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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如何閱讀

亞倫.傑柯布 大是文化
出版时间:

2011-4-29  

出版社:

大是文化  

作者:

亞倫.傑柯布  

页数:

288  

译者:

林修旭  

Tag标签:

无  

前言

  自序  讓你帶勁兒  前不久,我十來歲的兒子溜進我看書的房間,彎下了頭想一探我讀的書名究竟。那是艾德勒(Mortimer Adler)和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合著廣受好評的經典《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阿娘喂!」,他叫道,「那是我去年學校的指定閱讀。我可能從中學到了些讀書的皮毛;問題是,從此之後,我連個拿本書來讀的勁頭都沒了。」  一九四0年,艾德勒(Motimer Adler)出了第一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後來曾表示對該書能一下子流傳開來,並且歷久不衰感到詫異。整本書立論叫賣的是,不用花大錢讀大學也能輕鬆欲如的讀懂艱深難懂的書本文章。所需無它,一本教您各種閱讀技巧的指南入門書足矣。從此入門出發,按部就班,自闢蹊徑。在那個只有少數人讀到大學,並且更少人是攻讀文科文憑的年代,事實證明,艾德勒的書的確滿足了當時深信刻苦自勵終有所成的渴望。  三十年後,艾德勒找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一起幫忙修訂再版《如何閱讀一本書》一書,然而這時候,美國社會的型態已變動不小。此外,一九四0年代後還有別的事發生並且產生影響,那就是:電視。美國人從此心有旁鶩(distracted),更不受教(instructed);一如朋友交遊,「攤」一多,閱讀開始疏遠,起初見面尷尬,最後乾脆不聞不問,形同陌路。因此,艾氏認為閱讀指南書迫切一如從前。  艾德勒當時這種看法主張或許是對的。然而艾氏如果能預見美國往後三十年的發展歷史,那他又會怎麼說呢?要是他知道我們今天周遭難以勝數的「旁鶩」(distractions),他大概也只能徒呼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已斷,沒救了。相較現在,一九七二年時,美國只有少數人看得到四台以上的電視節目;而且當時絕無僅有的電腦,形體如象,運算如龜就算了,還神龍見首不見尾、寶似的鎖在大學以及少數大型企業的地下室裡。  其實我們對閱讀滿腔熱情、但自信缺缺  儘管現在有許多像聖經裡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一樣,唱著結局悲慘的哀歌悲論,然而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絕未斷絕。從成百上千的 Borders 以及 Barnes & Noble 的大型連鎖書店林立(雖然這兩大連鎖書店近來經營有些虧損)、亞馬遜(Amazon.com) 書店的成功、Oprah’s Book Club以及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 的報告都顯示,美國愛好閱讀者,沒有幾千,也有幾百萬。NEA 最近關於美國人閱讀習慣的調查報告顯示,閱讀文學類小說以及其他長篇著作的人口數,呈現了出人意表的上揚走勢。  我會和讀者見面、談天說地,也收到讀者的來信。我常常收到以前寫的書的讀者的電子郵件及一般信件,這些來信的讀者涵蓋甚廣,不同的教育程度與經歷所在都有。幾個禮拜前,我收到三封關於我寫的路易斯( C.S. Lewis) 傳記讀者的來信。第一封是一位加拿大的大學生的來信,這信是 PO 在她自己部落格的長文。第二封是一個佛羅里達州的高中生寫的,是一頁打字的「心得」(review)(她說整本書都喜歡,只是對若干段落有些不解)。第三封是一位五十年前曾和 C.S. Lewis 通過信的紐約老婦人親筆手寫的,她是要對書的內容說明一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只是與讀者對話小部分例子,只是,我愈來往愈是發現,讀者雖然對閱讀滿腔熱情,卻自信缺缺。他們常懷疑自己有沒讀到家,也就是讀得夠不夠專,夠不夠深入,審問、慎思、明辯的功力夠嗎?  先為了有趣、才為了有用  這種疑惑不安是跨世代的,形形色色。其中最讓筆者感到不解的是大伙口中的「呆世代/愚蠢世代」(The Dumbest Generation)。人家說他們中了即時、多工的癮頭,因而喪失了讀大部頭書所需要的專注力。他們當中當然有人對這種說法不以為然,但大部分的人確是三人成虎,信將起來了。在「讀不下」的不斷灌輸下,他們起了,那又何必要讀的念頭。不只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持這種論調,事實上,我就曾經聽過年近四十,有的年紀甚至更大,也這麼認為。他們大部分的人都說,以往是靜得下心讀書的,可是自從習慣了不太需要專注用腦的線上閱讀(on-line reading)後,就再也無法坐下來好好讀本書了。他們坐立但難安,不時會拿起iPhone來收email或看推特(Twitter)有無更新留言。  艾德勒和范多倫比較像嚴格的「匠師」。他們書中最常出現的字眼就是「要」(obligation)。結果是什麼,常常是明明白白指給讀者看的。他們提醒我們,他們是「用」(practical)書,是為特殊目的結果而用的。「用」書的讀者,當然得有特殊的「要」才會「用」。如果「用」書的讀者接受書裡所提的目的、並且同意其手段適當有效,那麼他當然得「要」照著書上的指示來做。如果做不來艾德勒和范多倫「要」我們做的,我們讀者想要不焦慮是很難的。  讀書當然可以像健身一樣,強化我們的智力,我對這點接下來會有所著墨,但我更想談點別的。先忘了書「如何」讀,而要問「為什麼」讀?首要的理由,從順序上是以下第一個故事是當然是首,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讀書可以趣味盎然。因為,閱讀是人類賞心樂事。只是閱讀世界裡「師字輩」的阿特拉斯們 (Charles Atlases of reading)(只顧著教健身長肉),鮮少人記得還有趣味這回事。  讀爽的絕活,囧讀者、憎讀者、鄉民來吧  要說艾德勒、范多倫和費迪費等人是學究老古板並不難。不過就如我先前所言,美國的閱讀大眾裡,有一大票人都還不了解可以只為樂趣而讀書的道理,而非得潑個「認本份」(duty)潑冷水。在這種想法裡,未經專家審訂認可的所謂好書,都先打個問號;拿來讀,而且是「讀爽的」 (read for “entertainment”),純粹只為好玩有趣,根本是遊走道德邊緣,不可原諒。佛斯特(Thomas C. Foste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文學》(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小說》(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的作品更敲鑼打鼓,加深了類似的焦慮。這些書意味,閱讀還是要訓練有素、專業、信譽卓著的專家才做得好;沒有明說的是,這種絕活(expertise)一般民間老百姓讀者傳得來的,了不起也就是部分的一招半式而已。  不管這種「專家論」,艾德勒、范多倫指導式的「步驟論」或是費迪曼「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 。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如何閱讀一本書》所散發出的「責任」(Responsibility)、「義務」(Obligation)、「美德」(Virtue)的道德「味」(aroma),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natives or long habitues)。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  

内容概要

  牛津大學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醞釀三載,2011年度重點書。  中文版全球搶先上市  臉書電玩電視老是讓我分心,再也無法好好讀一本書?  摸到紙本才是閱讀?光看螢幕算不算閱讀?  閱讀就要選擇經典作品?為了樂趣而讀,是沒有用的浪費嗎?  作者亞倫.傑柯布說:  「當閱讀越來越容易分心,閱讀更會是改變人生的最關鍵技能。」  這也是他寫這本書的動機。他要告訴我們:  ◎不必大師開書單,我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如何在分心時閱讀?如何抓住當下的感動?如何往「上」讀?  ◎怎樣閱讀才能認識自己?怎樣讀到忘我?  ◎看到巨著,真拿它沒辦法?  ◎如何深讀?又如何瀏覽?  他會告訴你,原來這樣閱讀可以改變人生的格局  現在的讀者越來越害怕巨著,深怕自己讀不懂或者是讀不對,也有很多學者大聲疾呼,現在的人讀得不夠,甚至讀的不是該讀的。作者認為這些這些憂慮大可不必,閱讀始終不應該是苦差事,而是賞心樂事,尤其是在這個數位時代,閱讀已經是全面滲透到生活每一個部份,每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閱讀,不論是在翻紙本書、閱讀報紙,讀人、讀自己,都叫閱讀。  傑柯布傳授的閱讀方法能溫暖嚴肅閱讀者的心,同時引領許多可能加入的閱讀者能夠享受欣賞好文字的滿足感。他反對那些認為閱讀已經沈淪的悲觀說法,相反地,閱讀在今天比以往更蓬勃、更美好,比方說,線上、實體書店都各擁支持者,也有像歐普拉這樣的潮人物把閱讀推到時尚的境界。  作者認為,對於閱讀者他想要提供一些簡單、很有力量而且是迫切需要的建議,總而言之一句話就是:自在閱讀(Read at whim),也就是讀讓你開心的材料,不管是史蒂芬金還是英王欽定本聖經,不要覺得讀的東西會讓你丟臉。  遠比如何閱讀一本書那樣正經嚴肅,作者要引領讀者隨性閱讀,他教你怎麼在電子器上閱讀、如何不出聲地閱讀、如何重讀,當然還有如何讀小說、非小說,但是他的風格就像和學生或是讀者對話一般自在、隨性,就像現在閱讀的真相。  作者主張,網路年代的閱讀大大超越了傳統閱讀的想像。所以儘管數十年前已經有了《如何閱讀一本書》的巨著,但現在,我們讀者需要新的方法來讓閱讀的熱情更熾。他寫這本書的目的不是指導你如何讀完一本書,而是要你愛上閱讀,教導的意味少,建議的意味濃,他是想讓網路世代的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所以本書的章節絕對不同於傳統談閱讀的書,譬如:「讀你自己」,還有  「慢讀」、  「重讀」、  「在螢幕上閱讀」、  「安靜地讀」、  「和別人一起讀」  所有能讓你找到樂趣、讀得有用的閱讀方式,你都能在這本書裡頭讀到—很開心、很有成就感的讀到。

作者简介

  亞倫.傑柯布(Alan Jacobs)  身兼文學教授、文化評論者和媒體撰稿人多重身分。  美國伊利諾州惠登學院(Wheaton College)英文系教授,該校是美國著名私校,創立於1860年,在美國文學院排名約前五十。他在維吉尼亞大學取得博士。  傑柯布的學生給他極高的評價,說他上課從不無聊,很有啟發性,但是他的課也絕不營養,除了要閱讀很多材料,還要寫兩篇觀點特殊的報告。  作者著作頗豐,包括《原罪:一段文化史》(Original Sin)、《納尼亞人:C.S.路易斯的想像和人生》(Narnian)等,後者被認為是探討納尼亞故事極其透徹的一本。作者並編輯大詩人奧登的《焦慮的年代:一首巴洛克牧歌》詩評集。  傑柯布在季刊《新亞特蘭提斯》(New Atlantic)定期發表文章,並在這本刊物的網站經營一個叫做Text Patterns的部落格,評論閱讀、寫作、研究以及知識的科技,他關注的是:隨著科技改變演進,我們失去了什麼、得到了什麼,哪些事情被改變了,還有其中有什麼趣味。他也替The Oxford American、《華爾街日報》等其他刊物撰文。  ■譯者簡介  林修旭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士,**清華大學語言學碩士,朝陽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師。

书籍目录

00.作者序言 閱讀,重要但不要緊張01.讀什麼都自在(別聽專家的)02.越讀,越認識自己03.要不要讀更難的?只要喜歡就可以04.往上讀,讀你喜歡的作家喜歡讀的05.畫底線、標註,摺角……你可以隨時回應一本書06.(在電子螢幕上)如何抓住當下的感動07.慢讀08.分心中,還能讀嗎?09.忘我,最高境界10.來自中世紀修道院的閱讀指導11.閱讀的輕重緩急12.巨著,就是沒人讀得完的書?13.深讀和瀏覽,可以共存?14.如何安靜地讀?15.重讀:越讀越有fu16.怎麼知道自己讀的是不是垃圾?17.閱讀讓人不再孤獨18.閱讀,看緣份19.你找回閱讀的喜悅了

章节摘录

  讀書,不是件苦差事  不管這種「專家論」,「步驟論」或是「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這些閱讀方法所散發出的「責任、「義務」、「美德」 的道德「味」,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敬閱讀而遠之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也有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  我在此奉告寫信討教書單的讀者諸君:別和自己過不去,千萬別把閱讀當成像在吃知識上的有機蔬果一樣「無益不與」,(再打個比方)也別把它當成踩橢圓飛輪訓練機一樣,非得嚇死人不償命般的精實不懈,風雨不改,心心念念「卡路里燃燒」數,很「精精頁頁」,算的是看了多少頁,讀了多少字。這樣做即耗神又費力,為的是讓自己回頭看看收服《米德鎮的春天》〔譯者案:艾略特(George Eliot)小說〕時,能揚揚得意罷了。「鬱卒啦!」這算哪門子的閱讀,根本就是路易斯(C. S. Lewis)說過的「社會與倫理健康教育」。  閱讀,不可思議的神奇過程  狄更斯的《塊肉餘生錄》(David Copperfield )有個段落非常有名。年幼的大衞,日子淒涼,正在調適怎麼和嚴酷、不苟言笑、甚且可能帶有敵意的莫史東(Murdstone)一家相處。「我同年齡孩童有的遊戲消遣,我差不多都沒見識過。莫史東家的信仰,陰沉的可以,把外頭的孩子都看成了毒蛇猛獸(儘管耶穌曾經把一個孩子帶到身邊,教導他的「門徒」說,不要禁止孩子到我這邊來,因為在天國就是這樣的人。),而且認為彼此會同流合污。這種待遇自然而然的結果……是讓我更孤癖、呆板、冥頑不靈。」自然而然的,真的。「我相信我大概已經成了個豬頭三了,」大衞接著道,「除了一件事。」  是這樣的。我父親在樓上的小房間留了些藏書,我看得到(因為和我的放在一起),不過屋子裡其他人就興趣缺缺了。從那神恩浩蕩的小房間裡,藍登(Roderick Random)、皮可(Peregrine Pickle)、科林克(Humphrey Clinker)、瓊斯(Tom Jones)、魏克菲德牧師(the Vicar of Wakefield)、吉訶德先生(Don Quixote)、流浪漢出頭天的巴拉斯(Gil Blas)、還有魯賓遜(Robin Crusoe),都出來了,一大票英雄豪傑,與我為伍。他們── 就是他們,還有天方夜譚(the Arabian Nights)以及精靈傳奇(the Tales of the Genii)── 讓我的幻想鮮活,我的希望,穿越時空,而且更重要的是於我無害。因為不管他們當中有什麼害,都傷不了我。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害可言。……對我而言很奇怪,我怎麼有辦法在我遇到小麻煩的時候,藉由把我自己想成我喜歡的角色,我真是這麼做的,來撫慰平復我自己(這點還真困擾我),我則把莫史東先生和太太想成惡角,我真的也這麼做了。我曾經當了一個禮拜的瓊斯(小孩子版的瓊斯,無害的小東西)。我也曾一連一個月,把我自己幻想成是藍登。我真的以為我就是。  「這是我唯一而且習以為常的慰藉了,」大衞下了註腳結語。「我一想到這事,一幅景象便油然而生:夏天向晚黃昏,一群孩子在教堂院子墓地嬉戲,而我就坐在床上,讀書為命。」  慢讀  有個網站叫 bkkeepr,創立者提供所謂的「服務」。個人不能苟同。  bkkeepr 的運作是這樣的。網站要求你先有個 Twitter 帳號。之後,在你開始讀一本書的時候一次,讀完之後再一次,使用 Twitter 發送訊息到 bkkeepr。(你也可以選擇將某一頁,標為書籤,然後送個訊息到 bkkeepr ,方便記得標的是哪一頁。我就不解,如果這樣,為什麼不省事,這麼說好了,乾脆把書摺角 或貼個便利貼就好。而且,我一樣不解,為什麼這個網站,不是叫bookkeeper 或是 Bookkeeper。)bkkeepr 要你開始讀一本書的時候,記的,既不是書名、作者,而是「國際標準書號」(ISB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之所以這麼做,主要的目的是想知道你讀的有多「快」,所以才需要ISBN碼,方便辨別,你讀的是哪本書,第幾版。  我認為,這個很瞎,瞎到不行。讀書,重要的是讀了什麼,怎麼讀的,而不在速度的快慢。讀書主要是要上遊古人,和偉大性靈溝通交流,而不是墮入「咱米國人」(Me Americans)  「自我感覺良好」的無間道,求出無期的自戀情結。徹底根絕這種想法吧。  死前必讀幾本才對?  從這個點,看一下,更可怕,更瞎的是《一○○一本死前必讀的書》(1001 Books You Must Read Before You Die )。姑且不論這完全與「自在」背離 ── 想一想,人生苦短,這書單可是苦長啊,如果你為這聖旨般的書單所限,那你這輩子也甭想讀別的了,哪怕只是個字 ──我們就談一點,本書可不是什麼教你如何閱讀的書。《一○○一本死前必讀的書》針對的是那些不想讀書、卻很在意讀過了些什麼書的人,量身打造的超完美指南。  一如我們先前所見,年輕的羅德里格茲,苦求知識正統的肯定認同,努力計算,無情逼迫自己看完亳無意義的書,只為能夠將其所讀書清單上,槓掉。不過,最終他終於看透了其中的虛空,此等苦行,潛在的挫折有多深。他構築的不是自我內在的文化修為,他只是「溜眼過文」罷了。某種程度而言,這麼做,只是為了求得師長的認同。當然,想要透過閱讀得到他人認同,稀鬆平常,非僅限於師長而己。當然也有欲望,想要在公開場合,不經意露一手,提一下你最近從事的,知識上啟廸,文化上練達的閱讀。現在,我可以就「搖個手指」,強調從他人的價值判斷中,獨立出來的重要性,一種成熟面對他人對你閱讀習慣看法的了然,漠然。事實上,這才是正途,王道。不過對於亟力達成這種道德永續自足的人,還有個選擇。叫做「說謊」。  太快?太慢?  沒錯,扯謊不對。不過人浮於世,有時候不得不「兩害相權」。說謊不對,不過讀一堆不喜歡,不想讀的書,更離譜,大錯特錯 ── 這裡所謂的「讀」,指的是,眼睛穿行過頁,有看沒有懂 ── 為的只是討好,討好那些意見你打頭就不該言聽計從的人。所以,我認為,花點時間,搞清楚人們聽到你在讀什麼,會有什麼反應,然後用 Wikipedia 弄清楚是那些書,方便人家詢問時,可以回答就夠了 ── 回家還是「讀自己想讀,爽讀的書」。而且用的是自己的步調讀,不停,哪怕只有短短一秒,去想一下你一分鐘讀幾個字都不要。你可能讀太快了喔。  讓我們看一下美國文學怪傑拉佛提(R. A. Lafferty)的小說吧。書名叫做《卡米洛的基礎教育》(The Primary Education of Camiroi )。寫的是關於杜部可(Dubuque)的家長會代表團,造訪其他星球,為的是考察外星社會的教育方法。一個小孩,撞到了代表團的一個成員,把她撞倒了,眼鏡也撞破了,之後,馬上幫她磨了新的鏡片,也修好了鏡架 ── 來自地球的愛荷華人忐忑不安 ── 問了一個女孩,讀書速度。他回答,一分鐘一百二十個字。其中有個愛荷華人就得意的說,她認識,與杜部可年紀相仿的學生,一分鐘可以讀五百個字。(根據戴哈奈的解釋,這大概已經逼近我們人類的極限了。)  「我開始練習閱讀的時候,一分鐘的速度高達四百個字,」小女孩說。「他們費了番功夫矯正我。我得要上閱讀矯正課,我父母親引以為恥,感到丟臉。現在我已經學的差不多了,讀得夠慢了。」「夠慢」,就是「過目不忘」,記住讀過的每個字。其中一個大人說了:「咱卡米洛人,只比你們地球人聰明那麼『一咪咪』而已。我們沒時間浪貴,禁不起忘,或是復習,或是,只在意敷衍的事物,結果只好囫圇吞棗,快快掃視,什麼都記不住。」  何妨吟嘯且徐行  人,為什麼要快讀呢?主要原因,我提過了:他們要的,不是「要讀」,而是「有讀過」。可是他們為什麼要「有讀過」呢?我想是因為他們認為閱讀就是把東西往腦袋裡塞。看一下帖卡斯(Don Tapscott)的書《數位養成》(Grown Up Digital ):帖斯卡遇到一個叫歐西亞(Joe O'Shea)的年輕人,當時是佛羅里達大學生生會的會長,剛遴選出來的羅德學金得主〔譯者案:羅德獎學金,為牛津大學紀念 Cecil Rhodes 所設立的國際研究生獎學金〕,聽他在午餐會,向「佛羅里達大學領袖」演講。歐西亞對閱讀是這麼說的:  「我不只讀書本而已。我上 Google,快速吸收相關資訊,有些資訊的確來自書本,不過要坐下來,從頭到尾,一點意義都沒有。這樣不是善用時間,因為我可以從網路上更快得到我要的資訊。」  閱讀的效率  如果閱讀僅僅只是「囤積資訊」── 卡爾所謂的「露天開採『相關材料』(strip-mining of ‘relevant content’)」── 那麼,歐西亞顯然是個頂聰明的高手,方法、策略都有。相同的,如果立足點相同,我們會對戴哈奈說法的可能性,感到興奮,找方法,讓文字在我們的視覺區,移動的更快,所以,破天荒第一次,貨真價實的速讀實現有望。  不過,如果我們把閱讀看成是「上傳」資料的手段(means of uploading data),那麼閱讀「一直」都很「龜速」。如果一本書傳到電腦只消十秒不到,那為什麼相同的情況就要用上一星期才能傳入到大腦?而且,慢就算了,還錯誤百出,零落不全?留意一下卡米洛人,雖然教育系統種種細節都很棒,走的閱讀套路,也是這一路的:他們需要慢讀,不是因為認為讀得慢有什麼別的好處,而是因為他們要確保資料傳輸無誤。他們奉行的是資訊理理的圭臬:構築的是一個冗贅(防錯)的系統。  現下,上傳式的閱讀,從許多方面看,都還算有效。也是讀食譜或軟體操作手冊的不二法門── 雖然我們還是要把上傳的東西,轉化為適當的行動才成。即使我個人和同事不樂見,不過許多學生就是這樣讀文學和哲學的。我們比較喜歡的是:一個年輕女學生,凝神觀看瑞里雅思(Marcus Aurelius)的《沉思》(Meditations ),因為感動,從而思考她「善」的觀念是什麼,不然就是一個年輕的男學生,因為看了一次《燈塔行》(To the Lighthouse ),價值觀從而顛覆,全盤改變。不過我們還沒那麼「好傻,好天真」,期望這些事好事成真。畢竟,我們把這些書指定為教材讀本,其實就是想測知學生的理解到哪裡,所以,我們的作為好像是要學生把閱讀當成工具,也就是說,求取閱讀本身以外的樂趣和價值:換句話說,我們叫他們,為成績讀書。而以成績為前提或背景讀書,很可能的讀書方式是上傳式的,是這樣讀,或是試著這樣讀的,這樣,書到用時,才可以「唾手可得」。  (令人吃驚的事是,偶爾,讀古哲學的時候,學生還是真的想了一下,「善」(the Good)是什麼?而且也讀伍爾芙(Virginia Woolf)顛覆了一下他們的價值觀。不過說也奇怪,類似的情況如果發生的時候,一般的讀者都會覺得「好書由來最易完」,讀太快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最近一大堆研究都顯示,在數位時代,閱讀活動本身受到嚴重的威脅。但是,傑柯布--求上天賞報他--提供一個閱讀的方法,能夠溫暖嚴肅讀者的心,引領無數準讀者進入享受上乘文字的深度滿足。  傑柯布告訴我們,如何能夠在閱讀這樣心智活動找到樂趣,甚至能完全忘記閱讀或許會有的辛苦。  本書洋溢智慧,是對讀者友善的一本書。我會樂於把這本書送給任何可能的讀者,無論年輕或是年長。」  --著有電影《為愛起程》(The Last Station)原著小說/傑伊.帕里尼(Jay Par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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