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担保法教程

黄良友 主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  

出版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

黄良友 主编  

页数:

282  

前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一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的想法由来已久,现委托我来组织编写,我感到很荣幸。近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是令人欣慰的,全国设立法学专业的院校多于五百所,在读学生数万人,这对法学教材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已经出版的几套法学系列教材可以说各有特点。我们编写这套教程,算是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一点自己的贡献,使读者多一种选择。作为本套教程的组织编写者,我要对所有的作者表示感谢,并特别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刘传志等老师的辛勤劳动。  本套教程由全国数十所高校教师共同参与编写。具体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重庆邮电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暨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河海大学常州商学院、江南大学、湖南商学院、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

内容概要

担保制度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法律制度。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就已产生了原始的担保制度。历经数千年的发展,担保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民商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并在保障债权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担保制度在我国也日益受到重视。1981年l2月通过的《经济合同法》即就合同的定金担保和保证担保作了规定。1986年4月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一次就债的担保作了系统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原有的担保法律规范已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95年6月颁布了第一部专门调整担保关系的《担保法》。2007年3月,我国又通过了《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同时,为了正确适用担保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个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说,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担保法律制度。 本教程以《担保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为基础,就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同时,本教程还就担保制度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作了阐释,并就现行法律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诸多完善现行立法的建议。 本教程尝试跳出传统的教材编写模式,注重法条阐释和理论分析的结合,在全面介绍我国相关担保法律规范的同时尽可能地阐释相关基本理论,并汲取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做到知识性、系统性、实用性和理论性的统一。当然,这种尝试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尚有待读者的评判。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担保与担保法 第一节 担保概述 第二节 担保合同 第三节 担保法 本章小结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概述 第二节 保证合同 第三节 保证效力 第四节 保证责任 第五节 特殊保证 本章小结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概述 第二节 抵押的设立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 第五节 特殊抵押 本章小结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质押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权利质权 本章小结第五章 留置权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 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 第四节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节 留置权的实现和消灭 本章小结第六章 定金 第一节 定金概述 第二节 定金的设立 第三节 定金的效力 本章小结第七章 民事优先权 第一节 民事优先权概述 第二节 民事优先权的种类 第三节 民事优先权的效力 本章小结第八章 非典型担保 第一节 非典型担保概述 第二节 让与担保 第三节 所有权保留 本章小结第九章 担保的竞合 第一节 人保与物保的竞合 第二节 物保的竞合 本章小结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担保与担保法  第一节 担保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一)担保的概念  汉语中的“担保”一词,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广义上,担保是指对某一事项所作出的承诺保证。在法律意义上,担保是指对某一法律义务的履行或责任承担所作出的承诺保证。而在民商法中,一般认为,担保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  民商法中的担保总是和“债”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债,是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84条第1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的内容包括债权和债务两个方面,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一般而言,债的当事人双方都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而且双方的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对应的,没有无债务的债权,也没有无债权的债务。债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有必要设置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债权的实现,担保就是其中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之一。  对于债的担保,可分为债的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一般称为债的保全,是指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担保法教程 PDF格式下载



比较经典的担保法教材,值得推荐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