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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郭树荣 主编 中国建筑
出版时间:

2007-8  

出版社:

中国建筑  

作者:

郭树荣 主编  

页数:

250  

内容概要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工程量清单与计价、建设项目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等各章的基本知识、典型案例分析和对应的练习题。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参加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考试学员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1章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1.1 投资估算的基本内容及估算的方法
  1.1.1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内容及方法
  1.1.2 案例
  练习题
 1.2 基于现金流量表的财务评价
  1.2.1 基于现金流量表的财务评价内容和方法
  1.2.2 案例
  练习题
 1.3 基于损益表的财务评价
  1.3.1 基于损益表的财务评价内容和方法
  1.3.2 案例
  练习题
 1.4 不确定性分析
  1.4.1 不确定性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1.4.2 案例
  练习题
第2章 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
 2.1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2.1.1 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与方法
  2.1.2 案例
  练习题
 2.2 价值工程的应用
  2.2.1 价值工程的基本理论及应用方法
  2.2.2 案例
  练习题
 2.3 网络计划技术在方案评价中的应用
  2.3.1 网络计划技术的基本理论
  2.3.2 决策树分析法在方案评价中的应用
  2.3.3 案例
  练习题
第3章 建设工程定额与概预算
 3.1 建设工程定额
  3.1.1 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的确定和市场价格的确定
  3.1.2 案例
  练习题
 3.2 设计概算的编制
  3.2.1 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3.2.2 案例
  练习题
 3.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3.3.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
  3.3.2 案例
  练习题
第4章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
 4.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4.1.1 工程量清单
  4.1.2 案例
  练习题
 4.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确定
  4.2.1 程量清单计价与结算方法
  4.2.2 案例
  练习题
第5章 建设项目招标与投标
 5.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5.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标底的编制
  5.1.2 案例
  练习题
 5.2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5.2.1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技巧的选择、决策树的应用
  5.2.2 案例
  练习题
第6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6.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变更价款的确定
  6.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1.2 案例
  练习题
 6.2 建设工程索赔
  6.2.1 建设工程索赔程序、计算与审查
  6.2.2 案例
  练习题
第7章 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7.1 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
  7.1.1 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审查与调整
  7.1.2 案例
  练习题
 7.2 竣工决算
  7.2.1 竣工决算、新增资产的构成及其价值的确定
  7.2.2 案例
  练习题
 7.3 资金使用计划与投资偏差分析
  7.3.1 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偏差分析
  7.3.2 案例
  练习题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具体又分为以下若干种常见的情况:  (1)不利的自然及地质条件。在此种事件中要明确的关键问题是:该情况是否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到的。若是,索赔不成立;反之,则索赔成立;  (2)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如此题中的设计变更等。此种情况工期索赔一般是成立的,但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加速施工的索赔。一般不成立,除非是业主或工程师的明确指令。因为在合同中通常有提前竣工的奖励条件,承包商如果采取加快施工的措施,虽然增加了费用,但可以得到业主提前完工的奖励;  (4)施工临时中断引起的索赔。如果是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则索赔成立;  (5)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此种情况不仅索赔成立,而且在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费用清单中,还应包括承包商的利息损失。  3.处理工期延误索赔问题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属于非发包人本身的原因或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条件环境变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只能同意工期延长,而不给予费用补偿;如果是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  (2)本题的工期索赔是根据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计算索赔工期。在根据网络进度计划处理此类索赔时,即使是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关键的问题仍然是要搞清楚索赔成立的事件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1)工期延误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由于关键工序的工作持续时间决定了整个施工的工期,因此在其上的工期延误就会造成整个工期的延误,应给予承包商以相应的工期补偿。因此,发生在关键工序上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据实提出补偿要求。  2)工期延误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此时需要通过比较工期延误时间与该工序的总时差而定。如果该非关键线路的延误时间不超过总时差,则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并未发生改变,亦即该工序的工期延误并未影响总工期,此时可认为承包商在工期上并未有损失,因此工期索赔也就不成立,但此时仍然存在费用索赔;如果该非关键工序的延误时间已经超出了总时差的范围,则关键线路就发生了改变,从而总工期延长,此时承包商应得到工期补偿。根据网络进度计划原理,补偿的工期应等于延误时间与总时差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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