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法理学

姚建宗 主编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作者:

姚建宗 主编  

页数:

564  

Tag标签:

无  

前言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在法学教育领域,创新表现在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也突出地表现在教材的与时俱进和多样化方面。由国内部分著名高校的法学教授编写、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这套“新世纪法学创新教材”就充分体现了法学教材建设方面的创新性和多样化。在这套创新教材陆续出版发行之际,回思和感想油然而生。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一个学科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的主要载体。教材的水平和模式取决于本学科的学科体系及其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法学教材也是这样。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只有四所大学设有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耘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和五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那时候,我们的法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尚糨成,因而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我们照搬苏联的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所用的教材大部分是从苏联引进的教科书,或者根据苏联专家的讲义和讲课记录整理而成的讲义,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立法体制和司法体制的确立、宪法和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我国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学院着手编写反映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的教材。然而,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就遭遇法学教育的“冷冬”。从1957年开始,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左”的思潮兴起,法学教育急剧萎缩和衰败,部分法学院系被撤销,一批法学教师被迫改行,不少法学教师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法学教材建设除个别高校院系的个别专业外,也随之停顿。到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学院停办或撤销,全国仅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吉林大学法律系幸存。尽管自1973年起这两所法律系开始招收“学员”,但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没有正式的课程体系,也就不可能有规范的教材体系,零零碎碎的“教材”不过是宣传国家理论、国家刑事政策和民事政策而已。

内容概要

  本书以多种理论视角、多种风格相结合,编写者除了法理学学者之外,也涵盖了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从而体现了本书在内容上的学术化和个性化。编写者按照学术论文的标准进行教科书的写作,在介绍通说的基础上阐述个人的学术见解,使教科书保持了多元化的学术特色。读者可以在阅读和思考的过程中逐渐培养自身的法理学思维方式,提升自身关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素养。  本书适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法学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同时也适合理论法学研究者以及对法理学感兴趣的其他读者阅读。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 总序言 前言 绪论 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 第一编 法律的理论 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 第二章 法律的要素 第三章 法律的形式与效力 第四章 法律体系 第五章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六章 人权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法律的作用 第十一章 法律价值概述 第十二章 法律的具体价值 第二编 关于法律的理论 第十三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十四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十五章 法律的历史 第十六章 法律的发展 第十七章 法律传统与法律文化 第十八章 法制现代化 第十九章 法律的现实运作 第二十章 立法 第二十一章 守法 第二十二章 执法 第二十三章 司法 第二十四章 法律程序 第二十五章 法治 第三编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第二十六章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概论 第二十七章 法律解释 第二十八章 法律推理 第二十九章 法律论证 第三十章 特殊法律方法 附录一 以感恩的心对待生活 附录二 坚守法律人的底线 后记

章节摘录

如果我们仔细反思一下就会发现,在我们这些被称为也自称为“人”的物种生活当中,确实是一刻也离不开规则的,或者说一刻也离不开所谓的规矩方圆。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关规则的、有关规则性的生活的一些经验——最终又是通过世代相传的常识或者叫经验常识——自始至终地在给我们的生活提供着理由和思想支撑。比如,在生活中,我们就经常听到这样的一些说法:“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损害东西要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盗窃是犯罪”,做了坏事你“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类似这样的习语实际上就是我们规则化生活的经验的一种总结。这就是所谓的常识,或者经验常识。在这些经验常识中,有一些和社会习俗相关,有一些又和神的观念或者宗教的意识相关,比如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离地三尺有神明”,等等。这表明,我们生活当中的经验常识实际上是由性质非常复杂的各种成分构成的。经验常识本身就是我们生活当中的规则性生活的经验性共识。这种共识是对我们人类世世代代共同生活经验的一种高度概括和总结。这样一种对生活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实际上也为我们生活当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想法提供了非常坚实的理由和根据支撑。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离开了经验常识,我们的生活将一步也不能展开。恰恰是因为有了常识,所以在没有法律的时候,我们的生活照样可以展开,我们的生活依然是有序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我们当前的法治建设离开了我们的经验常识,离开了我们人类生活的共同经验与共识,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办法产生出真正的法律情感,没有办法产生出真正的规范性和规则性的意识。因为离开了这些常识,就会使我们的生活失去稳定的支撑,从而使我们生活本身的境况变得摇摆不定。这样的秩序状态,就是一种混沌的状态。而当法律从一般规则当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套规则体系的时候,法律常识也就在人类的生活经验之中应运而生了。法律的常识也是支撑我们日常生活尤其是现代社会生活的最为关键也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生活常识。这样的法律常识当然是一种生活经验的总结,当然也是一种生活与规则的情感的表达,当然还是一种生活中的规则意识和观念的体现。法律常识涉及的是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判断与规则意识,这些东西是作为“人”不能不具有的。简单地说,你只要是人,而不是狗猫之类的动物,你本能地就知道哪些东西该做,哪些东西不该做,而这个大体上的判断不会错。这说明,法律常识最基础的部分是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的。法律常识并不等于我们所讲的《民法通则》第多少条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对共同犯罪是怎么规定的,或者假如我犯了盗窃罪(就像许霆所做的那样),那我该被判多少年的徒刑,等等。

后记

本书作为法学创新教材系列之一,最初的设计与构想在2003年经由张文显教授跟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老师的共同讨论与商议,而且原来也是确定由张文显教授来主编本书。但后来张文显教授要主持编写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法理学》教科书,并对他所主编的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也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进行第三版修订,所以,在我访学回国之后,本书的主编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在多次跟出版社沟通及与张文显老师交换意见之后,我只得硬着头皮把这个任务应承下来。但我本人对于“主编”包括教科书在内的任何著作都不是很在行,也没有任何的经验,同时,由于回国后不得不继续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并任吉林大学“985工程”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主任,各种事务性的工作比较多,很难有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精力来思考本教材的编写问题,所以,尽管科学出版社的编辑多次提醒和催促,本书的编写工作基本上没有提上日程。后来,经过认真考虑,我决定将本教科书的编写纳入我所承担的2004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与法律教育”之内来完成,这本《法理学》教科书也就自然地成了这个项目的最终成果之一。而该项目的另一成果则是主要由我个人编著而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主要供法学本科学生使用的教科书《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只是特别需要在这里略作说明的是,由于2004年8月将《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一书的书稿交付出版社后我就远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即LSE进修学习,所以,尽管该书正式出版是在2006年1月(本人于2005年9月结束进修如期回国),但书中并没有明确注明该教科书是本人承担的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该项目2005年才正式得到批准立项)的成果。因此,作为主要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习者使用的本教科书实际上就是《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一书的姊妹篇,它既是对后者的深化也是对后者的必要补充。


编辑推荐

《法理学》:国际法学教育模式。借鉴国际优秀经济学与法学教材编写体例,力图与国际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接轨。国内一流权威作者。本套教材主编为中国法学界公认的权威学者,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精深学术造诣。倡导学生自主学习。立足提升学生处主学习及分析实践问题的能力,精心设置学习栏目以及扩展性专题。丰富的教学资源支持。为法学研习者提供最为丰富的教学资源与支持,教学内容极为丰富、知识体系完备。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法理学 PDF格式下载



很有含金量的一本书


好书,值得一读,物在所值。


书不错,但是时间有些慢!


书的内容太庞杂了。内容也有些值得商榷。总体上看,弄这样一套书出来,无论从价格、内容还是书的品质,都不好理解有什么学术价值。


据说挺好,用来考试的


能接受,能看懂,只是缺乏一點比較普遍的知識點


绝对经典,绝对物有所值,盼望亚马逊早日进货行政法


质量好,服务好,以后还会来买书。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