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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

侯旭东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2005-11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作者:

侯旭东  

页数:

439  

Tag标签:

无  

前言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古代史学科建设与发展,我们策划组织了《中国中古社会和政治研究》丛书,并把它作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史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社会史和政治史,是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主流,研究中国社会和政治史应该是研究中国史的主流。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有重视中国社会与政治史研究的传统。解放初期,侯外庐同志任历史系主任,为重视社会与政治史研究奠定了基础。以后多年在白寿彝教授的主持下,这一传统一直得到了保持并有所发展。  中国历史分期问题,迄今尚无定论,这是坏现象,也是好现象。这正好促使中国历史研究者,特别是中国社会和政治史研究者,对中国社会历史作更深入的研究。  我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即开始发表了多篇关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史的论文。我在这些文章里提出了一些与别人不同的见解。   ……

内容概要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古代史学科建设与发展,我们策划组织了《中国中古社会和政治研究》丛书,并把它作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史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社会史和政治史,是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主流,研究中国社会和政治史应该是研究中国史的主流。 我们编这套《中国中古社会和政治研究》丛书,要重视历史上所走过的弯路,重视这种偏差。一本书也可能材料多些,也可能理论多些;一本书可能重在宏观,也可能重在微观。但我们希望整套书,是在理论、材料并重,宏观、微观并重的思想指导下完成的。这是中国社会和政治史研究的正路,是做学问的正路,也是我们编这套书的指导思想。

书籍目录

从田园诗到历史——村落研究反思 一 被遗忘的世界 二 西方视野下的中国农村研究 三 方法的反省与研究的思路北朝的村落 一 村落的时、空分布 二 村落的外观 三 村落与城镇的角色互换:城——乡关系的再思考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 一 北朝村落居民的构成 二 汉魏六朝母方亲属的作用与九族、宗族的含义 1 西汉初律令中的母、妻地位 2 日常生活中的母方亲属 3 九族、宗族的多种含义 三 父系意识的发展 1 从妄变姓氏到子从父姓 2 父系世系意识的强化北朝三长制 一 三长制设立年代 二 分置州郡所见初立三长的成效 三 三长名称 四 三长地位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空间认同 一 乡里制考实 二 乡里制的特点 三 乡里制出现背景的推测 四 乡里与村民的空间认同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 一 市的分布、形制与管理 二 市:买卖所之也 三 市:交利之所,君子无故不游观 四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五 明刑立威 六 都市:对外展示国力的窗口 七 结论北朝并州乐平郡石艾县安鹿交村的个案研究 一 资料 二 安鹿交村居民的来源与构成 三 从造像活动看村民生活造像记所见民众的国家观念与国家认同北朝朝廷视野中的民众代结论:朝廷、州县与村里——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附录一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乡与乡吏附录二 评谷川道雄《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引用书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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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目前而言,学界对于乡村社会史的研究,从时间上来,多集中于宋明以后,鲜见中古时期基层乡村的研究。原因之一,是资料缺乏。
   本书充分利用了现存可见的各地造像记,对于村里、村民生活及国家认同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别开生面。


   近年來,隨著「眼光向下的歷史」這一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發掘被遮蔽的聲音,將更多地目光投射于庶民的生活世界,已經成為了許多史家的共識。但在中古史領域,對於普通民眾歷史的書寫,受制于史料的不足,相關研究的進展尚不顯著,大多數的社會史研究依然集矢於國家對地方社會的控制以及基層統治機構的構成與運作等制度性層面的問題,這些以「自上而下」視野展開的研究固然有助於我們認知古代中國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但是其最大的弊端在於:這是一種缺乏「人」在場的歷史書寫,往往容易忽視制度在「表達」與「實踐」這兩個不同層面所存在的巨大歧異,而對於制度規定的表像背後一般民眾日常世界的生活實態究竟如何,則更是語焉不詳、不甚了了。如何穿越主要由精英文人書寫的歷史文本所帶來的遮蔽,抵達普通民眾的生活現場,發掘出底層世界的聲音,是為中古社會史研究所面臨的巨大挑戰。2005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侯旭東《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一書在此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值得學界加以重視。該書除了第一部分的學術史反思,與最後一部分的結論總括北朝村民生活世界的四個層面之外,共收錄了八篇作者近年來撰寫的有關北朝鄉村社會的論文,另有附錄兩篇,附錄一討論了長沙走馬樓吳簡中所見的“鄉”與“鄉吏”,附錄二則收入作者對于谷川道雄《中國中世社會與共同體》一書的書評。
   大凡史學研究的進展,不外乎於新史料的發現與新方法的運用,而侯旭東此書在這兩方面皆堪稱良好的典範。首先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拓展史料範圍上所做出的努力,通過大規模地收集、整理、利用造像記、碑刻等方面的史料,作者成功地為我們描繪了一個與傳統認知頗為不同的北朝地方社會。眾所周知,關於六朝社會的研究,最具有影響力的理論建構是日本學者谷川道雄提出的“豪族共同體”一說,谷川認為從漢代到六朝的地方社會是一個以豪族為支配力量的社會,儘管有不少學者並不認同谷川對於豪族支配力的估計,但絕大多數研究由于其使用史料的范圍與谷川道雄相近,仍然自覺或不自覺地將大族視為北朝社會控制與社會動員的核心力量,並不能完全擺脫或超越谷川學說的原有架構。但侯旭東在〈造像記所見民眾的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一文中,通過對大量佛教造像記內容的分析研究,發現其中只有為皇帝、國家、三寶、眾生、祖先、家眷、本人祈福的內容,而以往被認為是鄉里社會支配者的豪族卻在這1700多方造像記中被「遺忘」了。但在另一方面,從造像記中亦可注意到普通民眾對於政治形勢的變動並非懵然無知,在東西二魏權臣柄國的政治局勢下,普通百姓在為皇帝陛下祈福的同時,也往往不會忘了捎帶上大丞相(高澄)、大冢宰(宇文護)之類的實權人物。既然民眾對於遠在首都的政治變化也能有所耳聞,並在造像記中予以關注,那麼民眾對於支配他們生活的豪族的「選擇性遺忘」則顯得更為奇怪了。其實這一悖論正體現了兩種文本背後不同的歷史書寫方式。南北朝時期的正史大都成于代表士族立場的文士之手,其史料來源也多參取士族的家傳、譜牒,所以透過正史文獻的表述,我們很容易得出豪族是當時社會結構核心的觀點。而作為一種異質性的史料,儘管造像記中表述未必能夠被視為民眾的聲音(造像記的文本中有很多程式化的內容),但其表達的訴求無疑更加貼近于普通民眾的生活。那麼侯旭東通過運用石刻史料所勾勒出來的普通民眾的生活世界無疑對於原來所認知的北朝大族支配下的社會結構的觀點提出了有力的挑戰。如果進一步參照近年來郝春文、劉淑芬等學者利用敦煌文書與造像記等材料對於佛教社邑組織的一系列研究,我們有必要對佛教在中古社會的組織與動員過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重新加以審視。佛教對於中古社會影響巨大,本是國史上的常識,但以往的研究更多地關注於佛教在思想、文化層面的滲透,而對佛教在社會組織與動員方面的作用則注意不多。但近年來的研究已經表明佛教的結社、造像活動是中古民眾自我組織的重要方式,並且在這一場合,往往未必能夠尋覓到大族的身影。那麼究竟是佛教信仰還是大族支配在中古社會的組織與動員過程中佔據了關鍵性的位置,值得學者進一步地加以研究。如何對於正史和造像記所提供的兩種異質性的歷史場景加以合理的整合分析,從而進一步探究北朝社會的實質也是學界面臨的新課題。
   「村」的出現曾被日本學者視為中國社會史上劃時代意義的變化,是中國社會從古代進入中古的重要標誌,而侯旭東通過運用新的史料,對此論斷提出了挑戰。作者根據新出土的吳簡中出現的大量與「里」並存的「丘」,提出了在漢代的實際情況也應該是「里名」與聚落的地方性名稱並存。而日本學者認為:「村」的出現意味著社會變革,其理論預設是將漢代的“里”視為行政村與自然村的合一,或者只有城內之「里」(行政村)而無自然聚落。侯旭東提出「里」只是行政編制,並非自然聚落,因此「村」的出現不能視為社會結構的時代性變化。作者不但利用新出土的吳簡論證了這一判斷,並且進而注意到造像記中經常提及村名,卻很少出現鄉里的名字,但當時北魏的基層行政建制依然是以鄉里制為基礎的,而造像記中出現的大量「村名」體現了民眾對於自身居住的村落認同與歸屬感要遠大於對朝廷鄉里制的認同,這或許是「村」最終淘汰「里」成為唐代社會基層組織的原因所在。作者這些新的發現勢必引起中日史學界對於「村」的意義的重新省思。
  在另一方面,作者對於史學研究的方法也有著自覺的省思,該書的第一部分〈從田園詩到歷史——村落研究反思〉詳細剖析了國內、國際學界對於中國鄉村研究的諸種範式及其得失,其范圍上及秦漢,下延明清,旁涉西方學界對于社會史的相關研究,顯示了極其開闊的學術視野與理論思辯能力,正是這種視野使得作者具有了站在對話整個國際漢學界的基礎上推進自己研究的能力。作者對於以往研究范式的反思從其選擇「生活世界」一語作為書名便可窺見一斑,所謂生活世界(life-world)的概念出自于社會學家阿爾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其內容包含人所牽連的種種日常事務的總和,具體則不僅包括日常現實,還包括幻想世界和夢的世界等,而作者運用這一概念時又將其擴展到傅柯(M.Foucault)、布尔迪厄(P.Bourdieu)所關注的日常生活中所滲透的權力關係。這一書名很明確地揭示出作者對於當下史學研究的一些省思,即不再認同單純地運用社會、經濟、文化這樣專門史的方式來裁斷歷史,轉而試圖進行書寫整體歷史的努力。通過多層次、多側面的史學研究,揭示出過去時代本身所具有的複雜性。
   在閱讀此書時,常常可以注意到作者在具體研究中對於社會科學視野的借鑒與運用。將西方社會科學的理論引入史學研究一直是一個頗有爭議的話題,一方面史學研究越來越借助於社會科學的概念和方法來分析問題,但在另一方面社會科學的概念能否通過「語詞的旅行」成功地轉嫁到史學研究中去的可能性被不斷地質疑。而在中國史領域,這種嘗試則要面對更多的疑問,由西方經驗派生出來的研究範式是否具有分析中國問題的有效性,如何避免某些研究的進行僅僅是為某個社會科學範式提供中國經驗來加以證明或證否。更遑論在借鑒西方理論中常常出現的誤讀、濫用乃至於「理論先行」的問題。這些質疑與弊端,加之中古史史料上的限制,使得許多研究者對於西方理論採取了敬而遠之的態度。但侯旭東選擇了一條在史料與理論之間「沿中線而行」的正確道路,作者在研究中既展現了中國傳統史學綿密的考證功夫,也借鑒了西方社會科學的視野來對史料進行新的提問。面對前人早已反復詮釋和加以研究的傳統史料,作者通過提問方式的轉換,移步換形,展示出了原來不被人所注意的歷史側面。〈北朝的「市」:制度、行為與觀念〉一文是全書中最能讓人感受到新意的篇章之一。關於市場的研究一直是經濟史領域的熱點問題,「市」的繁榮與發展也被視為衡量古代商品經濟發達程度的重要尺規。面對這種在傳統眼光看來幾乎是題無剩義的課題,作者卻能另闢蹊徑,別開生面,觀察市場在北朝的政治、文化意義。作者一方面分析了市在城市規制中邊緣位置和市令之職在官僚體系中的卑下地位,另一方面又揭示市場在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從而展示了儒家「君子遠于利」的話語體系與官僚貴族爭利於市的現實之間存在的衝突與緊張。更為精彩的是作者進一步討論了市場作為一種景觀的展示與規訓作用,北朝的市場不但具有互通有無的經濟功能,更是國家處決囚犯的刑場,國家通過這一視窗向普通民眾宣示權威與力量,而每次行刑也是市井小民觀察國家政治變化的難得機遇,並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會成為街談巷議的重要話題,「緣於此,通常處於邊緣的市攀升為中心,並在行刑的瞬間形成一種高潮,北朝的市也就是在邊緣與中心的不斷搖擺與變化中一天天地存在下去」。在作者對市的研究中,我們並不難發現傅柯(M.Foucault)在《規訓與懲罰》中關於斷頭臺在國家政治中具有規訓與展示作用的經典分析的影子,而作者也自承其對於市場的研究借鑒了人類學「主位觀察」(emic)的方法。正是由於作者不斷地省思原有理論框架的局限和不足,並大膽運用了西方社會科學的視野,使其對於「市」的研究能夠突破經濟史的狹小領域,展現出傳統中國社會中的「市」在經濟意義之外的豐富內涵。
   作者通過轉換提問角度而得出新意的另一佳作是〈漢魏六朝父系意識的成長與「宗族」〉,由於漢魏六朝是士族政治昌盛的時代,所以在人們的一般印象中也很容易認為此時期亦是宗族發達的時代。儘管宗族這一術語在研究中得到了廣泛使用,但大多數研究者並未對這一概念進行嚴格的界定,也沒有明晰地區分「族」與「家」之間的邊界所在,作者借鑒了人類學家對於宗族與父系意識的定義,指出漢魏六朝並未有真正意義上的宗族形制存在。盡管筆者對于作者在此處借用人類學的概念持保留態度,因為人類學家通過田野調查重建的宗族制度模式,其分析的有效性主要體現在對于明清時代華南的社會的認知,這種宗族概念能否上溯至魏晉,延伸至全國,尚需詳加考慮。相對而言筆者更加認同杜正勝〈傳統家族試論〉一文中借助于「服制」觀念對于宗族范疇所作的精彩辨析,可惜作者沒有參考這篇論文,是為不足之處,但作者試圖廓清概念的努力依然值得肯定。而作者在文中詳細臚列了母、妻地位較高、同母關係受到重視、外家撫孤、舅甥關係密切、外家亦稱骨肉等一系列的現象,令人信服地說明了母系的親族關係在漢魏六朝家族网络中佔據的重要地位,而父系意識在此時代尚處於不斷成長之中。可以略加補充的是澳大利亞漢學家Jennifer Holmgren在“The Making of an Elite: Local Politics and Social Relations in Northeastern China”一文中通過對於遷居青、徐的河北大族的研究,也曾注意到母系血緣關係在當時政治、社會中所具有重要作用,她認為此時在大族的人際網路中母系親屬與姻親的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同宗的關係,同樣也印證了作者的這一發現。
   作者在研究中非常注意運用「自下而上」的視野展開觀察,把握普通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對於國家秩序的認知與心態。例如,作者注意到普通民眾在題寫造像記時,非常樂意將國家授予的官爵名號鐫刻其上,反映出對於國家的權威認同已經滲透到了底層的民眾生活之中,但奇怪的是,卻極少有人將「三長」這一頭銜刻于石上,而「三長制」在傳統研究中被認為是北魏重建地方基層組織關鍵措施。作者指出:正是百姓與朝廷利益上的對立與「三長」身為官方代言人的角色,使得他們在民間處境尷尬。這也是在造像這一民眾的自我聚合活動中,避免提及「三長」這一為朝廷控制人口、徵發賦稅職銜的原因所在,顯示在民間與朝廷關係中存在的某種緊張。以上的分析體現了作者對於民眾心態觀察的細膩之處,並能夠從一些並不引人注目的現象中,打撈出歷史底層的聲音。當然受制于史料的不足,目前而言,這種觀察依然只能是片段式的,是否足以說明中古民眾普遍的集體心態尚需要更多的相關史料與研究的積累。同樣作者也沒有忘記討論在國家話語體系中如何表達出對於「民眾」的關注,民眾與皇帝分懸于傳統中國社會結構的兩端,專制體制下的皇帝雖然富有四海,卻很少能夠直接影響到民眾的日常世界,而在朝廷話語中不斷閃現的「民眾」儘管遠離於廟堂的世界,卻是王朝合法性敍事的重要來源。正如民眾沒有忘記在造像記中為皇帝祈福一樣,皇帝也不斷地通過朝廷的詔書、大使的巡行等行動來表達著其對於「保育萬民」職責的關注,這兩種指向相反、意義相輔的行為,共同構成了傳統中國社會中重要的政治文化特徵。
   侯旭東筆下的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絕非是單向度的、整齊劃一的,而是紛繁多歧、精彩豐呈的,與以往的研究不同,作者並沒有試圖提供一幅清晰而規則的場景,而是著力於通過發掘歷史的種種斷片,拼湊成一幅看似模糊不清、但實際上卻豐饒多姿的民眾生活的畫卷,誰又能否認這種「模糊」要比「清晰」更加趨近于歷史的實相。總之,侯旭東的這部著作是近年來中古史研究中少見的佳作,無論是在史料範圍的拓展還是在研究方法的創新上都做出了相當的貢獻,為我們認知中古普通民眾日常世界提供了許多新的知識。作者提出的一系列的新的思考與見解,也值得學術界加以重視,並在此基礎上重新認識北朝基層社會的實際狀況,進而推動中古社會史的研究轉向深入。
  
  
  原刊《汉学研究》(台北)25卷第2期


  村民的历史
  
  南方周末   
  2006-10-26 14:54:47
  
  胡宝国
  
    侯旭东先生所著《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是一部颇具特色的著作。本书的研究重点是北朝时期的基层社会。这与传统史学研究关注的重点有很大不同。由于研究观念、史料等方面的限制,传统北朝史研究的重点还是在朝廷、国家,而本书则是有意识地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基层社会,从而为我们描述出了一个十分生动、丰富的北朝基层社会图景。在诸如“村落”的性质、时空分布、“宗族”的含义、“三长”的地位、乡里与村民空间认同,“市”的多重意义等等许多方面都提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论点。
    最早对“村”的社会意义进行研究的是日本学者宫崎市定。他的一个著名观点是:汉代农民也是居住在城内的“里”中,因而“村”的出现意义重大,它标志着汉代城市国家的崩溃和历史向中世纪的转化。本书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作者根据新出土的吴简中出现大量与“里”并存的“丘”,提出了在汉代也应是“里名”与聚落的地方性名称并存。汉代的“里”大部分应是行政编制,不是行政村与自然村的合一,因此“村”的出现不能视为社会结构的时代性变化。这一观点极具说服力,势必引起中、日史学界对汉代社会转变进程的重新认识。
    关于宗族问题,本书也提出了与传统观点很不相同的新见解。一般认为东汉以来宗族、宗族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对当时社会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作者依据大量具体事例,提出:“同姓聚居村是安土重迁的背景下随着人口的繁殖自然产生的,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出现‘宗族’组织。形成‘宗族’首先要有父系世系意识,同姓村民能够通过‘姓氏’建立相互的认同,确认相互的血缘与世代关系,这种意识在北朝时期的村落中刚出现不久,远未成熟。这是与汉代以来实际生活中父方母方亲属兼重传统的影响分不开。人们生活中反倒是‘邑义’、‘社’之类的组织更为活跃。”这也是一个与传统认识相当不同的意见。
    与此相关,作者在本书“造像记所见民众的国家观念与国家认同”一篇中,还进一步讨论了豪族问题。众所周知,日本学者谷川道雄先生曾提出了著名的“豪族共同体”理论。该理论十分强调六朝时期豪族在地方社会上所发挥的支配性作用。对此,本书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作者在详尽研究造像记内容的基础上指出:如果豪族在当时确有那么大的作用,“民众造像、祈愿时不会,也不应该忘记他们。不过,笔者所见的造像记只有为皇帝、国家、三宝、本人、祖先、家眷以及邑义知识、朋友与众生祈福的,没有哪种算得上豪族。当然,以1700多种造像记否认北朝地方上豪族共同体的存在与豪族的作用是危险的,但至少可以断定,并非时时、处处都存在豪族共同体,豪族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这个观点非常值得注意。如果此说能够成立,则我们对魏晋南朝史的很多与豪族有关问题的认识就要重新考虑了。尽管很多学者并不同意豪族共同体理论,但在具体研究中,研究者还是相当重视豪族问题。根据作者的提示,这些传统认识或许有夸大豪族作用的嫌疑。
    相当可贵的是,作者在探讨基层社会时,并没有片面夸大基层社会的“自治性”,而是充分注意到在“村”之上还有国家、政府。这从本书的副标题“朝廷、州县与村里”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准确地说,作者就是试图要从三者互动的关系中来把握基层社会的面貌。基于这种周全的认识,作者在本书结尾处还提炼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村里”。作者解释说:“‘村’是自然形成的聚落名称,代表了村民生活自在自为的一面;‘里’是朝廷的基层行政编制,代表了朝廷的统治与村外的世界———兼顾了两方面,可能较好地体现了村民生活基本空间的两重性。”这样有重点、但又不偏激的分析立场反映出了一个成熟研究者进退得当的分寸感。
    须特别强调的是,作者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丰硕的成果,是与其深厚的理论修养以及对史料、特别是对新史料的运用分不开的。在理论方面,作者对当代西方史学理论,以及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论有着相当深入的理解;在史料方面,作者在传统史料之外,大量使用了如造像记、墓志、碑铭等出土资料。本书很多重要结论的得出都与此有关。可以说,在开掘史料来源方面,作者为北朝史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本书在理论与史料两个方面呈现出的特征彼此是有关联的。我想,如果不是出于理论上的某种考虑,作者不会有意识地关注北朝地方基层社会,而一旦把目光对准了地方基层社会,就自然会发现传统的、以记载朝廷政治制度、政治活动为主的官方史料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迫使作者不得不在开拓史料来源上下功夫。
    作者出身中国古代史专业,在史料的处理上训练有素。书中各篇虽然有着明显的理论关怀倾向,但读过之后,并不给人以牵强附会的感觉,究其原因,就在于作者的理论思考都是以细密的资料考订、分析为基础的,如“北朝并州乐平郡石艾县安鹿村的个案研究”一篇就是显例。作者在文中非常详细地比较了“王法现造像”、“陈神忻造像”两个造像记的内容异同,发现“一、二两记内容相近,但所处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变化,王法现造像时仍是元魏的天下,到了陈神忻造像时,早已鼎移高氏,成为大齐的臣民了。可是两记的内容区别不大。”作者据此分析说:“王朝的禅代在普通百姓那里没有什么波澜,这里似乎暗含着民众对王朝统治体制的认可与忠于具体王朝间并无直接的联系。”这个分析就很细腻、很值得玩味。
    作者在书中还涉及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话题,即村落名称。他说:“目前仍然可以找到不少自北朝以来1000多年沿用不变的村落名称,北京附近也有一些自唐代以来位置与村名固定未变的村落,如今天和平门外琉璃厂所在的海王村也是自唐代就已存在,且名称一直未变。”作者在另一场合还概括地说:“通观中国历史的全过程,秦统一后,行政制度上变化最频繁的就是朝廷以下和县以上的设置。”对这些现象,作者虽然没有展开讨论,但我以为很值得读者思考。当整个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时,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基层社会却很可能是少有改变,相当稳定。这是为什么?换言之,社会各个层面的变动为什么不是同步的呢?
    最后,我还想说说史料的问题。如前所述,作者根据造像记等出土石刻资料得出了很多仅仅根据传统史料难以得出的新见解。这固然是可贵的,但也容易使我们陷入困惑,即当两种资料表现出相当大的冲突,甚至是截然对立的时候,我们究竟应该相信谁?比如豪族问题就是如此,根据传统史料,到处都是豪族,到处都有豪族的影响,但在造像记中,我们又几乎看不到豪族的踪影。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我想,简单地用一方否定另一方恐怕不可取,两种资料呈现出的矛盾性,可能既反映了社会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同时也与这些不同类型的历史资料各自的特殊性有关。因此,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思考的重点或许应该是想尽办法,化解记载的矛盾,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侯旭东著《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是一部独具特色的社会生活史著作。
  
  书的题目首先提供了三大信息:时间、空间和人物,这正是历史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就时间方面来说,此前还未见有单独并全面研究北朝生活史的著作。北朝的研究无论在普通史还是在生活史中都是一个薄弱环节。作者将“北朝”作为独立的单位进行重点研究,在中国史学中无疑是一大突破。
  
  其次来看人物。笔者发现,现有的生活史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无人”的生活史,尤其那些通史和断代的生活史,通常仅叙述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生活在各时期有何不同,缺少作为生活史主体的具体人物。另外一种是“有人”的生活史。“有人”的生活史包罗万象:上自帝王、后妃,次及官绅、士人;下至市民、商贾,乃至贱民、游民、流氓、妓女等等;范围不可谓不广,也不能说不重视下层民众,可是偏偏缺少社会中最主要的,也是人口最多的农村居民。或许有人认为,以往的“农战史”已经对农民作了大量的研究。实际上几十年来的“农战史”研究的只是短暂的社会动乱时期的政治史和军事史,却忽略了更长时期,即和平时期内的日常生活史。况且,“农战史”对参与起义的广大农民并没有深入研究,只关注起义的首领;而起义首领大多数不是农民。本书重点研究北朝的农村居民,不仅填补了生活史研究的空白,对整个历史研究也具有开拓性意义。
  
  该书将其人物定义为“村民”,而不说“农民”,意义颇深。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是以务农为业的平民,也即“庶民”。“农”是指职业,“民”是指身份;“民”是社会中的一个特定等级,等级的概念与阶级概念不同。“农民”中既有无地的佃农,也有少有土地的“自耕农”,还有庶民地主;笔者将其统称为“农村居民”。因为他们是生活在村落中的居民,本书作者便把他们具体称为“村民”,这是十分贴切的。
  
  生活史是具体的人在特定的生活空间里进行的,所以生活史既要有人,还要有空间。“无人”的生活史通常无具体空间,要说有,也只是抽象的“社会”。因此,这类生活史的题目中往往只有时间概念,例如“某朝某代生活史”。“有人”的生活史大多有空间概念。例如市民生活史的空间是城市,宫廷生活史的空间是宫廷。不过,笔者感觉,这类著作并未对空间给以特别的说明和自觉的关注。与此不同的是,本书对村民的基本生活空间——村落,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详尽的说明。原因是长期以来“村落”始终是中国学术界相当薄弱的一环,近代在西方学者的影响下,中国学者开始的农村调查研究多只关注近、现代村落。作者重视对北朝“村落”的研究,意义不可谓不深远。
  
  不过,要研究中国古代的“村落”乃至生活于其中的“村民”,却并非易事,这一点与近现代农村研究不同,后者可进行实地研究,对村民进行当面的调查。与西欧也不同。西方中世纪里每个庄园都有教堂和庄园法庭,其中保存了大量有关人口、生死状况及土地交易的档案和法庭记录,为研究中世纪农村生活提供了可观的资料。可是,中国古代社会是由国家统治,朝廷对于民间状况缺少兴趣。中国传统史学记载的多是上层人物的事迹,对“村落”和“村民”几乎未予涉及。以往历史学者从文献出发,对“魏晋南北朝”多只关注世家大族或“魏晋玄学”之类上层的历史、文化。本书作者则另辟蹊径,采用新方法,发掘新史料,这就是石刻中的“造像记”。造像记是民众造像的产物。北朝时期,佛教盛行于世,民众以各种方式来造像兴福。佛像造成后,出资者多刻长短不等的文字于像座、像背或龛侧,述兴造原因、时间、誓愿,并刻出资者姓名,是为造像记。
  
  对于石刻中造像记的史料价值,前人不甚重视。“新史学”之父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专门有一章“说史料”,其中说到:“造像经幢中文字,无关考史,不待问也。……是故从石刻中求史料,吾认为所得甚微。”近年来一些中外学者开始将这“无关考史”的造像记用于考史,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本书的作者此前的一部著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以造像记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就是采用新方法和新材料的代表作。本书则从多达1700种造像记中“沙里淘金”,同时佐之以大量的文献和考古材料,从而将那些生存于1500年前的北朝村民连同那“被遗忘的世界”(书中语)一道,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项发现不能不令人惊叹。
  
  作者强调要重视“村落”,可是该书的题目说的却是“村里”。原来,“村里”是“村落”与“里”的统称。“村落”是自然形成的人口集聚地,“里”是朝廷的基层行政编制,这种命名体现了村民基本生活空间的两重性,也表现了作者的宏观眼光。作者指出,近代以来,中国学者在西方影响下开始的农村研究不可避免地受到西方理论的制约,表现在“多数研究都有将研究对象从中国社会中切割下来加以孤立考察的倾向,很少注意村落或地区与外界的关系、政权对村落的影响等,带有西方人类学研究‘无国家的社会’范式的印记,没有把握住中国作为数千年文明的复杂社会的特点。”
  
  该书先以“鸟瞰”的方式描述造像记中反映出的村落的时空分布状况,给人以总体的印象;继而把镜头拉近,用特写的方法介绍村落的具体构造,包括外观和内部结构以及居民的构成;随后讲述村落与朝廷、州县以及城市的联系;用细腻的笔触勾画出一幅多维、立体的村民生活世界的全景图。
  
  从书中我们得知,村落是村民生活的基本场所,但是它与外界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整体来看,村落是朝廷、州县以及乡里之下的一个层级,村民的生活因而有着广泛的社会空间。作者将宏观与微观结合,在国家制度的背景下考察村落,的确是抓住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关键。
  
  正因为看到了村民生活世界的实质,该书对“生活史”的内容也有新发现。以往的生活史多只介绍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只能算是物质生活史。本书关注村民对朝廷、皇帝及官僚等人物以及时局的态度,研究村民的精神生活,从而拓宽了生活史的领域,并由此而表现了生活史的全面和真实的意义。
  
  书后所列的“参考文献”不仅有大量中文文献,还有不少英文和日文的文献,显示出作者宽阔的视野,在当今学术界颇为难得。
  
    本文原载于《中华读书报》2006年8月11日 署名方晓


这篇文章比较有力,作者视野也开阔


这篇书评有点离题,借题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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