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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的獨行者

卡森.麥克勒絲 小知堂
出版时间:

2006-8-10  

出版社:

小知堂  

作者:

卡森.麥克勒絲  

译者:

胡宜芬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特立獨行的十二歲少女法蘭琪,因生活沒有目標而感到徬徨。有一天,她聽到哥哥即將結婚的消息,遂與黑人女傭班瑞妮絲以及六歲的堂弟熱烈討論。在天馬行空的想像力與自我思緒的推波助瀾下,法蘭琪想在哥哥的婚禮上主動出擊——她想做個不速之客,與新郎、新娘共度蜜月旅行!
卡森.麥克勒絲擅長描寫對愛的渴求與寂寞的心靈,在《婚禮的獨行者》中,以踏入青春期的少女法蘭琪面對哥哥婚禮的一連串心靈絮語與行動,呈現青澀生命的強烈孤寂感。

作者简介

卡森.麥克勒絲(Carson McCullers)
1917年2月19日出生於美國喬治亞州哥倫布市,原名魯拉.卡森.史密斯。20歲與李夫斯.麥克勒斯結婚,並改名卡森.麥克勒絲。23歲發表第一部長篇小說《寂寞獵人》,各界佳評如潮,一夜之間成為文壇明星。麥克勒絲忠實描繪弱勢族群的心靈掙扎,對處於社會邊緣的貧困種族及殘障群體給予高度關懷,被田納西.威廉斯譽為「南方孕育出的最優秀散文家」。
卡森.麥克勒絲的作品並置了憂愁與堅毅,以其敏銳的觀察力投注人性關懷,筆下人物或帶有殘疾,抑或想法偏激,然而她的精神卻如此溫暖寬容。在日常生活的表象之下,蘊含了對人性及生命本質的深刻反思。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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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弗兰淇是找到了她的 我们 吗?(看了好多篇评论才觉得自己真的读了这本书)
  
  书中三个主人公都是孤独的人啊 约翰死了,贝丽尼斯要嫁人了 (与爱情无关 与鲁迪无关) 弗兰淇有了新朋友玛丽 绝口不提那次婚礼 。
  
  生活最后最后还是会幸福的。
  
  约翰,弗兰淇最后想到他时只是 阴郁、灰白、徘回不去的样子,没有几句话,像个很乖的小孩,悄悄地死了,弗兰淇没被许可探望。约翰在她甚至所有人的记忆里只残存了很单薄的印象,会极少被想起,极少有他存在过的痕迹。有一种非常冷、非常孤独的感觉。
  
  贝丽尼斯老是提到她的爱情,她爱着的鲁迪。逝去的总是那么美,因为无法触及,弗兰淇、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他们从前真的那样幸福吗?
  
  很感动的一个画面是,他们三在快要全黑的厨房里,贝丽尼斯软和宽大的肩膀搂着弗兰淇,约翰也吃醋地往贝丽尼斯身上挨。
  
  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三人哭成一团,是对他们的终将分离有所预感吗?
  
  书中最后一句:
  但这话没有说完,因为静默已被击碎,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她听到了门铃声。
  是玛丽,她的新伙伴,在所有人之中选择她做知心朋友的玛丽,来找她了。希望弗兰淇是不再孤独了的。所有人都是。


  不论是《伤心咖啡馆之歌》还是《婚礼的成员》,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似乎永远都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带着一种病态儿童的感觉,他们总是固执的呆在自我遐想的空间里成王,自我封闭,一方面渴望进入他人的世界,一方面又拒绝他人。他们偏执,觉得自己认定的东西就一定是那样,却往往事与愿违。他们的生理与心理的生长速度似乎是脱节的。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永远是一个封闭隔离的小镇,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但始终不会影响小镇上的人世生活。这样的小镇是一个限定。同时这些孤独且缺失安全感的人物也渴望一种归属感,渴望一份感情的陪伴与安慰,他们更渴望的是有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对象。
  而母亲的缺失是弗兰淇成长过程中的一个致命问题,同时这一点也是麦卡勒斯笔下许多人物的问题,被一个鳏夫抚养长大的孩子,尤其是心性敏感的女孩,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一个正面引导的力量,没有人告诉她如何从孩子成长为少女,从一个少女健康的成长为一个女人。而母亲又是女儿在成长过程中摹仿的对象,她日后想要成为一个什么的女人的参照。
  可贝丽尼斯不懂弗兰淇在想些什么,“我们不知怎么就开始了一场错误的对话。”贝丽尼斯与弗兰淇关于名字的争论意味深长,名字对于成人来说意味着名声,意味着一个人与俗世生活一切羁绊的联系,意味着他存在的根据,而对于弗兰淇来说,名字并没有意义。弗兰淇不相信命运。无疑名字也是一个限定。贝丽尼斯因为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而认命,但弗兰淇她不想就这样被限定。
  在《婚礼的成员》中,成人世界的法则不适用于弗兰淇,同样处于青春期的少女团体也排斥着她。她要过成年人的生活,穿成人的服饰。她把哥哥的婚礼看成了自己人生的一个转折点,看做她与这个世界产生关联的结点,她要参与到这个世界中去。“你们就是我的我们”,她在寻找一种自我认定,身份认定,她需要一个承认,需要一个归属。她不想被当做一个无知或者无理取闹的孩子。一个懵懂成长的少女真正害怕的也许是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她几乎盲目的向镇上的人宣泄自己,叙事自己的理想的事,然而事与愿违,“我只希望,我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有人和我说话。”她恨不能叫全世界都死去。她得不到成人一样同等的尊重与支持,也许是青春期的孩子得不到重视与注目。她是多么的伤心,她想摆脱那个小镇上毫不起眼、平凡无几的自己,想要做人群中特别的那一个,寻求一种个体的特殊性与独立性,同时又希望微小的个体力量也可以来撼动周围的发展与变化。一只蝴蝶是无法产生蝴蝶效应的。她无法参与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变迁之中,她被无情的世界拒绝了。可是到处都是限定,各种秩序与规则的限定,你应该怎样做好这件事,你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你应该过怎样的生活。
  弗兰淇企图通过婚礼来挣脱掉她原本一成不变的生活轨道,但这个计划失败,此后是离家出走,但她显然没有足够的力量与勇气,真正做好迎接未知世界的准备。她没有力量只身闯荡世界。或许结局,就像贝丽尼斯说的那样:“我们到处尝试,使尽浑身解数,但无论如何总是不能挣脱。”而弗兰淇,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参与其中。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人在飘零,人与人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一种联结关系,这是麦卡勒斯终其一生在探究的。彼此孤独隔离的人,内心封闭的现代人,人与人之间无法做到一种可以信赖的理解,但那个无法和青春与世界和解的少女,她却想要去看清这个世界,遗憾的是,她的冒险还没有开始就已经仓惶谢幕。麦卡勒斯清楚地看穿了人们的困境,描绘孤独却不给任何的出路。这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成长的困境,更是人类的普遍困境。麦卡勒斯很善于用她的孤独来使我们迷路,而在《婚礼的成员》这里,连爱的力量也没有了。所有的故事,都只发生在个体自己的身上而已,一切的成长,生理与心理的,都是个体自己在完成的。
  约翰死了,玛丽来了,贝丽尼斯即将离去,而门铃还会被敲响。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半是女孩,一半是女人,好像永远被限定了的蝴蝶标本。
  艾米利亚小姐用木板把自己钉在了自己的世界里,那么弗兰淇长大后会不会变成艾米利亚小姐那样呢?那像电流一样击中她的究竟是不是幸福呢?
  


  麦卡勒斯最孤独的作品
  
  闷热的盛夏、肮脏的厨房,只有这两个画面,单调的场景切换。独眼的黑人厨娘,汗津津的6岁男孩和处于青春期巨大焦虑之中的12岁女孩,只有这三个主角,单调的结伴而坐。恐怕连麦卡勒斯都要承认,《婚礼的成员》是她孤独作品中最孤独的了。然而,就在这最简约的素材之下,她依然将最擅长剖析孤独的本事发挥到淋漓尽致。
  
  小镇之乏味让少女不堪忍受。她偷盗、她暴躁、她惹是生非,只为换来一点点死水微澜和关注。在极端无聊之下,哥哥即将举行的那场盛大婚礼几乎成为少女活下去的理由。去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度蜜月,环游世界并再不回来,几乎成为少女改变自己的唯一动力。于是,她四处炫耀着这个计划,为能摆脱与厨娘、男孩组成的糟糕组合加入哥哥、嫂子的完美组合而癫狂的做着准备。同时,与厌恶的小镇依依惜别甚至生出些许留恋。然而事实证明独眼厨娘的预言才是对的,那场婚礼中没有这个正在疯狂长个的少女一席之地。仅仅是她抓住的一根稻草,根本无法抵御孤独的洪流。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
  麦卡勒斯能!
  作为美国南方文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麦卡勒斯已经被国内的大多数读者接受并欢迎,她的作品自从被李文俊引进国内以来,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尤其《心是孤独的猎手》一直畅销不衰。麦卡勒斯从来不缺荣誉和赞美。她是美国南方文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红极一时的美国“神童”女作家,英国著名作家普里彻特(V.S.Pritchett)曾于1955年称麦卡勒斯为“当代最优秀的美国作家”;美国批评家沃尔特•阿伦(Walter Allen)称她为仅次于福克纳的“南方最出色的小说家”;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一直把她看作“奇迹的创造者”;美国作家戈尔•伐达尔(Gore Vidal)将她称作“南方最伟大、最负持久声望的作家之一”。
  而在中国,麦卡勒斯备受钱钟书关注。苏童评价她:“笔下的故事仿佛是在说爱,亦是在说忧伤,或者绝望,小说背后渗透着麦卡勒斯独有的气质,不只拘泥于文字的表层,故事本身亦是悲伤。事实上,自海明威、福克纳之后,美国作家阵营没有再出现高过这两人成就的,反而,以典型个人风格为新的阵线,麦卡勒斯归属其中。”
  麦卡勒斯的成就便是善于捕捉孤独。《婚礼的成员》被认为是她最成熟的作品,“最孤独的心灵之歌”,“不能增减一字的小书”,20 世纪50 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
  上海三联书店这个最新版本的内封上,麦卡勒斯在照片里的样子是那么年轻,留着齐齐的刘海儿,脸上有孤独、委屈又倔强的表情,像极了《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淇。那个肉体在疯长心灵却无法填满的少女。
  
  荣格说:“她的作品是一座没有彼岸的桥。”
  其实,孤独就是不能到达彼岸,永远站在桥上。
  
  
  


    此书看得我不知所以。一个美国南方小女孩关于哥哥婚礼以及几天生活的作品。到底要表现什么,实话我,我真的欣赏不了,可真不理解。
    我只能略略领会,这个少女正处于青春期,那婚礼的消息刺激了她的青春叛逆性,使其产生一连串的想法和做法。很迷惘很短但也很叛逆。这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正如婚礼也是如此。仅此而已。我已无法理解太多。


   吉雷斯•德鲁兹说,抽象不是对形式的否定。它假定形式是折叠,反以“心灵风景”的方式存在于灵魂或脑海里,存在于高处。卡森的小镇结合了想象和魂景,凄惨,衰弱,充满末世气息,他们的文化,似乎是按照一个不可捉摸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成为了小说里无从排解的孤独情感的移情场域,被设想为南方人栖息的产所,那些南方人被难以容忍的炎热气温和枯燥乏味的生活逼迫的发了疯。年幼的弗兰淇便是如此。
   《婚礼的成员》成型于1939年秋天,五年之后才正式出版。麦卡勒斯回到哥伦布的家乡,在遭遇外在挫折时,她只想呆在母亲身边。她的孤独感不断加深,内心躁动不安。她重新记起了当她童年时期的钢琴教师玛丽塔克告诉她即将离开哥伦布时她所体会到的那种强烈的被拒绝感,以及这个家庭和音乐在她少女时期带给她刻骨铭心的精神痛苦。她还意识到她过去对利夫斯的珍贵的爱情已经消逝。几乎每一件事情都对她不复存在。南方令人压抑,但北方也不是万能药。这部作品成型非常艰难,直到在沙都才最终完成。因此卡森题献给沙都的女主人伊丽莎白埃姆斯小姐也是不无道理的。小说里的弗兰淇是米克的延续,也是少女时期卡森心理的真实写照。青少年的形象在卡森小说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卡森赋予了这些青少年迥异的性格——一方面抗拒着成人世界,却又不得不进入。在此之前,他们都是成人世界的游荡者,不得不顺应法则被俘虏成为成人世界的人质,变成面部模糊,身份确定的族群。他们试图不确定,进行自我设定,在这个抗拒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的内在已经被分化。这些青少年在未被设定之初,都具有强烈的双性色彩,所有人都是双性人,所以婚姻和婚床当然不是全部……他甚至亲自证明了它——他内心深处的一部分有时很渴望自己是个母亲。希望米克和贝贝是他的孩子。”
   显然这种不确定反而更加接近了人性。因为没有压迫和恐吓,恰是成长的过程引发了分化。如果没有分化,他们将会停留在人原始的荒芜境地。卡森把青少年的成长更多的叙述为一个非暴力驯化的过程——少女弗兰淇在逃离家庭的时候被警察和父亲扭回家中,“她在陌生人的包围中有古怪的溺水的感觉”
  


  我常常莫名地喜欢一些虚幻的地方,它们只存在于小说或者影视作品中。当我偶然地想起,当这些想象的造物栩栩如生浮现眼前,我仿佛置身其中,心里就会萌生出一种近似于爱的感情。
  这样的地方不算很多,比如《铁皮鼓》中的洋葱地窖,雅贼系列中伯尼的二手书店,《夜工》中深夜的纽约旅馆……也包括一些美剧,《老爸老妈浪漫史》中的楼顶天台,《波士顿法律》中艾伦和丹尼克瑞晚上喝酒的露台,《老友记》中两个老友房间的对门过道(或许有人奇怪为什么不是中央公园咖啡馆)……
  《婚礼的成员》是我看的卡森•麦卡勒斯的第四本书。主人公是十二岁的少女弗兰淇,身高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穿七号鞋,在同龄人眼中中像个怪物,没有谁跟她玩。她常常呆在自家厨房,和六岁的表弟约翰亨利、厨娘贝丽尼斯在一起。
  我喜欢这个厨房,四四方方,寂静而幽暗,墙壁上满是约翰亨利的涂鸦:圣诞树,飞机,士兵,花朵。三个人常常围坐餐桌玩牌,未明的话语在心上开花,绽放,等着将它们说出来。
  “当那最后一餐的第二轮开始时,已过了五点,将近黄昏。在以前的这个时辰,拿着红色扑克牌坐在桌边,有时他们会开始批评造物主。他们会评判上帝的工作,说起自己将怎样造一个更好的世界。”约翰`亨利上帝会提高嗓门,快活而尖声尖气,和平时大不一样,他的世界是美味和怪物的混合体,丝毫没有大局观:暴长的手臂,可以从这儿伸到加利福尼亚;巧克力的地面;柠檬水的雨;额外一只千里眼;折叠式尾巴,累的时候放下来支撑身体坐着;结糖果的花。
   贝丽尼斯的世界是个大同的世界……但老弗兰淇的世界是三个世界当中顶好的一个。……她还重新安排了四季,将夏季整个儿删除,添加了更多的雪。她计划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随他们怎么变……
   如此这般,他们三个在厨房桌子边,评判造物主及其成就。有时他们的声音彼此交错,三个世界便缠绕在一起。上帝约翰•亨利•韦斯特。上帝贝丽尼斯•赛蒂•布朗。上帝弗兰淇•亚当斯。在冗长沉闷的下午即将结束时的这些个世界。”
  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天”,三个人在厨房的最后一次相聚,是麦卡勒斯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们说了很多古怪的话,从人心的深渊到时间的极远处,厨房变成了宇宙洪荒中的一个浮岛,漂流在无尽的孤独之中。
  贝丽尼斯讲她的故事,她和第一个丈夫鲁迪,讲她的幸福和丧失,讲她后来不断遇见的鲁迪的碎片,她说,“有时候我简直希望从来不认识鲁迪,你会被宠坏,让你此后太孤单……你交往了太多差劲的男人,只是为了摆脱这种感觉。”
  在弗兰淇心里,世界日行千里,漂流离散,旋转不止,而她被禁锢了,在某个空间里,无法逃脱,“我们互相看得到对方,摸得到对方,年复一年待在同一间屋子里。然而我总是我,而你总是你。我除了自己,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而你不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你自己。”
  她问,“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
  结过四次婚的贝丽尼斯知道她的意思,“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我们生来就各有各命,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每个人都被限定了。……也许我们都想自由,挣脱了好自己做主,但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定局之中。”
  一个黑人厨娘,一个白人少女,一个六岁男孩,他们说着话,从下午,到黄昏,到夜幕降临。
  后来,他们哭了。他们在同一瞬间开始哭泣,就像在这样的夏夜,他们常常齐声歌唱一样。
  我想,他们在那间厨房里,忽然间了然了命运。“我们在这儿——就现在,这一分钟,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儿,这一刻就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永永远远。”
  我知道麦卡勒斯笔下的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无法填满的空洞,一个深不可测的空间,其中郁结着黑暗,混乱,绝望,偶尔有的一丝微光其实是幻觉。而每一个空洞都是孤独的,彼此间隔着大洋,隔着巨山。
  秋天到来的时候,弗兰淇要搬家了,贝丽尼斯打算嫁人,约翰亨利死于脑膜炎,“那时正是黄金般的天气,是大滨菊和蝴蝶的季节,空气清冽,天上日日一碧如洗,透亮明媚,像清浅的波光水色。”
  他们的厨房将不存在,而我将会记得。
  “厨房里影影绰绰,一切越来越深地陷入黑暗,而话语声盛开。他们轻声细语,他们的声音盛开如花儿——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
  
  
  


  在这个挂着大风,天天天蓝,阳光明媚,但什么都仿佛干不了的烟花三月,呆在屋里有意外看到这本书的感觉真是"bingo''。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书里的弗兰奇就是小时候的那个丁宝宝。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街上所有的人都会注意自己;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有一种想要流浪的想法;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认为别人不理解自己在说什么;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认为自己可以游刃有余的加入到大人的谈话中去;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也总是想换个响亮的名字;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模仿大人做事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走停停;
  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自己在同龄人中是佼佼者。
  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以一年,那个丁宝宝慢慢不见了,消失在慵懒有迷乱的岁月里,不再幻想,不再自恋,不再慌张,大家把这叫做成长,可以一会儿觉得自己拥有整个世界,可以转眼又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但睡了一觉以后又会觉得自己是个lucky one ,就这么变化莫测,总觉得时光缓慢,离长大遥遥无期,怕让人觉得另类却总要整点儿与众不同,喜欢星期五的晚上什么事情都觉得那么有希望,最怕星期天的晚上,当太阳快落山时的黄色总是把什么都盖上一抹绝望的色彩。一年又一年,日子就像用吸管喝水,咕噜咕噜地源源不断,可突然西里一声,就没有了。最后的我也是哪也没有去成,什么梦想也没有实现,还是呆呆地呆在熟悉的厨房里玩着老掉牙的游戏,朋友的到来冲淡了一切不愉快,幸福像电流瞬间冲击,快乐在那个时候就这么来的漫不经心和不可思议。
  但不知为什么,总是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总觉的孤独但希望满满的小时候。


  小说从一个梦开始。
  一、冬天,雪花,阿拉斯加,冬山,爱斯基摩人
  婚礼的明净与美好——统统与雪白纯净的冬天联系起来。
  二、怪人
  怪人宫,黑人疯子,阴阳人,她自己。p83 男孩爱上男孩P99 改变性别;疯子士兵
  三、死亡,孤独,自我认同
  她恨自己,她害怕,寂寞,害怕世界把她抛在一边,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想到什么就是什么,渴望离开现在的自己。“死是很可怕的事”
  假扮墨西哥人;
  
  值得注意的地方:
  1. 名字的更换:弗兰奇--洁丝敏--弗兰西斯;你的生活围绕你的名字而积累。
  2. 音乐,心中的乐章
  3. 爱;电击;熟悉与陌生;成熟与幼稚
  
  问题:
  1. 约翰亨瑞的角色,他为什么会死?他的死亡对于弗兰奇的意义是什么?过去的一切的结束?虚幻的梦境?
  2. 对婚礼的爱的本质在哪里?梦破灭后,玛丽和婚礼是否有关系?
  
  


  【中国麦卡勒斯研究社书评项目组】
  
  关注小站:http://site.douban.com/140271/
  
  编辑:泽阳
   泽中丁
  
  导语:学院派的分析容易陷入乱套理论的误区,而平常读者结合自身经历得来的阅读体验却往往呈现出多面的真实。本次对《婚礼的成员》一书书评的整理,意在烘托百家争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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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相似作家:
  
  麦卡勒斯就像耶利内克的前期版,耶利内克写女性的无力感和黑暗系写得那么HIGH,我反而觉得很厌恶了。大概是耶利内克的力度到了,但美感消失了( 柳具足)。
  
  张爱玲与VW,一样的早熟、少年得志以及一生为病痛缠绕( 等风声 )。
  
  喜欢卡尔维诺 是因为他诗人的情怀哲人的思考;喜欢麦卡勒斯 则是因为她把平凡写得让我感动 (五月微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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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篇幅:
  
  写长篇过长,中篇尚可”的建议
  
  迟徒儿对此有其精妙的总结:女性更钟情于对未知的空泛幻想和勾画,而男性总在基于现实基础上向理想状态改变。所以女性想逃离现实,而男性多努力去改变现实(费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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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孤独:
  
  青春的本源。在孤独中默默成长。
  
  麦卡勒斯接开的伤疤:每个人都在反抗虚幻中生活,并漫无目的的孤独与生(雨)。
  
  越来越觉得,麦卡勒斯有种奢侈品的质地。
  孤独而矜持地停在暗处,不动声色地吞吐着幽幽蓝光,魅惑至死(嬗姜)。
  
  麦卡勒斯的南方小镇是孤独的母体,她本身即孤独的代名词(泽中丁)。
  
  有的时候,孤独是人想象的一种借口( 嗯嗯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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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敏感:
  
  有人为自己的敏感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这就像穿过一条只有你知道的长长的隧道,穿过一片漆黑,穿过恐惧,重新抵达光明的那一天,回来的已经再也不是原来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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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长:
  
  青春期的孩子是一种怪兽,半人半童,成人的肢体已经从幼稚的皮里蜕了出来,但心灵还只是通过象暑假一样漫长的梦和幻想来接触和想象世界。
  
  成长中的一切都不是惊险小说,只是成长路上的一道槛,过来这个槛,该怎样得怎样(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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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话语:
  麦卡勒斯的风格,文字有些硬,书中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总是冒出一些硬邦邦的话语,让人不知所措(lilic )。
  
  编者按:很多作品都习惯于把一些很哲理的话交给小孩或疯子来述说,这是不是一种功力的不足呢?就好像以前有作家不知道该如何结局,只好安排给主角一场死亡。麦卡勒斯也有欠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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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女性:
  
  我必须说《婚礼的成员》让我觉得她没有超越“女性”这个范畴。一个评论家说女性之所以在很多世界顶级的位子上所占的席位少于男性,是因为女人很难得超越“女性”这个范畴。这就好像是日本设计一样,日本设计永远不可能是世界设计,因为它有浓厚的日本风味,但是世界喜爱日本设计( 设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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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人物:
  
  约翰亨利的死实在是出乎意料。脑膜炎。十天后就死掉了。我以为结局他会变成GAY之类的(浅生。 )。
  
  编者按:小说第三部分有结笔过快的嫌疑,原因大概是编辑催稿,麦卡勒斯又急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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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元素:
  
   南方、小镇、女孩、黑人,这是麦卡勒斯小说里共有的元素 ( al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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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联系:
  
  事实上,这场婚礼,不仅是一个孩子的仲夏夜之梦,亦是我们每个人曾经的迷局。我们修炼了多少年,才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才放弃了对于那永远的彼岸的向往?我们又岂非终生在寻找与世界的联系,以获得安全感?只不过,我们已经长大到学会明白:这联系靠的不是某个符号或仪式,而是我们付出的爱( 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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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其他作品:
  
  《伤》的爱 太残酷 《心》的爱 太深沉 《婚》是有点放肆的 而孤独却都是那么直接 (五月微蓝 ) 。
  
  这部小说远没有《心是孤独的猎手》复杂,甚至显得单薄,然而同样地完美地表现出了可怕的孤独,说是可怕,某种程度上这种孤独又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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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作家本人:
  
  麦卡勒斯绝对堪称刻画孩童的圣手。难怪有人说,麦卡勒斯本人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砂眼)。
  
  我想我是流连并沉醉于麦卡勒斯作为女性的敏感内心和细腻笔触,也许仅此而已。
  麦卡勒斯的下笔是时而荒诞和诡异的,几乎有些天马行空。
  在她的短篇中,确有一些无关冷漠孤独或者情感的寡淡,反倒好似信手拈来的奇人异事。
  麦卡勒斯的笔下似乎有着一股魔力,让这场婚礼狂想之后的一切变故,看来是如此的自如和坦然,却又让内心难以平静(matchbox)。
  
  我大胆的假设,是她(麦卡勒斯)的敏感,任性和刻薄成就了她。(乱弹琵琶)
  麦卡勒斯在成熟的角度回归了青涩的经历,所有细腻的描写慢慢将一件平常的事情渲染成一个好象能左右命运的重大事件。
  
  麦卡勒斯很偏爱这种有独立精神世界的格格不入的少女,疯狂的信奉着某种梦想,但又在现实中寂寞的那种人,也许她也曾经是这种人吧(石小艾)。
  
  
  麦卡勒斯刻画的“弗兰琪”淋漓之极,活脱地一只赤夏中焦躁彷徨,蠢蠢欲动的流浪狗,书页上能“闻”到躁动青春在午后的阳光中霍霍成长而散发的热气。
  
  麦卡勒斯可能是唯数不多的我喜欢的“嘴里没实话”的女人,她固执地以自己的想象描述她跟一群人的友谊,她的纽约“大房子”,她的同性恋女友们。
  
  无论她的生活如何绚彩光鲜,父母慈祥温暖,爱情甜美浪漫,然而一个会写字的女人,都是能够一直很好地与自己相处的女人,这或许是区别“俗人”与“才女”的标准之一,所以世界上少了位主妇,多了一名“作家”(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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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很多人读《婚礼的成员》读得过快。如果你读完全书,只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奇思妙想,觉得荒唐无比,那你等于没有读过这本书。
  
  麦卡勒斯是一个非常注重细节的作家,这本小说应当特别值得细读。建议有能力的话看原文。一字之差,缪之千里。另外,麦卡勒斯不仅是个小说家,也是诗人,哲学家。后两种身份在《婚》里体现地淋漓尽致。
  
  特别提醒,周玉军译本中“因为生活围绕你的名字而累积”一句,大错特错。


  标题:Lily Mae Jenkins的滞后出场:怪人身份,两性倾向,以及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里对南方的纠葛情愫
  
  作者:B.E.McKinnie和C.L.Dews
  译者:泽阳
  
  【麦卡勒斯研究中心翻译计划】
  
  原文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22894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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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声明:限于水平,译文若出现不符合汉语规范,或者有歧义之处,敬请谅解,并跟帖直接给予批评。另,为避免误解,地名人名原则上给原文,需要对地名人名加脚注,望告知译者。
  
  正文如下:
  
  
  尽管南方大地对卡森∙麦卡勒斯的小说和戏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她本人对这一方水土始终怀着纠葛的情感. Delma Eugene和Louis Rubin分别在题为《卡森∙麦卡勒斯与南方大地》和《卡森∙麦卡勒斯:审视痛苦的美学观》两篇文章中深入探讨了她对南方大地产生这种情感状态的可能根源以及由此对她作品施加的影响。然而这两位评论家都忽略了也许是造成她想要逃离南方念头的根本原因。
  
  本文通过对一位隐约出现在作品中的人物的分析,指出正是南方大地憎恶同性恋、苛求两性举止的分化,麦卡勒斯才有了这种纠葛的情感。而这位人物曾被采用后在她的第一部小说中被弃用,而且只在后期的一部小说以及由该小说改编的剧本中提到。我们不仅从剧作家和非传统型的南方女性这两种身份角度重新阐释麦卡勒斯,而且倡导对她所有作品中的同性恋和性别认定(gender identity, 这个短语的定义为个人对自我性别的界定,可以是男性、女性、双性或者无性)加强彻读。这种对麦卡勒斯的南方情愫的解读可以在一个鬼神附体般的“娇小的黑人同性恋”Lily Mae Jenkins那找到新线索。
  
  1938年,卡森∙麦卡勒斯向Houghton Mifflin提交了一份她的第一部小说《 哑巴》(正式发表时叫《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提纲,参加一个新人小说比赛。她在提纲中自叙说《哑巴》讲的是五位隔离、孤独的人物的故事,他们都在寻找情感出口以及超越自我的事物并与之完成精神合体。其中之一,便是一个叫John Singer的聋哑人,而整部小说正是围绕他而展开的。麦卡勒斯同时把其中一个设定的次要角色描绘成“一名被遗弃的体态娇小的黑人同性恋”,“他经常出现在Jake (Blount)工作的阳光德州秀(Sunny Dixie Show)上,总是在跳舞。他的心灵和情感世界富有童真,并且他完全不适合去自食其力”。此外,麦卡勒斯还在提纲中提及他人对Lily Mae的看法,包括Portia向她的父亲Copeland博士描述Lily Mae的话:
  
  “Lily Mae现在非常可怜。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有任何男生也这样,他对男生的关注多于对女生的。当他更年幼的时候,他曾经无比可爱。他总是穿上女生的衣服,然后欢笑不止。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可爱。”
  
  在《哑巴》提纲的另一部分里,读者可以获知其他人物折磨Lily Mae的缘由。麦卡勒斯这样写道:“(Lily Mae)凭借音乐和舞蹈方面的天赋成为Willie的朋友中的一员。Lily Mae总是半饿着肚子,持续在Portia的厨房外流连,试图饱食一顿。当Highboy和Willie走开了,Portia就对Lily Mae予以照顾。Portia说,“(Lily Mae)长大后变得与众不同了。他一直难饱肚肠,真是可怜万分。他愿意到厨房里坐下来和我聊天。他为我表演舞蹈,我给他做点小餐”。根据这份提纲,“Willie的故事用一种阴郁单一的语调一再重复。然后整个场景开始转变。Willie坐在婴儿床上开始弹他的竖琴。Lily Mae应声起舞。夜渐深,场景变成狂野无拘又人为制造的欢笑声” 这些描述中许多重要细节能说明麦卡勒斯曾打算把Lily Mae这个人物用在小说草稿中。正如在Lily Mae的介绍部分描述他的那一串词语——“被遗弃的”、“娇小的”、“同性恋”、“不适合的”所显示的,他代表了隔离的、自闭的、孤独的人物,象征了所有人共同的隔离本质,带动了对
  类似的被隔离的人物的同情慰藉,也激发了同情心。
  
  事实上,Portia和其他人物,并不是完全容纳Lily Mae的,而是仅把他当成日常生活的调剂品。Portia从Lily Mae那得到鼓舞这一事实对应了麦卡勒斯的描述,把这一人物界定为能超越性别和性的分明界限并抚慰另一位局外人。Portia借Lily Mae分散自我的注意力,来逃离她自身的孤独,正是因为她和他同病相怜。比如,她在一个白人家做女佣。最终Lily Mae同时扮演了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角色:他的处境折射出当时社会对待那些跨越规范举止的严格边界之人的矛盾心态,毕竟像他这样的人还是拥有萨满教徒般的、能治疗人心的或者说是移情的本领。
  
  也许把卡森∙麦卡勒斯称作剧作家并不那么恰当,况且无论如何,剧本《婚礼的成员》在她创作长廊里只是昙花一现。麦卡勒斯仅仅写了两个剧本,其中之一的《婚礼的成员》还改编自她的同名小说。她唯一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剧本《美妙的平方根》在1957年的百老汇只短暂上演,从戏剧和文学角度看都算是失败。1958年,在《美妙的平方根》的印刷本的前言里,麦卡勒斯提到,她感到自己缺乏接受关于舞台创作的系统训练,这个不足也体现在她对《婚礼的成员》的改编过程。
  中:
  
  “Tennessee Williams写信给我,提到这本书,他问我是否可以夏天跟他一起到Nantucket度假,我接受了他的邀请。在那个新生友谊之光的海边夏天,他建议我把《婚礼的成员》改编成剧本。我起初还有些犹豫,毕竟我对剧场一无所知。我毕生才看过十部戏剧,这还包括高中时期看的Hamlets和Vagabond Kings。”
  
  如果麦卡勒斯自己也不把自己视作剧作家,对戏剧知之甚微,更偏爱散文创作,那么对《婚礼的成员》(1946年经改编登上舞台)里呈现出来的雄浑力道,高超天赋和娴熟戏韵,以及十年后的《美妙的平方根》里暴露出来的下滑功力,粗糙行文和松散布局,又作何解释呢?Lily Mae Jenkins这个夹杂过多自我色彩的人物,以及麦卡勒斯作为南方人的内在挣扎,或许提供了一种解读。
  
  对于《心是孤独的猎手》一书的读者来说,Lily Mae Jenkins可能不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因为当这部小说在1940年发表的时候,这个“体态娇小的黑人同性恋”已在手稿中被剔除。Portia转向其他人物来聊以安慰,Highboy替代Willie在故事中原有的舞者角色,而其他人物(Jake Blount, Portia, Dr. Coperland和Mick)则填补了空缺的局外者角色。《心是孤独的猎手》发表六年以后,麦卡勒斯把Lily Mae Jenkins重新安插在她的小说也是剧本的《婚礼的成员》中。不同于《哑巴》中的预定出场,Lily Mae Jenkins并不作为一个人物在《婚礼的成员》出现,而是仅被一名主要人物提及。而且,不像在《哑巴》提纲中,他发挥了多重相反的作用,Lily Mae Jenkins在《婚礼的成员》里角色单一。
  
  《婚礼的成员》戏剧化地讲述了Frankie Addams的故事,她是个接近于性成熟期的孤单的女孩子,大量笔墨写她如何寻求和另一个人建立意蕴丰富的关联以及寻找家乡狭小的南方小镇之外的世界。在Frankie Addams吐露心迹,计划在她哥嫂的新婚典礼后与他们一同归属她所谓的“我的我们”,企图用这种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纽带排解内心的孤独和隔离感后,作为她家的厨娘兼管家的Bernice,尝试向她灌输异性恋中一夫一妻制的世俗观念。
  
  Bernice:“真是又傻又拧。你比我想的还要傻得多。凭什么你觉得他们愿意让你跟着?两人是伴,三人添乱。这就是婚礼的真谛。两人是伴,三人添乱。”
  Frankie:“你就等着瞧吧。”
  Bernice:“还记得大洪水时期?记得诺亚和方舟?”
  ……………………………………………………………
  Frankie:“你等着瞧,他们会带上我。”
  Bernice:“如果他们不呢?”
  Frankie:“如果他们不带我,我就自杀。”
  
  Frankie相信死亡是抗争世俗的异性恋观念的唯一方式。自杀看似她仅有的选择,而以死要挟这种做法(在Bernice眼中)减轻了Frankie那种“我的我们”情结的严重度。Frankie带给Bernice强烈的负面回应信号,她以死要挟,拒绝接受从婚礼中脱离的结局,这迫得Bernice举一些离经叛道的举止为例当反面教材。
  
  Bernice:“…我听说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贝丽尼斯说,“我认识一些男人,爱上的女孩那么丑,让你怀疑他们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
  John Henry:“是谁?”
  Bernice:“我认识一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撒旦,当他们开豁的蹄子迈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上帝。我认识一些男孩,心血来潮爱上别的男孩。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Frankie:“我不确定。”
  Bernice:“呃,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他穿着粉色绸上衣四处招摇,一只手还叉着腰。这位莉莉·梅(Lily Mae)爱上了一个叫尊尼·琼斯的男人。男人,听到了吧。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姑娘。他改变了天性和性别,成了个姑娘。”
  Frankie:“真的?”
  Bernice:“真的,彻头彻尾。”
  Frankie:“很奇怪,我想不出你是在说谁。我一直以为自己认识的人很多。”
  Bernice:“呃,你不是非得要认识莉莉·梅·詹金斯,不认识他你也照样活着。”
  Frankie:“不管怎样,我不相信你说的。”
  Bernice:“呃,我不跟你吵,我们在说什么来着?”
  Frankie:“怪人怪事。”
  
  Lily Mae在这一幕中只是作为怪人怪事的举例之一,对这样的人社会可以容忍但不能完全接纳。Bernice说“你不是非得要认识莉莉·梅·詹金斯,不认识他你也照样活着”,暗示Lily Mae在剧本中的作用局限为一个随意的例子。Bernice引用Lily Mae的时候,剥夺了他(译者加:作为人存在)的主体性,强调了一个明显的事实,变性只能进行一次。Louise Westling在她的论文《假小子和反女性气质》中这样写道:“整本小说中,矛盾的性图景被巧妙地栽植在黑人变性者Lily Mae身上。这种阴阳人的或雌雄同体的指代总是被放在暗处,毕竟小说的主线是讲Frankie最终不可阻挡地苟同自己是女性的观念。”同一幕中,稍后Bernice言归正传,开导Frankie说:“但是,我真正要警告的话在下面。如果你开始爱上了像那样闻所未闻的东西,你会经历什么呢?如果你继续这样狂热,这(译者加:指Frankie哥哥的婚礼)不会是最后一次,对这一点你也深知。然后你会变成什么人呢?你的余生都将在插足别人的婚礼中度过吗?
  
  Bernice认为,Frankie之“爱上一场婚礼”比Lily Mae变性更为荒唐怪诞。Bernice似乎将Frankie的奇思怪想与Lily Mae的所作所为划上等号,因为两者都不为世俗社会所认可。Bernice担忧Frankie的将来,组织寓言故事说服她从众,“要走跟大家一起走”(译者加:此处原文为一句谚语,意为从众比较安全)。她对这个小女孩的告诫,说明异性恋始终是主流价值观,违反公认的常理是徒劳无功的。
  
  Lily Mae在《哑巴》中是预设角色,中途被剔除,最终重现在麦卡勒斯的小说兼剧本《婚礼的成员》里,这正好在文本范围内解释了麦卡勒斯内在的挣扎,关于性/性别身份和与养育她的南方大地之间的纠葛关系。值得关注的是,麦卡勒斯在写与Lily Mae有关的作品时的生活与创作环境。麦卡勒斯从构思她的第一部小说《哑巴》的提纲,到修改定稿(那时变为《心是孤独的猎手》)期间,一直和她的丈夫Reeves McCullers生活在1938年到1940年间,在North Carolina州的Charlotte和Fayetteville。小说发表后,麦卡勒斯夫妇在1940年搬到纽约,他们在那离婚,卡森便和一大群跨国界的艺术、音乐、文化圈朋友交流甚密,麦卡勒斯把这一时期称为她的“启蒙时期”,正如她在自传中所说,给了她创作《婚礼的成员》的灵感。
  
  显然,麦卡勒斯是于1940年到1945年间,在纽约市和位于纽约州的Saratoga Springs的Yaddo艺术家之角这两处完成《婚礼的成员》的主体部分创作的。至于小说改编为剧本的过程则深受Tennessee Williams的影响,根据麦卡勒斯的回忆,正是他提议进行改编,并在1964年Nantucket岛的那个夏天,给她带来友谊和灵感。
  
  Lori Kenschaft在《同性恋与人类关系:从女同性恋角度阅读麦卡勒斯》,详细描述了这段时期如何对应了麦卡勒斯日益强化的对性和性别的自我意识:
  
  “《伤心咖啡馆之歌》写于1941年的夏天;《婚礼的成员》从1939年持续写到1946年。1940年,麦卡勒斯爱上A.C.Schwarzenbach,一个她后来认为算是在她一生的最激情部分出现的人。根据给麦卡勒斯写传记的作者说,她的丈夫对她着迷于其他女性早习以为常。那年秋天,他们离婚,她就搬到一个集体宿舍。她的邻居包括终生亲密伴侣的Benjamin Britten和Peter Pears,Christopher Isherwood。W.H.Auden和他的新情人Chester Kallman也很快搬了进来。下一个夏天在Yaddo,麦卡勒斯的男性着装和头式很让人误以为她是“男人婆”。
  
  麦卡勒斯在《我如何开始写作》一文中提到她对家乡的情感以及她自17岁起就想离开前去纽约的愿望:1934-35的那个冬天,家宅,整个小镇,都似乎在折磨我青春年少的心灵。我渴望游走。我特别想去纽约。”
  
  她周围人对她的双性人格和男性着装的负面反应,很可能就构成她拼命想要逃离的原因之一。在麦卡勒斯的传记《孤独的猎手》中,V.S.Carr用文化焦虑来解释麦卡勒斯的青春期经历:“当卡森还小的时候,一些女孩组建迷你的女性主义团体,在麦卡勒斯经过的时候朝她扔石头,然后在一旁大声窃笑,在听觉范围内抛来诸如标明“怪物”、“丑八怪”、“同性恋”这样字眼的称号。”
  
  麦卡勒斯通过Frankie Addams和Mick Kelly这些人物身上类似的逃离念头,来表达她想要离开南方的愿望。正如Oliver Evans指出的,Frankie Addams和Mick Kelly带有很强的自传色彩:“当然,Lula Carson Smith(译者加:此为麦卡勒斯的本名)和Mick Kelly的相似度不言而喻:她俩都长得比同龄人高大,都是假小子,她们的父亲都是小镇的珠宝商。至于Frankie Addams和Lula Carson Smith的相似度就更高了。”也正如Presley注意到的,“对于Franki和Mick来说,离家出走都是摆脱不可逾越的界线的一种方式。”
  
  Carr(译者加:就是麦卡勒斯传记的那位作者)指出了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纠葛情愫:“她的创作需要她时不时回到过去,正如一些年前在Yaddo,她告诉Eleanor Clark的那样,她必须间或回到南方大地,重温记忆里的‘恐惧感’。”
  事实上,在接受Esquire杂志的采访时,麦卡勒斯曾经评论说:“人们总是问我为什么不更多地返回南方大地。但是,南方大地对我来说是个情感地带,夹杂着所有的童年记忆。当我回到南方大地,我总是陷入争论,所以重访Columbus会激起很多爱和敌意。”
  
  对她第二部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射》里人物的负面评价,确认了麦卡勒斯的担心,如果把Lily Mae这个人物留在《哑巴》中,会不为大众所认可。在她未完成的自传《照亮及暗夜之光》,回忆《金色眼睛的映射》出版后她回到家乡面临的回应:“《金色眼睛的映射》刚发表,这以及随后的宣传,在小镇着实掀起波澜,特别在Ft.Benning,the Army Post(译者加:此处为军事基地)附近一带。有3K党人这么和我说,‘我们是Klan(译者加:3K党分部之一),我们不喜欢黑人情人或妖精。今晚是你最后一晚’”。
  
  如果说这种反应,证实了她猜测南方大地对她作品反应时产生的焦虑,那么麦卡勒斯积极想要生活在北方大地的念头就无疑进一步得到了强化。生活在一群她所谓的“我的我们”人中间,工作在促成她政治和社会意识觉醒的的环境下,麦卡勒斯开始彻悟南方大地不可容忍她。正如Presley写道,“在布鲁克林,年轻的麦卡勒斯发现,在《心是孤独的猎手》的简单逻辑思路架构里,什么可以挽救Mick Kelly这一人物:一个她能保持与众不同的口味的地方(译者加:特指布鲁克林这个地方),一个充满同情的社区,那里她可以不招来排斥性的批评”;或者如麦卡勒斯自己在“布鲁克林是我家”一文中提到的那样,“那是布鲁克林最让我喜欢的方面,即在这里每个人无须和别人保持一致”。
  
  到麦卡勒斯发表《婚礼的成员》的时候,她也感受到了对她身上女同性恋或双性恋的认可。搬到纽约后,她发现一片新土地,这里她可以和别人建立任何她想要的关系。找到一个包容同性恋的社区,这帮助麦卡勒斯重新审视自己眼中南方大地具有顽固性和压迫性的那些观念。在重温南方大地对变性者的态度时,麦卡勒斯也许觉察到她对南方大地认知中的疏漏,明白她试图影响那里持续进行的社会变革的努力是多么徒劳。
  
  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种族主义和不包容性的更深刻理解,体现在她的最后一部小说《没有指针的钟》里。根据V.S.Carr,“卡森在《没有指针的钟》里描绘的南方大地,和她早期作品中的一样,非常遗憾地缺乏公正和人道关怀。这片南方大地,她虽离开了,却仍对之爱憎难分”。Presley把Carr反映的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反应误读为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缺乏了解:“《没有指针的钟》里,麦卡勒斯试图寻根,但是她所谓的南方大地从未存在过,自然也不会出现在这本小说中”。然而,正因为她负面地经受过种族主义,或者更重要的说是对憎恶同性恋,南方大地在麦卡勒斯作品里从不是公正的、包容的。(译者加:这里的意思是说一个地方本无所谓好坏,麦卡勒斯遇到的人和事让她眼里的南方变得不那么友好)
  
  也许是为了把对她的隔离等同于南方大地里的性犯罪,麦卡勒斯虚构了一些反映她的挫败感的人物。根据Oliver Evans, “让麦卡勒斯经受不利的指责的是她选择的那些人物和场景。无可否认的一点是,她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大能遇到的类型,场景又显得不寻常,甚至说是离奇”。通过塑造不为人熟知的人物,麦卡勒斯成功地说出了那些和她一样成长在一个带有压迫性的南方大地上的进步南方人内心的隔离感。
  
  尽管他们列举细节和自传方面的背景,颇有建树地梳理了麦卡勒斯与南方大地的关系以及这层关系对她作品的影响,Presley和Rubin都遗忘了麦卡勒斯根深蒂固的想要逃离家乡的一些原因。Presley误读南方大地憎恶同性恋这一事实对麦卡勒斯的影响,转而批评她的逃离心态,并推测南方大地上让一个怪异女子无可承受的那些痛苦生活无可厚非,至少为她提供了写作灵感:“在职业初期,她就挣扎想要摆脱南方人这一身份的负担。重要的是,在这种挣扎外,一些一流文学作品应运而生。但一旦她放下内心世界的愤怒,她写的作品就与俗流无异。我坚持认为,她早期的成功和后期的失败都很大程度上归结于她挣扎于与南方大地的关系的程度”。
  
  Presley似乎也同时批评麦卡勒斯长久对南方大地缺乏信赖,导致对南方大地现状的忽视:“卡森∙麦卡勒斯与她成长土地的关系提醒我们,这不只是对南方大地恋人般的小吵小闹。恋人般的小吵小闹隐含着一如既往的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Presley认为麦卡勒斯作为一个作家的主要心结来自于她对自身过去的漠视,这一观点反过来说更易理解。麦卡勒斯始终没有放下南方大地,而是南方大地漠视她。从一个憎恶同性恋和女性的社会脱身一阵,对麦卡勒斯和她的那些怪异的南方人同伴,以她那两个移居外国的南方朋友Tennessee Williams和Truman Capote为例,来说再恰当不过。
  
  Louis Rubin在《卡森∙麦卡勒斯:审视痛苦的美学观》一文中假想了麦卡勒斯想要搬往纽约的原因:
  
  “纽约是艺术之都,文化之都,成就之都,在那孤独的外省人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结合卡森∙麦卡勒斯的特殊境遇来看,她满怀痛楚和孤独却仍保持洞察力、刻画才、同情心,这些品质恰恰只能反弹自一个对言行举止严厉规范要求并可怕贯彻这些要求的社会环境,以至于在这样的规范下的所有失败或无能都值得一提。如果有一堆强烈的愿望,而一个人不能实现它们却仍可以安然自居,那么她会去寻找类似的痛楚(译者注、加:指前面无法圆梦、痛恨自己无用之类的情感),通过确认别人也有痛楚来减轻内心的孤独。”
  
  然而,对麦卡勒斯和她笔下的人物们来说,如此的私人距离(译者加: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安全距离)很有存在的必要,考虑到南方大地对异常举止的强烈反应。模糊不清的“这点理由或那点”(译者加:此处应该是批评Presley等人的论文)会非常不幸地忽略一个重要因素,即南方大地在憎恶同性恋和坚持种族主义方面是拒不妥协的。
  
  尽管我们对麦卡勒斯把《哑巴》提纲改动为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的过程还知之甚微,却可以找到两个可行的理由来解释Lily Mae Jenkins的消失,麦卡勒斯也许将Lily Mae Jenkins从小说的正式印刷版中剔除出去,是因为她认为南方大地不能忍受一个性犯罪(译者加:原文为sexual transgression ,这个词有三层意思,一指性骚扰,二指使用武力的性侵犯,这里应该是最后一层意思,即指性行为违反宗教的教义)的故事,不光对(麦卡勒斯通过写小说这一行为)讲述这种违法故事,还包括对(通过描写Lily Mae Jenkins的生活)记录性越界行为。也许麦卡勒斯还认为,对于她土生土长的Georgia州的Columbus镇来说,Lily Mae是不被接纳的,或者说,像Lily Mae Jenkins这样有多重社会角色的人无法令人想象会出现在Columbus当地。
  
  麦卡勒斯起初构想的生活在南方大地上的Lily Mae Jenkins,到把他从第一部小说中剔除,再到在剧本《婚礼的成员》里让他重新出场,这一系列举动反映了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纠葛情愫以及这块地区对两性倾向和性犯罪的强烈反应。
  对南方大地之外的地方一无所知,或者是无法在南方大地或小说里想象出一个适合Lily Mae的地方,麦卡勒斯不得不剔除他这一角色。Lily Mae的消失可能只是因为作者在作品的场景里无法安排他,而进行了相应编辑(也许就想麦卡勒斯构想不出她在南方大地会有什么未来)。Lily Mae的这一消失,也使得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不再承担解决南方特殊身份困境的路径之责,这个困境伴生着一种模糊色彩,麦卡勒斯也正是为此而一直挣扎。麦卡勒斯把Lily Mae从小说中剔除,是仁慈之举。没了Lily Mae,麦卡勒斯让他免受那种她本人熟知的命运折磨,即在南方大地上,精神和自我迷失后痛苦死去。
  
  再看看麦卡勒斯在她的失败之作《美妙的平方根》的印刷版介绍,可以发现麦卡勒斯自答了一些萦绕不去的问题,包括能在《婚礼的成员》里戏剧化呈现青春期困惑的创作动力,而Lily Mae在这其中恰恰只是个幻影。
  
  “当人们问我为什么要创作剧本,我只能先回答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写作?我认为作家写下把内在的冲突,来在宇宙世界和象征世界超验自身的(往往是潜意识的)感受。作家选择的主题往往带有很强的私人色彩。我认为我的主要主题是精神隔绝。当然我自己就时常感到孤独。这之外,作家自身也是混乱的。一个作家很快发现他的身份并不唯一,而是也经历他笔下所有人物的生活,并且他的境遇也独立于他的日常生活。我和我虚构的人物生活在一起,这让我的孤独感减轻了很多。”
  
  也许之上的独白,对Lily Mae Jenkins在她的小说及剧本中的定型之类的问题,也对她为什么是剧作家之类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答线索。也许作为一部重演她童年的戏剧,《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唯一一个可以成功戏剧化的故事。麦卡勒斯也许被认为不光只是在为舞台改编她的小说,也是在戏剧化她青春期时在性别和性方面的挣扎,并在改编《婚礼的成员》过程中重新审视那些关于无解的心理方面的材料。Lily Mae也可以看成其中一位与麦卡勒斯一起生活的人物,帮助她减轻孤独感。然而,给Lily Mae安排的角色并未体现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批判,也解释不了她在用Lily Mae这个人物时为什么会举棋不定。
  
  当麦卡勒斯重新安排Lily Mae Jenkins,放进《婚礼的成员》,仁慈地只对他一笔带过,她借他仅想批判南方大地缺乏想象力,不能为这样一位人物提供容身之地。如果他还在《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话,Lily Mae本可以充当麦卡勒斯面前的镜子,反映她内心痛苦的挣扎。相反,麦卡勒斯将他从小说中剔除,在《婚礼的成员》里重提他,来反映南方大地的太过老实规矩和内在不包容性,这个南方如此不包容,以至于让麦卡勒斯太过现实地明白她的图变之作都是白费力气。
  
  完
  


  刚在群里和豆友聊完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趁着记忆仍然热烈,便记录下来这些所思所感,以便日后的追忆。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讲述了一个12岁的小女孩,因为一个暑假身高渐长,父亲认为她不能再同小女孩似的与父亲睡在同一张床上。女孩的思维也随着这样的认识观置后换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对亨利夸夸其谈哥哥的婚礼,并认为哥哥会带着他一同远行。于是婚礼变成了她梦寐以求的一次盛宴,同时她也希望通过婚礼以及随同哥哥一同去度蜜月来换取变化原有的生活。
  
  粗略地看这部小说,是可以将“孤独”作为整篇小说的主题。但是细看没一个情节,却又并不是如此。作为一个12岁的女孩子,身心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转变,无论是生理上的日渐成熟,还是思维上的逐渐懵懂与觉醒,都使女孩对自我原有的儿童身份产生怀疑,同时对于世界的认知程度也在逐步加深。世界认知的迷惑感与生活目的的茫然感,交织成了少女内心的死结。而只有向往哥哥的婚礼和远行,才能暂时缓解这种儿童时期的闲愁和疑惑,并对自我的存在保持乐观态度。显然女孩始终是保持乐观态度的,虽然她对黑人保姆贝利尼斯宣传,倘若婚礼后哥哥没有带她远行,她将用父亲的手枪自杀,但更可见她对与婚礼的觊觎和奢望。婚礼成为了女孩进入生活的索道,成员身份让她找到了自我的价值归宿。
  
  她的孤独来自几个原因,一方面,他感觉到了周围似有似无的认同感和漠视感。父亲和表弟亨利对她向来的莫不关心,黑人保姆贝利尼斯对她的善意劝说的不被理解。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存在价值的个人认同,随后发展而形成的带入感和递进发展。她需要通过一次逃亡,来转变12岁生理和心理尴尬期给她带来的不适感。 显然这种逃亡,我们在前人的文学及影视作品中多次被提及。如《麦田里的守望者》、《四百击》以及很少人知道的美国影片《小小逃亡者》。
  
  孤独促发逃亡的念头,而成为婚礼的成员则成全了这次逃离孤独。豆友迟徒儿对此有其精妙的总结:女性更钟情于对未知的空泛幻想和勾画,而男性总在基于现实基础上向理想状态改变。所以女性想逃离现实,而男性多努力去改变现实。麦卡勒斯的这部关于孤独、逃亡和成长的小说,有两个讨巧之处:一为种族矛盾淡化描写;二则为女孩成长心路历程的较全面描写。麦卡勒斯写作的年代,美国种族歧视现象还是较为凸显。而从人道主义角度,缓和种族矛盾不仅是美国文学自南北战争后的一个趋势,同时也符合当时时代背景。我无意去考证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和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谁先写出来,但是自《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已降,美国文学的开明人士都将黑人作为善的化身。这一点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中也较为明显。
  
  而女孩成长的较全面描写,外加那个“晨光熹微”的婚礼,便是我们阅读下去的最主要原因。豆友风声认为这部小说还稍显不足。当然这似乎是普遍读者的看法,在我们看惯了那些西方文坛大师的经典之作后,再回头来观赏这样一部虽优秀却不足以伟大的作品,我想并非一件坏事。《婚礼的成员》对于我们这群怀抱写作梦想的读者而言还有非常之多学习的地方。无论是她关于人物性格的描写、情节的设定还是对这场迟迟未来的婚礼的烘托,我想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通向优秀两字。但是我们要记住,这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之一,我们尚且已经可以提出“写长篇过长,中篇尚可”的建议,似乎觉得这几年小说还是没有白读。
  


   卡森·买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依然写的是孤独,这一次,主人公的内心独白更多,还未到十三岁的弗兰淇的孤独困扰显得那么真实动人,因为这是孤独的开始,似乎写得也更游刃有余,来去自如。
  
   婚礼的故事说来并不复杂,可以说得上构成戏剧冲突的情节寥寥可数,整个小说围绕着弗兰淇的哥哥的婚礼展开,全文以对话和独白居多,向我们勾勒出弗兰淇的生活图景。
  
   卡森向来喜欢写南方夏天的小镇,这次亦不例外,环境描写依然精彩,无处不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愁感,那些阳光、虫鸣和挂钟,肯定不会让人失望。卡森写还未到13岁的小女孩,似乎这个年龄正是孤独发迹的时候,人会对事和物突然敏感起来,开始喜欢上独处,弗兰淇就是这么一个离群已久的女孩,但这个时候,她似乎意识到这种孤独的可怕,想着逃离,因为她的身边没有一个她的我们,贝丽尼斯已过三十,她们交谈起来,难免不对味,贝丽尼斯太喜欢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去取笑和讥讽弗兰淇的烦恼的愚蠢,而约翰·亨利又太小,弗兰淇的孤独困境,他不会懂,所以,弗兰淇开始在小镇的街上寻找陌生人,向他们说起婚礼,而与企图不良的士兵的约会事故,却又一方面显示了弗兰淇的不成熟,莫大的孤独和自身历练的不成熟像两片铁板压在弗兰淇的两头,这样的弗兰淇,总多了那么一点可怜和伤感。
  
   孤独,谁都有,因此,卡森写到孤独的一些相连细节时,便特别容易触动人心,无论是对黑暗的害怕、寂静的惊慌和死亡的思考,都处处把弗兰淇推向了一个孤立点,她,或说一个个体,在孤独面前,总是单枪匹马面对,如果你选择了投降,那么孤独也许不会那么可怕,你终究会认识到孤独是人生的一部分,若是你反抗,那么你终究会遍体鳞伤,就像第三部分的时候,尽管卡森用了很少的笔墨写婚礼,但还是让人伤叹不已,弗兰淇对婚礼的计划那么细致,对婚礼的希望那么大,但婚礼确实实把她抛到地上,即使她要选择离家出走,但没有同伴,她迈不出小镇一步。
  
   而贝丽尼斯说起鲁迪的故事时,似乎印证了人的一个终极命运——孤独,即使你现在身边存在多么你爱的人,你也逃离不了。贝丽尼斯嘲笑弗兰淇对婚礼的痴迷,便似乎是对孤独的自嘲了。当然贝丽尼斯也不是一开始就投降了,她试过,三次结婚就是例证,但那只是跟一个破碎的影子的痴心妄想。都说结婚后,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人就不再孤独了,但人又冥冥之中要走向孤独,可叹,可叹。
  
  


   我太记得自己还是弗兰淇的时候了,那些无意识的孤独和幻想,那些当自己理所当然的预设及臆想在现实面前被击碎时的无助与自我厌恶,过剩的精力和满脑子古怪念头不知该从哪个出口发泄……
  
   对于年幼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幼稚的弗兰淇来说这些感觉都太陌生,她还不知道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不懂得之后的人生里还有一千一万次等待她去经历的失望。她会慢慢失去那些飘忽的幻想而变得平庸,但关于“我为什么为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被限定在这个本我”里面的问题还是会不时蹦出来叨扰她平凡的生活。


  麦卡勒斯的作品我很想都看一下,但是图书馆就只有这几本。我觉得《伤心咖啡馆之歌》写的跟《心是孤独的猎手》一样的好,有种说尽人生百态的感觉。一个描述了各种各样的人,一个说出了人生各种各样的状态和不可避免的东西。这些似乎都是我以前就明白的道理,麦卡勒斯表达出来的就像是我自己说出来的一样。所以我总说,她写的东西让人觉得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
  
  但是我必须说《婚礼的成员》让我觉得她没有超越“女性”这个范畴,因为她写出的是一个青春期女孩对于成长、朋友和被认同的渴望。这点是庆提醒我的,她说一个评论家说女性之所以在很多世界顶级的位子上所占的席位少于男性,是因为女人很难得超越“女性”这个范畴。这就好像是日本设计一样,日本设计永远不可能是世界设计,因为它有浓厚的日本风味,但是世界喜爱日本设计。“女性”也是这样一个概念,但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她写出的道理我都明白呢?是因为我的理解就只有我自身的程度,还是麦卡勒斯终究不过是一个跟我一样的走不出女人两个字的女人?其实有点悲哀,我觉得扎哈·哈迪德是一个超越了“女性”概念的建筑师,她绰号“建筑女巫”,也可以很容易看出她似乎不再是一个“女人”。但是她一直独身,应该并不幸福吧。麦卡勒斯也有凄惨的背景,世界上很多雕塑、绘画、文学都产生于凄惨的背景,难道凝聚了人类悲哀的东西最打动人?还是说人类最动人的主题恰恰是有悲哀凝结出来的?真是“天若有情天易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下学期,准备借《没有指针的钟》和《金色眼镜的映像》好好看一看。
  
  


  十二岁的女孩子,总有各种各样的幻想,她的世界是怪异的。
  当心里一片黑暗的时候,她想凭借什么得以挣脱,她想寻找自由和光明,她困顿于暗处,不停地挣扎,不停地与自己较量。有一天,她的心中忽然亮起一盏灯,那灯也许是一个人、一件事或者一场婚礼,一切可能带来改变的事物都可能成为灯。那灯光吸引着她,她就像一只小蛾子一样,扑打翅膀,匆匆前往。谁知,一切都只是光影,只是虚无,没有温度,没有渴望中的温柔,只能撞在厚厚的灯壁之上,只能抱怨、痛苦、流泪、承受。之后,忘却,再追寻另一盏灯。
  就是这样,直到女孩长成女人,她的灯才会渐次熄灭,她的小脑袋里才会渐渐被现实占据。
  不过,有些人的灯却永远被点亮。她想改变自己,想逃离已知的世界,想追求自由。这样的女人,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不应该在再一次回归孤单的时刻接触麦卡勒斯的,但还是在一个突然醒来无法再睡去的夜里开始读《婚礼的成员》。
  
  读的过程并不完全美妙,几番想把书扔掉,但总是又被它吸引回来,断断续续看完了。
  
  麦卡勒斯的风格,文字有些硬,书中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总是冒出一些硬邦邦的话语,让人不知所措,开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弗兰淇,叛逆,固执,神经质的女孩,约翰.亨利也是个很可怕的小孩,老气横秋,很久我都未确定他到底是个六岁的孩子,还是又一个成年畸形人。
  
  弗兰淇是个问题少女,丧失了十二岁孩子的快乐。成长的阵痛,在故事开始的——“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天”,她突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长高,变成个怪物。突变的身体也许是一切的根源,它使得这个孩子空前的“孤单”。所有的团体都将她拒之门外,她再也无法与任何人建立亲密快乐的关系。
  
  于是她只能在厨房,一个本不属于她的地方打发时间,和贝丽尼斯——黑人女厨子,约翰.亨利——奇怪的小表弟们混在一起打牌。他们似乎是一个死气沉沉、互不情愿的团体:“他们三个坐在餐桌边,把同样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她腻味,无聊,无力摆脱,不愿承认。
  
  此时,哥哥和未婚妻准备不久就在临镇结婚,即将到来的婚礼成为弗兰淇的梦想,那一对新人儿成为她为自己重新选择的“我们”,他们看似甜美、新鲜、亲密,她迫切地要融入他们,重建一个世界。在这里我们看到弗兰淇的天真,这天真中和成人化的固执纠缠在一起。
  
  作者一再说,弗兰淇不相信爱情,起初我以为这并不合理,但逐渐理解,弗兰淇的世界缺乏这种东西,她难以理解,就直接拒绝了,再加上早熟少女的自以为是,她理所当然地拒绝爱情这种虚幻、软弱的情感。这亦是天真的另类表现。
  
  所以梦中婚礼与爱情无关,也只有不懂爱情的人才天真地以为可以融入新婚爱人的世界。她也完全不懂男人和情欲,所以才会和猥琐的大兵约会。
  
  本质上弗兰淇和约翰亨利一样,都是稍显怪异的孩子。约翰亨利戴着眼镜,有着硕大的膝盖,在墙上乱涂奇怪的画,他的身体和精神也是非正常的,所以和弗兰淇一起被逐出了儿童世界。
  
  成人世界也对她关闭,小镇对于她,就像每个孩子童年的家乡,既熟悉又陌生,你可以熟知每个角落每条街道,但你完全不懂它所掩盖的秘密。派对、约会、咖啡馆、商店、衣服、以至于婚礼,这些东西构成一个成人世界的复杂的符码网,她可以触碰,但无法解读。
  
  故事结束时弗兰淇还没去参加期待的婚礼。但她终究会去,会懂,会长大。她似乎开始理解贝丽尼斯的故事。她打破了色迷迷大兵的脑袋之后不会不对整件事考虑一番的。她会揭开一个个秘密,走出她的空白。
  
  另外,贝丽尼斯的故事很温馨。不相信爱情的麦卡勒斯为这个可爱的黑人女子安排了一段甜蜜的爱情,很是难得,贝丽尼斯说,我曾经比世界上一切的人都要幸福。读到这里时我心里暖暖的。当然这不意味着完满。九年的爱情之后终生不休的寻觅和受伤——这就是贝丽尼斯的宿命。
  
  “他不能让我振颤。”——这是贝小姐对爱与不爱的解释。
  
  孤独中读麦卡勒斯始终是一种奇怪的感受,她硬硬的,触碰你,又拒绝你,最后告诉你:孤独是宿命。
  


  读这本书的时候,大量的回忆突如其来的涌进我的脑袋,它们是那么新鲜,所有的回忆象在同一时刻一起发射上天的焰火,在黑色的空荡荡的天空中同时爆炸开来,变成连成一片的闪耀着刺眼光芒的光球。
  Carson McCullers又不可思议的写了一本完美的书。12岁少女在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热得发疯的夏天里所发生的故事。一个对于自己的存在发生疑问的青春期少女,对一个人为什么只能是自己而不是其他,对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与她目前这一切发生关系而无法摆脱,这些让人沮丧的问题象这个夏天只能炎热无法象阿拉斯加寒冷一样具体客观却无法得出让她满意的答案。
  青春期的孩子是一种怪兽,半人半童,成人的肢体已经从幼稚的皮里蜕了出来,但心灵还只是通过象暑假一样漫长的梦和幻想来接触和想象世界。
  我在一辆郊外奔驰的中巴车里醒过来,漫长的被阳光晒得发白的公路在前面快速的缩短,然后在更远的地方延伸开去,车里所有的人都在睡觉,所有人的身体都在以同一个节奏和方向轻轻的摇晃着,车厢里除了发动机稳定而机械的转动声,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的声响,车窗外面飘荡着黏得发烫的风和死一般的寂静。我觉得车子不象是正被某个人驾驶着,更象被鸵在某个大鸟身上正在公路上方无声的超低空滑翔。
  那是外婆死后第二年的暑假,我渡过了一个没有她的暑假,漫长而苦闷的夏天,但其实那天已经不是夏天,那一刻如果说出来会被人哈哈大笑因为节气上这已经变成了秋天,这些让人无法弄懂的怪里怪气的时间切分。我坐在那个车里,突然意识到了她的死亡,她真的不再出现,这个世界甚至包括我在内都不再和她有所交集,我长大了一些,更想念了她一些,这些她都可以不用管了,她停在属于她的时间的尽头。不再向前。而我坐在这辆车里在火热的丑陋的车里飞一样的向前开走。我用了一整个暑假的时间,没有她的整个漫长夏天的时间,终于在结束的时候明白了死亡是个什么东西。路似乎有它自己的腿,它明白要去哪里,走到哪里结束,我们坐在这辆蠢笨的车里,被它牵着梦游一样的飞着。我非常渴,整整一个上午的旅程和热得发白的太阳已经把我烤得干透了,擦根火柴肯定就能把我点燃。我用力的舔了舔嘴唇,却尝到一点咸的味道,我才发现我已经哭了好一阵。我要在这条公路的尽头下车,而从今以后的路都不会再有她的出现了,她留在了那个起点,而且是永远。那一瞬间我的心痛得让我无法忍受。
  Carson McCullers写的这个孩子,在她因为长大而疼痛的身上,复活了我大量的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都是关于我突然在某一刻认识了这个世界一些至关重要的大事情的时刻。我的感受和她的感受在我的大脑接受这些文字的时刻交汇在一起,我受到令人愉快的抚慰,象那次在车里哭着睡着后,我在晕沉沉的焦渴的夏日暴晒下做的一个梦,我梦见外婆站在我的身边,我因为睡觉看不到她,但我知道她在那里,我够得着的地方,那真是一个我现在还记得的甜美的梦。


  (内有吐槽,不喜勿入)
  
  
  弗兰淇就是个悲剧,纯的。
  
  整场“幸福婚礼之旅”仅仅只是她自己的狂热臆想,或者,说得浅显易懂点--就是YY。
  
  “你们是我的我们”,从这句别出心裁的话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得出一个结论:处于伪萝莉年龄阶段的孤独青少年,YY过度必将导致常识严重缺失型脑残--新婚夫妇之间岂能容得第三者插足?!
  
  这名脑残志坚的伪萝莉,在以类似“白素贞被野蛮的法海和尚拖进金山寺里从此与许官人思君不见君生死两茫茫”的悲痛之姿被抛弃之前,一直兢兢业业地为读者呈现着一个渴望陪伴的孤独分子近乎歇斯底里的临床症状:绞尽脑汁地试图从渴望依附的人身上找出一个简单易行的共同点--然后为自己制造一个共同点--继而重新沉迷于已经融入同伴的疯狂YY中不能自拔--别跟我提什么吸引力法则,本书的结局已经昭示作者不相信此法则。
  
  弗兰自始至终都没能明白:这是一场婚礼,这是一场关于爱情的仪式。这个仪式是一扇门,在门的另一头,相伴是永恒的主题--但主题是两个人的,她什么也没有。
  
  
  失眠之作,纯手机键盘输入,谢绝拍砖。


   “他们出生”贝丽尼斯说,“然后死去”。
   “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所有这些人,你不知道是什么把他们联结在一起。这其中一定存在着某种原因和联系。”
  
  PART1 飘零着的个体
   P35“他们来了又走了”
   “他们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难过。”
  
  PART2 某种愉悦而短暂的联系—>(破灭)—>孤单
   1.与遥远的JA的联系
   2.与眼前的约翰亨利、贝丽尼斯的联系
   3.与陌生人的联系、尤其是与蓝眼士兵
  
  PART3 飘零着的个体+新的联系
   一个晚上看完这本书
   闭眼想起第一章里的一段描述:
   P45某个黑人男孩吹响怨曲,是谁她无从知晓……曲调低沉抑郁而悲伤。然后就在一瞬间……小号跳入一段节奏摇荡的爵士狂欢。等到狂欢告终,号声变得细弱而绵长,随后又重新回到开始的蓝调,就像是在讲述那个纷扰不安的漫长的季节……然后,毫无预兆地:就在那曲调刚刚要确定下来的时刻,音乐却结束了。小号声突然中断。就这么突如其来,小号骤然停止了吹奏。
  
   一瞬间、跳入、告终、重新回到、纷扰不安、漫长、毫无预兆、突然、突如其来、骤然
   个体->联系->消亡破灭->联系中断->个体->新的联系->消亡破灭->联系中断……
   低沉抑郁而悲伤->狂欢->细弱而绵长->纷扰不安->停止
  
   仿佛预示着生命以及故事情节的铺展、推进、重复、不安和无可预料的终止
  
   书里经由女主角和贝丽尼斯的口两次提到暴风雨就要来了
   不安、突如其来又转瞬即逝的暴风雨
   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帝安排的某些原因下的某种联系
   始终不安的飘零的个体始终不安
   甚至连上帝手下的联系也是骤然地出现又不由分说地离去
  


  游走在成长的边缘,弗兰淇总是那么孤独。
  同时,也是麦卡勒斯的孤独。
  然而,哪一个为弗兰淇感怀的人,不感到孤独?
  如果这就是成长,那么我们注定不能躲过这些年轻的忧伤和迷茫。
  或许我们都曾这么离群索居过,不是么?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这千百年前的孤独,这么原样的荡漾着涟漪,在谁的心底,泛起圈圈?
  和米克一样,她们都是游走在成人边缘的少女,她们渴望有人听得到心底的那支歌。
  所以,米克喝酒,抽烟,在屋顶上忧伤,心里创作自己的歌曲,暗恋辛格。弗兰淇游走,徘徊,在沉默中孤独,幻想着逃离,以及新的生活。
  她们的青春,是不是也少了点年少激昂?
  或许这才是青春的本源。
  在孤独中默默成长。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和H在金汉斯吃自助。每天晚上自助餐厅里都有两个助演的女孩,一个唱歌,一个拉小提琴。说实话,在人声嘈杂的餐厅里唱歌和拉琴,加之她们的表演也不是那么精湛,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去关注她们。但是那一天晚上有些不同,有一个小女孩,只有两三岁的样子,齐齐的到肩的断发,痴痴地站在吧台前看两个助演的女孩表演,一旦她的奶奶要抱她走,她就哭的很伤心。她喜欢吧台上的两个漂亮姐姐,还有她们手中的话筒,她一点都不胆怯,后来自己爬上了吧台,整个晚上都和那两个大姐姐呆在一起。
  
  我当时想,有些人的命运就是命中注定的,仿佛有些人就是为一些东西而生的,比如这个小女孩,看着她拿话筒的样子是那么安详和开心,仿佛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这样的人简直是太幸福了,在这个世界上笔直的前进,即便是遇到再大的困难都会一直向前。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更多的是漫无目的,思考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寻找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或许,是在青春期短暂的,或许是一辈子。
  
  《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淇就是我们众多漫无目的中的一位。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中迷恋音乐的米克相比,弗兰淇显然要更孤独一些,这样的漫无目的的生存状态让她把哥哥的婚礼当成了救命稻草。她拼命地反抗,反抗这个世界上包裹在她的周围过于平庸和枯燥的一切,但是你反抗的其实是虚幻,没有目标的反抗其实是没有结果的反抗。人的心灵包含的整个宇宙,甚至是被上帝的心还大,但是人只能活在自己的躯体这不到半立方米之中,这是一种天然的落差,导致了大多数人终将流向平庸,慢慢地慢慢地走向熄灭。
  
  每个人都在反抗虚幻中生活着,有些人反抗一生,有的人反抗青春期,那些反抗一生的人,也许会留下一些思想、文字或者别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活在现实的躯壳中,更多的为那些鸡毛蒜皮的平凡事而耗尽身心。那个才是人类最彻底最本真的本质呢?其实永远没有一个答案。因为,我们都包裹在自己的躯壳里,“我是我,而你是你”,“我除了是自己,不能是任何别的东西”,那么人类又是什么呢?谈论它本身是无意义的,我只能谈论我自己,如果是给你听的话,又是无意义的。这样的一种挣扎和躁动,漫无目的的生存,也许只能慢慢地等待“幸福的电流击中的时刻”。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世上无所依附“。很显然,开篇的基调已经打下,麦卡勒斯在此将一如既往地描写孤独。
  
  十二岁的少女是正成长发育的年龄,而弗兰淇发育如此之快,俨然成为巨人,十二岁又十个月身高达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折合下来就是近一米七,一年增高四英寸,对于我这个矮个子来说,心生羡慕,吃了什么增高产品,穿了什么增高鞋垫?以这个趋势长下去,到十八岁就是两米九的”怪物“,于是葡萄架下容不下她,和伙伴一起又有些不屑,她是个”局外人“。我心里突然冒出个想法,身高体型对融入某个团体的重要性甚至不亚于一致的性格话题。想当空姐?那一米五以下就没门。想坐教室前排?那谁让你长那么高,不坐后面浪费了有限的教室空间。想当富婆?你都没有LV,冒充个什么?
  
  和《心是孤独猎手》里的米克一样,因为个头瘦高,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米克和弗兰淇都被排斥在群体之外。米克会将内心划分为里屋和外屋,弗兰淇有没有类似的划分书上没有透露,不过,两个人性格的想象点实在很多。米克爬上邻家屋顶偷听莫扎特,弗兰淇会为飘来的音乐而心襟摇动,米克禁不住一伸手触碰发育正好的乳红,她会提议和玩伴一起裸泳,她一提这种建议,我眼前一亮,立即对她的爱更胜一层——去你的,当然不是因为色情。她会叛逆地半夜起来抽烟,而弗兰淇有一次从小店里顺手牵羊,她在心里一遍遍地设想着远走他乡,以逃遁那份孤魂野鬼的感觉,她会在镇上到处乱窜,随便找陌生人搭讪,更在参加婚礼之前夜以身试性,纵使是出于无知,被红头发的士兵诱奸,但其中不乏她对性的好奇而主动赴约的心理动机。
  
  回想起来还有个安妮弗兰克,我印象很深,这位生在多舛时代的可爱少女在日记里记叙了大量她对自己身体变化的好奇想法。索菲亚科波拉在电影《少女自杀》里更将镜头对准心理早熟的少年男女。未成熟年代的一切遐想都属正常,成长的过程总归伴随着一系列懵懂不解,幻想迷惑。大学时有位老先生曾有点激动地告诉我,你现在的所有悲伤,所有迷惘都会随着成长慢慢消失,因此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全不过是一个人在那叽叽歪歪,自怨自艾罢了。
  
  何止限于少女,《没有指针的钟》的杰斯特和舍曼也会为谁多认识几个字而相互炫耀,舍曼更是孤注一掷地向每个名女人发去认亲信,会报复性地作出一些”对着干“动作。麦卡勒斯为何如此钟爱描写孩子,而且大多是处于临界成熟状态的孩子,这让我很好奇。
  
  如果对麦卡勒斯个人有所了解的话,又有可能会对号入座,这个文笔下的孤独猎手却是生活中不折不扣的”未成熟少女“,她会任性地跟男人,或者女人上床,会在老伴第一次自杀未遂时,因树枝断裂,说上一句责难,“劳驾,利夫斯,如果你必须自杀,到别的地方去。看看你把这棵梨树搞成什么样子了!”她高度自私,又极端任性,设想着我本来大概不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她和张爱玲形成鲜明对比,张固然文字尖酸刻薄,一字能刺得人鲜血直冒,她文字背后却有颗细腻善良的心,而麦卡勒斯,文字也是刻薄,毫不造作,我没忍住了解了一下下蛋的这只鸡,从传记里看到的小片段基本是负面大于正面。
  
  纵使如此,在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将三联的这套小说集看完,这一路过来,对她的喜爱丝毫没有减少,作为她的追随者,我大胆的假设,是她的敏感,任性和刻薄成就了她。而这种喜好可能早有渊源:自我第一次看红楼的时候便喜欢多质而任性的黛玉。曾和一网友聊天,说到,如果一个女人事事包容,遇事隐忍不发,也不在亲密的人面前使使小性子,想来其实挺可怕的。
  


  人,总有迷惑的时候。
  有着无数的想法,憧憬,逃离眼前的一切。
  对现有的感到莫名的厌恶,无趣。
  
  总觉得有股子似曾相识。
  
  出走,离开,抱着对未知的无限憧憬。
  足以使一个7岁的女孩感到兴奋万分。
  
  
  无限的想法,现实的烦躁,不断冲击着她。
  
  特有的时间背景,环境。
  
  每个人心中混沌,迷茫,不知身在何方。
  
  很喜欢一个段落,
  她对贝丽尼斯,那个对逝去丈夫有着无限眷念,却不知如何开始新生活的女人说,我们在这儿---就现在,就一分钟,此时此刻。但在我们说话的当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地球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把它拉回来,过去了。你想过这个吗?
  
  安静,一片黑暗。
  
  彼此靠近,呼吸相闻,相拥而泣。
  
  同一时间,毫无预兆,异常默契。
  
  麦卡勒斯总有这样的力量,慢慢的让你进入她的世界,融合沉静。
  
  对自己的无数次的对话,是她的风格吗?
  
  或许在她的生命中,这样的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过。
  
  如果没有,又怎么会如此深刻呢?
  
  孤独的味道,自我的救赎,缓缓道来。
  
  
  
  


  如果我“成长”的时间定义在15岁到20岁,我可以说我是看着麦卡勒斯的书长大的。中国大陆如今已经出版了她的5本书,我已经看了4本。麦卡勒斯是我迄今为止最喜欢的女作家,对她的作品我的共鸣感仅次于卡夫卡的作品。当然了麦卡勒斯作为一个女作家她不可能像卡夫卡这般男作家一样在自己的作品中构架起一个理性,完整而牢固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她也不过是在描写复杂情感而已,就算描写的再怎么丝丝入扣但好像还是没有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但是她对情感的洞察与描摹在我看来确实登峰造极,或者恰好是因为我的经历与性格原因所以我对她笔下的人物情有独钟,也许是后者吧。
  
  先来说说这个女作家的出身吧。她生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美国南方小镇,镇上总是驻扎着士兵。她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慢慢长大。这样的成长环境对她的日后创作产生了绝对的影响。
  
  比如她笔下总是出现的小女孩。小女孩住在闭塞的南方小镇上,她敏感,爱幻想,小镇在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荒芜与小女孩无尽梦想的矛盾日复一日地折磨着她。她正在成长为一个妙龄少女,正在准备去感受男女之情,但是这个即将达到的阶段因为它的不完整性给小女孩带来了不可解决的焦虑与痛苦:“个子长高了,身体却还没发育好,站在镜子前,觉得自己像个长手长脚的怪物。”或者突然绞尽脑汁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女人然后走到街上去而觉得平常的小镇在自己眼里都变了样等等。这般的小女孩,还常常去爱慕着别人的爱情,还把自己想像成了其中的一员但到头来才发现别人的爱情和自己毫无关系。
  
  
  比如军队与同性恋。因为军队里男性过于密集而总是会产生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作者成长的小镇上总是驻扎着军队,关于这些军队里的故事也都成为了作者的素材。
  
  
  比如孤独。麦卡勒斯的作品的灵魂就是'孤独"。作者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她作品里的所有人物都是孤独的。
  
  《婚礼的成员》这是我读的小麦的第一本书,据说是她最成熟的作品。当我读完了其他3本再来看这本时,我个人觉得成熟是因为绝望以及连单方面的爱也被洗刷得干干净净。主人公是个小姑娘,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但是在小姑娘的世界里,“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到头来她终于发现她与哥哥及新娘没有任何关系,她还是孤独一人。她对自己正在成长中的身体及心灵的不完整性有着深深的恐惧,所以她为了战胜这种恐惧而浓妆艳抹去了酒吧,在那儿认识了驻扎在本地的年轻士兵。年轻士兵竟然以为她是个轻佻放荡的女人而带她去了旅馆,后来小女孩逃了出来,但是逃出来的原因竟是不解多于惊恐。个人认为这是最传神也是最悲伤的情节。
  本作中的小女孩是最丰满的麦氏小女孩,也是最可怜的麦氏小女孩。而她身边的人同样孤独,而他们的孤独是完全无法解决的。安于现状思想狭隘的姐姐们,不论有没有知识文化都遭受压迫的有色人种,对政府充满仇视的激进者。简单而肤浅的小镇被美国的南北差异与矛盾割裂成了一份份孤独,孤独中无意识浸透着的痛苦却并不简单与肤浅。 这部作品算中长篇中最难懂的,也是小麦作品里罕见的没有描述爱情的作品。回想起来我在这部作品中找到的共鸣感到底是什么?也许是炎热,焦虑,单调,偏僻的小城镇与无尽无边幻想的挣扎,也许是成长中的自己看起来像个长手长脚的怪物,也许是对与自己无关的情人间爱情的恋慕,也许是相比我们我每个人心中从未消逝过的对孤独的自我意识,而那么羡慕小女孩以及她的世界是那么孤独,但是小女孩却从来没有真正意识到过。
  
  


  上午听不成讲座,换了自习室,把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一股劲的看完了。
  
  看完后觉得很闷。
  
  曾经我只读过她的《心是孤独的猎手》,那时她笔下的孤独感就已经深深刺痛我。
  
  而这本传说中是她最成熟的一部作品。依旧是个小女孩做主人公。
  
  十二岁。"刚刚有了性别的雏形,关于爱、不满、悲伤,都刚刚开始体验。在这个巨大无边的世界面前,她显得怪异、孤独而疯狂。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有都是时间和借口胡思乱想;周围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忙碌,她得以孤单和自由。"
  
  
  
  她想逃离她所存在的世界,她自己的那个我,她的名字,她生活的那个镇子,以及那个漫长的夏天。
  
  她想借一场她远在冬山的哥哥的婚礼让她换一种生活。
  
  她好奇于镇上逗留的士兵,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下一刻也不知会去世上的哪个角落。她想献血给他们,想自己的血液随着他们流淌于世界的各个地方,却因为她太小而不能。她只是想做些什么让她觉得自己还和这个世界保有某些联系。
  
  她觉得孤独。却逞强说怕那个叫约翰亨利的小男孩太孤独才收留他过夜。就连最后她鼓起勇气离家出走时,在漆黑的夜里她也想着有人能和她一块。
  
  她拖着行李。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要怎么去。她不知道那个被她砸了头的士兵死掉没有。她只一味的想逃离。
  
  就像贝丽妮斯在那个寻常的夏日午后在厨房里对她说的。
  
  “我想我隐隐约约地知道你的意思,”她说,“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我们生来就各有各命,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每个人都被限定了。我生为贝丽妮斯,你生为弗兰淇,约翰亨利生来是约翰亨利。也许我们都想自由,挣脱了好自己做主,但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定局之中。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自己限定。”
  
  
  
  限定。逃脱。这样的字眼都是如此的熟悉。
  
  就像昨夜和某人的谈话之后我愣坐在这里半饷。躺在床上依旧是失眠。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生活的很盲目。盲目的追求,盲目的接受。其实我也想出去,尝试另外一种生活。那些多姿的文学、哲学、美术、音乐,以及充满神秘色彩的宗教,太多太多东西吸引着我。
  
  可是,我被限定在了这里。我生来就是我。……(省去太多的理由),所以,我只能像现在一样,为自己的专业努力,司考,过或者不过,为谋生奔波。
  
  
  
  我给某某发短信,说觉得自己过得太过肤浅,世界如此大,有时觉得自己像在舞台上的小丑。我们总在做一些自以为要去做的事情,但是,那些真的是我们要去做的么?
  
  瑶劝我说人的欲望和奢求不能太多,看问题容易走极端。说我心情总是能被人影响。人生在世,不求每件事都能自己,但是有过就行。
  
  是的,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我真的必须那么现实么?必须现实才能快乐么?
  
  我发现曾经的我有太多的自以为是。固执的以为这个世界怎样就真的是这样。而现今我在努力接受一些不一样的思想。我讨厌曾经的自己。可是,我却又在如此盲目的开拓自己。太多没有触碰到本质的东西。原来所谓的根本依旧没有改变。我不过是在走马观花而已。
  
  
  
  “昨天,以及此生的十二年中,她只不过是弗兰淇而已,她只是一个我,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事都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都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人都有,就只除了她。当贝丽妮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谈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栓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除了一个或许说得上:就是由她和约翰亨利以及贝丽妮斯构成的这个可憎的夏季组合——这个世上她最不想要的我们。如今这一切突然结束,都改变了。她的哥哥和他的新娘来了。仿佛她与二人的初见,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早已知晓的一件事:他们是我的我们。这就是她感觉如此异样的原因所在:他们远去冬山,抛下她独自一人。老弗兰淇的躯壳被孤零零地丢在镇子里。”
  
  
  
  我记得读到这儿的时候,我也在脑海里搜寻我的我们。却发现除了那几个,其他的我已经无法去把握。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忙活。为了生存,必须这样。我知道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我,我不能奢求太多。
  
  这些天,H、F那些曾经能说我的我们、已经拥有另外的我们的,都问我和某人怎样了,或者问我是否还是一个人,我只是笑呵呵的说还是一个人啊。除了偶尔寂寞一下,其实没有怎样,就像我和某人说过的,大三都快完了,没有必要再谈了。
  
  有时我也想,或许我是个花心的姑娘。
  
  我可以喜欢你,喜欢很多个你,或许想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不爱你,不想和你有未来,不想和你结婚。那么,所以还是不要在一起吧。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水瓶的博爱精神。恩,真伟大。哈。
  
  
  
  故事的结局。约翰亨利的死实在是出乎意料。脑膜炎。十天后就死掉了。我以为结局他会变成GAY之类的,没想到就这样死掉了。葬在了那个同样葬着查尔斯大叔的家族墓地。
  
  好吧。死吧。去一个我们活人谁也无法抵达的世界,也挺好。不用愁着娶妻生子,不用愁着柴米盐油。死去吧。
  
  
  
  
  


那你是真的没看懂,这部小说是有很深的哲学意蕴的,你可以参考一下我们在麦卡勒斯研究社小站做的工作。不过,相对来说,处于青春期更容易理解这部小说。第一遍读的时候,很容易以为只是个小女孩在奇思妙想而已。


也许,我年纪太大了,也没时间好好领会她了。


写的真好,我也极爱厨房里的片段。


你一定要教教我
麦卡勒斯 应该怎么看


读读卡森的传记方知这是卡森写得最用心同痛苦也是她最看重的小说,她一直在找“我的我们”,一直又在远离。


有朋友和我说,麦卡勒斯因为长年身体情况,所以某种程度限制了她的写作。她长居美国最重要的二流作家,但是作品影响了美国后世文坛许久。是一个绕不过的作者。可能孤独的背后就是有一种逃离的愿望,但是显然麦卡勒斯的身体没有给她这种生理上逃离的能力,而写作多少缓解了她寂寞生活的痛苦吧。


她一共也才五本书,你也就剩两本没看了~


现在想看的东西不多了,而且变来变去,有什么愿望就得赶紧实现。


是啊,真奇怪,我想看的东西越来越少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真怀疑想看的东西变少是不是正在萎缩的表现~~~
记得以前您一进图书馆就一副如鱼得水的摸样呢~~~
今晚上我要去另一个校区去看琵琶独奏会,说什么也得逛逛哪里彪悍的图书馆,重振一下锐气~~~


最近又有点读书的心了


一地鸡毛~


命运到底是什么呢?可能都是无所


我几乎已经忘记这本书里的具体内容,唯一记得的是它的文字之美,以及阅读它是的愉悦。


如果一个女人事事包容,遇事隐忍不发,也不在亲密的人面前使使小性子,想来其实挺可怕的。
+1


到一定程度 人总会爆发的!


点了一杯咖啡,心情好灰~
感觉有点醉~


今天刚刚看了一半


这本最伤心·····你怎么每天神出鬼没的啊?


今天考完试啦...现在小麦的我只剩指针和这本各看了一半其它的都看了


针我还没看,其实还有一本卡森的传记你没有,俺有没买的说。你给我在QQ里出现吧OK?


有的时候,孤独是人想象的一种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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