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我不怪你
2012-11-5
心田文化
張小語
因為她的過錯,造成了妹妹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痕,
小小年紀的她將如何面對?
人家都說世間上最難能可貴的,不是虛浮的誇讚與奉承,
而是知錯能改、勇於承認錯誤的勇氣……
比起永遠失去妳的傷痛,
我更願意付出一切來交換……
五年前,一場大火讓七歲的妍慈一夕間失去了父母和家園,唯一倖存的妹妹妍歡也因為受到灼傷而毀容,並失去了擅長繪畫的右手。
在學校,妍慈是個品學兼優的模範生,然而只要一回到家裡,見到妹妹妍歡與收養她們的鳳姨有說有笑,妍慈卻無法控制心裡深深地挫折與罪惡感──因為,五年前的那場大火,始作俑者正是自己!妍慈一直把這個祕密藏在心裡,也對妍歡抱著愧疚,但是另一方面,妍慈又恥於讓人知道自己有個殘疾的妹妹,在外都不承認彼此是姊妹。
直到某一日,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差點再次奪走妍歡的生命!妍慈這才終於驚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當一切重新開始,她最想好好地先跟妹妹說聲:對不起……
張小語
是個狂戀方塊字的人,喜歡看小說和逛書店。
無聊時喜歡天馬行空地胡思亂想,在腦子裡創造不存在的世界與景象,認識的人老是用「怪咖」來形容她。
某天突發奇想,如果可以用自己喜歡的文字把腦子裡亂想的世界寫出來與大家分享,說不定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怪咖......呃,朋友啦。
結果就這樣一頭栽入文字的陷井裡,脫不了身......
部落格:http://rainyxiaoyu.blogspot.com(小語的天空)
★內文試閱:
作者序
曾經,國小五年級的我擔心手板挨鞭子,在眾目睽睽下向班導師撒了個小謊。
沒想到,我的假面具被英明的班導師給拆穿了,此舉還為我換來更多的鞭子。更令我難堪的是,他竟當著全班近五十位同學的面前鞭打我,一邊怒斥我的劣行。
那件事對我的打擊不小,總覺得只是個小小的謊言嘛,班導師需要如此小題大作嗎?害我在同學面前顏面盡失、抬不起頭。更何況,平時他對成績不錯的我愛護有加,莫說鞭打了,連責備的話也未曾說過。
接下來好幾天,被鞭傷的手心隱隱作痛,那促使我不停回想那天的情景,心想:相信我這輩子,都難以忘卻被鞭打時的那種憤怒、無助和羞愧的情緒。
一週後,班導師召我到辦公室,苦口婆心地解釋當天懲罰我的用意。就因為我是他最得意的學生之一,愛徒犯錯,罪加一等,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鞭在你手,痛在我心,但我不能見你錯下去。我要你記住那天的教訓,以後說謊前,先想想我在鞭打你時,那副痛苦糾結的表情。」
班導師的話,瞬間敲醒了我。
我以為被懲罰的一方是最痛苦的,因為必須承受被鞭打的痛楚。沒想到,執鞭的班導師的心裡更加難受。
從那一秒開始,我方深切體會到撒謊非但為自己帶來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也將為對方帶來極大的傷害,特別是心靈上的加害。
事隔近二十年,這件「損人利己」的往事依然清晰地刻在我的腦子裡。
也許你們沒經歷過類似「刻骨銘心」的事,無從體驗撒謊,哪怕只是一個小小的謊言,影響力有多強大!
為了讓大家進一步體會謊言的可怕,《姊姊,不怪你》的主人翁李妍慈的故事,就以她的謊言作為開端。為了守住謊言,妍慈經歷了無數痛苦、掙扎、被人討厭和失去了英語講故事比賽的三年制挑戰盃等慘事,甚至為妹妹李妍歡和身邊的親人、朋友帶來傷害。
幸好她及時回頭,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才挽回了寶貴的親情和友情。
但願這個故事能帶給大家一些正面的信息,且從妍慈身上吸取教訓,引以為鑑:說謊之前,請先深思遠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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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著火了!著火了啊!李家的屋子陷入火海了!」
「李兄一家還沒逃出來呀!大家快幫忙拿水桶滅火呀!」
「火勢太大了!快打電話給消防局和醫院的救護車!」
「等他們來到,屋子都燒光光了!我們得先衝進去救人呀!」
「快去拿棉被來!我們裹著濕棉被衝進屋裡,先把人救出來要緊啊……」
大人們驚慌的呼喝聲、紊亂的腳步聲此起彼落,劃破寂靜的深夜,也不停地敲擊李妍慈的心門。而一個年僅七歲的小女孩正淚流滿面、渾身發抖地躲在與屋子有段距離的狗屋裡。
抱著膝蓋、身子縮成一團,妍慈的左手緊緊捏住了一個火柴盒。那火柴盒被捏扁了,裡面的火柴也全被她手心的汗給弄濕了,甚至因過度用力而擰斷。
人們口中的「李兄」是妍慈的爸爸,「李家」也就是他們的家。
剛才,妍慈趁全家人進入夢鄉之際,偷偷拿了廚房裡的火柴和蠟燭,跑到後院點蠟燭玩火。
下午,她才剛見識過鄰家男孩林郁家表演「以手指滅蠟燭」的魔術。只見對方輕易地以拇指和食指,把點燃的蠟燭弄滅,不過他沒有喊痛,眉頭也沒皺一下,真的好厲害!
當時圍觀的孩子們都發出驚嘆聲,甚至拍手叫好,嚷著要郁家再表演一次。圍繞在讚美聲下的他,臉上虛榮的表情令妍慈超級不爽。
自小,她是鎮上的大姊大、孩子王,她要去東,孩子們從來不敢說要去西;她要他們爬椰樹和捉噁心的蟲子,他們不敢搖頭說不要。總之,他們很喜歡跟在她屁股後面攀山越嶺、爬樹涉水,足跡遍布整個小鎮,好不威風。
妍慈很享受那種被孩子們奉承的感覺,因此絕不允許別人滅她威風、搶走屬於她一個人的風采。她好勝、不認輸,林郁家能做到的事,她也可以呀!她絕不允許那個才搬來小鎮數日的林郁家搶走她的地位。
因此她極力克服內心的恐懼,有樣學樣地練習這門「特技」,心想這樣一來,改天她才能在大夥兒面前扳回面子。
妍慈家是以回收再循環物品為生的,院子裡堆滿了廢鐵、鋁罐、玻璃瓶、舊紙箱和舊報紙等,有點雜亂,尤以易燃物──紙箱和報紙居多。
住家的院子不大,那些容易被雨水打濕的東西就必須存放在屋簷下,所以舊報紙和紙箱被疊得好高、好高,就快跟天花板玩親親了。
妍慈在一疊跟自己差不多一樣高的舊報紙上面點了一根蠟燭,然後盯著它,等待勇氣在體內凝聚成形。做了無數次深呼吸後,她才伸出微微發抖的拇指和食指,輕輕捏住蠟燭上的火苗。
「啊!好燙!」指頭間突然傳來一陣被灼傷的痛,她整個人像觸電般跳了起來,一不小心卻把蠟燭給打翻了,底下的舊報紙也迅速起火燃燒。
向來怕火的妍慈一時間反應不過來,也忘了該撲滅眼前的火苗,結果報紙四周都堆滿了易燃物,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還越燒越猛。迎面而來的熱氣逼得她節節後退,完全不知所措。
當大火劈里啪啦地把天花板燒出一個大洞時,她渾身被害怕的感覺給籠罩了,馬上轉身逃走,一骨碌地躲進狗屋裡,跟看門狗小黃一起眼巴巴地看著家園被大火吞噬。
「嗚,別再燒了,別再燒了啊……」她以微弱的聲音,害怕地重複這句話。
她不停地哭喊、低泣,可惜火神沒聽見她的祈求和哭聲,大火反而燒得更旺了。
「李兄和李嫂沒了啊……」
「妍歡的臉和手被燒傷了,但還有氣息,我們要馬上把她送進醫院啊……」
「我們找不到妍慈,不知道她還活著嗎?這時間,她應該跟妍歡一起在房裡睡覺才對呀!」大夥兒大聲喊話。
「爸和媽……死了?他們被大火燒死了?妹妹也被燒傷了?請告訴我,這一切不是真的,只是一場噩夢、一場噩夢啊……嗚……我不知道大火可以把人給燒死的,我真的不知道啊!爸、媽,對不起,對不起呀……」妍慈在狗屋裡哭得崩潰了……
叮鈴鈴鈴……叮鈴鈴鈴……鬧鐘的聲響突然響起。
「啊!」妍慈不曉得自己是被鬧鐘尖銳的聲音給吵醒,還是被噩夢給嚇醒了。
跳起身,抹去臉上的汗水,她心跳得好快、好快,就快脫離它原來的位置。
夢裡的一切是那樣地真實,她眼角掛著淚,很明顯跟夢裡的自己在一起哭喊……不,那不是夢!而是確確實實發生在五年前的往事。那場「夢」,是要她一直惦記著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是她親手毀了自己的家園和天倫之樂。
那噩夢纏了妍慈整整五年,每隔幾天就會闖入她的潛意識裡,要她飽受這個導致她們家遭遇巨變的慘事所折磨。
妍慈的父母在那場火災裡斷送了性命,妹妹李妍歡的右手肌肉組織嚴重燒傷,被迫切除,右臉頰上也留下一道難看的疤痕。
火災發生時,妍慈和妍歡分別是七歲和五歲。在妍慈為了與林郁家爭出風頭的虛榮心作祟下,妹妹被逼著承擔斷臂的痛楚和毀容的殘酷事實,父母也因此被火神奪走了性命。
妍慈母親唯一的妹妹燕姨在事後收留了她們姊妹兩人,把她們視為己出地撫養長大。
燕姨已經三十幾歲了,尚未嫁人,但妍慈不確定,她是否是因為被自己和妍歡給拖累了,所以遲遲未婚。五年來,妍慈一直不敢把自己當年點蠟燭玩火才造成火災的事實給說出來,因為她害怕自己被孩子們唾棄,抹殺了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另一方面,她也擔心燕姨會怪罪她,畢竟她是引發了那場大火的罪魁禍首。要是妍歡知道真相,也一定會恨死她這個姊姊。
妍慈的心幾乎快被內疚感給磨光了,光看著燕姨和妍歡,就難過得想死,甚至不斷回想起那場奪走妍歡幸福童年和燕姨青春的火災。妍慈自覺愧對她們,所以刻意跟她們保持一定的距離,彼此感情非常疏遠。
也只有這樣,她們才不會發現火災背後的真相。
多年來,妍慈千方百計地避開妍歡和燕姨,盡量避免跟她們獨處,或一起在餐桌上吃飯、閒聊等。幸好,她們從沒發現妍慈這反常的舉止。
「妍慈,又做噩夢了?妳還好嗎?」燕姨大概聽見了妍慈剛才的叫喊聲,連忙趨前敲門。
妍慈曾經跟燕姨提起噩夢的事,一開始燕姨很緊張,馬上就帶外甥女去看心理醫生。
醫生說,小孩子經歷了慘痛的記憶,難免在心裡留下陰影,但長大後會自行痊癒。殊不知,妍慈是鑑於內疚感才無法忘懷過去。
一段時間後,燕姨見那些噩夢並未影響妍慈正常的生活,也漸漸習以為常,不再像當初那樣擔驚受怕,擔心那個噩夢會影響她的心智發展或成長。
「阿姨!我沒事啦!」妍慈回過神來,連忙回話。
「那妳快點準備上學吧,早餐和便當做好了,在餐桌上。」燕姨在門外說。
「好的,謝謝阿姨!」
房外恢復平靜,妍慈也鬆了一口氣。
燕姨七早八早便起身準備早餐,之後常會回房補眠一個小時。妍慈獨自吃過早餐後,會再步行上學。
妍歡跟姊姊不一樣,她在特殊兒童學校上學,比正常學校遲一個小時上課,晚半個小時放學。出事後,燕姨擔心妍歡遭受同學譏笑和欺凌,只好把她送入特殊兒童學校接受教育。
燕姨補完眠,妍歡也睡醒了。一起吃過早餐,燕姨把妍歡送去學校上學後,她才去工作。她白天在製衣廠踩針車,放工後接了一些釘鈕釦和絨毛娃娃眼睛的兼職來幫補家用。日子雖然不富裕,卻勉強過得去。
燕姨送完妍歡上學,將有一堆忙不完的工作,因此,妍歡放學後的接送工作便落到了妍慈肩上。
妍歡八歲那年,燕姨見她在課業上表現不俗,曾一度想要替她申請學校,卻遭到妍慈大力反對,因為妍慈不想要跟妹妹同校。
在擔心「不正常」的妍歡被同學欺負之餘,妍慈更擔心師生們發現自己有個身上帶著殘疾的妹妹,有損自己辛苦建立起來的完美形象。當然,妍慈沒告訴燕姨這個原因。
在多年的努力下,妍慈好不容易才贏得了校內優秀生和模範生的稱號,大家對她當然崇拜不已。五年前,她是小鎮上的孩子王;五年後,她是校內最優秀的學生,依舊是高高在上的李妍慈,她不允許他人摘走那頂至高無上的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