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看浙江
2008-11
浙江人民出版社
沈建明 等 著
285
浙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称“文物之邦”,从史前文化到古代文明,从近代变革到当代发展,都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众多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勤劳智慧的浙江人民历经千百年的传承与创新,在保留自身文化特质的基础上,兼收并蓄外来文化的精华,形成了具有鲜明浙江特色、深厚历史底蕴、丰富思想内涵的地域文化,这是浙江人民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结晶,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如何更好地使这一文化瑰宝为我们所用、为时代服务,既是历史传承给我们的一项艰巨任务,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使命。深入挖掘、整理、探究,不断丰富、发展、创新浙江地域文化,对于进一步充实浙江文化的内涵和拓展浙江文化的外延,进一步增强浙江文化的创新能力、整体实力、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发挥文化在促进浙江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篇 浙江法治:30年法建设的基本轨迹第一章 浙江法治建设历史概述第一节 恢复和健全民主法制第二节 积极推进依法治省第三节 全面建设“法治浙江”第二章 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三节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三章 加强地方立法,夯实法治之基第一节 浙江地方立法的基本历程第二节 浙江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建设第三节 浙江地方立法的成效第四章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节 浙江推进依法行政的发展历程第二节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其深化第三节 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举措第五章 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第一节 加强审判机关建设第二节 加强检察机关建设第三节 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第六章 培育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文化第一节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第三节 加强法学教育第二篇 法治浙江: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第七章 “法治浙江"的框架内容第一节 “法治浙江”的提出第二节 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第三节 建设“法治浙江”的主要任务第四节 建设“法治浙江”的具体抓手第五节 决定的全面实施第八章 强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法治保障第一节 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第二节 以法制形式巩固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第九章 以法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第一节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第二节 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三节 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第十章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一节 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节 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第三节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第十一章 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第一节 坚持法制统一第二节 积极推进地方先行法治化第三节 以地方法治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创新第三篇 法治深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第十二章 法治深化的基本内涵第一节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二节 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第三节 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第一节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第二节 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第三节 发展基层民主第十四章 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第一节 保证和加强宪法的实施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第三节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十五章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第一节 坚持授予有据,切实做到职权法定第二节 保证行使有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第三节 确保监督有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十六章 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第一节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本质第二节 完善保障公民权益的体制机制第三节 健全权利救济和维护机制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三、“法治浙江”有助于推进文化大省建设2005年7月,中共浙江省十一届全体(扩大)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文化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确立了从增强先进文化凝聚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人手,重点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产业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四个强省”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主要举措,对加快文化大省建没、增强浙江文化软实力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 自省委作出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策以来,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大省建设高度重视,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在全省范围内兴起了新一轮文化建设的高潮。2008年6月27日,中共浙江省委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兴起文化大省建设新高潮、推动浙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同其他领域一样,文化建设同样需要法治予以引导、规范和保障。“法治浙江”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有助于全面推进文化大省建设。 一是建立文化成果的生成机制。文化成果的生成机制建设,需要我们在把握文化发展的总方向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逐步放开市场准人,调整文化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结构;需要我们将实施法律调控和监管的重点调整到生产、流通环节上;需要我们减少行政对文化产业的不当干预,尊重私权,重视人的价值,培育文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支持行业自律。而这些都是“法治浙江”战略的题中之义。 二是建立文化产业的培育机制。文化既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而表现为文化产业,又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而成为公益事业。在促进文化发展的法治化进程中,对立法设计与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治浙江”在文化产业培育机制的建设上,呈现为三大功能:(1)通过制定与完善适法程序,使本应法定的内部程序(指未公开的程序)外部化(指规范化并公开)。(2)通过界定与明晰各执法主体的法定职能,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部门之间执法争利或相互扯皮现象。(3)通过建立外部的法律实施监督机制,以完善多主体多渠道的监督体系。这三大功能的充分发挥过程,也是科学配置文化领域的资源、推进文化产业走上健康有序发展轨道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