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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波上的舞

张小娴 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3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作者:

张小娴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他没有跳过别离的舞,她又何尝跳过?
他搂着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缓慢的,
好象是故意的延缓。
所谓人生最好的相逢,总是难免要分离。
用一支舞来分离,远远胜过用泪水来分离。
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他融化在无限之中,无限的悲凉。
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
所有的煎熬与难过,都消逝成一吻。

作者简介

张小娴:香港著名言情小说家。大学主修媒体学,曾任电视台行政人员,1995年辞去电视台工作,成为专业作家。目前身兼作家、流行杂志总编辑,以及全球华人女性网站主持人。
张小娴1995年推出第一部长篇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而走红文坛,继亦舒之后,成为香港最受欢迎的言情小说家。她的作品善于描写都市的男欢女爱,深受年轻读者的欢迎,往往新作一出版就会登上畅销榜。

书籍目录

第一部 交换的日记
第二部 三个人的爱情
第三部 消逝成一吻
后记  爱是人生最美好的相逢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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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过佷多遍的书。觉得自己心里也存在一个李维扬。
  聪慧,幽默,温柔,善解人意。
  我认定的故事结局 是于曼之去香港找李维扬。
  最喜欢书中 李维扬送于曼之的那本济慈的诗集。
  白鸟
  我的爱,但愿我们是流波上的白鸟
  厌倦了流星消逝前的火焰 厌倦了暮色里蓝色的幽辉
  一种挥不去的愁 正在心中苏醒
  我们都累了,那露水沾湿的梦魂,那蔷薇和百合
  不要再来入梦
  流星的火焰会熄灭,我的爱 蓝星的光彩也会减退
  当露水告别花叶
  我但愿彼此能变成流波上的白鸟 我的心,萦绕岛屿和昏暗的滩岸
  在那里,忧郁不再来亲近 时间将我们遗忘;
  一转眼,我们就要远离蔷薇和百合 火焰与烦愁;
  假如
  我们真的是白鸟,在流波上浮沉
  
  


  我无法理解书中的爱情。我向往的爱情,是他只爱我一个人,我只爱他一个人,相濡以沫,白首偕老。爱情是自私的,相爱的世界里容不下另外一个人。三个人的爱情太拥挤。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全力爱一个人就够了。我相信,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可遗憾的是只能选一个人终老。三个人的爱情最终会三败俱伤,这种结局不是我想要的,所以这样的过程我不会参与。这种优雅的爱情只是闲人的游戏罢了,到头来,还不是会找一个差不多的人过柴米油盐的日子。


  我太爱这本小说,以至于写不出评论。张小娴的后记写得很好,每看一次就觉得要落泪。
  
  "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我流泪、饮泣,然后我微笑。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甜美的时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远相思。"
  
  2006.10
  又看了一次这部小说。
  
  北京下了场大雨,还有大得让人心惊的雷声。
  
  十点的时候,朋友说,有月亮了,去看看吧。
  
  于是一个人趴在窗台上看了片刻的圆月,不知道我爱着的人们会不会跟我看着同一个月亮。
  
  想着那个长短脚乌龟的非洲传说:
  
  深夜,一个老人看到一只死去的月亮和一个死人,召集动物们,问谁愿意把他们背到河对岸,两只乌龟答应了。
  
  一只长脚乌龟背着死去的月亮,安然无恙地到了对岸,而一只短脚乌龟,背着死人,却因为脚太短,淹死了。
  
  于是,死去的月亮总能复活,而死去的人却永远不会复活。
  
  我不知道,死去的爱情,会不会复活
  
  每次月圆的时候,就是月亮复活的时候,而我们去无法去等待一个时候,能让人复活。
  
  朋友说,明天早上七点的时候,是月亮最圆的时候。
  
  我说,那你叫我起床吧。
  
  在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在月亮又走向另一次死亡的时候,这世上有多少人离开,又有多少感情逝去。
  
  到下一次复活来临的时候,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懂得珍惜身边的人和爱。


   流波上的舞,我整整看了五遍。不知是何种原因,可能是曼之与李维扬那无法割舍的却又无奈的爱让我纠结,抑或者是三个人的爱情让我向往又无法理解。 什么是人生最美好的相逢,我始终不懂。或许应该是遇到所爱,世间万人皆不比他,最起码在你心中,他是最美好的,他给你的记忆始终是别人无法给予的。
   书中的人物,最让我心疼的就是李维扬。在他的心中藏着一个他相爱却不能爱的女人,她就像是寄居在他心中的虫子一般,让他无法去忘记。为了不失去她,他始终将自己的爱隐匿,让她看之不见。对于暗恋,他曾经这样说过,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归依。他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他不想她做出任何痛苦的决定。但是他忘了,他始终是要做决定的,无论是选择离开还是留下,每一个决定都不是轻易可以做出。他以为就可以和她如此这般做一世的朋友,却不知道,那种介乎好朋友和情人之间的友谊,并不会长久,总有一天,它会升级或是消失,从而彼此不见。他想把痛苦留给自己,但是当两人都那般爱上时,痛苦的其实又岂止他一人。他的爱变的不堪,他认为他如此不堪的爱着,但是曼之又何尝不是如此。
   七年的感情并不止七个月、七星期、七天那么简单。她有的是曾经最美的恋爱,其中有着她最美的七年幻梦。她必须忠诚,不止是对她的男友忠诚,还必须对自己那最美的岁月忠诚。
   总之,是本很好看的小说,最起码的写出了共鸣。。
  


  在2011年的春天来写这篇评论似乎太迟了。应该是2005年买的这本书,是一个停电的傍晚,一个人出来散步,在新华书店买的。还记得小城的行道树是高大的缅桂,时值初夏,缅桂盛放,人行道上都散落了一层白白的花瓣,很美,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回到家后在昏黄的烛光下看完了这本小说,没有停顿,看完,内心是一种莫名的痛,跑到外面的走廊上给lisa打电话,一直说,说这本书,说人生最好的相逢,就那么在冰凉的月光下,说了一个晚上。
  是很孤独吧。
  当时有一个相恋多年的男友,一直分分合合,藕断丝连。
  后来在msn上,跟麦冬和朝晖一次又一次提起这本书。
  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遇到一个人,是上天的赏赐也是惩罚?有一个人曾经说过我是上天赐给他的,而那个时候,似乎自己并没有认为他是上天赐给的,只是现在会想,是上天惩罚我吗?遇到一个想要相守一生的人,却要离别?
  ——————
  
  当年的麦冬,当年的朝晖。我们都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希望大家都比那时候要好一点。
  
  很久没写字了。语无伦次。不再说了。


  她 ,于曼之一个曾为男友的离开伤心,难过。他,李维扬,一个和女友合写一部日记的的人。她们因一部日记而相遇。她在日记中看到了李维扬的善良,对李维扬充满了好奇。他被她所吸引,想要抑制感情,它却越要“反抗”。对啊,对他们来说,上天让他们整么晚相见确实是惩罚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我流泪、饮泣,然后我微笑。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甜美的时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远相思。


  世界上三个人的爱恋太多了,作者只写了三种,但是却是所有三个最概括的类型。
  没有人能在三人情感中全身而退,可能也没有人会想这样,因为毕竟爱过了,就应该留个他一个空间,有个美好的回忆!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我们往往不停地想要占有,可是却没有想占有之后会不会抱怨,后悔,如果这样的话,又何必呢?
  所以如果真的可以,我想我会就这样,留最好的念想给自己,不是却懦而不去争取,只是因为太爱了,就把最好留给永远。


  张小娴的作品总是洋溢着淡淡的港味。
  那种无法用语言可以形容的,只可以用心去感受的味道。
  有一个城市忙碌繁华的背景,穿梭着一个人的闲暇落寞的表情,
  一张一弛。
  煞是好看。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永远有很多让人想不明白的事。
  
  假如于曼之没有参加过法文班,她就不会认识王央妮。假如没有认识王央妮,就不会答应帮她保管她与李维扬的交换日记。假如没有保管那本日记,就不会认识李维扬。假如没有认识李维扬,就不会爱上他,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艰难的抉择。
  
  这么多的假如,构成了相逢的必然。
  
  喜欢波兰诗人辛波斯卡的那句: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缘分将他们推近。驱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一定会有注定要发生的事。即使当时的自己巧妙躲过了,也一定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与不同的人,用同样的心情,再来一次。没有任何侥幸的可能。
  
  是王央妮的交换日记中偶然落下的一页,让于曼之认识那个叫李维扬的宿命中的人。
  
  日记里的李维扬,明明是在对着日记的原主人讲述心情,却让于曼之觉得,她了解他了。
  
  感觉这种东西,抽象飘渺又有害,并且永远不能用时间的长短来衡量。
  
  也许真的缘分使然,因为一本日记本,于曼之和李维扬处在了爱情和友情之间。
  
  他们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这个脆弱的关系。
  
  爱通常开始于最初单纯的陪伴。一起打棒球,吃饭,逛书局的日子是两个人最美好的回忆。那样的美好,以至于于曼之想起李维扬时,就会想起那些温暖的阳光。如果他们之间也可以像阳光一样,幸福和快乐延续下去,会有多好?
  
  所以他们会不会后悔?要是不认识,要是没有爱上,或者只是普通朋友……不就可以永远开心在一起?不曾得到,就永远不必面对分离。
  
  认识李维扬之前,于曼之有一个相恋了七年,却离多聚少的男朋友谢乐生。谢乐生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他一生以追求奖状和证书为目标。他拥有很多奖状和证书,他的父母也拥有很多的奖状和证书,连他们家的那条业已十二岁的老虎狗,也是连任两届的世界冠军狗。这样优秀的人,被很多女孩子追求着,却偏偏钟情自己。于曼之觉得自己应该要知足了。
  
  在谢乐生刚刚决定远赴波士顿留学时,于曼之觉得为了恋人的梦想,牺牲爱情是多么伟大的事啊!现代通讯那么发达,只要谢乐生还记挂着她,相隔多远也终会有在重逢的一天。她曾经她以为最坏不过是谢乐生爱上了别人,结果最先背叛的反而是自己。
  
  爱情太过沉重了。爱一场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到最后落得个身心俱疲,哪里还有美好?但是恋爱中的人们又常常觉得自己很伟大,以为相爱可以改变一切。就像是被关在玻璃杯下的飞蛾。穿过了玻璃杯就死在灯火之中,穿不过就在玻璃上撞成灰烬。
  
  爱情的伤害跟美好,是合而为一的。
  
  于曼之失业了。于曼之生病了。所有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在她身边的都不是谢乐生。她不想承认自己是因为寂寞才爱上的李维扬,但是三年的分离早已将于曼之磨砺成一个坚强的女人,她不再是那个,在机场哭着求谢乐生不要忘了她的女孩子。这段看起来还在继续的感情所带给于曼之的伤,因着时间的缘故,逐渐痊愈了。
  
  李维扬给于曼之介绍的新工作,是在一家油画店做店员。负责装裱。于曼之很喜欢这份工作。晚上,李维扬偶尔会来接她下班。两个人一直坐在画店庭院的凳子上,大腿贴大腿,肩膀挨肩膀,吃着三明治喝红酒,聊着各自的梦想。
  
  假如爱有天意,为什么他们要迟了七年才认识呢?七年的迟到,将华尔兹变成了三人圆舞曲。李维扬伸出手,想要给予的拥抱,也只能硬生生转握自己的手,说了四次恭喜。
  
  恭喜。恭喜你拥有幸福,但遗憾是幸福与我无关。
  
  于曼之偶然一天撞见油画店的老板娘罗贝利和情人林约民。从而了解到罗贝利奇怪的爱情观。老公和情人,她两个都爱。她甚至和林约民约定,要偷情到齿摇发落。
  
  罗贝利说,在他们两个人面前,她是两个不同的人。拥有两段不同的感情。
  
  也许这样最简单。不需要取舍,不需要改变。在一个人那里感受婚姻的温柔,在另一个人那里得到爱情的浪漫。永远不会被生活磨灭掉热情。永远不会老去。
  
  但是真的可以吗?人心的大小是有限的,已经很爱很爱一个人了,怎么还有空间装得下另一个?
  
  爱永远都只能是独一无二的。爱很多人,等于任何人都不爱。
  
  于曼之对着电话那头的谢乐生说爱时,越来越心虚。谢乐生也终于察觉到她的变化。于是他请假回到了香港,回到于曼之身边。这是他第一次为了于曼之暂停自己的梦想。骄傲如他,从来都只会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然后希望说服于曼之放弃梦想,跟他去波士顿实现他的生活蓝图。
  
  于曼之被感动了。她还是爱着谢乐生的,只是这种感情稍微有点不一样了。而他的回来,唤醒了她的良心。她决定要跟谢乐生一起去波士顿。离开香港,应该就可以忘记李维扬。于曼之知道自己也爱着李维扬,但是就像罗贝利说的,是的,她相信了,人真的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但是只能选择跟其中一个终老。离开才是对李维扬最好的,爱她太辛苦了,她走了,他就可以不用再承受她的悲伤。
  
  于曼之最后一次吻了李维扬。她想起法语班毕业时,王央妮唱的那首法文歌: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一年前王央妮的日记,带来了她和李维扬的相遇。到最后,她能够给李维扬的,也不过是那首歌中所描写的,一个用来告别的吻而已。这是不是也算是天意?她不辞而别了。爱是不自由的,分开反而自由。只是于曼之在飞机上哭得死去活来时,心里面更是宁愿那样的不自由。
  
  在波士顿的日子并没有想像中美好。
  
  在香港的时候,于曼之跟李维扬在一起,会想起远在波士顿的谢乐生。她为她的背板感到可耻。搬到波士顿后,她又会常常想念远在香港的李维扬。想念和他一起时简单快乐的生活。
  
  大概这就是生活的遗憾吧。美好有多好?得不到的才最好。
  
  两年之后,罗贝利一家搬到纽约。她邀请于曼之到新家做客,告诉她李维扬也会到。
  
  于曼之终于发现,两年来,李维扬不仅没有从她的心里离开,反而越发深刻了。她与谢乐生相恋九年,找到了让彼此最舒服的相处方式,生活平淡。而对李维扬。却是一种说不清的想念。她想见他。想见他。
  
  张小娴说:有什么方法可以把另一个人忘记呢?只有用时间和距离。如果时间和距离也不能使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那么,他只得承认,那个人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记忆里了。
  
  爱是不短暂,是天长地久百转千回的缠绵。
  
  到了约定的时间,波士顿的天气异常,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风雪。于曼之最终没有去成纽约。那个夜晚天气很好,只是李维扬在纽约,面对欢娱,悲伤的怀念着那条钻进他心里的小虫子。而于曼之在波士顿,沉默的和谢乐生睡在一起。上天注定的无可奈何,人又有什么办法改变?
  
  李维扬曾经问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去机场?如果他告诉于曼之,他希望她在他身边,不要去波士顿,也许她会为了她留下来的。他以为自己的放弃,是为了不破坏于曼之的幸福。但是他忘记了,于曼之从来没有说过跟他在一起是不幸。
  
  人都是寂寞的生物。无论多么真诚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仍然有些感受是对方无法了解的。总以为自己做的每个决定,都是为了自己爱的人好,都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但到底也只是按自己的想法,为别人设想。事实的好或不好,只有本人才能知道。
  
  李维扬的为了于曼之好,让两个人都痛苦。于曼之的为了不伤害谢乐生,成了谢乐生最厌恶的欺骗。
  
  谢乐生当初从于曼之态度的变化,猜到他已不是她唯一的男人。那么她之所以那么着急的要去纽约,一定是那个人就在纽约。谢乐生是骄傲的人,他不能忍受被自己爱的人欺骗。于是他一个人去了硅谷,但愿这样的离开,可以让于曼之冷静想想什么是她想要的生活。谢乐生说服自己,只要她愿意,随时都会欢迎她回到他身边。
  
  天色很好,于曼之一个人呆在房子里,抱着枕头跳起了舞。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提起左腿。她终于从情爱中解脱出来。
  
  她自由了。
  


  鸟儿、可以在大海波面上舞着属于自己的姿势。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用接吻来分离。  离开不代表不爱。而爱你,也不代表属于你。  知道爱着你,对他亦如此。  可以爱着两个灵魂,但终究只能与一个人走过深意春秋、看尽花开花落。  爱着你,可是必须分离,因为另一方,有着一个等我终老的人。  他等着我,我要回去,回到他的世界。  而你将是一个转角的爱,我来过了,我不想成为你无法释怀的伤,这只舞,是我们最后爱的姿势,只因为你。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张小娴《流波上的舞》”
  
  王央妮在临去英国结婚前,将曾经和一个男人共有的秘密托付给于曼之,请她帮忙转交给那个男人。以上的原文,就是她托付秘密的原因。
  这个“秘密”,其实是一本交换日记。
  恋情是几年前的。男人聪明而体贴,让女人一直念念不忘,于是她决定割舍掉这段回忆,否则无法投入自己全新的人生。
  可是当于曼之终于把日记转交给那个男人的时候,男人的反应却是无关痛痒,或许会记起,不过已经不再牵动心弦。
  
  女人如此在乎的曾经,在男人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
  不论怎样深刻的爱情经历,男人和女人对待它的态度总是不同的。
  女人会念念不忘,而男人,对待所谓的曾经,不会有那个心思怀念。
  能叫男人念念不忘的,只有最爱的那一个,而最爱的永远不会变成曾经。
  
  真正的故事是从于曼之把日记交给男人之后开始的。
  里面的每个人都深陷三角恋的漩涡。有的女人能同时爱着两个男人,并觉得天经地义,而且最后决定相守终老的那个并不是最爱。
  难道就为了求一个所谓的刻骨?享受那种偷情的刺激?究竟要怎样的不完美和不满足才能铸就这样病态的畸恋?
  


   还是张小娴的文笔,淡淡的讲述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不像少年读物那样的单调,拥有成人世界里的欲说还休。
  
   值得推荐。。
  
   还有在里面看见的那句话,其实是一首诗歌的名字:乘着歌声的翅膀。
  
   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吧。
  
   关于爱情,还是有很多憧憬的。
  
   所以,依然喜欢这种故事。


  张小娴说,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我流泪、饮泣,然后我微笑。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甜美的时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远相思。
  
  于曼之因着一本日记遇见了李维扬,在那之前她已有一段七年的爱情。他们分享心事,每周末相约打棒球,在有清冷月光的夜晚彼此思念。
  
  后来她渐渐懂得,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爱两个人。无法离开的谢乐生,和如此令她心动的李维扬。甚至不能去想,如果先遇到其中任何一个的可能。想了便是痛苦。
  
  但是只能和其中一个终老。
  
  选择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善良他的温柔他的可靠,却未必一定是爱。不选择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幼稚他的退避他的动荡无定,却未必不爱。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是有荒谬的事情发生。
  
  就像看多了痴情的女子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却未闻哪个男人真正为了情人甘愿身败名裂妻离子散。人总是自私的动物。面对两份感情的时候总是更选择留在原地,选择更少的内心歉疚。
  
  虽然我曾爱上别人,但我留在了你的身边,我最终还是爱你的。
  
  都是歉疚使然。
  
  于曼之与谢乐生相恋七年,有三年分居两地,在渐渐开始失落之时与李维扬相遇,彼此吸引思念。
  
  这样的开始,原本就是一个不平衡的天平。原本就是没有结局的爱恋。
  原本就是不该抱着希望一天天走过。
  
  李维扬没有去挽留曼之。他只是默默地思念。
  
  这样也好,所谓三个人的爱情,最终难免落入[我的身体给了他,心却给了他]这样的桥段,而谁是他而谁又是他,不到落幕,都无法尘埃落定。
  
  有时现实不如思念。
  
  


  什么样的礼物能够永远让人记得住,
  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让你永远让住我,
  你说人总会离别,自然也会相聚,
  我们没有办法来纪念分离,
  唯有接吻
  所有的痛苦和思念,
  所有的煎熬与难过,
  都消逝成一吻
  何时 我们能再相聚


  读过的言情很少,只是很多很多年以前,读过一阵张小娴。
  不觉得文字出挑,不觉得故事跌宕,但或许从那时候开始相信,平淡的离奇,就是生活。
  过去了,很久。
  
  有的时候,有些事物对我们的影响,大约是要到很久以后才会发现的。
  比如,毫无征兆的,突然想起。
  想起有一个故事模糊的轮廓,仿佛一直绕在我生命里。
  奇怪的是,我第一个想起的,是罗贝利。
  
  进大学的第一年,我读它,和各种社会思想理论一起。
  大约早于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不能克制地思考人生的荒谬与甜蜜。
  从各种深邃或浅白里获得共鸣,也许仅仅是因为不能放弃探究自我和萦绕自身的一切。
  
  最后发现,问题总是多解,但也可能意味着无解。
  
  匆匆回顾了一遍那个故事,
  除了笑,只能说,这是人生最美的相逢,也是最惨的相逢。
  
  每个人都在漩涡里,每个人都有选择,隐忍或者逃避。
  “抉择的时候,爱,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那是多么无奈的事。”
  我们只能遵从眼下的想法,“于曼之选择了谢乐生,她以为,他才是她的故土。”
  流泪、饮泣,这也是她的当下,我们其实无从替他人衡量未来。
  
  我印象里这是一个喜剧,悲剧结尾的故事我总是无力承载,急于掩埋。
  感觉张是个温润的女子,并不舍得犀利,总留存一些回旋的伏笔。
  
  所以,最爱的,是结尾的这一段。
  “她的脸贴着枕头,在屋子里旋转。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条腿,在地上乱转。她从情爱中解脱了出来。她的身体愈来愈轻。她飞起来了。”
  
  尽管,她的被动和他的怯懦,辗转了三个人的悲喜。
  
  但是,在一切纷繁之后,在最好的相逢里,谁都终将遇见自己。
  


……我应该看过 但是我忘记说的啥了……
那阵子看了好多她的 混淆了……
其实我特喜欢那个 卖海豚的女孩


就是说一个女人青梅竹马的男人去了国外,空房期遇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暧昧着暧昧着就喜欢上了。虽然最后还是跟了从前的男人,但心却一直记挂着后来的这个,因为他最懂她。


哦!我想起来啦!是不是 服装设计师?


好像是搞插画的


喜欢这个故事。转了。


也有独自等待的……


选择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善良他的温柔他的可靠,却未必一定是爱。不选择一个人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幼稚他的退避他的动荡无定,却未必不爱。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是有荒谬的事情发生


“有的时候,有些事物对我们的影响,大约是要到很久以后才会发现的。”很赞成~


也只是,谁用谁的琴弦召唤谁,谁在谁的梦里作别谁,谁都不是谁的谁


每个人都在漩涡里,每个人都有选择,隐忍或者逃避。
我赞同这句。。
有时我们都是勇士,有的时候我们只能当懦夫~
因为我们既是主宰者,又是被某些事物操纵着。


成为自己的舞者


暧昧,是最惹人上勾的,最勾魂的,最甜美的,最不稳定的,有毒的


在文字里,看到最真实的自己。


我想知道文章最后的那句话的意思 她飞起来了···· 解脱了 是不是想说他最后那个了。。。。。。。。。


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也可以给你痛苦?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他? 上帝让我遇到你,是赏赐。不能在一起,是惩罚。人不能只要赏赐而不要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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