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及其发展
2010-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王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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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笔者始终相信,只有从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出发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才可能突破现有理论的藩篱。有鉴于此,笔者选择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这一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意义、同时学界整体研究又显得比较薄弱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希望从不同角度深化对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具体来讲,本文将在借鉴大陆法系相关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现行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厘清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题,进一步划清正当防卫的界限。
王剑波,男,汉族,1981年生,河南省焦作市人。200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刑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法学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第二节 研究的现状 第三节 研究的内容 第四节 研究的方法上篇 理论根据 第一章 借鉴域外正当防卫理论的必要解释 第一节 借鉴域外正当防卫理论的必要性 第二节 借鉴域外正当防卫理论的可行性 第二章 正当防卫正当化根据的域外考察 第一节 违法性的概念和实质 一、违法性的概念 二、违法性的实质 第二节 违法性阻却的一般根据 一、违法性阻却一元论 二、违法性阻却多元论 第三节 正当防卫正当化的个别根据 一、自我保护说与法的确证说 二、社会相当性说与优越利益说 第三章 正当防卫正当化根据的本土选择 第一节 一元论与多元论的统一 一、一元论与多元论的功能辨析 二、一元论与多元论的对立统一 第二节 正当化事由的一般根据 一、我国学者的主张 二、本文的立场:社会相当性说 第三节 正当防卫正当化的个别根据 一、我国学者的主张 二、本文的立场:自我保护与法的确证结合理论下篇 逻辑展开 第四章 防卫意思新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防卫意思的必要与否 一、防卫意思不要说与必要说之争 二、本文的立场:防卫意思必要说之提倡 第三节 防卫意思的内容界定 一、防卫动机·目的说与防卫认识说之争 二、本文的立场:防卫认识说之提倡 第四节 防卫挑拨的性质认定 一、防卫挑拨与防卫意思 二、本文的立场:防卫挑拨的否定与限制 第五章 防卫对象新论 第一节 实践中的问题 一、案情简介 二、争议问题 第二节 理论上的争议 一、国外的学说 二、国內的见解 第三节 本文的立场 一、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可以防卫 二、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应先退避 第六章 无限防卫新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理论上的争议 二、实践中的冲突 第二节 无限防卫的历史发展 一、无限防卫的思想萌芽 二、无限防卫的制度确立 三、无限防卫的销声匿迹 第三节 无限防卫的不合理性分析 一、防卫权的必要性与有限性分析 二、无限防卫权辨析 第四节 我国新刑法并未规定无限防卫权 一、我国新《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立法背景 二、我国新《刑法》第20条第3款的价值定位结论参考文献
至于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间具体的对立点,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归纳。例如,前田雅英教授认为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之间的区别在于:其一,有关保护的对象,前者主张是道德、伦理,而后者主张是生活利益;其二,有关违法评价的基准,二者均认为应该具有客观性;其三,关于违法评价的静态对象,前者认为包括主观方面,后者则认为应限定于客观方面;其四,有关违法评价的动态对象,前者主张以“行为”为中心,后者主张以“结果”为中心;其五,有关违法评价的时点,前者、后者分别主张为行为之时、结果发生之时;其六,有关刑罚法规的机能,前者主张是行为规范,后者主张是裁判规范。另外,行为无价值论以“恶的行为、恶的内心”作为违法性的主要根据,而结果无价值论则认为是恶的结果的发生[2]。曾根威彦教授认为,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最大不同在于,首先,在违法的本质方面,行为无价值论从违法就是违反法规范的立场(规范违反说)出发,认为侵害、威胁法益难以概括违法性的所有内容,应当将不能还原为侵害、威胁法益的违法要素看作为行为无价值;相反地,结果无价值论认为,违法的实质就是侵害、威胁法益(法益侵害说),行为无价值可以还原为对法益的侵害和威胁,行为无价值中不存在不能还原为侵害、威胁法益的独立意义。其次,关于故意在犯罪论中的地位,行为无价值论将其作为违法要素(以及构成要件要素);相反地,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将故意作为违法要素存在疑问,主张将故意作为责任要素(以及构成要件要素)。
近来常州菜刀队PK砍刀队案件中的正当防卫问题,引发了我对该书的关注,看后感觉很不错,目前很多法律人没有正确认识到正当防卫的根基,所以没有正确理解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