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世界儿童文学丛书
2000-5-1
人民文学出版社
马克・吐温
董衡巽
无
序言
第一章 王子与贫儿的诞生
第二章 汤姆的童年
第三章 汤姆遇见了王子
第四章 王子开始受难
第五章 汤姆成了贵人
第六章 汤姆学习礼仪
第七章 汤姆第一次在宫中用餐
第八章 国玺的问题
第九章 何上的壮观场面
第十章 王子落难
第十一章 在市政会议厅
第十二章 王子和他的救命恩人
第十三章 王子失踪
……
无
比较喜欢马克·吐温的幽默讽刺风格。《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虚构的英国历史故事。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掉包后,深刻体会了不同阶层生活的巨大反差,具有强烈的艺术效果。真是一部不错的现实批判主义作品。
这是我小时候爱看的一个故事,也是十分适合小孩子读的故事。最近我重温了它,很不错的有声读物,如果小朋友听着入眠,该多好啊!
这个故事很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讲了王子和贫儿互换身份的离奇经历。英国王子爱德华和贫民窟的孩子汤姆同天降生,他们在13岁时无意间相见,又互换衣服。由于长相身材完全一样,因此衣衫褴褛的王子被皇宫侍卫赶了出去,而汤姆成为了王子。王子在汤姆家承受酒鬼父亲的暴力殴打,逃脱后遇到好心的迈尔斯。不久他们失散,王子遭遇了乞丐、骗子、要杀掉他的隐士,遇到好心的农家女,发现迈尔斯的家产和堂妹都被弟弟霸占...不久,老皇帝驾崩,汤姆登基了,就在加冕仪式上,真正的王子出现了,而善良的汤姆也把王位归还给了他。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但形形色色的人让这本书充满了吸引力。诚实与欺骗、善良与残暴、幸运与不幸...尝到做皇帝快乐但又归还王位的汤姆是诚实,从未经历风雨却能承受宫外种种的爱德华是勇敢。每个人都选择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是的,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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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将社会的两个极端——最上位者的帝皇与身无分文的乞丐交换位置,这还是马克吐温首先搞出来的,而且没有浪费这个点子,故事写得很不错。
现在的偶像剧多半来自这个“王子乞丐”的模式,要么是高富帅落难化作乞丐,要就是乞丐不经意间成为富家仔,然而不变的是他们的本质:各自生活所赋予的美好品质都将体现在这“王子乞丐”矛盾中。
这部书放在想在也是偶像剧的绝妙题材,如果让东方人来拍摄自然是美少年的身份替换,而欧美则忠实原著,将主角的年龄安排在十岁左右。
书中的主角,这两个少年其实都还不到10 岁,书中第一章写了两人的出生,而第二章的开头写到“让我们跳过几年的时间”,这意味着其实在书里面,王子和贫儿可能也就十岁不到的年龄,这样的年龄承载不了世俗的虚伪。
这样的设定即可以避免故事的不合理性:贫儿汤姆在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后也深陷其中,并没有表现出高于常人的道德感。最后却由于自己对母亲的呵斥而产生的愧疚将王位退还给了王子。其实通过前文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随着贫儿对王室生活的日渐熟悉,甚至拥有大玉玺和摄政王的支持,如果汤姆有心的话,王子是没有办法夺回王位的。然而因为他的年龄,这一切变得合理。试想如果汤姆稍微年长一些,他这样做岂不是太圣母而失去了真实感。
同样的年龄设定也益于王子爱德华的人物塑造,正是其没有满十岁的年龄设定,使得之后他在民间的所作所为能够得到宽容对待的前提。如果超过十岁的话,侠士亨顿的关心和爱护也未免太过突兀。
这也是为什么当这部小说拍摄成影像之后缺失了某种韵味,演员的年龄一旦超过十岁就显的太大了,没有了原著的韵味。而套用这种模式的现代偶像剧不都是圣母气息浓厚吗?
至于两个未满十岁的小孩子怎么有能力做出这种事情来,作者也试图说明:王子是通过良好的教育和内心的反抗精神,而贫儿则是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和自学成才。
将社会的两极转变,冲突就在于世俗,例如贫儿的受宠若惊,王子的惊惧愤怒,二者环境对调后心态的变化。如果不是小孩的话,王子早就被警察抓起来打个半死,贫儿则心安理得的端坐王位了,而矛盾的冲突点其实都集中在贫儿身上,因为他代表着社会中的大多数,王子却只有那么一个。所以如果是成年的贫穷少年做出书中的行为,不得不显出极高的道德水准,使小说整体的气质偏向于哄小孩子的童话,而不是给大人看了。
再说说其他人物:
国王亨利八世在书里是个明显的暴君,偏执和自大,这使得手下的那几个大臣不敢去怀疑,(第六章的结尾圣约翰和赫特福德伯爵都意识到贫儿的身份,然而迫于亨利八世的恐怖手段,他们不敢去猜疑。)
至于赫特福德伯爵,因为贫儿的缘故(他曾猜疑汤姆的身份),居然有些人用阴谋论的观点看待他,认为其阻挠了王子的回归并且试图利用汤姆掌握国家权力。从后面来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他是王子爱德华的舅舅,为什么要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来做傀儡?亲侄子不更好吗?而且王子爱德华回来之后,他还是摄政王,也就是说不管坐在那个王位上的人是不是爱德华其实无所谓。这或许也是他不想深究假王子的原因。但是要说他为了控制朝政阻挠王子,实在多此一举得不偿失。并且从亨利八世死亡后的一系列动作来看,这位摄政王也并不是蠢货啊。
亨顿的话绝对是骑士的模板,不用多说。
至于汤姆的父亲——我赞同王子爱德华的话:“如果你希望,法律也许可的话,应当处绞刑。”
另外几个角色,例如那个变态隐士(自认大天使,本该是教皇),那一段描述都赶上爱伦坡了,绝壁恐怖片啊;黑帮老大,农庄妇人等都不是高尚的人,算是好人。
我觉得吧,就王子爱德华所遭遇的这一切,看着自己的朋友因为蠢理由被活活烧死,被变态绑住差点被杀,被暴徒殴打陷害逼迫等等,就算是心理变态报复社会都说得通。结果到结局他居然就成好好先生了,我除了把这一切的理由都推到侠士亨顿的守护上,也没话说了。
这就是我读完全书的看法。另外,曹海英先生的翻译不错,很流畅,也是我能一夜通读的原因。
当我看迪士尼的《真假公主》时,上面写着改编自马克吐温著名小说《王子与贫儿》。并没觉得这两者之间有何类似,给人感官完全不同,至少前者要欢乐得多。
当我和妈妈躺在床上看这部译制片时,正是贫穷的小子进入了王子的宫殿更换衣服的迭起之时,唰,伴着电视画面闪电划过一般,停电了。
故事简单,要表达的内容不简单。王子需要磨练才能更成熟和明智,难怪中国那么多皇帝都要微服私巡。好人多坏人也不少呀。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读到了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王子在落难时,不管经历什么样的挫折和磨难,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尊严和骨气。这是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而贫儿从苦难的生活到成为王子之后的奢华,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诚实,没有贪图富贵,最后毅然把王位还给了真正的国王。
马克吐温不以此书闻名,我却认为这是他写得最好的一本书,当然这里面有文化隔阂的原因。
故事的背景是英国的都铎时代,情节是爱德华六世与一个和他长相一样的贫儿汤姆因为羡慕彼此的生活而互换了衣服,导致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的事件。
故事本身不新奇,类似的我们已看过太多太多。但文学是注重过程的,是有血有肉的,如同一个人,若有魅力,则其体现并不只在于外表,而在于全部,即使是一举手一投足也能让人为之倾倒。
比如小说中的人物,真实得仿佛的确存在一般。我尤其喜欢爱德华。作为一个落难的王子,他从未忘记自己的使命与责任,无论流浪生活是如何乏味,庸俗,痛苦,不堪忍受,书中这么描述“一到梦中,他坐在王位上,又成了主人,这加深了第二天早晨醒来之后的痛苦……他心里越来越苦,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他进入的是一个真实的,底层的社会,他不得不生活在乞丐,盲流,罪犯之中,甚至和他们一样去乞讨要饭,难以想象这是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娇生惯养的王子所能忍受的。但自始至终,他都在用一种近乎简单的孩童的执着,坚守着自己的信念。苦难并没有改变王子的悲悯,正义与骄傲,反而更加深了它们。面对以为自己的儿子疯了的可怜的汤姆的母亲,他“柔声说道,‘你的儿子很好,好心的太太,放心吧。’”无论对谁,他都是谦恭有礼的,对于善良的民众尤其如此,与一些当权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但面对暴力,他是从来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的,他在乞丐帮的时候,“人们想尽办法让他去乞讨,去行骗”,但“谁要是勉强他去做事,他就拿出皇家身份,对谁大发雷霆”,这是爱德华的可爱之处。有趣的是,马克吐温并没有把乞丐帮描绘成一个可怕,戕害儿童的地方,相反加入了一些幽默的元素。这未必不是事实——沦为乞丐帮一员的人,大多也曾是无辜的民众,他们沦落至此,是出于无奈的。一次,乞丐帮各人讲起自己的不幸往事,当逃亡的奴隶约克儿讲当自己若被发现就会被绞死时,作者写“阴沉的空中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你不会被绞死!这条法律从今天起被废除!’”,爱德华严肃的表情与众人的哄笑形成了强大的反差,即使是读者大概也会对一个孩子如此严肃的话语忍俊不禁。但这个情节是颇有意味的。我从这之中看到了一种希望。这个世界对于成年人来说是绝望的,生活在强权,剥削的重压之下,而自己又是渺小无能为力的,除了哀叹外无事可做。孩子却充满了勇气,他看不到现实的种种无奈,但怀着这种勇气,最终改变现状的可能反而是他。奇迹般地,乞丐盲流开始因为他的勇气和精神佩服起爱德华,有人保护他,“老大”甚至令人哭笑不得地把他从要饭级提升到了小偷级,因为“他应该担负更高更好的任务”。后来因为对头雨果的嫁祸,爱德华入狱了。在那里,他见识到了更多当时社会的残忍之处,两个对人友好的妇女因为信奉异教被处于火刑,让善良的爱德华“自言自语:‘这是在英国!不是在不开化的地方,而是在基督教的英国!”,看到维护正义的老律师被割去耳朵,他郑重地说,“‘谁都不信我,但这没有关系——那使你受辱的,败坏英国名声的法律将从法规书籍里删除!’”我甚至认为富贵不能移,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来形容爱德华也是合适的,或许思想上他并没有真正达到那样的高度,但他的行为却是在印证这一点的。
有一瞬间我觉得落难前的王子象极了世上的很多人。他们曾经是骄傲而自尊的,但在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后,他们的骄傲不被承认,被当成底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悲哀的事实是,有人坚持自己的信念,却被残酷的社会给淘汰了,比如梵高,更多的人顺乎潮流,却改变了自己,某种意义上,那个最初的他们,怀着鲜活梦想的他们已经死亡。爱德华却坚持了,同时幸存了,毋庸置疑这是由于命运的眷顾,但前提是,爱德华无视环境对他的阻力及不认可,无视周围人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强忍反抗环境而带来的痛苦,克服对这种反抗带来的未知后果的恐慌,九死一生差点丢掉性命却从未停止不懈努力的脚步。所有这些,用一个词语概括,便是“勇气”。作出坚持信念,或者追寻看似难以得到的东西的决定,是一赌博,许多人回忆过往总会悔恨自己当初的懦弱,说“早知如此……”,但坚持并没有他们假象中的轻松。在那条路上,只有少数人笑到最后,更多的,是殉道者累累的白骨。而多数笑到最后的人,在最初走上这条路之时,也是做好了随时倒下的准备的。有时我们或过多强调勇气,或过于强调认清现实,却忘记了两者同等的重要性,问题只在于哪一者对于我们更重要。当然对于爱德华,就是一种不知者无畏,但他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从未知难而退,光是这一点就很可贵了。
我喜欢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过早饱经沧桑却不肯轻易低头的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成人罕见的品质——坚持。人们太容易向环境妥协,与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东西显得特别坚定的一些人比,他们应该觉得惭愧,尽管妥协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的。
再把目光转向相对平凡的汤姆。这个角色其实也是值得关注的。
汤姆是个表面顺从,实则不服从命运安排的孩子。出身贫民窟,被酒鬼爸爸逼着去讨饭,却每天去教堂,向安德鲁神父学拉丁文。他“读了很多王子的书,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梦……他竟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吐和举止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成年人有了什么难事都来请汤姆帮忙,他的解答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讶”,后来与王子见面后,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爱德华也不由自主地说:“你的谈吐很得体。”也因为他对外界绘声绘色的描述,使爱德华萌生了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换言之,汤姆的“变身”不完全是出于幸运,同时和他自身是分不开的。亨利八世死后,汤姆“登基”,暂代国王一职,一次审判竟成功改判了几桩冤假错案,为民间所称颂。最后他与王子在加冕大典上再次相遇,这本是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却因为汤姆纯良的天性而完全改变了。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汤姆不但当即承认了自己不是国王,还努力地帮王子回忆御玺的位置以证明他的身份。与爱德华一样,汤姆并没有让不幸的生活扭曲自己的心灵。作为一个孩子,他不像许多经历过极端困苦童年的人对金钱权利有着强烈的崇拜与渴望,也许这正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面对爱德华,他并没有强烈地诅咒命运,怨其不公,一个与他长相一样的人竟有和他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当他代替爱德华成为王子时,他感到更多的不是对有朝一日会被识破身份的恐惧,而是对爱德华的愧疚,所以最终面对王子,他释然了,因为终于不用再背负沉重的良心的十字架,锦衣玉食固然美好,但母亲和姐姐的关心与爱却更让他怀念。这是一种孩童的纯真,如璞玉般无价。汤姆也许只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杜撰的人物,但却让读者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洗涤。
有人说这是一部荒诞的小说。王子落难了,正好便有一个好人迈尔斯救驾,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了,正好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男孩也是至纯至真之人……没有这些巧合,爱德华只能成为周国平笔下的那个落难的王子,终生流亡。但幻想与虚构有何不好呢?既然现实已有太多的残酷,为何不在小说中弥补这一缺憾呢?甚至,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故事。在孩子的身上,总有无尽的可能。
虽然我们的出版社把它归类为少儿文学,但是好的作品经久不衰,成年人读来仍然好处颇多。文中安排了巧妙的换位,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学会并经常换位体验,这个世界也会美好得多。
前几天我兴奋的读完了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书中讲的是长得一模一样的王子和贫儿出于好奇互换了衣服,结果王子进不了宫殿还受人嘲笑,贫儿却逐渐开始适应宫廷礼仪的折磨。最后王子(这时已经是国王了)勇敢的争得了王位,贫儿也坦诚的把王位归还给王子,幸亏小孩子还是诚实的。
在《皇帝的新装》中,国王即使不穿衣服也能一样得到赞誉,但这里的王子却因为穿了贫儿的衣服,而被守卫当成乞丐敢了出去。其实,人的外表就是一件天然的衣服,似乎也是最方便的辨识标志,然而作者让这里的王子与贫儿长得一模一样,也就难免会纠结出故事来。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大概也只有贫儿的母亲能够区分他们,只有她才真正的熟悉自己的孩子,王子的父亲尽管也爱自己的孩子,可这样的爱毕竟只是在抽象意义上发生的。
王子被赶出宫之后,急需恢复自己的名誉,然而却遭到到了其他人的嘲笑。流浪者认为他是装疯卖傻,还有意无意的捉弄他,可王子却表现出勇敢无畏的气魄针锋相对,毫不畏惧这些暴民的威吓。这样的气魄再善于伪装的演员也演不出来,这些暴民们感到无法解释,于是就干脆把他当成了疯子。说某人疯子是万能的解释方法,我也经常被人说成疯子,谁又会怀疑疯子的行为怎么会如此自然的合乎理性呢?
不光是暴民们,普通善良的平民也是一样的愚昧无知,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后来与他一起行路的落寞贵族也是如此,即使是自己被误解同样需要恢复名誉的时候,也依然没想到身边还有一个同类人。他只是尽力保护这个王子,装出演戏的样子敷衍着维护王子的自尊,然而这对王子而言已经足够了。能够相信他是王子的,大概也只有那两个天真的农家小女孩了,可这里又包含太多轻信的成分,况且她们的话又有谁信呢?然而,王子尽管受到这么多的误解与嘲笑,却依然没有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这里应该表现了一种人的天性的高贵气质。
帮助王子恢复国王身份的最主要的功臣就是那个当了假国王的贫儿,他主动承认自己不是真国王,还耐心的帮助国王找到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大玉玺。要是在我们这里,恐怕这是完全不可思议的,或者说那个假国王是个大傻瓜。有些人会说实践证明了那个穿破衣服的不是真国王,就算他以前是真国王又怎么样呢?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现在沦为乞丐的,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一辈子乞丐去吧!然而,假国王的诚实坦诚与真国王的勇敢无畏终究还是驱散了实践的阴影,我也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会有哪个假哲学家能帮助我这个真哲学家恢复名誉吗?
最后要提醒读者的是,书的导读中把主角的帽子戴到了贫儿的头上,可贫儿终究还是懦弱的,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不曾相认。实际上,王子恢复名誉时受到的艰难要远胜于贫儿,他一直都是那么的勇敢坚强、正直无畏,哪怕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嘲笑,也一样不放弃自己的王子的身份,这里的人性光辉并不是可笑的阶级偏见所能够抹杀的。
两噚先生行走水上多年,自是深知“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但却以儿童读物的口吻向我们绍介他想象中的英国社会。就正如以往大多套用历史的面罩书写当代诸事的小说一般,两噚先生虽研读休谟《英国史》等书,但还是无法造出一个恰如其分的爱德华王国,而只是一个仿古摆设。本书讲王子与贫儿因机缘巧合互换身份,然后王子历练成优秀的国王,重新登上至尊宝座。情节简单,也没有深刻的场景、人物刻画,没有想象中的政治哲学的痕迹,远不如汤姆索亚的土气息来得自然。不过两噚先生对反讽的执着追求还是让我几夜阅读中深得欢娱。一如加冕大典上,当众人听得乞丐状的真国王说得出御玺下落时的情景,“那一群华丽大官里的组成分子开始移动起来,动得很慢,几乎看不出,但是继续不断地在动——好像是我们在一个慢慢转动的万花筒里所看到的情形一样,那里面一个艳丽的花团的组成分子散开,与另一个花团结合起来——在目前这个场面中,这种移动就使汤姆·康第周围站着的那一群光彩夺目的角色解了体,又在那个新来的孩子附近聚拢了……”直到后来说御玺不在后,人们又像避瘟疫一样迅速散开。如此种种这般嘲讽大人的镜头出现在儿童读物中,真不知小孩该作何想?
第一次听说译者是听到老罗说张友松版的《茵梦湖》比杨武能版好的时候狠狠地记下的,后来才知道张先生译过一大批马克·吐温的作品,本书即是其中一种,记之存照。
《王子与贫儿》 【美】马克·吐温 张友松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年7月一版一印
评分:7.5
轻逸:1.5
迅速:1.5
确切:1.5
易见:2
繁复:1
http://www.viyami.com/myblog/user1/pires043/archives/2008/20081023235457.html
额……我的感觉是十一二岁啊,不超过十二岁,但是应该十岁多了吧,要不然也太成熟了……爱德华是因为他的身份,尽管落难,但是他看问题的角度始终是统治者,所以他不会放平等看身边发生的事情啦
我也喜欢爱德华
觉得这个评论还是比较准确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