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湖南省实施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等 编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湘潭大学出版社 (2012-03出版)
出版时间:

2012-3  

出版社: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湘潭大学出版社 (2012-03出版)  

作者: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等 编  

页数:

286  

内容概要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释义》内容包括: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消防技术服务、第五章消防组织、第六章灭火救援、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等。

书籍目录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四章 消防技术服务 第五章 消防组织 第六章 灭火救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再说明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还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组织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本项职责指在每年春季、冬季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到来之前,或者根据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发展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民政、铁路、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单位自查、行业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这已经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项成熟经验和做法。


编辑推荐

《释义》由湘潭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湖南省实施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