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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基础

马有 民族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0  

出版社:

民族出版社  

作者:

马有  

页数:

393  

内容概要

  《中国古代文化基础》内容涉及汉字的历史渊源、演变发展、组合规律、自身特点和变异现象,书籍的不同形态、装帧变迁、类别版面、存藏佚亡及整理注释,书院、科举的兴废,太学、选举的演变,古代职官体系,华夏姓氏知识,名与字的关系,谥号、庙号、尊号、年号的含义,避讳禁忌,书法的历史、体式、临摹、创作和鉴赏,行政区划的基本概念与沿革变迁,天文历法知识,丧葬婚姻习俗,陶瓷造型、文饰,货币的特点、演变,饮食的形态、流派,神州名茶的种类和饮茶习俗,服饰的特征、类别,官场饰物及其象征意义,住居的社会伦理、文化心理和风俗习惯等。其中,既有基本知识的介绍,又有主要概念的阐释;既有文化演变的概述,又有文化内涵的揭示,注重普及、实用,力求扼要、简明。  《中国古代文化基础》可作为大学素质教育教材使用,也可供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阅读。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汉字文化 第一节 汉字的起源 第二节 汉字的演变 第三节 汉字的结构 第四节 汉字的变异第二章 书籍文化 第一节 书籍的不同形态 第二节 书籍装帧的演变 第三节 书籍分类及版面 第四节 书籍的散失佚亡 第五节 书籍的整理注释 第六节 古代典籍的存藏 第七节 开启典籍的钥匙第三章 太学与书院 第一节 太学 第二节 书院第四章 选举科举 第一节 选举的演变 第二节 科举的兴废第五章 职官文化 第一节 官制演变 第二节 历代武官 第三节 监官谏官 第四节 地方长官 第五节 爵、勋、品、阶第六章 姓氏名号 第一节 姓氏的区别 第二节 姓氏的由来 第三节 名与字 第四节 别号和尊称 第五节 谥号、庙号、尊号、年号 第六节 避讳第七章 天文历法 第一节 天文知识 第二节 历法知识第八章 地舆文化 第一节 地舆文化中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行政区划的沿革和演变第九章 货币文化 第一节 先秦货币 第二节 秦汉魏晋南北朝货币 第三节 唐宋货币 第四节 元明货币 第五节 清代货币第十章 陶瓷文化 第一节 陶器文化 第二节 瓷器文化第十一章 住居文化 第一节 居室的不同形态 第二节 住居的地理环境 第三节 住居的经济环境 第四节 住居的社会伦理 第五节 住居的文化心理 第六节 住居的风俗习惯第十二章 服饰文化 第一节 服饰特征 第二节 服饰形态 第三节 民族服饰 第四节 官场饰物第十三章 食文化 第一节 食之演变 第二节 食之形态 第三节 食之流派 第四节 食之礼俗第十四章 茶文化 第一节 茶史茶道 第二节 茶礼茶俗 第三节 茶类茶水 第四节 神州名茶第十五章 婚俗文化 第一节 汉族传统婚俗 第二节 少数民族婚姻礼俗第十六章 丧葬文化 第一节 汉族传统丧葬礼俗 第二节 少数民族丧葬礼俗第十七章 书法文化 第一节 书法史话 第二节 书法体式 第三节 书法临摹 第四节 书法创作 第五节 书法理论 第六节 书法鉴赏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书摘  第二节 少数民族婚姻礼俗  一、回族婚俗  回族的婚姻,过去一般按媒妁之言,由父母做主办理。现在青年男女在介绍人引荐下,可以直接接触,经过了解,情投意合时,结成美满婚姻,但还保留着昔日风俗。回族的婚姻,一般要经历提亲(落话)、订婚、送大礼、择定吉日、举行婚礼等过程。  (一)提亲  在西北农村回族青年男女一到成婚年龄,男青年及其父母和亲属首先在较大范围内物色理想的回族姑娘。如果男青年自己相到意中人,便暗示或直接透露给长辈,若无异议,就请媒人去姑娘家说媒,姑娘的父母认为合适,便征询女儿的意见,或由其嫂子或姐姐征求本人意见,同时也征求直系亲属意见。当姑娘同意这门亲事时,往往则以微笑、点头或言称让“父母做主”等方式表示回答;若不同意,则用讥讽对方的话语或表示永不出嫁等方式以示拒绝。当女方家如果同意时,便通知媒人转告男方家,商定时间接受“落话礼”。“落话礼”即提亲或称“送订茶”,是男方家通过媒人去女方家正式求婚的一种方式。通常由媒人携“四色礼”(茶叶、冰糖、罐头或果品、糕点等)去女方家正式求婚,女方家同意便接受“落话礼”,并约定订婚日期。否则,拒收此礼。  (二)订婚  订婚,有的地方称“提大礼”,即由男方给女方及其直属族亲、姑舅、兄妹等送“四色礼”。有的折合现金代替,金额有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还要给女方父母送衣料和羊肉等,女方家设宴款待媒人和有关亲属。此后,男女双方(特别在城市)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继续相互了解,加深感情。  (三)送大礼  当男女两家认为送大礼的时机已经成熟,便由男家托媒人去女家商定日子。“大礼”除“四色礼”外其品类及数量依地而异,各不相同,并由媒人疏通,视男方经济条件而定。一般有各种款式的高档衣料、皮鞋、皮靴、戒指、耳环、手表和化妆品等。送大礼时,男女双方都设宴款待媒人及有关亲属。借此公开婚约,促使双方恪守约言。  从订婚至举行婚礼的这段时间,每年春冬两季,男方家要向女方“送春衣”和“送冬衣”(亦称送鞋面)。届时,由未来的婆母亲自送往女方家,一般送衣料、皮鞋、毛线、化妆品和象征形的鞋面等。在订婚后的第一个“尔德节”(开斋节),未婚夫随其父去女方家认亲,向岳父母说“色俩目”,即按宗教礼仪请安。过去,这也是未来新娘和其亲友在婚前相识女婿的唯一机会。告别时,岳母还要给女婿送一套衣服(或布料)作为见面礼。  (四)完婚  当结婚的条件具备,男方委托媒人与女方商定举行婚礼的具体日子,婚期决定后,女方家的亲属都轮流邀请即将做新娘的姑娘到自己家做客。举行婚礼的前一日,男方家要委托媒人去女方家商定“折箱钱”(即象征性的妆奁钱),同时给新娘送去结婚衣物。现在,一般在婚礼举行前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结婚之日,亲友乡邻带着贺礼去男、女两家祝贺。娶亲前,男方家备彩车往女方家迎亲,请阿訇举行念“尼卡哈”的宗教仪式,并由双方长辈当众评定新郎付给新娘的聘金,阿语称“卡比尼”,今后无论何时,丈夫一定要交给妻子本人。念完“尼卡哈”,阿訇便将两家带来的核桃和红枣分散给前来贺喜的双方亲朋,以示婚约告成,祝愿新郎、新娘生活美满,白头偕老。  新娘被接到男方家后,喜宴正式开始。婚礼到了高潮阶段。参加庆贺婚礼的男方宾客,要“戏耍”新郎的父、母、舅、姑、兄、嫂等直系亲属,给他们抹黑脸、穿奇服,当众逗笑,以增加喜庆的气氛。  结婚之日,男女双方家中不仅接待迎送新娘的亲戚,而且还要宴请亲朋好友、街坊邻舍以至同村之人(有的地方在头一天举行),贺喜者大都赠送礼品。当晚,亲朋、邻舍青年要闹新房。次日晨新娘梳洗打扮,名日“上头”,表示已成婚,并由姐妹(伴娘)相陪,向公婆、叔伯母、兄嫂、亲邻逐人致谢,名日“拜亲”。所拜者,都要给新娘赠送喜钱。第四日新娘下厨房,做长面,邀请有关亲属吃“试刀面”,这实际上是让新娘熟悉锅灶和考察新娘做饭技术,同时也是对帮忙亲朋的致谢。  回族聚住特点为大分散、小聚居,各地婚俗不尽相向。  二、藏族婚俗  藏族在新中国成立前一般通行封建等级婚。在此前提下,青年男女在婚前的社交比较自由,但婚姻仍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其中特别是上层家庭对子女婚配选择要求严格。新中国成立后,藏族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多了,但仍保持了以前的一些传统习惯。姑娘到十七八岁时就由父母给她行“上头”礼,表明她已达到成人年龄,可以自由恋爱,选择称心如意的伴侣。当找到意中人后,仍按习惯由男方通过亲朋好友向女家提婚。提婚时,男方送给女方一条哈达,带上两瓶酒,若女家接收哈达,启开瓶盖喝酒,表明应允这门亲事;若不接受礼物,则表示婚事不成。当婚事确定后,再选择吉日完婚。结婚的前一天,男方家要给女方家送去一套漂亮的藏服或优质新式服装,以及手镯、戒指等装饰品,以应新娘过门时打扮穿用,有的地方也送现金彩礼,但数额不多。结婚时亲戚邻里都来庆贺,主人备酒肉款待,一般不摆筵席,但十分热闹。由于配偶选择比较自由,因而婚姻比较稳定,夫妇反目而离婚者不多见。若离婚,子女主要归女方抚养。  藏区的很多地方,入赘较盛行,入赘者不受歧视,经济上和家庭原有成员一律平等,有同样的财产继承权。有些地方尚存在抢婚遗俗,这是由于青年男女相爱,女方父母不同意,于是发生男方央约亲朋到女家抢亲。抢婚成功后,男方即带重礼去女方家赔情认亲,女家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承认这门亲事。不过,这种婚俗现在已越来越少见了。  三、蒙古族婚俗  蒙古族传统的婚姻一般要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能结合,现在多为自由恋爱,但婚姻亦须双方家长同意,才好履行结婚礼节。蒙古族相习成俗的婚娶礼仪,包括说亲、订亲、送聘礼、迎娶、婚礼等,颇具特色,饶有风趣。  (一)说亲  父母或自己物色好对象后,请一位有威望并善于辞令的长者,带一瓶酒、一条“哈达”去女家说亲。到后说明来意并献上“哈达”,接着互相敬酒。若女家同意,共喝客人带去的酒,否则,用自己的酒敬客人。当客人带回空酒瓶时,表明婚事已成,男女双方准备定亲。  (二)定亲  蒙古族的定亲仪式相当隆重,先由男方家请喇嘛选好吉日,通报女方家。到时候说亲人领着男方家长及其亲友,带上“哈达”、鲜奶、奶酒及全羊去女方家。女方家亦备酒肉迎候,由长辈出面盛情接待。代表长辈的多为舅父,有时是父亲。定亲仪式开始时,提亲人将涂有胶水的“哈达”在祝词时敬献女方家长。给“哈达”涂胶水,是表示男女青年如胶似漆,永不分离的意思。祝词一般为说明来意、赞颂爱情、撮合婚姻及感谢双亲之类。此时男女双方客主互相敬酒,开怀畅饮,歌唱庆幸。尽情一天之后,男方被盛情欢送,策马而归。  (三)送聘礼  聘礼仪式在婚前进行,聘礼多寡,约定成俗。新中国成立前,因无聘礼不能成婚或因送聘礼倾家荡产者亦不少。新中国成立后,聘礼多系给姑娘本人,结婚时全部带回婆家,同时女家也给娘姑以妆奁相送。  现在流行送“祖苏礼”代替聘礼。“祖苏”是蒙语的“粘胶”或“胶水”,以象征男女如胶似漆、白头偕老。“祖苏礼”除一片粘胶,一条哈达,还有多种食品配成的“祖苏宴”,一般包括4种食品的求婚礼,6种食品的商议礼和12种食品的“祖苏”礼。实际各项食品重复搭配,多为自产的肉食品和奶食品。  (四)迎婚礼  待到婚娶时,婚礼更为隆重。迎娶前一天天刚亮,男家簇拥新郎,带上各种食品去女家送宴,女家亦设盛宴。宴毕,举行新娘束发仪式,伴娘唱着《束发歌》,把新娘多辫的少女发梳整为6条发辫的“新娘发”,佩戴首饰和羔皮镶边的圆锥形黑缎帽,穿马蹄袖小斜襟袍,外罩蓝缎连衣裙,复套四开裆坎肩裙,足蹬高筒牛皮靴,然后佩带各种服饰。这时梳妆一新的新娘、新郎一起同大家见面,举行挂彩(赠礼品)仪式,亲朋好友依次将礼品馈赠新人,边赠边歌,祝福婚姻美满。新人一一答谢。日落之时,新郎及客人返家。  翌日,预先在娶亲路上设3处“午地”(休息地)。一早娶亲人出发,这次新郎不与同行,只在离家最近一处“午地”待迎新娘。  新娘登程时把娶亲的热烈气氛推向高潮。临行之前,女方一伙青少年将蒙古包团团围住不予放行,先对歌问答,再让男方赠礼品,女方“刁难”取乐,并不执意阻拦,男方推推搡搡,“硬性”启程。  迎娶途中一路纵马奔驰,嬉戏追逐至第一处“午地”。新娘一到,早在这里等待迎接的人,在其脚前偷偷撒下驱赶“邪气”的“荫恩”(炒面和碎肉),拔腿就逃,自己反似邪气的替身。送亲者立即有人追奔而去,若被捉住,则要“痛打”取乐。新娘稍事休息后进入第二“午地”,由等待的喇嘛给其“摸顶”祝福,诵经迎接。然后引导新娘和在第三“午地”与新郎会面,一起行天地仪式:二人面向太阳跪下,共举一羊股骨,以示心心相印,坚贞不渝,三次叩首,禀告上苍知晓见证,然后二人转身互拜。接着大家簇拥着进入新房,行压禁、祭火等礼节。最后拜见公婆,由婆母转交“勺把”,让儿媳从此操作家务。所有这些仪式,尽管是某一处的婚俗但都穿插着祝词进行。除主持“礼宾”的祝词人外,双亲、主婚、伴郎及来宾都祝词咏唱。其词亦问亦答,一咏百应,委婉悦耳,优美动听,充满了浓厚的神奇色彩和浪漫气息。  婚后第二天,新人答谢款待亲友,亲友给他们举行贺新房(蒙古包)仪式和“撤帐”仪式——撤去给新娘举行婚礼时遮阳光的幕帐。其时新娘再次改梳发型,即把六条新娘发辫改为两条辫的已婚妇女发型。新娘则以主妇身份招待客人,双方家长宣布分给新人的牲畜、财产,以资他们独立生活。  现在,这些带有宗教色彩的婚俗已经消失,自由恋爱和新式婚礼普遍流行。即是沿袭旧俗的地方,也较过去简单多了。  P3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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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内容涉及汉字的历史渊源、演变发展、组合规律、自身特点和变异现象,书籍的不同形态、装帧变迁、类别版面、存藏佚亡及整理注释,书院、科举的兴废,太学、选举的演变,古代职官体系,华夏姓氏知识,名与字的关系,谥号、庙号、尊号、年号的含义,避讳禁忌,书法的历史、体式、临摹、创作和鉴赏,行政区划的基本概念与沿革变迁,天文历法知识,丧葬婚姻习俗,陶瓷造型、文饰,货币的特点、演变,饮食的形态、流派,神州名茶的种类和饮茶习俗,服饰的特征、类别,官场饰物及其象征意义,住居的社会伦理、文化心理和风俗习惯等。其中,既有基本知识的介绍,又有主要概念的阐释;既有文化演变的概述,又有文化内涵的揭示,注重普及、实用,力求扼要、简明。  本书可作为大学素质教育教材使用,也可供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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