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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好心

李伸一 著 有鹿文化
出版社:

有鹿文化  

作者:

李伸一 著  

页数:

25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1980年中南部發生多氯聯笨事件,雖然只是律師的李伸一,體悟到身為消費者的弱勢與無助,率而發起消費者保護運動,創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協會持續至今30多年,為我們爭取無數權益、監督廠商。當今塑化劑風波,更突顯了消基會無止境的奮鬥歷程。  消費者保護運動先驅、國家公益獎得主李伸一律師,他的人生都在為保障台灣人民福祉打拚。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監察院,直到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從平民法律服務工作、倡議「消費者保護法」,乃至推動「心六倫」運動,無處不見李律師對這塊土地熱切的愛與關懷。在本書中,他暢談自身經歷,回顧過去有關消費者權益的重大事件、描繪追求公益社會的願景,並傳達「把握機會,及時行善」可貴精神,讓人深深體悟到,只要本著一顆好心,所有的好人都會來協助你,成就一樁又一樁好事。這種從奉獻中成長自我,從服務中成就他人的精神,不但利他又勵己,更是你我都應敬佩並追求的價值。

作者简介

  李伸一,1942年生於福建廈門,1943年因父親被徵調前往南洋,母親隻身攜二女一男搭船返回臺灣,定居臺南麻豆鄉下。自幼協助母親務農,在清苦環境中成長,養成節儉樸實的個性,並發願將來要存好心,做好事,盡力幫助別人。高中畢業後考上臺大法律系,大學畢業後曾任職於臺灣企銀、經濟部、財政部,期間於1969年考取律師,並半工半讀就讀研究所,1973年正式成為執業律師。  1980年於執業律師期間,擔任臺北青商會長,正值臺灣中南部發生多氯聯笨事件,有感於消費者的弱勢與無助,因而發起消費者保護運動,並結合產、官、學界的好友籌設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並提供辦公室做為消基會的會所,次年發行《消費者報導雜誌》,推廣消費者教育。  1993年起,擔任第二及第三屆監察委員,期間以個人法學專長、品德操守為人民善盡憲法上所賦予之職責,監察百官、澄清吏治、保障人權,期間曾獲評選為第二屆最優秀監察委員。  2005年,第三屆監委任期屆滿,再度獲提名為監察委員,然因立法院全面拒審乃使監察院陷入停擺。此時,在法鼓人創辦人聖嚴法師邀請下,擔任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祕書長,開啟人生另一階段的公益志業。聖嚴法師有感於臺灣社會亂象叢生,自殺人數亦居高不下,於是發起「心六倫」及「關懷生命」運動,並指示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全力推動這兩項當前社會最需要的社會工作。  擔任法鼓山義工之後,由於親近聖嚴法師,在耳濡目染下,對於服務人群工作有強烈的使命感,且更深一層體悟到少欲知足、慈悲智慧、服務利他以及知恩報恩的真諦和境界,並且以身作則,宣揚普化。  工作之暇,喜愛寄情於筆墨之中,並常在報章雜誌發表相關論述,或對時政提出建言,或提供消費教育的觀點,或勸人為善向上,頗受各界重視與好評。著有《消費生活的法律》、《消費者保護法論》、《監察權的理論與實務》、《助人為樂》等書。  李律師奉獻一生心力於公眾利益,並於二○○九年獲頒國家公益獎,不但實至名歸,更為台灣的公益社會之路豎立起一道精神標竿。

书籍目录

推薦序1 錢復推薦序2 釋果東推薦序3 王文淵推薦序4 蘇貞昌推薦序5 鄭優推薦文 官員、名人推薦自序 第一部:成長與歷練 第一章:母親的叮嚀 第二章:沒有童年生活的童年 第三章:母親辭世前的異象 第四章:父母是孩子的榜樣 第五章:公職生涯的歷練 第六章:我在青商會的日子 第二部:我與消基會 第七章: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會 第八章:一桌一電話一祕書第九章:過期果醬風波 第十章:蝦米事件 第十一章:汽水爆炸案 第十二章:麻油官司 第十三章:泡水車事件 第十四章:拒乘日亞航事件 第十五章:消保法規的推動 第十六章:以他山之石為鏡第三部分:監察社會公義 第十七章:轉換人生跑道 第十八章:公平會時期的麻辣麵與一九九專案 第十九章:拍蒼蠅與打老虎:監院時期林林總總的申訴案 第二十章:九二一震災與公共工程的監督 第二十一章:別讓監委缺席 第四部:我在法鼓山 第二十二章:聖嚴師父與我 第二十三章:實踐「心六倫」,建立台灣形象 第二十四章:生命關懷 第二十五章:開啟幸福的十一個密碼 第二十六章:存善念、提善緣,「心幸福」銀行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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