,其整体观兀然而现。整体养生原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人的躯体与精神是一个整体,养生需要“形神兼养”。“形”是人体生命活动之宅,它包括人的脏腑、皮肉、筋骨、脉络、肢体以及充盈于其间的精血;“神”则是生命活动的主宰,它主要包括魂、魄、意、志、思、智等精神活动。道教养生理论认为,人的生命过程由形和神的共同活动构成,在个体生命那里,形和神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统一关系。用今天的医学知识来解释,健全的形体是心理活动和意识活动正常进行的物质保证,而心理活动和意识活动正常则是形体强健的根本条件。因此,从“形神俱合”的理论出发,道教在疾病防治和养生活动中强调形神兼养、形神并治,不但注意运用药物疗法来治身,而且善于运用各种心理疗法来“养神”、“治心”,理身与治心并重,推行身心兼治的整体养生、整体疗法的践行原则。 第二,人体自身构成一个整体,人体就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小宇宙。因此,生命的养护还应该注重人体内环境的整体协调,而不是单纯地使用某一种养生修炼之术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就说明道教养生实践十分重视整体和谐而不是将生命现象肢解为器官、组织、细胞等。 第三,生命个体与周围环境的整体协调。在天人同源同构、天人感应哲学理念的指导下,道教养生理论认为:人不是独立的个体存在,而是存在于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宇宙大系统中;个体生命的健康必然与周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养生修炼还应该注意个体与周围环境的整体协调。
《道教养生文化的生命伦理学审视》由湘潭大学出版社出版。
我买这本书是作为一个有关养生文化的项目资料用的,本书内容还可以吧,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