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紀事本末
陳邦瞻 原編,臧懋循 補輯,張溥 論正
三民書局印行
出版时间: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六月
出版社:
三民書局印行
作者:
陳邦瞻 原編,臧懋循 補輯,張溥 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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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元史紀事本末》,明陳邦瞻撰,明臧懋循補,是我國第三部紀事本末體史書。有四卷、六卷與二十七卷本三種,此二十七卷本為明張溥刻本,九行二十字,白口,左右雙邊。三民書局翻印.
《元史紀事本末》主要取材於《元史》,明官修《續通鑒綱目》和薛應旂的《宋元通鑒》,將元朝的重大事件編為二十七目(篇),約十萬字。崇禎年間,張溥在 各篇正文之後寫了史論,重新刊版,以篇為卷,分為二十七卷,其中第十一卷《律令之定》之下注一“補”字,為臧懋循補撰。 本書不但繼承了袁樞創造的紀事本末體裁,“每事各詳起訖,自為標題,……前後始末,一覽了然”。且有所創新,新立了“科舉學校之制”、“運遭”、“官制 之定”、“郭守敬授時曆"、“小明王之立”等目,為袁書所無,又大多為《明史紀事本末》所承襲,此書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是對曆史編纂學的一大貢獻。之 後,清代學者又陸續編纂了《左傳紀事本末》,遼史、金史、西夏、明史、清史的紀事本末。
作者简介
陈邦瞻(?—1623年),字德远,高安(今江西高安县)人。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进士,授南京大理评事,历官南京吏部郎中,出为浙江参政。进福建按察使,迁右布政使。又建滏阳书院。光宗嗣位,迁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平田州岑茂仁之乱。功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2年)五月疏陈四事:“客氏既出复入,乃陛下过举。辅臣不封还内降,引义固争,致罪谪言者,再蹈拒谏之失,其何解于人言?[1]”后兼户、工二部侍郎,天启三年(1623年)卒于官。诏赠尚书。有《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荷华山房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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