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2005-8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蔡可键
222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原名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水暖电类专业指导小组)是建设部受教育部委托,并由建设部聘任和管理的专家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建筑设备类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改革,按照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围绕职业岗位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业务规格和素质要求,组织制定并及时修订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教育标准和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以指导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规范建筑设备类专业办学,达到专业基本标准要求;研究建筑设备类高职高专教材建设,组织教材编审工作;制定专业教育评估标准,协调配合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构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内容体系,构筑“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在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2002年以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多项成果,编制了建筑设备类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制定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等专业的教育标准、人才培养方案、主干课程教学大纲、教材编审原则,深入研究了建筑设备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为适应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成为具备本专业必需的文化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建筑设备类专业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及物业设施管理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类专业指导分委员会,在总结近几年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开发新课程,整合原有课程,更新课程内容,构建了新的课程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材编写工作。 这套教材的编写坚持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实用为主导的指导思想。注意反映国内外最新技术和研究成果,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并及时与我国最新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相结合,充分体现其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它是我国近年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和教学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本套教材的使用将会进一步推动建筑设备类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本书为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推荐教材,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本课程教学大纲而编写,适用于高职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 本书共8章,包括:绪论,管材、器材及卫生器具,建筑给水系统,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建筑排水系统,建筑热水供应,小区给排水,水景、绿化喷灌及游泳池给排水系统。各章后均配有思考题与习题。 本书适用于高职院校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的师生。
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管材、器材及卫生器具第三章 建筑给水第四章 建筑消防给水第五章 建筑排水第六章 建筑热水供应第七章 小区给排水第八章 水景、绿化喷灌及游泳池给排水系统参考文献
排水管道系统的布置与敷设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排水管道宜沿道路和建筑物的周边呈平行布置,路线最短,应尽量减少转弯,减少相互间及与其他管线、河流及铁路间的交叉。检查井间的管线应为直线。 (2)干管应靠近主要排水建筑物,并布置在连接支管较多的一侧。 (3)管道应尽量布置在道路边侧的慢车道、人行道下面,管道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尽量垂直于路的中心线。 (4)排水管道平面排列及标高设计与其他管道发生冲突时,应按小管径的管道让大管径的管道、可弯的管道让不能弯的管道、新设的管道让已建的管道、临时性的管道让永久性的管道、有压力的管道让自流的管道的规定处理。 (5)排水管道及合流制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应敷设在给水管道下面。 (6)管道不得因机械振动而被损坏,也不得因气温低而使管内水流冻结。管道损坏时,管内污水不得冲刷或侵蚀建筑物以及构筑物的基础和污染生活饮用水水管。 (7)施工安装和检修管道时,不得互相影响。 第三节 建筑给排水工程概述一、建筑给排水工程的任务建筑给水工程的任务就是经济合理地将城镇给水管网或自备水源给水管网的水引入室内,经配水管送至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设备,并满足各用水点对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 建筑排水工程的任务就是将建筑物内部产生的污废水,以及降落在屋面上的雨雪水,通过建筑排水系统排到市政排水管道中去。 二、建筑给排水系统的组成和内容 建筑给排水工程包含建筑内部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建筑内部污废水排水系统、建筑热水和饮水供应系统、建筑中水系统、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小区给排水系统以及特殊构筑物(如泳池、水景等)给排水系统等。 1.建筑内部给水系统建筑给水系统的作用是将市政给水管道中的水引人建筑物内部各用水点,因此其由管道、各类阀门、配水龙头、水池、增压设备等部分组成。2.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燃烧物的特点,可以通过水、泡沫、干粉、气体等作为灭火剂来灭火。一般建筑常用水来灭火,因此建筑内需设消防给水系统,保证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能将水送达着火点以进行有效的灭火。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包含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消防系统等,其由消防给水管道、各类阀门、消火栓、喷嘴、贮水池、增压设备及其他灭火设备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