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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社会历史调查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 编 民族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  

出版社:

民族出版社  

作者: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 编  

页数:

219  

内容概要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在三次大规模的系统调查的基础上,中央民委从1958年开始组织编写《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种丛书。“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民委机构撤销,此项工作被迫中断。1978年国家恢复民族工作机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改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79年,国家民委决定继续组织编写以上三种丛书,并增加编写《中国少数民族》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两种丛书,定名为《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辑出版列入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的重点科研项目。 《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共计402本,一亿多字,该项目自1958年启动至1991年基本完成,历时30多年,涉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及中央有关单位400多个编写组,1760多人参与,分别由全国30多家出版社出版。纵观历史,像这样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编辑出版介绍各个少数民族的丛书在中国前所未有;横看世界,像这样由政府部门组织为国内各少数民族著书立说实属罕见。

书籍目录

西盟佤族姓氏调查报告 一、西盟佤族有多少姓及其分布状况 二、佤姓的含义与来源 三、西盟佤族姓氏的发展和演变 四、西盟佤族采用汉姓的情况西盟县小马散区莫窝乡莫窝大寨佤族贫富分化调查 一、莫窝寨历史概况 二、合作化前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三、土地租佃 四、借贷关系 五、经商牟利 六、莫窝大寨蓄奴情况调查 七、莫窝寨各种经济类型家庭调查沧源县佤族社会经济调查总结报告(有删节) 一、概况 二、生产方式 三、政治制度沧源县“班洪部落”社会经济调查总结报告(有删节) 一、历史概况 二、生产方式 三、政治制度沧源县班老佤族社会经济调查报告 一、概况 二、班老史况 三、部落关系和村寨 四、经济沧源佤族社会调查 一、沧源县佤族社会概况 二、岩帅佤族社会组织 三、糯良佤族社会组织 四、永和佤族社会组织 五、班洪佤族社会组织 六、班老佤族社会组织 七、单甲(安也)佤族社会组织概况 八、永和、糯良等区佤族氏族外婚调查结束语后记修订后记

章节摘录

  郎家原系傣族土司在所辖地区村寨指派的头人之一,而在岩帅地区则有新的发展,郎家职权更紧密地直接与粮务结合,岩帅头人富户兼办外寨粮务,在岩帅形成筹粮中心。除因在执行封建规定中“失职”者外,否则郎家均系世袭。岩帅兼任外寨的郎家,最初有9户。  郎家所管村寨,按规定每年送郎家谷子l亢(100斤)、银子2两(后为半开4元)……实际上郎家不仅对所辖村寨进行剥削,如买青苗之类,而且村寨头人不能处理的寨内纠纷,亦常由郎家处理,这就使郎家对所辖村寨的职权有可能把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岩帅头人的内外关系。国民党势力继清末封建势力进入岩帅后,岩帅头人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在原有头人制度的基础上加上了乡镇保长制度。国民党一面尽力扶持田姓头人,使田姓头人内部矛盾加深,最后同姓残杀;一面制造佤族头人与傣族土司之间的民族矛盾,互相械斗,烧毁村寨。在社会经济方面,封建主经济逐渐萌芽,头人出租土地,商人资本有了初步发展,并与高利贷紧密结合,农村中不种田地转而经商谋生者渐多。  岩帅自清末驻军以来,直到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军队时来时往,驻军人数约60~200人。1936年,澜沧县划出今沧源县境,设立沧源设治局。乡镇保甲制度进入,岩帅地区设镇,二田姓头人分任镇长和大队长,原郎家所辖村寨分别划为20个保。国民党又发展武装组织,委田子昌为边防指挥兼岩帅国民党区分部书记,赵安民、赵台亦分别任副镇长和区分部委员。岩帅田姓头人集中了岩帅地区的军政实权,控制地区又有了发展。  与此相适应,初期贫富分化明显,田、赵、李三姓头人富裕户较多,剥削形式主要是雇工、高利贷(买青苗也是一种高利贷形式)和头人势力下不固定的无偿或少偿劳役;土地租佃关系主要发生在富裕户中的少数几户出租土地给汉族耕种,出租户约占富裕户的l/3。清末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田姓势力有所发展,作为剥削阶级代表的田子昌及田氏当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已经瓦解。  在岩帅地区的佤族氏族主要有:羊木于(汉姓田)、斯内(汉姓肖或魏)、赛叟(汉姓赵。一说赛叟有大小之分,大赛叟称布拉,小赛叟称绵用)、羊布拉或尤斯拜(汉姓鲍)、斯枯(汉姓陈)、鲁赛或英龙(汉姓李)、梅冬(汉姓钟)。  岩帅地区的每个佤族氏族都以父系为中心,自上而下地结成一条线,儿子对父亲、弟对兄都以此原则保持联系。如失掉或已忘掉,则立石头或栽树作为他们氏族的象征物,甚至杀猪、宰牛和猎获到各种野兽,都要互送一条后腿,佤语称这种关系为“巴斗”。  据说,在岩帅地区最早建立的佤族村寨是贺南、上贺勐、班巴、伦木斗、央弄和东勐的石勒等。贺勐原来是一片森林,贺勐河边居住着傣族。贺勐最初分坎瓦、央皆干木和上贺勐,后经班奈的大乘佛教教祖的劝说,合并成一寨。贺勐有赛叟、鲁赛、斯内、羊干木和斯枯等氏族。建寨者是赛叟,最初在央皆干木,赛叟分为三支,即:得布拉、绵用、碓梅。赛叟担任达遍(头人称谓之一)。鲁赛氏族成员由班奈迁来,担任达改(头人称谓之一)。斯内氏族由坎瓦迁来,担任达格楼(头人称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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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书,细致到一家一户,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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