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沃中原
2011-8
河南人民出版社
王守谦 著
200
席卷全国的辛亥革命,到现在整整100年了。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经历了三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产生了三位站在时代前列的伟大人物: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第一次历史性巨变是辛亥革命;第二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这对辛亥革命是一个很高的评价,解决了辛亥革命的历史定位问题。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人们对于辛亥革命的认识是不够的,往往讲它的消极和失败的方面比较多,讲它的历史意义和对中国历史的推进作用比较少。这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原因。曾经参加过辛亥革命的林伯渠同志于1941年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其中讲道:“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过低估计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看到推翻几千年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当年的青年现在如果还在世的话已经九十来岁了。林伯渠同志70年前讲这番话的时候尚且如此,今天的青年对辛亥革命的认识严重不够也就不难理解了。 时代的原因也很重要:辛亥革命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功,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统治,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人民的悲惨境遇也没有改变。孙中山也总是强调“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所以在民主革命阶段,包括共产党人在内的先进人士着重强调的常常是辛亥革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面,以鼓舞人们继续奋斗去夺取胜利。因此,以前对辛亥革命的不足方面讲得比较多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已经过了100年,中国人民已经站立起来并且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回过头来看,我们自然可以对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作出更冷静、更全面、更客观的评价。 把辛亥革命看作是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性巨变,它的主要历史功绩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承担了这项任务的出版社都把这项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各社社长担任丛书的编委会委员,亲自抓,称为“社长工程”。编委会先后召开三次编辑工作会议,确定:作为历史性纪实丛书,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图文并茂,注意可读性;还制订了丛书的装帧设计方案和印刷技术标准等。 丛书作者都是年富力强、学有专长的本地学者。书稿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对辛亥革命中的全局性活动及跨界活动,不写或只作简单的交代。由本地学者写本地事件,有许多优点:史料搜集相对较易,除充分使用现存的文学资料外,作者还亲历有关历史遗迹,走访当事人及其后代,收集整理了不少口述史料,经认真考证后使用,使本书提供了较多新的资料。为了做到图文并茂,责任编辑协助作者查阅大量档案资料,找到不少以往鲜为人知的珍贵历史图片,为丛书增色不少。 总之,这是一部集体努力的产物,必须归功于人民出版社、各省人民出版社和当地专家学者。我所做的工作很少很少,由出版社邀约而承担了主编的名义,主要是表示对这项很有意义的工作支持和能够顺利完成的兴奋。我很希望各界学者能够充分利用这部丛书的成果,并且指出它的不足之处,以便把辛亥革命研究更有力地推向前进! 金冲及
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与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使晚清河南民怨沸腾,会党和绿林因此不断壮大,成为反对清朝统治的主要力量。在官方对于灾情!弊政和福公司侵夺河南利权漠然不顾的情况下,士绅阶层却利用赈灾和反福公司运动逐渐坐大。
武昌起义爆发后,河南革命党人联络会党和绿林多次起事,策应南方诸省,但多告失败。由于袁世凯对河南控制极严.支持士绅实行”请愿共和不独立“革命党未能掌权,河南社会也未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旅居陕西、上海、武汉等地的河南籍革命党人在当地革命党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秦陇豫复汉军等武装.希望自省外进军河南,谋求独立。但或者由于众寡悬殊,遭到剿杀;或者因为南北和谈成功,被迫停战。
民国初年,河南社会矛盾依旧尖锐,革命党人发动了“二次革命”爆发了以白朗起义为代表的武装斗争,但均功败垂成。河南以动乱不断、专制依旧的面貌进入了北洋军阀时代。
王守谦,河南中牟人,历史学博士。现供职于河南师范大学,兼在《第一财经日报》和《能源》杂志主持“晚清食货志”和“能源史话”专栏。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能源史,曾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参与省部级或厅级科研项目5项,著有《煤炭与政治:晚清民国福公司矿案研究》、《河南经济通史研究·晚清卷》(合著)等书,论文散见于《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寻根》等报刊,并先后被《新华文摘》、《财经文摘》(香港)等转载。
一、甲午前后的河南政局
1.天灾与饥馑
2.“新政”也是暴政
3.福公司引发的震动
4.士绅阶层的崛起
二、“新政”、新学、新力量
1.“旧学”让位于“新学”
2.从《豫报》到《河南》
3.刘青霞:巾帼也有凌云志
三、“河南,河南人之河南人也”
1.庚予之后的时局
2.矿井和铁路旁的敌人
3.新旧学界的收回利权同盟
……
四、国变通向发变
五、辛亥前后的暴动
六、革命的遗产
参考资料
后记
吴式钊冒称钦差,程恩培称为副使,由怀庆而南渡黄河矣。复由黄河而南行七八百里,直抵湖北交界矣。其日查勘黄河以南矿苗,兼办铁路,为方今新政。州,县不知其伪,皆竭力供应,馈送从丰。伊等因此获利,遂往返数次不已。尤为可恨者,所至之处,无论坟墓庐舍,往往插一红旗,扬言国家需用,不许稍动,动则治以死罪。民间畏其威,皆敢怒而_不敢言。积怨日深,恐酿大患。万一迁怒洋人,亦恐致起衅端。伏思吴式钊借债办矿,即果属实,亦系商人,非有敕书勘合,何得谓之钦差?况业经明谕,只准办黄河以北,该员乃擅勘黄河以南。至程恩培随同附和,骚扰地方,尤为不遵谕旨。既隐假朝廷之威,复显违君上之命。胆大妄为,伊于胡底。若不从严惩办,何以儆恣肆而免效尤?拟请旨将检讨吴式钊、候补道程恩培即行罢斥,并驱逐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以为勾引外人滋生事端者戒。 此时河南巡抚刘树堂已解任离豫,清廷除命总理衙门传询吴式钊外,又命其继任者裕长就上述指控查明呈复。在奏折中,裕长并没有对福公司办矿合同明确反对,甚至对程、吴二人还有所回护。他声称,二人“先后来豫,设局办矿,中间乃因用人之故,而彼此龃龉”,“互争权势,甫合即离”,虽然没有“冒称钦差”,但在河南境内“悬牌称为奏设豫丰公司。又于照会委员文内,官衔列有奏办字样。其随带者,并有文武各员。与府县颇为争论,于官绅亦略存傲睨”。裕长的上述说辞,显然是一种欲擒故纵的手法,因为他随即就提出了更具杀伤力的反对意见。据裕长查证,豫丰公司确实没有从福公司得到借款的确证‘,“吴式钊自称,每月薪水所人,额定银为四百两,聘用矿师各费,已用银一百万两。其实根查票据,则仅孟县有人曾汇到吴楚生即吴式钊银六百两者。一切出入之数,皆由洋人沙镖纳者自经理之,无从查其确实”。“况开矿与造路本属两事,即使为转运矿产起见,修造支路,亦应按照合同,止准接至最近水口,或接至芦汉干路为止,未尝许令长途兴筑,跨州连邑,自成一家。核与前定合同,迥不相符。似此牵混影射,不特大河南北煤铁之利,悉归垄断,将使芦汉铁路之利权,亦必为所侵攘,而后患无穷”。另外,“吴式钊系华商出名领办,何以尽任洋人所为,又与原定合同不符”。可以看出,裕长的说辞,重点在于突出福公司与豫丰公司以借款办矿为名诈取矿业权的事实,从根本上动摇了双方办矿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这一过程中,豫籍京官郑思赞等人此前在北京对吴、程二人的弹劾和驳议,与河南方面相互援引,使总理衙门无论是在京外还是在朝廷内部都倍感压力。处于守势的奕勖,在舆论压力下采取了明哲保身的策略,将上述福公司越界勘探矿产和修建运煤铁路的问题,归咎于福公司和吴式钊,指责二者在未及呈报的情况下擅自违反合同。吴式钊显然对总理衙门推卸责任感到不满。他说:“前据福公司函称,于去秋曾奉钧署照会英使明文,准其由矿山修筑铁路,通至襄阳。乃聘洋矿师、工程师等前来勘路,函催商董同往筹办。并将钧署发给洋矿师工程师等护照传示,其上批明准在山西河南境内测勘矿山并铁路字样。”可见,所谓“越界勘矿”一事,是经总理衙门允准后方才实施的,如有责任,责在总理衙门。 英国公使的态度仍然强硬,巴尔福致电窦讷乐,让其就福公司要求修筑清化至道口的铁路一事,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 福公司为了连接河南北部的煤区,决计开建一条铁路,由清化起经由卫辉通往卫河上的道口,以便到达运河。他们认为,计划书应声明,此项行动是在特许筑路合同第十七款所授予他们的权限之内的。你应对中国政府施以压力,令其承认福公司的解释,这种解释似乎是正确的。 英国公使和福公司的努力并没有发挥作用。确切地说,是这一时期的晚清时局使其难以发挥作用。1899年,义和团运动波及京津地区,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保守势力在以政变方式击溃维新派之后,对变法新政基本采取了否定态度。而外国驻华使馆也在忙于自保,难以继续为福公司提供支持。总理衙门鉴于政局变动,随即改变了积极推进福公司开矿的态度,斥退了豫丰公司总董吴式钊。光绪二十五年(1899)10月,豫籍京官乘势人奏,迫使总理衙门答应,“以后有在河南开矿者,必先取得其印结,然后准为核办”,意图阻止外人以类似方式诈取河南矿权。河南巡抚裕长和豫籍京官认为,既然福公司与豫丰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其取得矿业权的渊源,而豫丰公司又在程、吴被斥退后不复存在,有关协议和福公司矿业权就理当随之失效。但是,受贿于福公司的奕勖,以该合同已经签字、势不能中止为由,拒绝取消福公司开矿合伺。庚子事变前夕,随着义和团在豫北的扩张,福公司职员被迫离豫返京,开矿事宜暂时退出了总理衙门的议事日程。 尽管郑思赞等人未能迫使清廷彻底废止福公司在河南开矿的申请,但他们以籍贯为线索,以维护河南利权为目标,建立了河南籍京官和河南地方官绅的政治联系。1899年,六科给事中郑思贺(郑思赞之弟)、翰林院编修马吉樟等人筹措白银万两,相约回乡,协同本地士绅王锡彤、王安澜、李敏修等人赴济源赈济灾荒。双方相互借助,逐渐形成了针对外资侵夺河南路权矿权的同盟。 4.士绅阶层的崛起 由于晚清官方无力赈济灾荒,抚慰民生,甚至像处理福公司问题那样,为迎合列强需求而伤害地方利益,从而使本属于统治集团边缘的士绅也逐渐与其保持距离。基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伦理,不少士绅热心于地方公益,筹资办学、赈灾,积极参与其他各项地方事务,从而逐渐积累起了足以影响官方决策的重要政治力量。 与官方交涉,在最大程度上缓解赋税需索对民生的侵害,是河南士绅参与地方事务的方式之一。其中,以李敏修、王锡彤等汲县士绅对车马局的治理为最典型。 车马局是清廷为支应额外的驰驿差徭而特设的民间性应差组织。河南的汲县、安阳、新乡、郑州等地都是南北驿路上的大站,尤其是汲县,濒临官马大道,号称十省通衢,又是卫辉府的附廓县,官弁役吏往来如织,成为驿路上的要冲。汲县车马局由四乡大户士绅出面,故又称大户局。士绅们在城里租房承办车马粮草和一应规费,县官则派家丁和书吏参与此事。 ……
“辛亥革命全景录”丛书作者都是年富力强、学有专长的本地学者。书稿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对辛亥革命中的全局性活动及跨界活动,不写或只作简单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