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解读及会计处理
2009-6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王红云
249
245000
书中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纳税咨询问题的回答,具有比较好的权威性和操作性。 本书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对比,同时有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修订的说明,以便学习查阅。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依据的现行增值税政策,是根据2009年1月1日所执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性文件等一系列税收法律,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2006年颁布的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等。这些政策属于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截至2009年5月我国正式颁布的有效税法和会计等法律文件。各位读者阅读时,涉及政策变动的,以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和相关经济法规为准。 本书可以作为广大会计人员、税收征管和稽查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学习参考书。
王红云:女,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云南省人才协会理事,从事会计教学20年。主要担任《纳税会计》、《会计法规》、《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本科教学,同时担任在职会计人员、厂长经理和税务干部班培训工作,曾担任企业
第一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新《增值税实施细则》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第二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新《增值税实施细则》解读第三部分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第四部分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第五部分 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第六部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第七部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第八部分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实施细则》的条文对照第九部分 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修订附录:《企业会计准则》下主要税金的会计分录参考文献
第一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新《增值税实施细则》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2009年1月1日执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一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将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17%、13%的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需要关注《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若干变化,认真理解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内容。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后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包括其运费),但仅限于设备类。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下调:工业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商业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下。
《新解读及会计处理》可以作为广大会计人员、税收征管和稽查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学习参考书。
书很实用,我比较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