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现象与观念
2003-4
山东人民出版社
孙笑侠
无
代序 “对极”与“逆差”
再版说明
自序 应当从法的社会实践中去认识
法现象、确立法观念
第一章 规律与意志——立法科学观
—、法律的物质制约性
二、经济惯例与经济性规范
三、政治经验与政治性规范
四、守法能动性与法律理由
第二章 差异与共性——发展开放观
一,法律的民族化与国际化
二、法律国际化与民族化的关系
三、比较法中的有关问题
叫、法律发展的开放观念
第三章 强制与自治——法治权威观
一、应当重新认识法律的强制性
二、法律权威的结构
三、法律的习惯性
四、法律的利导性
五、法律的程序性
第四章 社会与个体——利益公平观
一、社会公共利益辨
二,中国法律的社会公共利益政策评析
三、法律使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的
可能性
四、公共利益观念:公平观念的新内涵,
第五章 公法与私法——功能平衡观
一、社会关系与法律体系结构
二、结构要素及其变迁
二、门行性调节、强制性干预和政策性平衡
四、三大结构要素的配合
第六章 俗成与法定——权利本位观
一,权利的社会事实
二、权利立法
三、权利本位是社会客观要求
四、体现在法律适用小的“权利本位”
第七章 干预与自由——权力中立观
一、市场、国家与法律
二、“宽容的干预”之必要性
三、社会利益与权力中立
四、法律与权力的中立
第八章 决定与交涉——程序正当观
一、法律程序概述
二、程序的正当性及其最低标准,
三、现代程序的特征
四、现代程序的要素
第九章 权力与程序——行政法治观
一、近代行政法的两种功能模式
二、严格规则模式的危机与革新
三、现代行政法制度的基石——程序抗辩
第十章 惩罚与补偿——私法功利观
一、责任关系与责任方式
二、两种责任关系与责任方式
三、功利忭补偿与道义性惩罚划分之意义
四、归责基础与归责要素
第十一章 字义与目的——解释合理观
一、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与原则
二、从概念主义解释到自由主义解释
三、法律解释方法
四、司法解释与理性价值
第十二章 规则与推论——适用理性观
一、法律适用与主观性因素
二,法律推论的性质与意义
三、关于实质推论
四、规则与目的:法律推论的沦据
第十三章 技能与伦理——法律职业观
一、法治中的人的因素
二、午业法官的权威来自何处
三、法律家的思维特征
四、法律家的程序伦理
五、德才兼备:程序伦理与技术理性之间
第十四章 形式与内容——程序矛盾观
一、引言
二、程序的两个序列的价值
三、程序目标(产出)与程序手段(成本)
四、大众(生活)逻辑与职业(专门)逻辑
五、实体思维倾向与形式思维倾向
六、职权主义与当事者主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