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刊兴化府志
2007-8
福建人民出版社
(明)周瑛,黄仲昭 著;蔡金耀 点校
1399
1065000
无
《重刊兴化府志》体现鲜明民本意识,是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明代民本思想好教材。作者周瑛、黄仲昭在《重刊兴化府志》卷之十的《户口考》里说:“国以民为本。民数登降,国本安危系焉。昔《周礼》:小司寇掌民数,凡男女生齿以上皆书及。三年大比,献民数于王,王拜 受之。所以重民数者,重国本也。后世有国家者,皆欲民数登盈,而不知所以致此有三大政焉:一、不作大征伐,二、不起大刑狱,三、不兴大徭役,则民乐于有子,而民口蕃矣。若句践谋为生聚,而区区于束帛系犬之慰劳,抑末也。至于急功赏,而户口或至于妄增;避徭役,而户口或至于斯隐,其责则在良有司焉耳。今采自宋以来,考其数目,稽其盈缩,作户口考。”其中,“国以民为本。民数登降,国本安危系焉,”认识深刻;还提出人口增长三大防范:“一、不作大征伐,二、不起大刑狱,三、不兴大徭役,则民乐于有子,而户口蕃矣。”见解精辟。这种民本思想随处可见,因而《重刊兴化府志》成为莆田现存最古的府志便不是偶然。 引人注目的是,《重刊兴化府志》用两卷篇幅编写《官监》,对本郡历史上地方政府官员作为进行评论,指出功过得失,说明作者十分重视地方政权骨干力量建设。《吏纪四》说:“《书》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传》谓:‘水能见人之妍丑而已,民监则其得失可知。’予修《吏纪》,既合古今郡县官为之年表矣,复因其行业可考者稍为分类,而立《官监》,一曰治行,二曰治材。治行者,以行为主而推之治也。治材者,以材为主而推之治也。是其所主虽有不同,要之,利泽及人皆可法也。今夫行业皆在是矣,观其迹。”作者阐明“民监则其得失可知”道理,并指出“利泽及人皆可法也”。其编写《官监》目的在于教育本郡政府官员,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牢固树立民本思想,继往开来,多为兴化民众办实事,做好事,这种期许从本书几例对官员评价进一步体现。
卷之一卷之二卷之三卷之四卷之五卷之六卷之七卷之八卷之九卷之十卷之十一卷之十二卷之十三卷之十四卷之十五卷之十六卷之十七卷之十八卷之十九卷 二十卷之二十一卷之二十二卷之二十三卷之二十四卷之二十五卷之二十六卷之二十七卷之二十八卷之二十九卷之三十卷之三十一卷之三十二卷之三十三卷之三十四卷之三十五卷之三十六卷之三十七卷之三十八卷之三十九卷之四十卷之四十一卷之四十二卷之四十三卷之四十四卷之四十五卷之四十六卷之四十七卷之四十八卷之四十九卷之五十卷之五十一卷之五十二卷之五十三卷之五十四
卷之一 重刊兴化府志卷之一 吏纪一 昔周公建六官以治天下,而庶务尽于此矣;我国家建六部以治天下,而庶务亦尽于此矣。夫六部,拟六官而作也。六官在天为六府(文昌六星为天六府),主集计天下事者也。王者斟酌元气以化理天下,故建官亦因之而已。是故吏制立,则百官叙矣;户制立,则国计定矣;礼制立,则化理成矣;兵制立,则防御之计得矣;刑制立,则百司无违度矣;工制立,则官府次舍、河防桥道之类举矣。此为奉天道以顺成庶务者也。窃观孔子作《春秋》,书“春,王正月”,公羊子曰:“大一统也。”大一统者何也?遵时王之制也周正月,今十一月也。十一月属冬,而书目“春”,盖时取夏正,而月不敢易,此则孔子著述微义也。今纂郡志,谨遵国制,分其书为六纪,而各以其类归之云。 叙郡县 郡县天下自秦始,汉氏以来,莫之能改也。昔先王之为封建也,累千数百年,其制始定。今井田废坏之后,封疆决裂之馀,欲举行封建之制,以收三代之治功,亦难矣。此后世郡县之制,不得不因秦之旧也。 兴化为郡别称莆阳、莆中,建置自宋始。其地甚小:东接涨海,海上可居地数处南匿、湄洲、上黄竿、下黄竿,洪武初,为避倭计,勒民弃之矣;西与泉州府永春县、德化县为界;南与泉州府晋江县、惠安县为界;北与福州府永福县、福清县为界。
无
《重刊兴化府志》这本书详细描写了兴化府莆田县、仙游县二县的历史。莆仙二县自明朝洪武年间分成泉州府自立为兴化府建置,直到清嘉庆年间兴化、泉州再次合并为兴泉道!本书通过兴化的历史、文化、经济、科举、政治、历代官员、名人、莆仙戏等多方面讲解。俗话说,无兴不成市,“兴”就是指兴化,莆田县多进士,仙游县多名人!很多市镇的形成,多是由于兴化人的敢拼爱赢、勤劳勇敢!
明代去古未远,保存的文献还是较多的
让我了解家乡的历史,解析了许多以前困惑问题
这是一本关于莆田历史的书啊!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