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生石
皇冠
亞伯拉罕.佛吉斯,Abraham Vergh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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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嬋
无
(本文作者為交通大學外文系教授) 在印度裔導演米拉.奈耶(Mira Nair)改編自亞伯拉罕.佛吉斯的回憶錄《我的祖國》(My Own Country)的影片中,因為一九七四年衣索比亞內戰而倉皇逃離非洲的佛吉斯,臨別時刻手上所持別無他物,僅有一個鑲有十字架的非洲外形木刻。因為殖民歷史而意外成為諸多印度裔子民原鄉/母國的非洲,也是佛吉斯首部小說《雙生石》(Cutting for Stone)裡不同族裔的離散人民最終的故鄉。 《雙生石》說的是離散的故事,是醫生的故事,也是人性的故事。佛吉斯以自己出生於衣索比亞,又是醫生的生命經驗寫出這部跨越非洲、亞洲、歐洲與美洲的家族羅曼史。 英文標題一方面引用自希臘時代流傳下來的醫生誓言──「凡患結石者,余不施手術」──保證尊重專業,決不擅自進行自己專科之外的手術。 另一方面這標題也指涉小說裡石東(Stone)家族的悲歡離合,包括印度修女生母的難產死亡、英籍白人父親的遺棄、雙生兄弟因為情感的背叛而產生的疏離等等。第一人稱的敘事者瑪利詠在序幕中就言明,對於年已半百的他而言,說出這個家族故事、暴露這個「讓家庭分裂的傷口」的最大目的,就在於癒合與弟弟之間的裂痕。 小說中瑪利詠與連體嬰弟弟濕婆的分裂,開始於他們初生之際被手術夾鉗硬生生地剪斷他們相連的額角,其後又因為青梅竹馬的珍妮特造成的愛慾糾葛而瀕臨決裂。 他們的一生其實就在尋找再度合體、再度成為「濕瑪雙胞胎」的可能。童年時兩兄弟以奇異的頭角相靠相擁的睡姿,找回在母親子宮中成形、茁壯的始初時刻;長大之後兄弟因為器官移植而再度結合。因此瑪利詠言道:「生為一體,突然分離,我們又回到了一體」。 不論是身體或心靈的分離,乃至於與故鄉的分離,《雙生石》的基調就是一種在離散情境中尋找重逢的情感結構,也道出離散者內心最深切的惆悵與渴望。 小說裡充斥著被迫離鄉背井的人物,像是孿生兄弟的印度養母賀瑪因為性別歧視離開了南印的家鄉,遠渡重洋到衣索比亞的失迷(Missing)醫院擔任婦產科醫生。 當她返鄉探親被父親質疑為何不在家鄉定居時,賀瑪反問:「如果我的國家需要我,為什麼他們不接受我?」雖然佛吉斯無意在小說中表達強烈的女性主義意識,但賀瑪的處境無疑代表許多離散者無奈又傷痛的心情。瑪利詠因為叛國的嫌疑不得不逃到美國時,也表達出這種被國家背棄的悲憤:「假如我的國家願意折磨我、懷疑我……那麼我要與她斷絕關係」。 失迷醫院是使命(Mission)的誤譯,代表在跨國移動的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改變,同時也象徵性地成為收納異鄉人的空間,成就另一種跨越種族與信仰的另類家庭,讓喪母失父的雙生孤兒得到家人關愛。 因此對於瑪利詠而言,被迫離開失迷醫院,就是在被父親遺棄之後再一次失去家庭。雖然瑪利詠在紐約印裔醫生聚集的聖母醫院,再度與同儕之間建立起家人般親密的革命情感,但他終究選擇返回失迷醫院。《雙生石》在離散的脈絡之中,不斷重演遷徙與重組家庭的情節,也總是帶著不被認可、黯然離家的感傷。只有在回到衣索比亞之後,這樣的遺憾才稍得紓解。 在佛吉斯的筆下,離散的情境需要經由可攜帶的記憶物件加以紓解,也與失去的母體緊緊扣連。瑪利詠提及兒時熟悉的民謠〈緹西塔〉是衣索比亞離散人民的精神寄託。 他逃離衣索比亞帶著〈緹西塔〉的卡帶,也在異鄉聽到各種不同版本的演唱,更因此結識各種來自故鄉的衣裔同胞。〈緹西塔〉召喚出他們共同的原鄉情感,因為「〈緹西塔〉是精神的國歌,是離散的輓詩」。 對於瑪利詠而言,這首歌曲特別之處是它帶出與母性身體記憶的連結,因為那是他幼兒時捧住保母亞麥姿乳房時,她所唱的歌曲。 亞麥姿為了安撫瑪利詠而獻上乳房,滿足了他自出生就與生母訣別的原初創傷,也安慰他因為養母出門工作而產生的分離焦慮。 成人之後,當瑪利詠因為外在因素必須離開母國時,亞麥姿慣常哼唱的〈緹西塔〉就成了母體的替代品,伴隨著他遠走異地,並且在歌曲熟悉的旋律裡尋找失去的「母親」。 小說結束時,母親終於再度現身。在回到衣索比亞的途中,賀瑪與瑪利詠在羅馬暫留,因而看到「聖泰瑞莎的狂喜」的雕像真蹟。那是曾為修女的母親生前最鍾愛的圖像,也是瑪利詠遠走美國時另一件紀念母親的隨身之物。 瑪利詠在陳列雕像的教堂裡感到狂喜,因為終於能夠透過藝術所再現的宗教情感聆聽到母親的「聲音」。小說結尾,他也終於閱讀到母親那封塵封五十年的書信,了解母親在臨盆之際向石東醫師坦白不為世俗禮教所容許的情愛。閱讀這封信證明了雙胞胎是愛情的結晶,也受到愛情的祝福,至此瑪利詠被遺棄的情結方得舒緩,終於能夠真正的接納父親。 以一部描述離散情感的小說而言,《雙生石》的結局充滿希望。身心俱創的瑪利詠不但回到母國,也透過器官的移植與弟弟永不分離。 這是具有醫生與作家雙重身分的佛吉斯所能提供的最佳結果。不論是透過小說的標題或是在各個訪談中,佛吉斯都一再強調這是一個關於醫學、地理環境與人類命運的故事。 石東家族注定要行醫,也注定要在不同的地理空間中行走,經由對於職業的投入與激情以及身體的移徙與流離,體認各種不同的人性。這是佛吉斯的離散者之歌,也使得他透過文字藝術,得以為自己以及其他離散人民找回安身的心靈原鄉。
◎聯合推薦 馮光遠 馮品佳 鍾文音 ◎蟬連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百大暢銷榜超過7個月! ◎橫掃紐約時報、出版家週刊、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報等12大暢銷排行榜,最長達46週! 我倆何其幸運,在出生之前便已擁有彼此。 又何其不幸!映現在我眼中的,為何是另一個我? 美國重量級小說家約翰.厄文:「《雙生石》是一本非凡的傑作!」 他們的出生是不能言說的禁忌, 是母親死亡的宣告,是父親出走的引線。他們的存在是無人能解的謎, 直到一切從頭開始、兩人再次緊緊相連,謎底,才終於揭曉……這是關於「濕瑪雙胞胎」的故事。我是瑪利詠,如今我把故事說出來,是因為我虧欠弟弟濕婆最深,同時這也是我母親未曾揭露、我父親一直在逃避的故事,而我必須一片一片地拼湊,才能癒合我與弟弟之間的裂痕,以及生命的種種傷口。 我們的出生其實是一場災難,身為修女、原本不該懷孕的母親因為我們難產而死,而醫術精湛的父親眼見無力挽救心愛的女人,竟然拋下我們奪門而出,從此音訊全失。雖然如此,我和濕婆卻各自繼承了父親的平凡與天才、天真與世故、熱情與漠然。我們就像鏡面的反射,各自擁有世界的一半,彼此互補也互斥,然而這並不影響我們的感情,即使出生時被迫分割,之後我們卻總是形影不離,連睡覺也要頭碰著頭。 直到發生了那件事,彷彿一把背叛的利刃,把我、濕婆和我深愛的青梅竹馬珍妮特三人緊密的關係割裂,濕婆也從我的心裡被徹底地分開來。然而多年以後,我才終於明白,我對父親的想念和憎恨、我對珍妮特未竟的情感,以及我與濕婆注定相連的命運,如果只是一味禁錮埋藏,沒有去向和出口,我也將無法好好地踏出下一步…… 歷經數十年、跨越三大洲,這是一對奇特雙生兄弟之間的愛恨情仇,也是自我的追尋與生命的解答,作者佛吉斯以絕佳的文筆娓娓述說出瑪利詠和濕婆兩人動盪的人生與廻異的命運,複雜的情感、無法割捨的牽絆,加上多線交錯的豐富情節,讓人讀之不禁忘卻時間,著迷到無法自拔!
亞伯拉罕.佛吉斯 生於一九五五年,雙親是移民至衣索比亞的印度人。 現任美國史丹佛大學醫學院「醫學理論與實踐系」教授兼資深副系主任,也是德州大學聖安東尼奧分校醫學院「醫學人文道德中心」的首任主任,並兼任教授。在繁重的工作和第一次的婚姻讓佛吉斯身心俱疲之際,他參加了愛荷華大學的作家工作坊,並於一九九一年拿到藝術學位,從此展開左手執筆、右手拿手術刀的創作之路。佛吉斯的前兩本書皆為非小說作品,其中第一本《我的祖國》自述他幾度遷居的離散經驗、對國家和故鄉的認同與錯亂,以及在非洲對抗愛滋病肆虐的親身經歷,不但榮獲一九九四年「美國國家書評獎」提名,並獲選為《時代周刊》最佳選書,更由印度著名女導演米拉.奈兒改編拍成電影。第二本《網球球友》則回憶友人死亡的經驗,並探索醫師用藥不當的問題,也獲選為《紐約時報》年度好書。《雙生石》則是佛吉斯的第三部作品,也是他歷經十年淬鍊,才終於完成的小說處男作。他以衣索比亞一對雙胞胎的命運,細膩又深刻地探索了生命的失落與追尋,在全球出版界掀起驚人盛況。知名文學出版社Knopf的總編輯索尼.梅塔在讀完書稿後,忍不住掩卷嘆道:「此等傑作,一生難得幾回見!」而本書於二○○九年出版後也果然不負眾望,連續榮獲美國獨立書商協會當月選書第一名、出版家週刊年度好書、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編輯選書、舊金山紀事報年度選書、美國獨立書商協會年度小說、北卡獨立書商協會年度小說,以及台灣誠品書店外文選書,全球銷量更已突破五十萬冊,並贏得各大媒體一致好評! 佛吉斯的其他文章與短篇小說散見於《紐約客》、《紐約時報》、《大西洋月刊》、《君子》、《格蘭塔》、《華爾街日報》等報章雜誌。目前他住在美國加州帕羅奧多。
在母親子宮晦蒙處度過八個月之後,弟弟濕婆與我,在西元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的傍晚,來到了人世間我們第一口呼吸,吸進了衣索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的稀薄空氣。 我們出世的奇蹟發生在失迷醫院的三號開刀房,那正是母親瑪莉.喬瑟夫.佩禮斯修女多數工作時間的地點,也是她最能發揮長才的地方。 我們的母親是修女,隸屬馬德拉斯市主教管區的聖衣會。在那個九月的上午,當她不期然開始陣痛,衣索比亞的豪雨停歇,失迷醫院鐵皮浪板屋頂的喋喋雨打戛然而止,好像饒舌的人話才講到一半便打住。 在闃靜無聲中,十字架雛菊在一夜間怒放,將阿迪斯阿貝巴的山坡染為金黃。在失迷醫院四周的草地,莎草克服了爛泥,如燦然的毯,一路攤展到醫院的水泥門檻前,帶來了比打板球、槌球或羽毛球更實在之活動的希望。 失迷醫院位於翠綠的山丘上,單層與雙層的石灰建築群集錯落,彷彿在造就恩托托山脈的地質活動悶響中,與山巒一同自地表隆起。槽型花圃由屋頂檐槽滿溢的流水澆灌,如護城河環繞低矮房舍。 赫斯特院長的薔薇攀上了牆,緋紅的花沿著每道窗框,蔓生延及至屋頂。由於土壤肥沃,院長(也就是醫院睿智又明理的領袖)警告我們別光著腳踩上去,免得新的腳趾頭會冒出來。 失迷醫院(Missing)其實是布道傳教的使命醫院(Mission Hospital),衣索比亞人的舌頭唸這幾個字會帶嘶聲,因此聽起來像是「失迷」。衛生署一位才高中畢業的職員在執照上打了「失迷醫院」,對他來說,這才是發音正確的拼法 。由於一位《衣索比亞先鋒報》記者,拼錯的用語繼續沿用下去。當赫斯特院長跑去找衛生署職員修正時,他拿出原本的打字文件說:「女士,您自己看看吧!是失迷醫院沒錯。」 那口氣彷彿他證實了畢達哥拉斯的定理,太陽就是位居太陽系中心,地球正是球體,還有,證明了失迷醫院在想像中的地球精準位置。於是乎,它叫失迷醫院。 在釀成劇變的臨盆陣痛過程中,瑪莉.佩禮斯修女沒有迸出哭聲,也不曾發出呻吟。三號開刀房隔壁的旋轉門後方,有蘇黎世路德教會捐贈的特大號壓力鍋,滾燙的蒸汽消毒了即將用在母親身上的手術器械與毛巾,同時低聲怒吼為她悲嘆流淚,畢竟母親的庇護所就在壓力鍋間的一角。 在我們狂暴抵達之前,母親在失迷醫院待了七年,並且在不鏽鋼巨獸旁為自己布置了避難處,面牆的連桌椅是從停辦的教會學校搶救來的,上面有許多學生失意時的鑿痕。白色開襟羊毛衫搭在椅背上,有人告訴我,她在手術與手術之間常把毛衣披在肩上。 在課桌上方的灰泥上,母親用圖釘釘了張日曆圖片,是貝里尼著名的雕塑:亞維拉的聖泰瑞莎。聖泰瑞莎宛如昏厥,體態軟綿無力,嘴唇因銷魂而張啟,眼神失焦,眼皮微掩。 在左右兩側,各有一群合唱團員從祈禱台俯瞰窺探。一名男童天使隱約帶笑,聳立於虔誠而縱慾的修女旁,健壯的身軀與年少的臉龐相違。他以左手手指撩起遮掩她胸脯的衣緣,右手拎著箭,優雅得猶如小提琴手提著弓。 為什麼放這張圖片?媽媽,為什麼是聖泰瑞莎呢? 四歲的我偷偷躲入無窗的房內研究圖像。只憑膽量,是無法讓我通過那扇重門的,只是我覺得她在裡面,一心一意地想認識身為母親的那位修女,於是產生了力氣。 我坐在壓力鍋旁,它像清醒的龍,低沉咕噥,嘶嘶作聲,彷彿我咚咚的心跳喚醒了這隻野獸。我坐在母親的桌前,心情一點一滴地平靜下來,感覺好像與她在溝通交流。 後來我才知道,沒人敢把開襟羊毛衫自椅子披掛處拿走,它是聖物。不過,對一名四歲孩童而言,樣樣事物都既神聖又普通。衣服有抗菌肥皂的氣味,我把它拉到肩頭,還用指甲繞著乾涸的墨水瓶,追尋她手指曾經走過的路。 如同她坐在無窗房間中一定會做的事情,我仰頭凝望日曆圖片,那圖像怔住了我。幾年後,我得知聖泰瑞莎重複看見天使的幻覺被稱為「穿心神蹟」,字典說是靈魂因上帝之愛而「激烈燃燒」,心臟遭神的愛「穿刺」;她這分信仰的隱喻同樣也被當作醫學的暗喻。 在四歲的年紀,我不需要「穿心神蹟」這樣的字眼,就可感受到圖像所引發的崇敬。我沒有母親的照片可尋,情不自禁地想像著圖片中的女子就是她;她受了脅迫,揮舞尖矛的男童天使即將讓她心神蕩漾。我總是問:「媽媽,妳什麼時候會來呢?」冰冷磚瓦傳回我微弱聲音的回聲。妳什麼時候會來呢? 我們擅自來到這人世,別忘了,飢餓、苦難、早夭是普遍的命運;僥倖的話,或許能超脫命運,找到目的。我長大了,我找到了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要成為醫生,與其說是要拯救世人,我的意圖其實是要自我治療。 沒有幾個醫生會這樣承認,年輕一輩絕對是不會的,不過進入了這一行,我們潛意識中一定相信照料他人能治療自己的創傷。的確可以,不過也能加深傷口。 院長是我童年與青春期中堅定不變的身影,我為了她,選擇了外科專業。在我前半生最灰暗的日子中,我去找她尋求忠告。她問:「如果你盡力而為,什麼是你所能做到最困難的事情?」 從性情來說,我更適合走認知相關學門,從事深入探究的領域,例如內科或精神病學。一想到手術房的景象,我便汗如雨下,想到手持手術刀,肚子就揪成一團(至今還是如此)──手術是我能想像得到最困難的事情。 於是乎,我成了外科醫生。 三十年後,我不是以速度、膽大或手藝才能而出名。說我從容、說我埋頭苦幹、說我採用適合病人與特定情況的做法與技術,那麼,我會把這些話當成重要的讚美。 同事自己必須挨刀時會來找我,這一點讓我信心大增,他們知道,無論是術前、術中或術後,瑪利詠.石東都同樣地投入時間與關注;他們知道,我不喜歡「有疑問就切除」或「能動刀就不等」等等的外科箴言,這些言論只會確實地揭露我們領域中最膚淺的人才。我的父親擁有我最敬佩的外科醫術,他說:「手術結果最為成功的,是你決定不動刀的那一項手術。」 我知道何時不該開刀、何時能力不及、何時該尋求擁有父親水準能力的外科醫生協助──那樣的天賦、那樣的「才華」,都是自己始料未及的。 有一回病人病情危急,我求父親動刀。他默默地站在床邊,測好心跳數後,手指還在病人的脈搏上流連不去,久久不肯放開,好像需要摸著肌膚,感受動脈血管纖弱的訊號,才能歸納出結論。從他緊繃的表情中,我注意到百分百的專注,我想見他腦中的齒輪轉動,幻想看到他眼中淚光閃爍。他兢兢翼翼地權衡不同選擇的利弊,最後搖了搖頭,轉身走開。 我跟上前去。「石東醫生。」我用他的頭銜喊他,縱然內心渴望呼喊一聲「爸爸」。我說:「手術是他唯一的機會。」我心底明白,機會微乎其微,麻醉藥才噴一下,或許就扼殺了他的性命。父親把手放在我的肩頭,口吻溫和,就像對資淺同事而非兒子說話。「瑪利詠,不要忘記第十一戒,」他說:「不要在病患大限之日動刀。」 在衣索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滿月時分,刀光閃耀,石頭與子彈紛飛,我感覺好像站在屠宰場,而不是三號開刀房,皮膚沾了一點一點的碎穀與生人的血。 在這樣的時分,我想起他的話。我沒有忘記,可是開刀之前不見得都知道答案,開刀當下只能專注於開刀一事上。事後,在我們稱之為「死亡及併發症研討會」的鬧劇上,那些妙語如珠或成為媒體名嘴的會議召集人,隨隨便便就能大放馬後炮,宣告你的決定是對或錯。生命同樣也是如此,你往前走,回頭才了解它,唯有駐足回首才發現卡在你車輪下的屍首。 而今,我五十歲了,見到開膛剖腹,依然一股敬意油然而生。人類彼此殘害、褻瀆人體的能力令我汗顏,可是這樣的能力讓我明白玄奧的和諧。 我的手指「在腸道滑走」,尋找刀身或子彈造成的洞孔,閃爍微光的腸道一圈又一圈,那近乎六十公分的長度緊密收攏在這般窄隘的空間內。我能查看藏於肌膚肋骨肌肉底下的平凡奇蹟,目睹身體對主人所隱瞞的景象,人間豈有比此更為崇高的殊榮? 在這樣的時刻,我不忘感謝我的孿生弟弟濕婆──濕婆.佩禮斯.石東醫生。我尋尋覓覓,在兩間開刀房之間的玻璃隔板上尋找他的倒影,然後點頭致上謝意,因為是他讓我成為今日的我,一名外科醫生。 對濕婆而言,生命終究是在修補破洞。濕婆講話不用隱喻,他要說的,就是「修補破洞」這四個字,不過,這個隱喻用在我們這一行恰如其分。然而,還有一種破洞,就是讓家庭分裂的傷口。這種傷口,有在出生之際產生的,也有日後才出現的。我們都在彌補裂傷,這是畢生的任務,而許多的未竟,則留給下一代。 生於非洲,離鄉背井來到美國生活,最後又重返非洲,我是「地理即命運」的實證。命運將我帶回到出生的地點,不偏不倚,就在我出生的那一間手術房,我戴上手套的雙手在三號開刀房的手術台上方活動,母親與父親的雙手,也曾在這同一個空間。 有些夜晚,在寂靜的真空中,我聽見星星尖銳的嗡鳴,欣喜若狂,為自己在銀河中低渺的地位感到欣慰。就是這樣的時刻,我覺得自己承受了濕婆的恩惠。 身為孿生兄弟,我們同睡一張床直到十幾歲,頭顱相倚,兩腿軀幹往不同方向偏轉。長大後,我們不再那樣親密,然而我依然渴望,渴望親近他的頭。當我醒來,收到又一個日升做為禮物,頭一個念頭是想喚醒他,告訴他:多虧有你,我才得以見到晨光。 而我虧欠濕婆最深的,是把故事說出來。這是我母親瑪莉.佩禮斯修女未曾揭露的故事,是我膽大的父親湯瑪斯.石東所逃避的故事,是我必須一片一片拼湊而得的故事。唯有講述,才能癒合弟弟與我之間的裂痕。的確,對於外科手藝,我有無窮的信心,卻沒有外科醫生能修復分歧兩兄弟的那種傷處,剛柔並敗之處,精采的故事於焉出現。從故事起頭的地方開始說起吧……
◎馮光遠、馮品佳、鍾文音強力推薦! 各界一致最高評價! 這部小說的神奇之處,在於醫生與作家兩種角色自然融合,作者讓醫療恰如其分地融入故事情節,我頭一回讀到這樣的小說!醫療細節精采,不過沒有抹煞這部動人巨作的人情慈悲與故事技巧。角色躍然紙上,即使是次要人物也擁有完整的歷史。強烈的不祥預感更埋伏在故事中,讓讀者讀到一半,不禁開始擔心角色將有什麼遭遇。《雙生石》是一本非凡的傑作!──美國重量級小說家 / 約翰.厄文 讀了《雙生石》的第一頁,便無可救藥地墜入了說故事高手的魔咒中。
得獎紀錄◎本書榮獲 美國獨立書商協會、北卡獨立書商協會2010年度小說 美國獨立書商協會「當月選書」第1名 出版家週刊、舊金山紀事報、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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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丽柠
“你尽情地哭吧,尽情哭到心灵宁静为止。折磨你的这种痛苦,并非只是你一个人的苦,而是所有人都会承受的苦。”
—濑户内寂听《人生在世便是相逢》
“人生在世便是相逢”,日本天台宗尼僧濑户内寂听的这句禅语送给马里恩和湿婆这对孪生兄弟该有多么合适!他们曾经是连体婴儿,曾经在母体里头顶着头,曾经如此轻易地出生便相逢,曾经同时出现在一本叫做《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的书里。作者是埃塞俄比亚裔医学专家和作家亚伯拉罕.维基斯,如今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教授。
若想在世界地图上将印度和埃塞俄比亚连成一条直线,不知要经过多少象征性的大陆、山脉和河流。再从这块非洲土地去美国的话就要横穿大西洋,翻越半个地球。世界上没有人愿意完成这趟不可能的迁徙,可宿命却偏偏降临在斯通家族的身上,他们不知不觉地走完了这条宛若生命脉络的人生之旅,也成就了一场令人动容的旷世家族传奇。
故事要从信仰笃定的印度修女普雷斯与生性傲慢、业务精湛的英国外科医生斯通在“卡兰古特”号破邮船上相逢说起。沾染疾病的斯通先生受到了普雷斯嬷嬷无微不至的关照。当他们在亚的斯亚贝的迷星医院再度相逢时,两情相悦已是水道渠成。就在我们替普雷斯是否放弃信仰与斯通在一起的纠结时,普雷斯因难产而死,斯通落荒而逃。双胞胎男婴出生即成孤儿,幸亏有赫玛和戈什医生收养了他们。可修女如何怀孕?斯通为何落跑?是遗留在故事里的当事人与置身事外的读者共同关注的謎题。作者维基斯在将读者的视野锁定在这条线索上之后,便引领众人走进了神秘的非洲世界,领略异域风情。
饥饿、贫困和疾病仿佛是非洲大陆的代名词。医疗水平之低下令人震惊:一次感冒就可能丧命,一次阑尾炎摘除手术都可能将命丢在手术台上,艾滋病或其它疫病更是让人谈病色变。由几位技艺超群的外国医生组建的“迷星医院”是死亡与生命的中转站,这里对于柔弱的妇女和儿童尤显珍贵。“迷星”在原文中是“missing”,喻意为鲜活的生命可以在一线之间丢弃也可以从死神手中夺回。维基斯站在医生的立场上不断地诠释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完善的重要性,为濒临死亡的生命开拓了一条延长线。小说中很重要的一个主题是健康与生命,以及延伸出来的医生救死扶伤的神圣天职。就像斯通为手术而丢掉一个手指,戈什身患重疾却顽强与病魔斗争,湿婆也在术后的不良反应中逝去。他们救助无数生命,最终却无人能救回他们的命。可他们曾经那么热爱并且乐于行使医生的职责、道德与良知。书中运用大量篇幅来叙述医学术语与病例,但并未显得拖沓,反倒引起的读者兴趣,产生了与患者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生命的张力在本书显得更格外动人。
任何一个家族故事里都会有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可在这本书里,我觉得每段爱情都神奇。融合非洲民族的特色与习惯,爱情便像蒙着面纱的波斯女郎一样神秘。我们不再探讨修女与医生的爱情是否纯洁,赫玛和戈什却是一场真正的爱与被爱。尽管他们是在赫玛收养双胞胎兄弟之后才决定结婚,好像没有经过爱情便直接走进婚姻,而且每年延续一次婚约,但是这场婚姻却坚持走到了最后。不论是外界炮火纷飞还是戈什身陷牢狱,一家人都不离不弃。“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婚姻长寿的秘诀是相濡以沫,与手拿一张貌似永恒不变的纸质契约无关。赫玛和戈什堪称婚姻世界里的楷模,在其中我们读到了人性的闪光与晶莹。
最后,我们来谈谈双胞胎兄弟吧。若世界上有一个人与你长得一模一样,你会做何感想?每个人都想成为世界的唯一,湿婆和马里恩也不例外。他们外表相同,内心却截然相反。就像马里恩的表白,“我一直循规蹈矩,遵章守法。不做违背常理的事,而他从来不守规矩,不按常规出牌,结果却是这样。公平的上帝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上帝是公平的,尽管湿婆夺走了马里恩最心爱的女人,凡事特立独行。可他一生里做得最靠谱的事儿是将自己的肝脏捐给了患病的哥哥马里恩,并从此住在了他的心里。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属性。香港女作家韩丽珠的小说《缝身》讲述的是一个荒诞离奇的社会,要求两个条件合适陌生人将身体缝合在一起生存。这种连接是痛苦的,在孤独浸染的社会里,分离也是痛苦的,人们左右为难。然而,马里恩与湿婆是心身合一,肉体,灵魂不分你我。在两个斯通合二为一之后,共享悲喜,无怨情仇。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是部史诗般的著作,以平民化的视角看待家族变迁,叙述平凡人的悲欢离合。健康与生命,爱与背叛,命运与时代是小说永远不变的主题,哪怕穿越亚洲、非洲和北美洲的土地。人生在世便是相逢,珍惜有缘人,哪怕是位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
已发《新京报》2013/06/22
成长这词说起来总觉得有些沉重,而且势必伴随着痛苦和煎熬。我不是很喜欢看国内的成长小说,那种消费时代物欲奔涌下巨大的孤独感和无力感,使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充斥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与衰颓。
事实上,西方文学中成长小说的主题应当是充满了积极意义的,是讲述个体怎样通过生理和心理的种种挫折而成长为走向理性成熟的主体的。也就是说成长小说不应只是对青春迷惘的具体描述,而应当偏重于对个体在精神危机和历经危机后走向成熟的可能的真实表达。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的作者亚伯拉罕•维基斯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的教授。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另一位同样拥有医学背景的,描写着发展中国家人物成长作品的作家——出生于喀布尔的卡勒德•胡赛尼。后者出版的《灿烂千阳》、《追风筝的人》都曾给过我巨大的触动,我甚至还清楚的记得在公车上阅读《灿烂千阳》时看到玛利雅姆父亲的信后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在那个时刻,文字为我垒砌的通向虚拟的围墙真实而坚固,喧嚣的世界与我阅读着的灵魂完全区分开来。我感受到了大时代背景下无法选择的人的宿命——伴随着亲情的离散和爱情的缺失,巨大的失落感瞬间就袭倒了我。这本书至今仍是我向朋友最为推荐的一部小说。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也属于此类作品,小说描写了一九五四年埃塞俄比亚首都的“迷星”医院里,湿婆和马里恩的降生换来的却是母亲普雷斯修女的死亡和父亲托马斯的不辞而别。尽管他们依然被赋予父亲的姓氏——斯通,却成为了妇产科医生赫马和外科医生戈什的孩子。 这最开始有如宿命的悲剧为本书奠定了始终贯穿的死亡基调。如同贫穷和疾病一直摧毁着那个苦难的国家一样,在迷星医院中就诊的痛苦病人、兵变中失败的怀才将领、戛然而止的爱情创伤也一次又一次地重塑着两兄弟的世界,让这对双胞胎逐渐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关于柏拉图的话,柏拉图眼中所谓的正义就是一个人在灵魂理性的引导下选择了天性最适合做的那件事,这个人就找到了正义。我觉得这才是成长小说的根基,是主人公最终发现自己对抗生活的勇气。《灿烂千阳》中玛丽雅姆的最终觉醒,终结了罪恶的魔鬼,也把自己从封闭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父亲戈什的死亡完成了马里恩从男孩走向男人的心理转型,一个患有瘘管疾病的女孩也改变了婆湿整个的人生走向。小说中的死亡和疾病以一种正面的方式改变着两个兄弟,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埃塞俄比亚的生活充满了苦难,读者却总能从这黑暗中窥视到永不坠落的光明。
毫无疑问,这光明的根源是他们美好的家庭,是戈什与赫玛能给予两个人的最大的爱和包容。戈什这个父亲的形象与生命中的那些变化一起,承担着两兄弟成长道路上领路人的角色,以积极的方式滋养着他们的内心。小说中戈什为马里恩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布•卡萨姆的老人的故事。他有着一双破鞋,每一次要丢鞋却总是遭遇不幸。戈什说幸福的关键不只是承认自己拥有的,更在于承认自我的缺失,这样的乐观也正是他熬过牢狱之灾的关键。正面的态度赋予了马里恩和湿婆积极的人生,也塑造了湿婆为瘘病女人奔走、马里恩在美国奋斗的坚韧起点。
艾米丽•迪金森有一首名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诗,诗中表达了世界充满困难,人生空虚渺茫,只有真正的顿悟,才会走向永生。而在小说的最后,马里恩历经了九死一生、生离死别后最终发现他与湿婆又变成了一体,这样的发现给他心灵的安慰,“一度阻泄的生命能量奔涌起来”。这一切并非自我催眠,而是成长结束后人直面生死的解脱和勇气。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人,终于能平和的接受自己的过往,接受完整的自我了。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He was parking pick me
他殷勤停车接我
The carriage was just the two of us
车厢里只有我们俩
And "eternal life" with seat
还有“永生”同座
We slowly, he knew that without the need for rapid
我们缓缓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
I also put aside work
我也抛开劳作
And leisure, to return
和闲暇,以回报
His manners
他的礼貌
We passed the school, coincides with the recess
我们经过学校,恰逢课间休息
The children are noisy, on the playground
孩子们正喧闹,在操场上
We passed the fields of gazing grain
我们经过注目凝视的稻谷的田地
We passed the setting sun
我们经过沉落的太阳
Maybe you should say, he passed us by
也许该说,是他经过我们而去
Dew and cold makes me quiver
露水使我颤抖而且发凉
Because my clothes, just sheer
因为我的衣裳,只是薄纱
And my cape, only tulle
我的披肩,只是绢网
We stopped at a house, the house
我们停在一幢屋前,这屋子
As a swelling of the ground
仿佛是隆起的地面
The roof, barely visible
屋顶,勉强可见
Eaves, below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
屋檐,低于地面
Since then, several centuries
从那时算起,已有几个世纪
Seems to short the time of day
却似乎短过那一天的光阴
That day, I first guess
那一天,我初次猜出
The horse, towards the eternal
马头,朝向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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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天然与文学相通?
以我的阅读经验,通常这样一本大部头的小说,很难得一开始就进入吸人眼球的戏剧性阶段,往往要先进行铺陈,慢慢展开,等读者充分了解人物个性,事件随时间酝酿到高峰期,这时才会让读者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了。但这部小说一开始就颇具戏剧性,甚至会误当成一部浪漫传奇剧,比如读到“斯通医生头一次发现她竟是如此美丽,大而清亮的眼睛似乎含着千言万语”,让人预期的是后面会出现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而且可能美丽而凄悲。我是多么喜爱和期待这样美好的故事啊,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读到过了,那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爱情,因对方灵魂之美而引起的爱情。
这部书难道真应了人们认为医生最容易转行为作家的看法?因为他阅人无数?这是部医学与爱情相融的小说,比如读到“当……的时候,他就已经爱上了她。而爱情之花的绽放则是在她来到埃塞俄比亚和他一起并肩工作的岁月里,此后它从未枯萎。爱意是那样浓烈,未曾有过潮起潮落,这样的波澜不惊使得他七年来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只是把它当成理所当然。”时本以为小说会对他们的爱情大肆渲染,而安排的情节却是普雷斯修女因难产而死,于是一段爱情胎死腹中,但修女的孩子却并没有胎死腹中,而是被赫玛的高超技术救活了。对修女生产时的惊险进行渲染,将外科医生赫玛的举动描绘得象个极限运动家,此刻的她以来自内心的慈悲、友情与医生的职业本性挑战了人的极限,挑战了医生的外科手术极限,所遇到的心理方面的挑战不逊于一个英雄所能遇到的。
正在期待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却因难产而死,故事远不如我所想象的那样发展下去。(但如果和我预想的一样,那读下去又有什么意思?不能挑战我的想象力。)写到两个连体婴儿的出生,才知原来故事的真正主角刚刚来到。只是一种生命感,唯有在初生婴儿身上能最强烈地感觉到。而一段有可能发生的生死之恋,却在双方都意识到的时候终止了,因女主角的缺席而永远终止,也给深爱着她的男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在一个人们觉得死亡很常见、已经微不足道的时代读到斯通对爱人之死的反应,你才知道原来人们对自己深爱的人的死仍然是痛不欲生的,甚至会悲痛到责怪上帝。
这是一本有关生命与死亡的书,而生命与死亡通常总与痛哭与眼泪有关。“生命多么美丽,却又多么残酷。”但是什么原因使西方小说讲述得如此优雅而从容?最初我还以为它至少会具备中国小说《穆斯林的葬礼》那样的煽情(要知道这样的煽情足以让一名中国读者感动了),但却没有那样的感伤,描写很节制也很含蓄内敛,有时候,可读到从普通的外部描写突然转向突升或突降的心理描写,比如:“混血造就极具异国风情的美女,虽然她们的内心大多苦涩不堪。”似乎是作者着意对此进行的修辞。刚读到的小说《失落的秘境》有一处共同点,即书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纯挚深情,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还是亲情,彼此信任,彼此关爱,似乎是当代中国人之间比较缺乏的情感了,倒象是在一个理想国里才能有的,现代中国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充满了铜臭味和利益倾向,心灵很难恢复往的纯真了。这部书里的人物要么充满温柔,要么充满柔情,似乎没有不理想的人性,让人向往,这难道是因为他们有信仰的缘故?很少见到人物互相推卸责任,他们大多责己颇严,对人却很宽容,而这些的内在原因也都是处于爱,正如书中所说:“也许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信仰”,不象现在的人们,拥有的太多,却失去了信仰。但即使对于信仰,文中也不乏叛逆的言辞,显示了作者的独立思考的能力:“他评判的依据,是我们为减轻人类的痛苦付出了多少。我不相信上帝会在乎我们信仰的是哪个门派的教义。”“这名女子会毅然违背那些有碍、无利的教团指令道出世间最基本的真理,而这样质朴的真理根本不可能在哈里斯所属的那种教会里听到。”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去过诸多教会,却无一坚持下来,虽然我仍为此反省致疑自己,但却仍然觉得其中不缺少发自内心的判断。比如说遇到某种选择的取舍上,如果只能选其一,面对疾病,到底该选择《圣经》还是医疗器皿?
呼吸暂停的婴儿,得一刻不停地关注他达两周才能脱离危险,必须随时睁着眼睛留意他是否又发生了呼吸暂停,否则就有生命危险,本就非其他父母,却要像父母一样地关照着他,付出一切地救他,心里该有多少的爱才能做到啊。脚铃、咖啡,此时都象耶稣喂饱大伙的面包一样,成了救赎苦难的道具,也最终实现了诚挚的心愿,救活了婴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叙述起了作用,那种悠缓、不急不慢的语调不时让你处于一种会心的调皮的感动中。本来期待的是富于传奇色彩且超出世俗的那对情侣之间的爱情,却迎来了另一对更为人间、更为温暖的情侣的爱情,一对更为热情和任性的爱侣,他们之间的爱更具有一种现代的美感和尘俗气,让你有一种肯定会地久天长的感觉。到此处才知道不同于原先的期待,此书一大半的篇幅是以两个双胞胎为主角,描写他们成长的过程,让人想起那部小说《天使,望故乡》。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缓缓述说,自然讲述到始终不开口的湿婆终于开口说第一句话,因其自然和必然,给人的印象就莫名地深起来。“‘如果有人杀死了我或者马里恩,你也会很快忘记吗?’这些字句是从我一直沉默的弟弟口中说出来,从他的唇齿间迸出来的。多年来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令我们所有人永远无法忘怀。”这里又出现了故事发生初始的传奇色彩,是爱导致了弟弟的愤怒,又是愤怒让他从沉默中爆发出来了-不从沉默中爆发,就从沉默中死亡?这里其实是在表现孩子的世界与大人世界之间的冲突。孩子的心总是那样纯良真挚,对大人的利益关系以及为生存疲于奔命缺少理解与经验,他们天生爱小动物,因为他们的心灵还没有创伤,还能完整地去爱这个世界。记得妹妹小时候曾为一只被迫离开她的狗痛哭着追赶过,那时上面指示打狗,于是只好把养了几年的狗送人了。但多年后的她肯定再也想不起来那时的心情了,她甚至为被狗咬过的孩子差点和人打官司,最终以医药费的补偿了事。有一次我从外面抱回来一只流浪猫,已成为大人的她们纷纷劝我扔掉,说是怕细菌传染疾病,让我深深地感到世界不再和以前一样,人的世界离动物的世界越来越远了,这是不是说明人离自然越来越远了呢?但从另一方面,又说明文明程度越来越高了。
这时才知道这厚厚的一本书有些自传性质,因为在主人公出生前的事情上花了大量的笔墨,所以误以为会以主人公父母的爱情为轴心,但后面重点在讲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们如何从血脉相连到彼此分离,最终又回到一体,前面的叙述不过是为以后的生活埋下伏笔。妙处全在描写的细节中,比如:“我头一次发现,她的脆弱无助是在她被蒙住双眼的时候,仿佛她所有的防御都来自于她清视双眼中如炬的光芒。”如果这是本传记,那么与林语堂所写的《苏东坡传》的区别在于此书的细节再现了真实的人性或者说人性的真实,而并非一种概念的写法,把人物写成扁平性格,而非活生生的人。本书的叙述方式婉转低廻,能让人流畅地一直读下去不肯放下。在描述小女孩奇特的甚至恶作剧的好胜心时,努力让男主角从各种机缘和细节中去体会一颗幼小的心灵所经历过的磨难,因现实的困窘铸成的一颗敏感而自卑的心,也许只有用这样一颗心去生活,人与人之间才会多一分宽恕与慈悲。整本书没有以情节取胜,倒也有些意识流的现代感,很多心理描写,多少让人想起那部伟大的书《追忆逝水年华》的细节描写。有些描写毫不逊色,比如“那天在储藏室,珍妮特的脸庞泄露了她的一切。它明白地告诉我,她将成长为什么样的女人。我似乎看到,她美丽的双眼将掩盖今日这般的躁动与不安,永远安静安详;面部会渐渐饱满,彰显强大的毅力;鼻梁益发挺拔,把一双明眸映衬得妩媚动人……在这个美女遍地的国度,她将是其中最俏丽、最神秘的一个。”这样的叙述让人感觉比只靠情节的小说多了一些什么。
自从长大以后才知道自己真正向往的职业,好想成为一个医生,但仅仅是与目前现实相比较而言,觉得这种职业衣食无忧,且有成就感,却从来没有想到过有美感,看到小说这里对医学的描写居然能有一丝感动:“我喜欢这些古怪的名称,它们听上去是那样神秘。我喜欢听自己卷着舌头说出这些拗口的名字,仿佛在掌握专业术语的同时,也积聚了某种力量。它显示出这个世界纯净神圣、没有被各种秘密和诡计玷污的一面。”原来学医还有这么内在的理由,如果是更早地就读到这本书,我会对此选择多了好多动力的吧!大学时期还曾嘲笑过附近著名医科大学的学生象木乃依,因为他们成天都将自己陷在那些枯燥的术语中,功课又重,让肤浅的我们以为人家生活没有情趣,乏味,沾沾自喜自己的生活,以为有多么的丰富,值得回忆,甚至有意寻找刺激,好多事情并不懂却也要去参与,唯一的理由就是让今后的自己不乏回忆的素材,现在真正长大的我,才了解了当初真正肤浅乏味的是自己,可见人在自以为是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走入误区的,也因此耽误了人生,多了许多挫折与弯路。这大约也可以成为学理工科的理由,只是幼稚肤浅的当初一味地浪漫主义,看不到很多东西的美,也因此影响了自己的深刻与博大。那时年轻的我哪里知道医生的工作有如此丰富的内涵与意义啊。尤其是,做一名外科医生该有多么的值得骄傲啊,那简直就是艺术家嘛,一个兼有慈悲心与理性的艺术家。但也不可期待太高,要知道这事物的另一面,往往是无法直面的苦痛与灾难,甚至让人憎恶,无法忍受,如果没有很深的修养与慈悲,是无法坚持下去的,何况病往往又与撒旦离得最近,那意味着危险与罪孽。
读这本书,基本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医生转行成作家是最容易和自然的事情。说实在的,因为任务繁重,都没有想到会顺利读完这本书,但却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面的世界越来越精彩,让人不忍释卷了。这时就读到这样的一条信息:巴什拉(1884-1962)法国科学哲学家、史学家。做过高级中学职员,后成为索尔本大学教授。提倡革命的科学认识论,还探索来源于物质的诗性想像力世界。原来我早已喜爱的巴什拉本来就是学理工科的,他的散文在我看来是这个世界的奇迹,是美、想象、幻想、激情的结晶,这正说明了科学的思维与美和艺术并不矛盾,结合得好便会成为伟大的杰作,正如严谨的数学思维往往与形象的诗歌天赋也能集于人一身一样。
在我的阅读历史里,有一种非常珍贵小说,它能够让我在阅读它的那数夜里做几个好梦,因为当我合上书页进入梦乡的时候,心里安稳而又踏实的明白,书中那些可爱又真实的角色,他们会安安分分的待在他们的故事里,他们的人生有着既定的轨迹,痛苦和悲伤也终究会在最后一页来临之前缓慢消散。当这样一种小说进入结局部分时,无论对于我还是书中的角色们来说,即将迎来的都不会是终结,而是一种完成。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以下简称《斯通》)显然就是这样的小说。
故事发生于一九五四年的一个傍晚,在埃塞俄比亚首都的一间医院里,驻院护士普雷斯修女的突然分娩带来了两个脆弱而又坚强的生命,分娩的过程是如此的惊心动魄、结局是如此的令人神伤,以至于所有的人都忘了质疑,一个发誓要将自己的全部献给上帝的修女是如何成为这两个孩子的母亲的。就这样,湿婆和马里恩诞生在了这个残酷又不失温暖的世界里。可惜,他们的出生意味着普雷斯修女的死亡,但他们依然被冠上了他们那仓皇而逃的父亲的姓氏——斯通,妇产科医生赫马和外科医生戈什成为了他们新的父母。
按常理来分,《斯通》可说是一部成长小说,但这部48万余字的小说里所发生的种种悲喜,却无法单单用“成长”来概括。作为斯通兄弟中的哥哥,马里恩是全书的叙述者,通过他的视角,我们看到的是人是如何无力而又被动的被裹挟在时代和地域的夹缝中奔向他们的结局。
书中不乏悲剧性的人物,女仆罗西娜本性善良,却无法逃脱古老陋习对于思想的控制和驯服,最终对女儿珍妮特犯下了无法弥补的过错;珍妮特在肉体被摧残的同时,精神也无法避免的濒临破碎,她虽然参加了起义军,却对起义的意义和目的毫不关心,对于她来说,她完成的是关于她个人的“伟大”,殊不知,这种对于自我的完成最终变成了伤害他人的武器。
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些悲剧呢?我想起有一句话叫做“都是社会的错”,被用以讽刺那些不知自省,只是一味将责任推脱与社会的愚蠢行为,但仔细想想,这句话放在这个故事里却并不是毫无道理。在我的印象里,非洲是狂热而又强势的,在那里,人类是气候的土地的附庸,同时也是动乱和暴政的受害者,罗西娜和珍妮特的遭遇让我相信,确实有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在历史的洪流里,他们选择闭上眼睛,在时代带来的伤害之下,祈祷反而要比反抗来得更加有效。
在小说里,来到纽约后的马里恩觉得纽约是一种“超个体”,这个词说的是数量庞大的非洲蚁群,其意识和智慧不在个体蚂蚁,而在蚁群中。“在超个体面前,人类的语言错位而有欠缺。我恍惚觉得曾经做过的一切没有丝毫意义,曾经的生命是浪费。是慢镜头,曾经罕见珍视的东西俯拾即是且低廉,曾经视为飞速发展的不过是鬼宿爬行”,作为“超个体”中的一员,“记忆”成为了马里恩将自己区别于他人的唯一证明。
我们或许可以将《斯通》称为一本“超个体”小说,记录了人类不断重复的生命历程,对于世界这个超个体来说,它也许大同小异,也许乏善可陈,但是记忆,使它变得与众不同,让人流连忘返。
小说和电影中出现的文学和艺术作品通常都颇有深意。在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眠》中,被彻夜阅读的《安娜卡列琳娜》预示了女主角精神和肉体的割裂;在电影《下女》中,波伏娃的《第二性》是千金大小姐的床头读物,可即便向往着精神和个性上的独立自由,大小姐最终还是被男人和家族所困,陷入了妒忌和报复的深渊。
在《斯通》中,代表着普雷斯修女的圣特雷莎像和一本名为《米德尔马契》的小说尤为显眼。
历史中的特雷莎是一位西班牙少女,受癫痫病的影响,对宗教狂热沉迷的她每每发病,眼前总会出现类似神迹的幻觉。疾病带来的折磨和幻想中无限接近于上帝的狂喜让特雷莎徘徊在痛苦和快乐的边缘,她将疼痛的原因归结为臆想中的天使用箭射穿她的心脏,称之为“穿心神迹”。在宗教盛行的十七世纪,特雷莎的幻想很快就为她赢得了为数众多的信徒,故被封为圣女。
《米德尔玛契》是英国作家乔治艾略特的长篇小说,故事描写了少女多萝西亚,医生利德盖特和富二代弗雷德三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所做出的选择和最终导致的结局。很显然,心无旁骛追求宗教最终却为爱欲所困扰和折磨的多萝西亚的身上有着普雷斯修女的影子;对医学充满了热情却在与人交流方面障碍重重最终酿成悲剧的利德盖特则是斯通兄弟的父亲——托马斯斯通的化身,而小说中唯一可以称之为结局美满的是弗雷德,他就犹如戈什,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并为得到它而感到由衷的满足和幸福。同时,和《斯通》相似的是,《米德尔玛契》一书同样融合了宗教,医学和政治,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这也是乔治艾略特笔下永恒的控诉——社会令人挫败。
“那些纯真,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原来都是吊在深渊之上。”书中的这句话让我警醒,感到脚底寒气森森,人生无非三种状态:升入天堂,坠入深渊和被吊着,这也恰恰是书中湿婆,马里恩和珍妮特各自的结局。电视剧里哭天抢地的苦情戏属于深渊,《圣经》里的善恶有报属于天堂,我选择在此之间,我选择被吊着。
我始终执着于珍妮特的年少无知,与生命的洪流相比,政治永远只是无谓的浪花;罗西娜的残忍愚昧,伤害别人永远无法使自己内心得到平伏。而她们就是那个悲剧的开端。为什么生命中总有女人这种愚昧无知的动物呢。不想表达性别歧视,但是不得不提一件让我影响深刻的事例:9年前我被派去和人搭档调查货站的接货量,按照惯例这些是每个车站的资料,你可能得到这个数字也可能得不到,但是我们去了6个车站,巧合的是,接待我们的人三男三女,在一阵寒暄加上套近乎之后,我们最终只从三位好心的女士那里得到了我们想要的数字。和我搭档的前辈告诉我,事实就是这样,女人往往容易被打动,而男人往往容易更加“固执”。
生命中很多能够打动我的女人,但是她们往往让我无法理解,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简单的错误,她们却要反复的去犯,恰恰她们这些让我无法理解的生物却能吸引我,永远没有理解,也许正是我难以理解她们,我也没什么女人缘。
当最终我学会了按照她们的方式去打动她们。但是我总觉得为什么她们总会被表象所迷惑,为什么不看到背后的东西。
我想如果我懂了,也就是所谓的理解了,本来希望在书中找到答案,最后还是没找到,珍妮特最后还是默默的死去了,她没在给她的故事留下什么。最后让我略略失望。
喜欢这种有悬念的故事,书很厚,但一气读完,很感人,也很有哲思。世界上总有一个人,跟我们是一体的,也许是至亲,也许是爱人,也许是默然相伴的朋友,失去他们,我们也不再完整。《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把这痛写得很透,让人感觉心里抠得慌。喜欢的人自然喜欢,无须多说。
”成长小说不应只是对青春迷惘的具体描述,而应当偏重于对个体在精神危机和历经危机后走向成熟的可能的真实表达。“——个体的成长,恰恰表现为自我精神世界的探索,从感性人向理性人的灵魂转变,而非在放任自我后因为幸或不幸而呈现给世人的最终状态。
感谢推荐《灿烂千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