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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家族的詛咒

約翰·海明威 (John Hemingway) 天培
出版时间:

2009年06月01日  

出版社:

天培  

作者:

約翰·海明威 (John Hemingway)  

页数:

235  

译者:

殷铎  

Tag标签:

无  

前言

  第一章 回憶  小時候,在我眼裡,父親是個敢於與大海搏鬥,且能活下來述說這傳奇故事的勇者。我只看見他好的一面,他的寬容大度、他的幽默、他的慈善,而且他向來能使我開心,從無例外。幼年時,他是我景仰追隨的對象,直到許久以後我才漸漸明白,他所承襲的家族不幸,遠超過他應該負擔的。他幾乎不曾談過他的父親,儘管我知道祖父是個著名的作家,是個「文學傳奇」,但我對此並不是那麼感興趣;從小時便是如此。六歲大時,父親葛瑞格才是我心裡的海明威家族英雄。  到了十二歲,我已慢慢拼出他人格圖像中少掉的那些畫片──他從未在交談中向我透露過,但那些事卻是他人格形成無法避免的一部分。正如某些傳記作家都寫過祖父厄尼斯對他母親的怨恨,我身為葛瑞格利?海明威(譯註:後文簡稱葛瑞格)之子,也忍不住擔負父親對祖父的執念。父親從未表露過,但是他倆之間的衝突,以及他與自己的性傾向之間的衝突,卻是無所不在的。如果你跟他混得夠久,就不難猜出那無數折磨了他大半輩子的心魔從何而來。他是躁鬱症患者,他有變裝癖,最後還動了變性手術。他酗酒鬥毆,坐過牢,但最重要的是,他思念他父親至極。既思念又怨恨。怨恨卻又為祖父厄尼斯於一九六一年自殺身亡而自責。  當然,那不是他的錯。祖父的身心狀況到末了非常糟,除了苦於酗酒和記憶力喪失,還得服用各種藥物治療高血壓和心臟病,甚至連曾祖父自殺的記憶都可能讓他心靈飽受折磨。但是對父親而言,這些都不重要。祖父生前最後三年,他們父子倆鮮少溝通。在一連串怨懟的魚雁往返,他倆的關係竟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之後就一切都太遲了。  記憶所及,我開始搞清楚問題的癥結是在一九七二年。當時我在紐約市與父親共度一段夏日時光。一天,他看我沒什麼事可做,於是問我想不想出去散散步。我說好,心想,說不定我們可以去公園玩或是買冰淇淋吃,而且跟父親在一起永遠無法預期結果。我們經過一家戲院,正巧在上映「瀝血金鷹」,主角是喬治?C?史考特,父親最喜愛的演員之一。父親問我想不想看這部片子,我就說:「好啊!有何不可?」  如果說還有什麼比閱讀更令父親喜歡的事,那一定是看電影。一九六○年代,我的父母尚未離婚時,父親常帶我去看他喜愛的影片。電影院通常有冷氣空調,在邁阿密,進電影院是很便宜的避暑方法。一票兩片,從下午兩點進電影院可以一直待到六點,正好趕回家吃晚飯。才五歲大,我就快速成為龐德影片和伊恩?佛萊明(譯註:迄今所有龐德影片的編劇,已故)的權威,已經看過「第七號情報員」和「第七號情報員續集」。我不知道母親對此作何想法,也不曉得她是否贊成我老是跟著父親到處跑,反正我倆幾乎一天到晚在一起。當時父親三十三歲,行事多少有點我行我素,而且跟○○七一樣,必要時不怕違規犯禁。他對那個「領有殺人執照」的銀幕人物非常著迷,而且雖然他沒有「Aston Martin」(譯註:英國名車,在○○七影片中,龐德都開這款車),但是他有深藍色的「捷豹」:XK一五○,配有鋼製車輪,車型線條優美,顯得既強力又性感。他喜歡在傍晚人車稀少時,開著它在邁阿密大道上飛馳。那部汽車速度快極了,而且儀表板上有一個按鈕,類似渦速裝置,可以使車速劇增。一按下它,速度錶上的指針就會神奇地倒轉到錶面左上方。齒輪暴轉,父親會露出微笑,那部車也露出它暗藏的使命:提供父親永遠貪得無饜的肉體和情感的激潮。  那天下午在電影院裡,我們可以隨便選座位。觀眾沒幾個,我記得當時的場景讓我想起在邁阿密的往日時光。當時他已不再擁有那部「捷豹」,但我們父子倆再度單獨坐在黑暗中,仰頭盯著銀幕,一如從前。  那部片子講述兩名洛杉磯警察的故事。史戴西?奇屈飾演菜鳥警探,而史考特飾演即將退休的老鳥。影片有新寫實派味道,前半段許多場戲讓觀眾窺知他們的工作環境有多艱難。他們真的是百夫長(譯註:古羅馬軍官,指揮百名士兵),受雇來踐踏民眾。為圖生存,他們只能靠自己;從而建立起緊密的情誼。在影片中,奇屈漸漸視史考特為父親,我猜想,父親看這部片子時必定感同身受。  一九五○年代,他住在洛杉磯,曾在加州大學念了三年。對父親而言,那些寬闊的大馬路與低矮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別墅式的平房與懸滯在山丘上的褐色煙霧、夏日的炎熱與被臭氧染成橘色的落日是熟悉的景象。洛杉磯是個不饒人的城市,當史考特退休,決定彌補失去的歲月,做他之前該做的事時,他聯絡當警探時忙得無暇探視的兒子。然而他發現兒子不想跟他談;沒時間分給他這老頭子。沒有人想談,沒有人有時間──不管是朋友,還是老同事──史考特難以承受。在他獨居的公寓裡,史考特拉開抽屜,取出一把槍。我聽到身旁的老爸說:「哦,天,不。」接著鏡頭轉到拉開百葉簾的窗戶,落日餘暉透入室內,同時傳出槍響!我望向父親,他的頭埋在手心裡,而我依舊聽得到他說:不、不……  當時我才知道,父親始終沒有從祖父自殺的記憶中走出來。

内容概要

  ◎詳細記載厄尼斯?海明威及其龐大家族史實,是研究海明威創作及其對後人影響所不可錯過的重要著作。  ◎書中收錄多張海明威家族照片。  這本書揭露了大文豪厄尼斯?海明威與其幼子,也就是作者之父,葛瑞格之間奇特的情結。葛瑞格終其一生試圖活得符合厄尼斯的男子漢形象。然而,既是變裝癖,最後更變了性,葛瑞格利始終執迷於自己「女性的那一面」,他跟個人內心的惡魔奮戰,直到二○○一年死於邁阿密達德郡立女子監獄。媒體輿論將葛瑞格稱之為海明威家族中的「敗家子」。  然而,葛瑞格的兒子並不這麼認為。在這本精采鋪陳的傳述中,約翰?海明威披露出厄尼斯本人如何對葛瑞格有一份特殊的父子情,以及這兩個男人(皆罹患躁鬱症,皆著迷於雌雄同體)其實是一個銅板的兩面。《海明威家族的詛咒》以他倆之間以往未曾公諸於世的信件為特點,揭開了這對父子不為人知的相似處。到末了,約翰覺得,他的父親葛瑞格以畢生的自我掙扎,例證了祖父厄尼斯的「壓力下的優雅」理念。  此書也是作者約翰?海明威的成長故事。它描述他從小跟隨躁鬱症的父親和精神分裂的母親如何在邁阿密和蒙大拿長大的經歷,道出了多年來如何應付父母的精神疾病所帶給他的痛苦,講述了最後他如何毅然拋下海明威的盛名和寫滿自殺之家族史的重擔,於一九八四年遷居義大利。如今不僅終於可以面對情緒困擾的父親和名聞遐邇的祖父所留下的遺產,約翰也同時檢視了他自己的人生和身為人父的角色。他這誠實、富穿透力而別具啟發性的故事,一點一滴地迫使我們重新評價厄尼斯?海明威的成就。厄尼斯?海明威,這位百年來最重要的文學巨擘之一,他的人格面具迄今仍幽暗隱約地籠罩在後代子嗣困擾的人生上空。

作者简介

  約翰?海明威(John Hemingway)  他與妻子奧妮拉和一子一女麥克與賈桂琳原居西班牙,現居加拿大蒙特婁。他是厄尼斯?海明威的孫子,葛瑞格的長子。約翰原本在義大利教英文,兼作商業翻譯,服務過的對象有時裝設計師例如安東尼奧?馥裘(Antonio Fusco)和馬婁(Malo),以及美國軟體公司「搖滾之星」電玩遊戲(Rockstar Games)。2002年,他在米蘭協助籌辦了一項海明威照片及信札展覽,對他祖父的人生和作品曾多次發表看法。教英文當翻譯之餘,他也寫小說,且參與新聞工作。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壞的開始  我從未見過我的祖母寶琳。她在我出世前九年就去世了,而以父親對她的描述來判斷,如果我幼年時她仍在世,恐怕也不常見到她。她與祖父厄尼斯結縭的十三載,是祖父文學生涯中成績最斐然的時期,但父親對她的看法卻非常負面。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名氣》雜誌的訪談中,父親對這個將他生到世間的女人做了這番表示:「我厭恨這賤女人。她缺乏母性本能,對我從未表現出一絲疼愛。就我所知,我有生以來,她未曾親過我一次,也從未抱過我。」以親子關係來說,這委實支離破碎,儘管父親一輩子與祖父爭論,但是對祖母卻壓根無法寬恕。她遺棄了他,或者更糟糕的是,她始終未曾嘗試當他是兒子,在他人格成型的那些年裡,她幾乎不曾關心過。主因應該是她偏愛她的長子派屈克,看到他就會聯想到她與祖父厄尼斯結婚初期幸福快樂的歲月。至於我父親,則由女家庭教師艾達撫養長大,經常在她紐約上州的家中過暑假、耶誕節。然而我猜想,伯父派屈克對祖母的看法恐怕與我父親差異不大。祖母寶琳葬在好萊塢紀念墓園,我在加州大學念書時,上課途中經過那座墓園想必不下千次;然而,直到有位朋友要我陪她去墓園消磨一、兩個小時,我才真正走進那地方。「我們可以在草地上野餐。」她提議。  那是我頭一回踏進墓園,儘管我排斥在那兒野餐這點子,卻不得不承認那地方寧靜而且維護良好,跟我的預期完全不同。那天陽光普照,整座墓園只有我們兩人。「咱們坐這兒吧!」她指著一片沒有墓碑的綠茵說道。老實說,我對那裡完全陌生,搞不好可能坐在祖母的墓地上。  多年後,我從「海明威.菲佛博物館暨教育館」館長露絲?霍金斯口裡得知,家父與伯父壓根沒花心思去安上一塊墓碑。他們其實花得起這筆錢,但顯然覺得祖母寶琳不配擁有塊墓碑供人瞻仰。「我受不了討厭的小孩子。」有次她用這句話來辯解她為何如此對待父親,於是當她過世時,那些討厭的小孩子大概有其他更有趣的事要做,沒心思為墓碑傷神。她的死沒有留下任何標記,沒有任何東西來提醒他們兄弟倆或其他人:那兒躺著的遺骸曾經是他們的母親。  祖母寶琳也是記者,但跟祖父不同的是,她從來不必為餬口而工作。她父親經營藥品業,累積了巨額財富,她和姊姊吉妮在金錢方面無憂無慮,那是祖父早年求之不得的自由。她們擁有大筆的信託基金,但也是由一位膝下猶虛,視她倆如己出的伯父所帶大。父親和伯父成長期所住的西礁島大宅,其實就是祖母的伯父蓋斯?菲佛贈送的。那是一幢又大又通風良好的雙層法式殖民時期建築,一八五一年由一位當地大財主建造,擁有島上唯一一座游泳池,不過這座游泳池是祖母後來為了遏止祖父的漂泊欲而加蓋的奢華設施,只是她的努力也徒勞了。當時祖父剛認識他的第三任妻子瑪莎。「瑪蒂」.賽諾。他曾表示,如果愛一個人,就應該盡最大的努力,為其正名,他一直堅持這個信念,他的確也都做到了。  瑪蒂獻身於社會遠甚於我的祖母寶琳,祖父與她的結識預示了祖母在西礁島的歲月終結。祖父厄尼斯赴西班牙採訪內戰時,帶著瑪蒂同行,而非寶琳。即使祖母表示她也想去,但祖父告訴她,馬德里橫行法西斯主義,不適宜做妻子的人前往。她該待在家裡。  共和黨的挫敗影響祖父至深,他在西班牙的經歷和與瑪蒂的戀情巧妙地編織成新作《戰地鐘聲》。這本小說於一九四○年問世,佳評如潮,他聲名正盛又與一個新的女人陷入愛河,巴不得拋棄寶琳和她所提供的金錢安全網。他向來對祖母的財富耿耿於懷,而戰爭更加深了這種介懷。他認為那是她的錢,儘管金錢帶來的安心一開始或許幫助他的文學創作量,他其實一直厭憎她的富裕,並不感激。那段時期他寫得最好的兩篇短篇小說──《馬康柏情事》與《雪山盟》──故事中的主人翁都是娶了富家女。在《馬康柏情事》中,馬康柏在他終於開始像個男子漢時,遭妻子槍殺;在《雪山盟》中,男主角得了壞疽,臨終之際指摘他的妻子用她的財富毀了他的藝術。  西礁島宅邸的導遊們描述厄尼斯與寶琳之間的階級戰爭,自有一套說法。每次我去西礁島宅邸時,聽到的解說必然與游泳池有關。據他們的說法,厄尼斯認為那座游泳池是一筆駭人的揮霍,寶琳以游泳池作為給他驚喜時(顯然當時他正與瑪蒂從西班牙返鄉途中),他氣得把他最後一枚銅板扔進還沒乾的水泥裡。小時候每次去那兒,我總會去找那枚銅板,可是從沒找到。其實厄尼斯一點也不氣那座游泳池。事實上,他用它來維持身材體能,說他為此氣祖母倒有點言過其實,這說法是一九六一年買下那幢宅邸的主人想出來的觀光促銷手法。那屋裡也從來沒有六趾貓,而如今那裡到處都是貓,但是據父親和伯父派特表示,他們小時候只養過一條狗。貓是後來在古巴才養的。如同讀者所聽說大多數有關厄尼斯的軼聞,這段故事也只是因他而生的傳奇之一罷了。  父親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道:「儘管我幼年時適逢經濟大蕭條,我們家鮮有財務困難。原因部分來自爸爸的《妾似朝陽又照君》和《戰地春夢》版稅收入,但主因在於我母親很富有,她是『施樂安藥廠』(Sloan’s Liniment)的繼承人,或者說,如我有時認為的,她是討厭的女繼承人。」並很有錢,她把錢用在她認為值得的理由上。除了游泳池,她還在屋院周圍築起了一堵高牆。這點子幾乎一如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取悅祖父。圍牆是為了保護他的隱私,但或許在潛意識裡,也是為了把他關在牆內,把她的競爭者摒擋在外。祖父或許也覺得需要築圍牆,但那又是另一回事。  不管有沒有圍牆,父親告訴我,在一九三○年代,西礁島上到處是遊民,許多遊民會到屋子大門外乞討。父親通常都會給他們一毛錢或五分錢,因為,他這麼說:「老媽腰纏萬貫,而我自己口袋裡隨時都有零錢。」  就我所知,除了祖母去世前那一年他當飛機技師時,他這輩子從沒有任何時期真正為錢所苦。他有父母給錢花用,之後分到遺產,他自己當醫生也賺錢。然而,凡是認識父親的人都不會認為他命好。父親付出了代價,或者如同滾石合唱團的那首歌,承受了他「應得的那份虐待」。  他的人生充滿了複雜。他是寶琳的次子,也是她二度剖腹產下的孩子。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他出生後,醫生們勸祖母不要再懷孕,她的子宮已無法承受。對祖父厄尼斯來說,這消息更讓他失望。他一直想要個女兒,但只要守著寶琳,他就只能有三個兒子(從小到大依序為家父、伯父派屈克(派特),以及他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約翰,又叫「傑克」),而不是他理想中的兩男一女。寶琳一向急於取悅丈夫,所以,如果厄尼斯不開心,那她也不開心。  儘管父親葛瑞格是祖母親生的,但她缺乏母性本能,又沒有意願照顧襁褓兒,再加上葛瑞格的性別不是丈夫點的菜,於是她把這小嬰兒擺在優先表的最末一行。結果,父親成了女家庭教師艾達?史登的燙手山芋。艾達嗜酒,且性喜殘酷地操弄人。伯父派屈克曾說,他三歲大就很清楚母親是誰。但對父親而言,全然不是這樣。他深怕失去艾達,因為他只有她。不幸的是,艾達以代母的角色訂了許多家父必須遵守的規矩,稍有違犯,她就以離開作為威脅。跟一個三歲孩子開這種玩笑實在可惡,家父聽了就會恐慌嘶喊:「別離開我──求妳別離開我!」她便吼道:「好,我留下,你這小渾球。可是你要是再不守規矩一次……」等等。  每次祖父母計畫到歐洲或非洲探險,我父親總是待在艾達那兒。伯父派屈克有時會跟他們去,有時則被送到阿肯色州匹戈特的外婆家,但是父親葛瑞格幾乎每次都跟著艾達去住她在紐約上州的家。有一次艾達帶派屈克出去,而把葛瑞格留給寶琳時,寶琳就埋怨說她兒子變成那種最討厭的「媽媽的兒子」。他想念他的家庭教師,又總是黏著寶琳,只要一看不見她就大哭。她受不了哭鬧的孩子,又懊惱他不是她切切期盼的女兒。  有時候我試著想像,假使祖母在我父親成長期間對他的關心不只是如蜻蜓點水般,他會是什麼樣的男人。我喜歡幻想一切會怎樣改觀,而我也不會為了弄清楚他瘋狂的緣由而耗費那麼多時間。我不會覺得需要抽離,不必搬到歐洲去尋找自己的空間,尋找不同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更不會父子斷絕音信十年(從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七年)。他或許無法免於躁鬱症,因為祖父厄尼斯和曾祖父克萊倫斯都罹患此症,但是他童年時期不得不承受的那種壓力卻是火上添油。父親酗酒來澆熄他不快樂的回憶,而酒精卻經常是誘發這個病的媒介。祖母只要多給些許關注,或許一切會大大不同。父親肯定不會像這樣缺乏安全感,也會更有能力去應付家族名聲赫赫所帶來的負擔。他會是個比較快樂的人,或許也不會如此為自己的性向所苦。沒有人會抱怨他不是女兒,祖母也會愛他這個聰穎的小男孩。說不定若有母親陪著他,支持他,他所謂與祖父的那種「不正常親近的關係」就不會如此重要到令人無法承荷。  我可以了解他必然承受了什麼,因為我的母親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跟她有「親密的關係」是我從未享受過的奢侈。我記得小時候,她不是瀕於精神崩潰,就是發病後正在復原,總是帶著我們從一家汽車旅館晃到另一家,邊喝酒邊告訴我們,我們「比甘迺迪家族重要多了」。就在我們三兄妹搬去跟叔公住之前,她甚至想出一個怪誕的解決方案,就是把我弟弟派屈克、妹妹瑪麗亞和我交給天主教教會。她想當修女,猜想教會願意接納她中途入教。當時我知道她變得更信教,但並不曉得我們會面臨什麼情況。她挑選宗教有半年了,在選定天主教前,她試過浸信教會和公理教會。十二歲的我被迫忍受主日學,以及興高采烈的牧師把信眾的頭埋進大水缸裡、差點溺死之苦,因為在那個年紀,父母叫你做什麼,你不是咧嘴笑著忍受,就是逃家,而逃家沒列入我的選項。我能去哪?而且我的弟弟妹妹怎麼辦?我覺得對他們有責任,知道不能把他們單獨留在母親身邊。  母親告訴我她的打算時,我記得曾指出她不可能成為修女,因為大家都知道修女是處子,而她已經有三個孩子。她說這不是問題,教宗可以破例接納她,而我們三人不久就會去跟神父們同住,因為她已決定要住進修道院。我想把它當作只是母親的另一次瘋癲,但是數日後她告訴我,有位神父想跟我談談,我於是明白她果然是認真的。那的確是我生命中較困難的時期。母親瘋了,但儘管我早就懷疑,起碼她是我們的母親,而且是她要我們跟她住的。可是當她說我們可以去教會外面宿營時,我心裡一緊。父母離異已經夠不幸了,這卻更可怕。她其實是在說:「再見!滾出我的生活。」事隔多年,我才終於能夠容忍她的摒棄造成的情感傷害,而那種摒棄必定類似祖母寶琳加諸於父親的痛苦。  那位神父當然不想讓母親把三個孩子丟給教會。他確認修女必須是處子,建議她尋求協助。家族裡有人可以收容我們嗎?我告訴他,叔公李賽斯特一家人當時住在邁阿密灘。翌日,叔公和他的妻子桃麗絲出現在我們公寓,將我們帶走。  不必說,有個精神不穩定又疏離的母親,我難免會把所有情感的雞蛋都放在父親的籃子裡。父親有他的問題,但是絕不會像母親那樣覺得親子之間有一堵牆。母親雖沒當成修女,卻愈來愈虔誠而遁世,父親成了我可以倚靠的人。如果母親是軟弱的,那父親就是堅強的。他是個醫學博士,等我長大也要當醫生。我要克紹箕裘,而且即使他在紐約有了新的家庭,我知道他仍舊非常愛我,我們將來有一天會團聚。那是一種徹底的英雄崇拜──可是一個小男孩能怎麼辦?正如父親投向他的父親,我覺得除了父親,我沒有別人可以依靠。

媒体关注与评论

  ?鐵定激使書迷興奮若狂。」  --《出版者周刊》  「約翰?海明威終於將海明威家族最黑暗的祕密之一說個明白了。海明威的讀者和傳記作者始終納悶,『爸爸』和他兒子葛瑞格利之間共有的那個『內在的黑暗』,究竟是什麼?這本令人驚異的故事揭露了之前從未有人說過的箇中細節和事實--而因為說出這真相,約翰?海明威已成為海明威家族最後一個《真確的資訊》。」  --《與海明威狩獵》及《海明威在古巴》二書之共同作者/希拉蕊?海明威  「約翰?海明威銳利而動人的描繪,使人用另一種眼光重新看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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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特色  ★詳細記載厄尼斯.海明威及其龐大家族史實,是研究海明威創作及其對後人影響所不可錯過的重要著作。  ★書中收錄多張海明威家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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