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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男人

桔子树 云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  

出版社:

云南人民出版社  

作者:

桔子树  

页数:

315  

Tag标签:

无  

前言

  有人说奢侈是一种浪费。但Coco chanel却说:“奢华从不与贫穷对立,它的反面是庸俗。”不过,哦,你说呢?这是一个有心为妖无心为孽的男人。他英俊潇洒,温良体贴。他从容淡定,百毒不侵。他说他问心无愧,却一路破碎芳心片片。你对他咬牙切齿,却总被他反驳得哑口无言。

内容概要

  有人说奢侈是一种浪费。但Coco chanel却说:“奢华从不与贫穷对立,它的反面是庸俗。”这是一场奢侈品与必需品的遭遇战。  这是一个有心为妖无心为孽的男人,他英俊潇洒,温良体贴;他从容淡定,百毒不侵。你说他问心无愧,但是他一路走过从无欺骗。你对他咬牙切齿,却总被他反驳得哑口无言。他是一个顶尖的时尚设计师,透彻而凉薄,从不说谎,从不欺骗,永不犯错。他是一个优秀的媒体助手,纯正而执着,从不抱怨,从不绝望,乐观坚定。当他们相遇,爱情像一个寓言。

作者简介

  桔子树,一棵桔子树,会结果的属性,目前种在中国上海,正是挂果的年岁,结了些酸酸甜甜的小果子。  坚持只写会让人觉得幸福的文字,现实可以很糟糕,但是人们要相爱。

书籍目录

序言CHAPTER 1 眉目艳丽与神魂颠倒CHAPTER 2 正入君子与轻狂浪子CHAPTER 3 柏金包与旅行袋CHAPTER 4 法式三明治与时间筒史cHAPTER 5 天上与人间CHAPTER 6 茄子便当与王品台塑CHAPTER 7 vera wang婚纱与Bally鞋CHAPTER 8 完入与暴君CHAPTER 9 云霄飞车与跳楼机CHAPTER 10 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CHAPTER 11 僵硬贵族与颓废唐璜CHAPTER 12 父亲与DNAcHAPTER 13 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CHAFTER 14 白开水与乌龙茶CHAPTER 15 猎人与猎物CHAPTER 16 新剧本与旧龙套CHAPTER 17 蓝色静海与不解桎梏CHAPTER 18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在一起之后会怎样:我们的爱情三部曲序曲:女皇的新衣中章:消失的光年,尾声:十年番外亲爱的,我生病了掠食者夫夫50问桔夜谭后记

章节摘录

  CHAPTER 1 眉目艳丽与神魂颠倒一声并不太刺耳的铃声划开清晨的寂静,吵醒熟睡的人。“喂?Tony萧,请问哪位?”凭直觉拿起话筒,即使脑子里仍是睡意弥漫的混沌着,声音却已透出训练有素的沉静来。“我,大孙。”老板?萧志皓的神经在一秒钟之内又清醒了一些:“有什么事吗?”“那个,你明天回总部来一趟,机票我会帮你订,赶上午十点的飞机走。”“啊……”“有什么问题见了面再说吧。”孙应权一向沉稳的语调里有一丝不易捉摸的疲惫。“但是……”“不要但是了,去收拾东西。”……萧志皓呆呆的看着挂断的电话愣了三秒钟,扭头去瞄了一眼搁在头柜上的表,指针清清楚楚的显示,凌晨:二点二十三分!有没有搞错?萧志皓一下子躺倒。老大果然是老大,年岁这么大了,魄力也不见少,火气更不见小。遇上这样的老板,除了领命行事,还能有什么办法?萧志皓自认倒霉,将闹钟调到六点,准备早起打点行装。志皓一向手脚麻利,大清早交待完公司的业务,九点半准时走进新加坡樟宜机场,几个小时以后,人已坐在他那“重量级”的老板——孙德隆先生的办公室里。“你在新加坡几年了?”大孙永远灰败的脸显出常年疲劳而又无规律的生活,眼皮耷拉着,看起来像一只安静而又暴戾的狮子。“两年吧。”即使相处日久,上上下下都当小萧同学是大孙的心头爱将,可这样子面对着面,志皓心里却总也免不了小小发毛。“做得不错。”一语定,志皓松了一口气。“不过,今后还是回台湾来做吧,最近签到一个大牌,我想让你去做他的专职助理。”专助?萧志皓大吃一惊,好好坏坏他也做了这么多年了,新加坡的分公司虽然规模小,但好歹他也是做了区域经理的人,怎么会忽然被调回总部,又做回一个人的单人助理。“孙总,是新马那边我做得有什么让您不满意了吗?”萧志皓稳了稳心神,让自己的问话听起来条理分明。“没有,你做得很好。”“那为什么……”“因为对于公司来说,他一个人的价值大过整个新加坡市场。”“哦……”萧志皓不由得惊呼了一声:“什么人?”老板签到了什么天王巨星?大孙并不答话,从身侧的架子上抽出一份资料来抛给他。翻开第一页,一排漆黑粗大的印刷体字——SamJinSam?金?萧志皓在这一恍眼间,还真是想不出演艺圈有这样一号人物。“他不是艺人,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孙总像是看穿他的心思。“哦……”志皓哦到一半忽然跳起来:“SamJin?”孙总点头,用眼神提醒他的失态,志皓却没有惊觉,一路急翻下去,“神童”“台湾时尚界唯一的奇迹”“时尚新宠X的首席创意总监”……等等字眼比比皆是,CotyAward大奖,CFDA最佳男装设计师奖等各种志皓一知半解的头衔更是看得人眼缭乱。一直翻到最后一页,是一份行文简洁的个人资料。SamJin中文名:靳辰射手座1976年12月18日出生于台北板桥,1999年毕业于纽约时装学院。纯粹中国血统,皮肤是浅小麦,短发,左边脸有一个酒窝,没有耳洞,没有刺青,极具才华、飘忽、温柔、冷酷、双恋者……“这么夸张?”志皓无奈的抬起头,一向都听说他红,但毕竟不是一个山头的,也没概念,想不到竟是这样红。“你手上拿到的这一份,是目前可以找到的最客观的评论。”“他们时尚圈的人,为什么会签来我们公司?”“他是现在各大综艺节目通告费最高的人,不管你实片出来是多久,他按拍摄时间收费,从进棚起到出棚,一小时十万块。”说到最后大孙的嘴角一撇,似乎颇有一点不以为然的样子。“哗……”志皓配合的惊叹了一声,果然是大生意。“不过相比起他在日本的号召力,台湾这点小钱根本不够看,有大把的日本媒体愿意用20万金加来回头等舱和超五星极宾馆套房来买他一个通告。”孙总说话一向言简意赅,如今这样子罗嗦显然也是被这条大鱼的油水给煞到。“最后,所有收益,他愿意四六!”“有没有搞错?”志皓目瞪口呆,是他离开台湾太久了吗?什么时候市道变得这赚了?“因为他难搞。他可以心情不好连续放菲哥两次鸽子;他在直播节目上对桃子说:以你的身材如果要穿我设计的衣服最好先把商标剪掉;他会在时尚派对的媒体合影时让大S把她的柏金包放到背后去,因为那是杂物袋子,不适合来配衬晚装。他会在Mike面前对小S温柔款款,风度翩翩全然不管人家老公的面已经变成猪肝。”大孙这番说话得咬牙切齿,可以想见这些梁子让他费了多少心思。志皓却失笑:“好有效果。”“你相信我,他根本不是在做效果,他只是随便说说,他有自己行事的规则,非常自我。他从不在乎演绎圈的辈份和规则,就像是那些通告费,他不过是随便赚赚,人家不在乎这点小钱。”“这样……”志皓做出为难的样子,心中却暗喜,这位大叔百密终有一疏,这样子强调客观困难,不坐地起价敲一笔简直是对不起多年来的抢钱训练。“不要再考虑了,你做分区经理时的基本薪金不变,另外,公司抽得四成佣金中,有一成做你个人的奖金。”阎王就是阎王,座下的小鬼心里转什么样的心思都了如指掌,大孙抬起眼皮定定的看他一眼,问道:“做不做?”“做!”萧志皓脱口而出。没办法,这年头和什么都可以结仇,唯独和钱,结不下仇。“很好!”大孙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他的上一个专助是潘瑞,她那边资料都已经准备好了,你现在就去交接一下。”“潘姐?她为什么不做了?”萧志皓不由得一阵犹疑,潘瑞是极资深的助理,在他入行之时已经运作大牌明星的通告,与各大制作人都是十分相熟,怎么会有她也搞不定的事?孙应权手上一停,过了片刻才抬头,眼中有淡淡的无奈神色:“她,给了我一个非常充分的理由,所以我同意了,如果你那么想知道为什么,还是自己去问她会比较好。”萧志皓呆了一杲,只得乖乖地应了一声,转身出门。潘瑞是经理级的宣传助理,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各种资料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内容翔实,条理分明。萧志皓看着她干练的盘发有些失神,他见过她办事的样子,手腕灵活,长袖生风,若是以她为标准,他不确定自己可以做到比她更好。“可以冒昧地问您一个问题吗?”萧志皓合牢手上的文件夹,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尽量显得平和。“一定要回答吗?”潘瑞淡淡一笑,眼中流露出与大孙相似的无奈神色。“我知道这有些冒昧,可是会让你做不下去的理由,说不定我也遇到,所以……”“不,你不会!”潘瑞目光锐利,声音干脆利落,“因为,你不会爱上他。”“呃……”萧志皓蓦地睁大眼睛,在这圈子里助手与明星之间的绯闻一向层出不穷,但那大多只会发生在新入行的小助理身上,像潘瑞这样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资深经纪人居然也会爱上自己的工作对象,这样的事简直像天方夜谭那样令人难以置信。“所以我想,我应该换个环境。”潘瑞看着他的脸色,苦笑道。“你有没有向他表白过?”不知道为什么,萧志皓竟会为她不甘,这个在他初入行时曾经像偶像一样仰望过的女人。“没有必要!”潘瑞断然否认。“为什么?”萧志皓激动地跳起来,“像这样子什么都不去争取,将来不会后悔吗?我就不信,他是怎样的洪水猛兽……”“不,他并不是洪水猛兽。”潘瑞轻轻摇头,眼中有迷惘的温柔,“他只是一个你永远得不到的男人。”无论潘瑞再怎么反复强调靳辰不算是个变态狂人,萧志皓紧张的心情总是无法轻松下来,潘瑞眼见他一面将方向盘握得死紧,一面深呼吸,终于忍俊不禁地笑出来。“哦?怎么了?”萧志皓正在心中大骂人为财死的定律,还有金钱的滔天罪恶。“见过女朋友了吗?”潘瑞含笑问。“嗯。昨天晚上一起吃的饭。”“什么时候结婚啊?”“呵呵,还没定呢!”萧志皓笑得有些傻气。“再加把劲啊!”“正加着呢,你看我这不是闯龙潭赴虎穴地赚婚房呢!”萧志皓皱起一张脸,表情十分的可爱。潘瑞闻言大笑,几乎笑出眼泪来。自他一人行起,她便留意着他,品质纯正,办事踏实,勤奋,并有坚毅的品格,如今他一步步走过来,在这五光十色的染缸里浸淫日久,却仍然可以保有一颗单纯而挚诚的心,真正难得。整间杰氏,满屋子的旷男怨女,只有他始终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想要什么,从不随波逐流,从不放任,安稳幸福得让人嫉妒。果然只有他才可以吧,只有像他这样坚定纯正而又心有所属的男人,才可以抵挡那个人无心的诱惑。这几天恶补靳辰的综艺,狂看到几乎要吐出来,于是刚走进那间建在市郊的高大摄影棚,萧志皓立刻就认出了那个被围在一堆高人中的家伙,之前在电视上看,只觉得他帅得过分,此刻站在一群绝色的人物中间,倒也并不十分出挑,萧志皓忐忑的心总算平静了一点。靳辰只转头向潘瑞打一声招呼,马上又将视线专注到模特与摄影师之间去了。潘瑞拉了萧志皓在一边坐下,又怕他无聊,顺便就把靳辰身边的模特一个一个介绍过来,从姓名到身高,从国籍到公司名目,还附上每一位在业界的地位点评。她一向是敬业的助手,虽然仅仅只负责电视综艺通告的部分,可是既然工作的对象是一个设计师,那么对整个时尚圈的功课也做得极足,萧志皓听得感慨万端,果然,前辈就是前辈。一个人的时间花在哪里是看得出来的。这样的摄影似乎全无止尽,晃晃悠悠地就过了四个小时,因为实在没有参与的缘故,萧志皓终于忍不住犯困,而且肚子也不争气地开始咕咕叫,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听到前面一阵欢呼,俊男靓女们一哄而散地去休息,而靳辰正笑笑地向他们这个方向走来。萧志皓心里一个激灵,马上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走得近了,才发现这个男人实在相当出色,高大瘦削的身材,穿一件浅灰色的贴身圆领T恤,显出流畅的肌肉线条。如果他不做设计师,单单拿张脸去卖,相信也足可以糊口。“没关系,工作嘛。”潘瑞的举止十分周正妥帖,又将萧志皓拉到身前,“这位就是将要接替我位子的萧志皓。”“你好!”靳辰笑容款款地伸出手,“希望将来合作愉快。”那只手很干燥,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萧志皓一直都相信人与入之间可以有最简单而又善意的关系,所以他用最大的诚意与他对视,紧紧握手。靳辰的笑容扩大,脸颊上显出淡淡酒窝,笑道:“我想,我们应该可以合作很愉快的。”“哈,想不到你这么喜新厌旧!”潘瑞故作不满。“怎么会呢!”斩辰转过脸来,这个男人专注的眼神会让入恍惚,“我会想念你的。”萧志皓眼见着潘瑞脸色一僵,吓得心惊肉跳,赶紧冲出来打岔,好在不远处大箱的便当抬了进来开始放饭,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糖醋小排饭,配生菜,不要青菜,不要放葱!”靳辰从大纸盒里挑出一份来放在潘瑞手上,又转而去问萧志皓:“你有什么特别不吃的东西吗?”“没有!”萧志皓受宠若惊过度,大脑一秒之后才转过神来,“啊,我不吃茄子。”“为什么?茄子很美味啊!”靳辰挑一下眉,挑出一份来给他。萧志皓登时傻眼,看着他挑出一份自己要的便当走到旁边去吃,才拉住潘瑞的手臂,急切地问:“哎,你说,他有没有可能也对你有意思?”“不可能!”潘瑞埋头吃饭,语气如冰。“你看他对你那么体贴!还记得你喜欢吃的东西。”“他只不过是刚好记得!”潘瑞抬起头,容色平静,眼眶里却有一点红,“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萧志皓只得噤声,不敢再说什么。吃过饭,拍摄工作又继续,萧志皓和潘瑞其实并没有什么工作要留下来做,只是萧志皓急于了解这个男人,而潘瑞,因为是最后一次见面的缘故,更是留恋着不想走,于是两个人坐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场子里又一次安静下来,萧志皓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却见一个长得像天使一般的男孩子正站在门口,极高的身量,骨肉均匀,灿烂的金色短发,深海蓝的眸子,看到靳辰向他招手。方自唇边缓缓绽开一抹浅淡的笑意。一径走到他身边去。“他叫John Humer,捷克裔,是今年欧洲最红的模特,也是靳辰现在的男友。”男友?虽然已然知道靳辰的性取向,但劈头听到男友二字,萧志皓还是不觉愣了一下神,大概是那个人看起来实在正常得不像是一个会有男友的人吧。不过萧志皓倒顿时释然了为什么潘瑞坚持认为她没有必要表白,于是伸手拍拍她的肩,轻声道:“还好啦,输给他,怎么也不算冤枉。”“是啊!”潘瑞将手指插进刘海里往后梳,露出心形的发脚,用力地深呼吸一下,又笑道,“说得有模有样的,其实,人家根本都不用伸手同你打。”“哪有!”萧志皓说得一本正经,“他可是好不容易七辛八苦地才赢了你好不好!”潘瑞被他逗乐,笑意漫延,温声道:“你真是一个好孩子!”那一日工作到很晚,潘瑞坚持有始有终,一直送到萧志皓的宿舍楼下。临走的时候潘瑞送他三句箴言借以傍身:1.永远不要逼他做任何他不喜欢的事,因为绝对不会成功。2.任何事情如果他强调了两遍,那就顺从他。3.时装比任何工作都重要。萧志皓反复默念牢记于心。虽说全天都没有干什么事,但萧志皓却觉得极为疲劳,匆匆洗了一番就倒进了床里,一闭眼又看到John那张被上帝亲吻过的脸。萧志皓对于这件事情素来没有什么感觉,但这一对却看得极为顺眼,果然美貌是一种万能豁免权。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水波不兴,萧志皓周周全全地接下了潘瑞手上的活,专职打理靳辰的媒体通告。靳辰偏好没有整蛊不太恶搞的节目,尤其是美食类,如果可以安安稳稳地做评审,那么就算钱少一点也不要紧。可制作单位最爱发,但萧志皓最害怕接的节目则是时尚类。“CD太华丽,不适合你;”“versace太狂野,不适合你;”“Gucci太锋利,不适合你;”“Annam太有气势,不适合你。”他每说一句,对面那位美丽女子的雪花石膏脸上就白了一分,而萧志皓的心也随之沉下一寸。“所以,你还是乖乖地穿你的Chanel吧……”好在到了最后,他还是给人留了条生路走,否则萧志皓不确定这位以爱美成痴而闻名的火暴女明星。会不会还能给他留条生路走。不过,对于一个设计师来说,设计服装,组织走秀,还有设计广告是三大必修功课,眼下正当是春夏发布季,靳辰大部分时间都耗在摄影棚里,从平面到电视广告片,又要挑选组织走秀的阵容,忙得不可开交。像这些事原本都不在萧志皓的责任范围,可如今他只负责这一个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这一切于他而言又都是未知天地,样样都新鲜。他为人勤快,又好问爱学,很快就将上下混熟,俨然资深的工作人员。时尚广告拼的是创意,一瞬间的火光,靳辰的要求又极为严苛,往往一天拍下来也没有几张可以入眼,萧志皓一向都欣赏工作认真的男人,于是跟着他起早贪黑,从无半点怨言。而且在他看来,靳辰除了喜欢男人这一点与众不同之外,根本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温文俊雅的人,果然公众人物常常被媒体妖魔化,这是常态。一连好几天都是晨昏颠倒,到晚上九点左右,萧志皓的手机一闪收到一条新消息:“最近很忙吗?——封清。”

媒体关注与评论

  天籁纸鸢、暗夜流光、纳兰容若公子、草蒲联合推荐。  有一种感悟叫兄弟,有一种男人叫奢侈品。  当正人君子遭遇轻狂浪子,当茄子便当遭遇王品台塑,当奢侈品遭遇必需品。  传奇的故事,真实的感悟  ——天籁纸鸢  一个内心藏满温柔的万人迷奢侈男人;一段入眼俗套,读下去却欲罢不能的非常感悟,在这浮躁的年代都值得细品。  ——暗夜流光  极流畅优美的文字,极时尚优雅的人生,极为耀眼夺目俊俏漂亮的主角,而我最喜欢的,是偶尔几段触动人心的细节描述,淡淡几笔可以反复回味的从容文字。  ——纳兰容若公子  遥远的故事,华丽的外衣,却又如此真实的心境,人物冷静理性而又渴求幸福的姿态令人心动。  ——菖蒲


编辑推荐

  《奢侈品男人》由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有人说奢侈是一种浪费。但Coco chanel却说:“奢华从不与贫穷对立,它的反面是庸俗。”不过,哦,你说呢?这是一个有心为妖无心为孽的男人。他英俊潇洒,温良体贴;他从容淡定,百毒不侵;他说他问心无愧,却一路破碎芳心片片;你对他咬牙切齿,却总被他反驳得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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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观点,也许有人会不认同,求别喷)
  几乎看过桔子树所有的小说,个人认为桔子是极少数优秀大陆耽美女作家了。文笔好,有自己的思想,不被周围的思想所感染,能从事件中看出背后的本质,真的难能可贵。
  桔子在思想上的深度应该是从《铭刻》开始的吧,有自己的想法和故事(故事灵感应该来自于很早的一次事故,那时我还小,只模糊记个大概),应该是麒麟的雏形,但笔触与现在不能相比。《奢侈品男人》应该是桔子文笔成熟的一个标志了吧,读起来很顺,情节设置合理,唯一的缺点就是可能过于理想主义。到后来的《麒麟》《人间》和《一生》,已经完全成熟。
  真的很佩服桔子,她应该是为数不多的改变我的思想的几个作家之一了,钦佩她,也感谢她。
  
  P.S. 桔子的时评也很棒,在她的博客上。有深度能看到本质。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推荐大家看一下。


  把《奢侈品》看完,其实是带着气的,气靳辰的妖孽、无情,有时让我觉得,就如同萧志皓说的:“我就没觉得他爱过。”(夫夫相性100问中的)可能是志皓的小小抱怨罢了,但却是作为读者的我而言感受最深的了。若不是大大会从靳辰的角度去写志皓,我感觉这就是一个人由单恋到明恋的故事,不涉及另一方,靳辰似乎随时来,随时去。
  因为我过去看太多的小说都是十分完满美好的,导致我一直钻这个牛角尖,愤愤不平他付出太多、他又付出太少。
  后来,我有些醒过神了,因为我假想我自己去面对这场感情,我的态度更偏向于靳辰,“你随时都可以离开。”不想让对方难受,也不想死犟下去,没意思。我会给自己留条退路,而且为了不让自己过分痛心,从一开始不会付出全部。如此想想,心平复了,也知道自己评论不得他们什么啊。 这就是小说与现实么?
  
  啊啊啊啊,如果有可能,还是想让大家看到。或者开导开导我,或者挺挺我。


   不单单是同性的爱,也是一种放弃的爱,一种坚持的爱。其实我和靳辰有点小相似啊,太害怕伤害,太没安全感。不过他至少愿意试一试,我却连试都不敢。不相信别人,更不敢相信自己。靳辰无疑是极端的,但他从来坦荡荡,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每个人都有离开的权利。看似是无情的,是不在乎的,可是当爱已不能让彼此快乐了,还算爱吗?也许有人会说爱不是全部,还有责任,生活的环境,还有周围人的看法思想,如此,就不要打着爱情的幌子,不要自欺欺人的追问爱不爱,因为这份爱已经不单纯了。
   我亦是羡慕蓝亦的,虽然看的太透彻容易自苦,可是他是没有执念的,他懂得拿起该拿起的,放下该放下的,他的妻子他不爱却学会去接受,靳辰他已错过就学着去放下,不悲不喜,风轻云淡,也是一种幸福。
   至于萧志皓,也是我想找的人,能够很勇敢的说出爱,很勇敢的付出爱,很勇敢的守住爱。
   看了很多文了,真的很讨厌那种一上来然后通篇莫名其妙爱的死去活来的文。真的很苍白无力!
   我觉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刚刚好,你遇见了我,我遇见了你,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如此天地人和,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就像靳辰和萧志皓,靳辰内心寂寞的无以加复,需要太多爱,而很多人只是向他索取爱,所以他和别人不合适。但萧志皓天生正义感,敢于付出那么多爱。于是两人天作人合,修得圆满。
   对于现在的社会,爱情就像奢侈品,人们都想要,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付得出得到它的代价的!也许很多人会望而却步,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为此努力着,为爱努力着。。。。。。
   嗯,说了这么多,总结来说就是大标题,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看了《麒麟》后 很喜欢桔子树的风格,所以又来看了 《奢侈品男人》相比之下,还是觉得麒麟好看,情节吸引人,感情也是渐渐越来越深,性格鲜明,也很理解 里面的感情,相对来说《奢侈》里面的 感情就有点来去匆匆的感觉,可能跟小说的长短也有关系。主要写了感情,工作方便也写的较少。。


  我读过的耽美小说也不少了,但只有寥寥几部铭刻于心,《奢侈》是其中之一。首先,作者的文笔很棒,语言轻松但总有些句子刻到我心坎去,辰的人生观和我的很合拍。第二,是人物的刻画。有些小说一开始给人物这个性格,后面却因自己的情节安排去写这个人物,结果导致人物前后变化太大。里面辰的性格是最难把握的,作者却难能可贵地前后一致,一些变化也是合情合理,这点我很欣赏。第三,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后记,很有意思,特别是两位男主在萧“语言出轨”这一段时的描写,我印象太深刻了,辰那么骄傲的人,却心痛到失态,也写出一些同志到了一段时间对彼此突如其来的厌烦或者之类不好的情绪等等。总之,很棒的一部小说!


  好后悔没有早一点发现,这本书,读了之后我就深深爱上了那个叫靳辰的男人,他妖孽,他不相信别人对他的爱会长久,也不相信自己,他的不自信,然我觉得难过,这是我读过次数最多的一篇耽美小说,也是我印象最深的一部。


  我承认之所以会想看这本书完全是因为Eno.的第三本画集空蝉与诗上有这个的插图……对,我就是封面党,会看月迷津渡也是因为是Eno.的插图,同理还有好多本书都是这样的……
  但是看了之后确实觉得这个故事很有爱啊~~特别是最后萧志皓直直的走向T台,靳晨单膝下跪犹豫措辞后最后说“要不要和我结婚”真的很感动,当然这里的感动是前面剧情的重重铺垫在这里一口气的爆发的结果。
  奢侈品男人,说的就是靳晨吧,而我们实诚的萧志皓同学应该就是必需品了吧~~
  万人迷的靳晨,妖孽无双,裤下之臣数不胜数,纯洁如萧志皓小朋友也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其实我觉得他不是花心,每段感情他都有所付出,只是人都是贪心的动物,有了一点就会想要更多,但是sam的薄情就在你向他要求更多的时候,sorry,请放弃吧,大家好聚好散。他不愿付出更多,因为他不敢,他缺乏安全感。他与人交往注重的只是感觉,有感觉就在一起,没感觉就不在一起,他从不留下任何把柄给别人。这样的金刚不坏之身,对于他这个在感情上缺乏安全感的人是最大的保护……
  
  
  
  啊!!这么一本正经的写耽美小说的读后感简直就不像是我了!!!
  
  其实我对耽美小说好坏的评价其实很简单,就是它是不是能让我看到哭的稀里哗啦,或者笑到肚子抽筋。很显然,这个故事是前者~~
  倒不是因为情节有多么虐,只是因为真的很感动,看到萧同学能和靳狐狸能修成正果,真的很为他们感到高兴。
  感情上的事感觉总是先爱上的人吃亏一点。
  靳狐狸给我的感觉就是自己在感情上没有安全感也就从不给别人任何承诺,让我们的萧同学整天患得患失的其实很罪过啊~~
  继续回到之前所说的有关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话题上。
  如果让我选的话,我绝对会选萧同学。
  靳狐狸很美,让人很陶醉,带出去溜溜的时候也很有面子,但是并不实用,而且要保养起来还很费事,一个不小心就很容易玉石俱焚,当然这里的前提是他肯对你付出真心,但是我没有那种资本,给他安全感,也没有那么大的气度,让他到处放电却心里还想着他的好,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市民,靳狐狸这种上流社会的顶级奢侈品我是无福消受的起的……
  但是萧同学就绝对让人很安心,会像老母鸡一样护着你,处处为你关心,给点小好处就会像得了食物的狗狗一样乖乖的坐在面前,一脸期待的看着你,看到你被人欺负了,还会跳出来冲着那人凶,除了好像不会撒娇外就跟我们家的狗狗一样~~~平凡如我,只适合他的这种平凡,生活中如果缺了他,就像少了一样重要的东西一样怎么都会不自在。
  但是萧同学却也不是真的平平无奇,不然怎么靳狐狸会主动回去追他呢?
  其实关于靳晨的那个品牌名称有个很乌龙的事……电子书上出现的X,让我一直以为那是个乱码,然后一直很好奇是什么名字……结果蓝同学的出现,让我忽然发现原来真的是X诶……
  当然关于品牌的由来也觉得很有爱啊~~之所以叫X是因为X的未来是Y,随后因为心境的转变X变成了两个相对的三角,而这个心境的转变就是因为靳狐狸发现他爱上了萧同学~~可喜可贺啊~~~
  不过不管是X还是两个相对的三角,185那一款的版型一向都是以蓝奕的体型为标准的~~真的是好羡慕啊~~~
  
  
  正文很感人,番外也感人依旧。
  最喜欢其中的一个番外。
  买衣服先看款式,再看料子,但是最能体现设计者精髓的是衣服的腰线。
  唉……我是不会到那个境界啦~~
  靳狐狸最后的那句“做衣服的有时候也要体谅一向下人啊”简直是太经典的告白啊~~~
  
  靳狐狸绝对是那种一旦付出真心就死心塌地的那种,所以只要他认定了,就不要再想着还要什么语言上的约定了,因为他的一切就是约定。
  所以说花心男人一旦动情就是一辈子的事果然是至理名言啊~~~
  
  做同人女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自己喜欢的男性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且视觉上的享受还能double一下~~~
  虽然靳狐狸有靳狐狸的好,萧同学有萧同学的好,但是只有他们两个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而我最为一个很容易被书中内容影响的人,最近又燃起了对服装设计的热情……相信这个热情烧不了多久的……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奢侈品男人》刚看了一半,就急吼吼的忍不住要写书评----因为我是女人,我既爱萧志皓又爱靳辰,但倘若我是男人,我会爱上哪一个呢?
  
  
  
  又不舍得现在,又不放心将来,如果只是害怕失败,那他究竟值不值得你爱。
   一段情宁愿短暂精彩,还是先去问他会不会有将来,一份爱如果消逝的太快,你可不可以当它是命运的安排。
   -------《爱的进行式》
   萧志皓是幸运的,因为他遇见了靳辰,只要是相爱的两个人,能够有缘分爱到极致,不管他们性别如何,都是一种幸运。从来不排斥耽美的小说,只是到了今天才看到了如此完美的《奢侈品男人》,才知道能够爱,也是一种运气,难道非要象封清和许文彬,只是因为他收入不错、学历不错、长得不错、身材正常、衣着有品味,就要耐着性子委曲求全的去结婚?(幸好靳辰搅局,否则封清的未来也是不堪入目吧?!)
   我们的生活里对爱情有太多的妥协(大部分人能够象封清这样找到个委曲求全的就不错了),所以在书里可以看到这样的放纵爱情,是充满了羡慕和哀怨的吧!我亦步亦趋,跟着萧志皓陷入,和他一起沉沦,而靳辰,那个看似凉薄,实则温暖的妙人,给了我们心酸和微笑,给了我们爱的场所,可以这样纵情自己的心意必定是痛快淋漓的吧?!
   如果能够这样爱,就算分手了,也可以当做一段甜蜜的秘密藏在心间,偶尔拿出来回味,也会是一种幸福吧?!
  
  


   看了很多遍,2年前一个朋友趁晚自习课间飞奔到楼上给我传来的,千叮万嘱要我好好看。然后2年来一直就以电子书的形式存在自己的手机里。我并不是耽美爱好者,我想我钟情的是这个故事,而不是故事中的人。
  
   爱没有界限,可是的的确确 ,靳辰和萧志晧的爱最开始并不是我所愿看到的,飘渺而不真实,一个顶尖的服装设计师与一个私人助理本就是凤凰同乌鸦的本质区别,社会本就是如此,总觉得那些浪漫为爱跨越界限的爱少之又少,所以我觉得不屑,真的像远远观望一只飞蛾怎样扑火。
   而后的而后,怎么说呢,故事像一点一点渗透了我,从他们一起工作一起法国小乡村,志皓对爱的隐忍,二人情投意合,这么自然而然的走在了一起,与其说是自然而然倒不如说是其中并没有很多苦逼小说写的过多的艰难痛哭生死与共天灾人祸经过种种磨难二人终于终成圈属诸此等等之类。简单到一场普通的秀场,一间漆黑的小屋子,一个志皓的表白,他俩就成了,竟然成了。我很诧异。之后也是简简单单并没有很多狗血情节。以至于最后志皓的猜忌失去的安全感随时放在身边的包袱,和最后的离开,靳辰的不挽留都让人觉得有很深的触动,靳辰太过执着于自己的爱情观,我曾这样拼命的认为i。可是,靳辰就是靳辰,他没有别的男人那般对爱情过分的追求与浮华,之所以这样,靳辰才所以为靳辰,才是萧志晧爱的这样一个人。
   好在,故事的结局是我们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或许觉得这是个不是结局的结局,毕竟很多人会有疑问,他们将在未来的日子里怎样面对自己的人生,志皓又将怎样面对自己与靳辰的爱情观。而这些,都已经是后话了,至少他们不贪心,“坏的倒是我们这些人,太过贪心,看了好的就想得,得了还要求个长远。”。话至如此
  
  
   最后。 翻出书中这样一段话送给我自己,也作为对这个故事的感悟
  
  
   “人生能有多少次冲动呢?
   反正还年轻,输了,还有时间可以爬起来。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往这坑里跳,跌了一次也没见断手断脚,再跌一次又会如何?
   时间浪费了又怎样,反正时间就是拿来浪费的。
   感情是最最离奇的东西,你吝啬了他不见得多出来,挥霍也不见得就会空掉……
   当然,至要争紧的,是还爱着,舍不得放手。
   只因为这个理由,其它所有的借口都不过是借口,拿出来冠冕堂皇的做粉饰用的,若是不爱了,所有的正话都可以反过来说,话是人说的,舌头一翻,黑就成白。 ”
  


  【有些事是很重要,有些人确实忘不掉,然而雁过也,虽是旧时相识,但毕竟不是当年的摸样】
  一)
  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一直想写下来自己的感受,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终于抽出两天再看了第N遍写下这篇文章,算是对自己曾经那些强忍着不愿睡去得夜晚有一个交代。
  
  二)
  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蓝奕符合我大部分的憧憬,足够聪明,足够淡然,却也足够体贴。但是我为什么没有办法欣赏他,甚至觉得他是他们之间爱情的巨大污点,应该什么?因为他的无法淡忘。因为“有些事是很重要,有些人确实忘不掉”,其实自己最为欣赏的是决然,是极致到分明的白与黑,而不是融合了一切的中间灰。如若放弃,那就完全的放弃。
  
  有人或许会指责蓝奕的逃开逃离,但要知道这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你之熊掌,我之砒霜。那些你认为倾其所有也要为之坚持的东西对某些人来是“冲动”,而他没办法为了这样一个初衷接受“惩罚”。
  还有一点,好像大家都把爱情看成一件极其美好而神圣的事情,为了“它”我们的一切都可以原谅,所以都应该放弃。这实在是太过荒谬,我爱你,所以我进入你们家庭,成为第三者,这样的为爱不顾一切就是合理的高尚的,或许这是两件事,但是我想说,尽管你爱我,我依然可以离开,尽管我爱你,我依然要离开。因为我不能为你付出那些“代价”,对蓝奕来说那是家庭,是责任……
  蓝奕:如果面前是杯茶,我会走过去喝掉,如果是毒酒,我不会选择饮鸠止渴,这样回答可以吗?
  这样理智的是爱情么?我想是的。
  
  
  世界上很多人会对不爱的人异常残忍,当他们对他说“爱”时,他们不会欣喜,不会感激,他们会嫌弃,嫌弃这样一个人,仅仅是因为他们爱自己,好像自己就掌握了一种权利,可以对他们肆无忌惮的伤害。
  所以我常常不能理解为何“爱”成为如此神圣的东西,当然我一直想象“爱”的美好,只是他不是天坛上神圣的高尚的纯洁的雕像,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要知道在很多时候他甚至是野蛮的占有、盲目的猜疑…
  但是这又有什么不好,这样已经足够好了,如同这个人间。
  
  他所做错的只是选择了那样的离开,让他受伤。
  然后他就彻底让我纠结了,因为愧疚,还有那些隐晦的不可明说的爱,让他没有办法把自己全然的抽身而出,只能这样不够彻底的不完美的存在着。如同污点。但是还好他能决然的走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不抱怨的不回头的走着(这十分难得),至于后不后悔这是我所不知道的。
  
  三)
  对于靳辰,就像一个小孩,害怕承担责任,只想要美好的东西,这没有错,是的,他要的是不出错,但是问题在于,他忘记了不是所有人都和他一样“正确”,人类在很多时候往往是相反的。
  他是很好的,然后很多不好的人看到了他的好,都想要去试一试,结果不言而喻。
  是的,我们在最开始的时候,都知道他的规则,可是我们还是会在最后的时候抱怨。
  
  
  


  好吧,必须承认,对于极品妖孽,我从来就没有丝毫抵抗力。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不是好人,凉薄寡情。高调圆滑。好的时候,可以把你想要的全捧到你手边,想走的时候,毫不留恋。
  
  其实,有谁又清楚,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想要的是什么?
  
  到底是失去过多少,他才会波澜不惊的说“你们都喜欢说我残忍没人情,其实我从没逼别人去做我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人,我只好认命”。
   你看,其实他也会说“我只好认命”。
  
   要有多骄傲多不在乎,他才会对一个拥有一切死心塌地的人说:“我一直在这里,我在原地,我没有离开,我只是不会同你走。”
   我一直一直在揣测,当他对着那么美丽的女人说“我只是不会同你走”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什么语气?才会让人那么歇斯底里的崩溃。
  
  到底经历过什么 才可以让他冷静的在开始的时候对爱人说“你随时可以离开”。
  在十年以后还那么不确定的,被逼到墙角才说“我怎么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爱你?”
   “难过有什么用?一个人难过了就可以让不爱你的人回头,让失望变成满意吗?难过是罪无聊的举动,人生何其苦短,越是难过,越是要做开心的事。”
  
  他从来不肯告诉别人,在那十年里,到底是什么让他改变得那么彻底。 对每个人都礼貌体贴温和,却可以跟所有人保持安全距离,还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不好。
   从来不让人觉得他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从来没有人会问他,你累吗?想休息吗?想逃开吗?
  
   一直都记得他说:“不要向陌生人诉苦,他们的同情如此菲薄而廉价,不过是一记皱眉,一声呼喝,得到了,与自己没什么用处,得不到,反而心痛。
   将自己的伤心难过摊开来,交给外人去翻检,是多么愚蠢的事情,这世上总会有那样一些假仙,他们足上片尘不染,于是可以康他人之慨,说得轻松又自在,好像自强自爱自尊乐观开朗活泼只是一个纸人,吹一口气就可以站立。
   不不不,不要向任何人诉苦,不要博取同情,不要装可怜,否则被日久了连自己都会相信,便成为了永恒的失意人。 ”
  
   靳辰,从十三岁生日那天,失去所有家人,失去他的水晶宫,失去一切一切,还有,那一无所有的十多年,要有多坚韧强悍,骄傲执着,才没有成为永恒的失意人?才可以,为自己和爱人重新建起一座水晶宫?他必然看过很多,经历很多,失去很多,然后,才可以变成现在的靳辰。完美,绅士,体贴,有能力随时自保。
  
  其实,他也是软弱的,他对所有人好,只是希望别人可以给他一丝温暖,他对所有人好,只不过是奢望,当失去一份感情的时候,还可以有个收容他一会儿的地方。他为肖同学做那么多,却独独不敢说“我爱你”,一直不敢承诺永远。


  好吧,必须承认,对于极品妖孽,我从来就没有丝毫抵抗力。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不是好人,凉薄寡情。高调圆滑。好的时候,可以把你想要的全捧到你手边,想走的时候,毫不留恋。    其实,有谁又清楚,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想要的是什么?    到底是失去过多少,他才会波澜不惊的说“你们都喜欢说我残忍没人情,其实我从没逼别人去做我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人,我只好认命”。    你看,其实他也会说“我只好认命”。    要有多骄傲多不在乎,他才会对一个拥有一切死心塌地的人说:“我一直在这里,我在原地,我没有离开,我只是不会同你走。”    我一直一直在揣测,当他对着那么美丽的女人说“我只是不会同你走”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什么语气?才会让人那么歇斯底里的崩溃。     到底经历过什么    才可以让他冷静的在开始的时候对爱人说“你随时可以离开”。  在十年以后还那么不确定的,被逼到墙角才说“我怎么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爱你?”    “难过有什么用?一个人难过了就可以让不爱你的人回头,让失望变成满意吗?难过是罪无聊的举动,人生何其苦短,越是难过,越是要做开心的事。”    他从来不肯告诉别人,在那十年里,到底是什么让他改变得那么彻底。    对每个人都礼貌体贴温和,却可以跟所有人保持安全距离,还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不好。    从来不让人觉得他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从来没有人会问他,你累吗?想休息吗?想逃开吗?        一直都记得他说:“不要向陌生人诉苦,他们的同情如此菲薄而廉价,不过是一记皱眉,一声呼喝,得到了,与自己没什么用处,得不到,反而心痛。   将自己的伤心难过摊开来,交给外人去翻检,是多么愚蠢的事情,这世上总会有那样一些假仙,他们足上片尘不染,于是可以康他人之慨,说得轻松又自在,好像自强自爱自尊乐观开朗活泼只是一个纸人,吹一口气就可以站立。   不不不,不要向任何人诉苦,不要博取同情,不要装可怜,否则被日久了连自己都会相信,便成为了永恒的失意人。 ”      靳辰,从十三岁生日那天,失去所有家人,失去他的水晶宫,失去一切一切,还有,那一无所有的十多年,要有多坚韧强悍,骄傲执着,才没有成为永恒的失意人?才可以,为自己和爱人重新建起一座水晶宫?他必然看过很多,经历很多,失去很多,然后,才可以变成现在的靳辰。完美,绅士,体贴,有能力随时自保。    其实,他也是软弱的,他对所有人好,只是希望别人可以给他一丝温暖,他对所有人好,只不过是奢望,当失去一份感情的时候,还可以有个收容他一会儿的地方。他为肖同学做那么多,却独独不敢说“我爱你”,一直不敢承诺永远。


   昨天在微博上面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介绍:“爱到深处便无怨尤,有些人可以冷静自持,揭开一切展到台面去拨捡计较,那大抵也是爱得不深的缘故,否则,多少辛苦多少牺牲不过是求个展颜一笑罢了。值不值得,真是不足为外人道,自己心里有数就行。”这段话让我想起了在《与空姐同居的日子》里陆飞说的话。他说他拒绝王茜(他老板的女儿)而选择冉静,只是因为自己跟冉静一起的时候很舒服,为的是自己的感受,其实是很自私的,所以没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冉静让她感动一番。这跟“我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你无关”的意思差不多。我忽然很想看一下这本书。
   刚好,晚上去上课的时候太无聊了,就拿出手机搜出了这本书来看。看着看着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好像两个主角都是男的?后来终于让我看出来了,原来是BL文来的。明白过来之后,我就不想继续看了。不过说明一下,我并不是歧视同性恋,作为一个局外人,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后来实在是没有找到其他想看的书,因为我这人喜欢先看评论和介绍,如果评论不错的,才会去看。所以,BL文就BL文吧,又拿起手机看下去了。
   我觉得萧志皓实在是太勇敢了,竟然有勇气去迈出那一步,去追求自己的所爱。他知道“勇气转瞬即逝”,所以他很果断地跟封清说了分手。因为拖久了,也就很有可能说不出口了。其实这句“分手”对于他们两个来说都是解脱,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有的只是青梅竹马的友情。而友情比爱情来得更可靠,长久。
   萧志皓跟靳辰在一起了,就像普通的情侣一般。同样,两人之间也需要安全感。靳辰说,他给不了别人信任,因为他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太自私了,他只想牢牢地保护着自己,不想自己受到伤害,想抽身离开的时候就能潇洒地离开。却没有想到他潇洒的转身,留给爱他的人是无尽的伤痛。萧志皓由他们开始在一起,潜意识里就终于惶惶不安的,害怕靳辰对他的感觉会在哪天消失,然后他就得离开。他们的关系是很脆弱的,只要一丝的风吹草动就可以让他们分道扬镳。所以当林意结再次出现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就更加的岌岌可危了。
   萧志皓说,林意结不是他们分手的原因,她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当他觉得他们的关系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了,他也不再纠缠,而是选择有尊严地离开了。毕竟,各自精彩总比两个人在一起痛苦的好。我很喜欢萧志皓的性格,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他用三天整理了那段感情,然后重新投入到生活工作中去。我认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在离开之后尽快地恢复过来,因为你继续伤心下去也无济于事,别人可能会同情你,可怜你,但是这个世界是不需要弱者的;要活得好好地,等于告诉那个人:没有了你,我也可以活得很好。
   到了后面,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不为别的,只为他们都爱着对方。至于未来怎么样,谁也无法准确地说。就算是结婚了,还可以离婚。最重要的是眼下,他们都爱着对方,都知道对方爱着自己,这就足够了。有时候,承诺不一定就可以给予安全感,反而是实实在在的爱才足够地使人安心。
   这个happy ending让我想起了《暹罗之恋》。《暹罗之恋》中,Tong最后跟Mew说:“我爱你,但是我不能做你的男朋友。”因为Tong还有家人,他要顾及家人的感受,他不能让家人忍受外界那奇异的目光。而萧志皓的妈妈已经不在了,他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这也是他勇气的筹码,所以他能够勇敢地去追求。
   其实,爱情是不分性别的。当封清看到靳辰开新闻发布会后,打电话给萧志皓确认时,她说了一句“多好”。是的,因为萧志皓找到了一个可以奋不顾身地去爱的人。她很羡慕他,她一直梦想,可以遇到一个让她神志不清的男人,随他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最后,借用一句话来总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下面是一些书摘:
  1.第一、不要试图说服任何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你不是他,不必明了别人的喜悲,你需要的只是一份妥协,让人心悦诚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神话。
  第二、不要向陌生人诉苦,将自己的血泪摊开来,不过是换得一声惊呼或者一记皱眉,这种同情最为菲薄而且廉价,得之亦无多少欢喜,若是不得反是沉重打击。而这世上总有一些貌似宽容实则苛刻的人,他们最擅长慷他人之慨,表达自己的慈悲。
  第三、若是有人对他人严苛,独独对你温和,不要惊喜,马上离开。
  
  2.“难过有什么用?一个人难过了就可以让不爱你的人回头,让失望变成满意吗?” 志皓轻声慢语,把曾经从他哪里听来的话再还回去给他:“难过是最无聊的举动,人生何其短,越是难过,越是要做开心的事。”
  
  3.再没有多少人愿意同情弱者,人们都爱仰望强人,即使心里软弱如绵,也要扯起虎皮站直身子,唯有如此才是生机,志皓忽然明白为什么当初靳辰说他不会怨恨任何人,是真的,抱怨只会让人软弱,同情自己,找借口放弃,不思进取。只有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才是正途,因为只有自己才是你可以控制的事,才能去改变,才会有转机。
  
  4. 抱怨只会让人软弱,同情自己,找借口放弃,不思进取。只有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才是正途,因为只有自己才是你可以控制的事,才能去改变,才会有转机。而也是到此时志皓才知道在靳辰身边学到的经验对他有如此大的帮助,他的眼界更开宽,人脉网络更丰富,一开始也会觉得有点没底,但是很快的,他发现这世上纠结的于琐事的无聊人毕竟不多,至少在表面上,人们并不在乎你过去是某某人的什么,他们在乎的是你现在或者将来能给他们什么好处。
  


  这两天精神不够好,但还是抽空把它看完了
  两个人走在一起似乎太过容易,所以再后来必定会有虐心的情节
  从志皓表白到志皓离开到志皓再回来,sam都没有主动要求过什么——他自己不能给的,他也不会去要;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若无对自己的充分自信,那只好靠情人实打实的表白才能心安,可是sam什么都能给,除了承诺。好在志皓足够坚强也足够坚持,一路坎坷,总算修成正果。所以说,在爱情里,予取予求需要的不仅是一时的热忱,还要有智慧和力量。
  被一个能够为了所爱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起来的人所爱是最幸福的,因为即使被爱上,你也还是一个完整的你,不会有人硬是要从你身上汲取活下去的养分;但反过来呢,能够让自己的爱人在爱自己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有魅力也证明你是一个值得的人啊。所以,爱是两个人的同时养成。
  
  看书的时候在许多个地方都停下来感慨,尤其是在两个人坐摩天轮的那一段,甜蜜和释然的心情让我这个旁观的人心也变得柔软起来——即使前路茫茫,但是至少我们现在在一起,倾心相许。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靳就是这样的人。
  他待人体贴周到,却是出于礼节,用这样的姿态将周围隔出一段保护空间。
  他在爱情里游走,却绝对忠诚,忠诚于每一段感情。
  他从不欺骗,感情消散之后从不将就。
  真心爱人的时候他很善良,真心不爱的时候亦无损他的漂亮。
  这样的人,其实内心也在期待一个让他全心全意相待的人。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萧志皓。
  靳从来不说“永远”,因为他不相信,可是,他会用行动来表示。于是,不知不觉中,就成就了“永远”。


   《奢侈》里有两个妖孽:主妖孽靳辰、次妖孽蓝奕。
   先说说靳辰,这个人物的性格很特别,幸福的童年,家中幺子,性格宽厚温和讨人喜欢,从小备受宠爱,那时候父母家人在他外面建了一座水晶宫,他安全无伤的成长着,爱人被爱。但是一夜之间,所有这一切都没有了,他站在水晶宫的废墟里独自面对残酷的成人世界,在磕磕碰碰中他注定会为自己再建一个安全的宫宇。这种情况下长大的孩子如果个性强悍而又有能力有本事,那长成人后多半都会有点阴郁偏执,因为脱不去骨子里的脆弱与不安定感,反而表现得霸道充满了占有欲。像这种人寻找的伴侣,就是养小白兔,或者是温柔的霸道或者是冷酷的霸道,总而言之,霸道是不可少的。这样一来,萧志皓的存在就显得必不可少了,一个品质纯正,办事踏实,勤奋,并有坚毅的品格的人,在这五光十色的染缸里浸淫日久,却仍然可以保有一颗单纯而挚诚的心。
   靳辰有绝了迹的上世纪的绅士之风,他对身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优雅的尊重,问寒问温,细心周道,约会要提前通知,管接管送,开门拉凳倒茶递酒,人的心都是很软的,一点点小细节,全会被打倒。他先用一种存在感先声夺人,然后施展细无声的润物功夫,让人觉得这样帅的男人不必如此温柔,如此温柔的男人何必长这么帅,于是一个感慨人就跌了进去。
   尤其是萧志皓!他是滴水之思当涌泉报的人,什么小恩小惠全记在心头,他吃那人这一套,有人分他一汤半水他就可以交心搏命。而且人们总会不自觉的对自己爱慕的人分外宽容,靳辰暖如春日,志皓一天天的沐在春风里,如何可能不沦陷?看吧,这就是妖孽的力量。
   还有一个妖孽蓝奕。
   对蓝奕的整体印象其实在番外里才看出,一开始光从靳辰的描述中,一直以为蓝奕是身材高大,研究物理并且性取向正常的,起码会是靳辰的哥哥。(因为我想当然的认为靳辰这样的妖孽一定会是只受)没想到却是一个比靳辰小的男孩。
   “对不起,我让你爱上我了!”这么欠抽的话,也只有蓝奕会说,因为他的确是很愧疚。蓝奕的行为的确是非常的矫情,非常的假仙,也非常的欠抽。可是如果你愿意试着去相信一下,相信这一切是有可能的,那么或者你就会明白,他平和稳定的外表之下,一些潜在的压力已经令他不堪重负。
   我们会埋怨蓝奕的怯弱和胆小,只是是否为真正为蓝奕考虑过。19岁的男孩在异国他乡留学,忽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同性,还是有点血缘关系的哥哥。同时做为一个三代同堂,诗书正统大家庭里教育出来的孩子,他从小就只知道安心念书,心无旁鹜,性格柔顺平和,与人无争。在那种情况下,他怎能可能会选择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爱情。
   蓝奕也曾为了克服爱上靳辰的恐惧而拼命读书看书为了缓解那种痛苦。蓝奕是个纯粹的人,所以当萧志皓在西藏见到他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我们是游客,而他就是这里的人”。所以认为蓝奕是个妖孽,具体说来可以当做妖孽以上神仙未到。
  


  其实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那么淡然的在他说深爱的感情中转身离开,若离开的不伤筋动骨,有怎么称得上那段爱是刻骨铭心?后来,我觉得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这种人爱得理智也有保留,就好象是文中的靳辰,太缺乏安全感的人,曾经的变故或者经历造成了现在的这种人格。不会去强求也不愿去争取,遇到挫折,所做的也就是放开,残忍,淡漠。正如桔子说的,一种强烈的爱,非你不可的爱,是只有勇敢的人才敢尝试的,但是靳辰他不敢,他是那种要别人付出很多爱去淹没的人,同时还要留给他自由的空间,不可向他索取。做他的恋人,你要有能给出爱意的同时还保有随时转身离去的能力。
  
  惶惶然的感觉,还没有开始,就想着要结束。
  
  赞同书中的很多价值观。例如,不要总像别人述说自己的不幸,倾诉的多了,实际操作能力就会下降,渐渐的,就变成了自怨自艾的人了,永远不幸的人了。
  例如,不要为了别人大家都结婚了,所以自己也赶紧急着要把自己嫁出去。当你夜晚问自己,如果没有了他,我的生活会更快乐么,于是,我选择了单身。
  
  一个不在意被别人辜负的人,注定了不会轻易信人。--太像我了,我很多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因为不上心,也注定不会在意!
  
  没有过不去的感情的坎,当你下定决心的时候,三天足够了。之所以有那么多的怨偶,都是因为沉浸在那种失恋的伤痛中的一种快感而不愿醒来。人总是有种觉得自己是最不幸的本能。
  
  自己曾经分手过,bf曾经是个跟靳辰很像的人,如果以前,我会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但是现实中遇到了,才发现,原来真的有那种可以说着我对你是爱的,我们此刻是真心的,可是我不能保证将来。分手后,我难过着,看了以前自己的日记,惊觉,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一个沉浸在伤痛的中不愿清醒的人,太可怕了。即时醒悟。
  
  一个人绝望的时候,不会落泪,没人会珍惜的为你抹去眼角的泪,也没人给你端粥等着你发脾气打翻,觉得写得真的很贴切。还有好多语言,感觉都是很叫人坚强自尊自爱的。要活得心中有标尺。


  喜欢靳辰,或许仅仅因为自己和他很像。
  
  喜欢温柔的暧昧。不要太过纠缠。
  
  有点贪心,却无比真实,


  一本已经读了不知道多少遍的书,总觉得是看透了
  
  再看亦是很多感慨
  
  薇子总说我是爱靳辰,爱的三观不正了
  
  好吧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靳辰总是对谁都好,不图什么的对你好
  
  只是被对待的人,总是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却忽然醒悟,只是自作多情一场
  
  这大概就是靳辰唯一让我不喜欢的品质了
  
  我讨厌,过分的礼貌
  
  就像是明明只是过路人,却总要去激起水面的涟漪
  
  
  狐狸聪明的可怕,却总是个善良的人
  
  他愿意自己抗所有狼狈,独自承受所有伤心
  
  只是,这么光鲜亮丽的人,哪里那么容易倒
  
  总记得他说,我对每个人都是真心的,只不过对小蓝和ZH多一些
  
  薇子总说这句话,最让人恨
  
  可是,又有谁,如此用心
  
  他会记得自己的助手不爱吃什么,爱吃什么
  
  仅仅只是助手啊
  
  我爱靳辰
  
  总觉得他的花心, 只是希望自己的爱情,永远只保持在最美的时候
  
  
  他虽然花心,却总是个一心一意的人
  
  总记得他说,人统共一颗心,用完了总是要收回来
  
  想来总比劈腿,三心二意的人好的多
  
  
  于是,总是果断离开
  
  他爱自己的事业,对自己的设计,总是精益求精
  
  却愿意用自己的事业来证明自己爱的态度
  
  在Y前面总有一个未知数X
  
  算是对小蓝的承诺
  
  总有那么一款衣服为着小蓝而变
  
  爱上ZH,于是愿意改变,加上Z
  
  仿佛是另一个承诺
  
  
  这么个奢侈的男人
  
  奢侈的生活
  
  想来,有谁不爱
  
  只是想要,要的起
  
  总是需要足够的资本
  
  可望而不可及
  
  大爱,狐狸
  
  


  从开始看的时候,把它归类到很一般的耽美文。就是那个种情节有点老套,最后是HE。看了就看了,影像不会太深。
  往后看的时候就冲破了自己的想法。
  特别是番外,小蓝一直一来买着X的服装。心一紧,很复杂的感觉。当然我还是大爱主角这一对。
  是不是真的人人都爱铂金包呢。有时候会觉得靳辰的想法有些阴暗面。他指着一个名媛拿着名牌包包的幸福模样给志皓看的时候忽然明白了,作者想写什么。
  最喜欢志皓的那句话。快乐时需要体力的,嘉年华也不会跳一辈子。


  厄。。。上班时间不小心看到了这本书,就想弄个感想来着,没想到刚打了一句话,啪停电了。看来上班就得好好上班,真不能偷懒。   闲话不说啦,看这书还真的误打误撞。妹妹从图书馆借了回来,以为是普通言情小说,翻看了几下才发现是写同性恋的,立马没了兴趣,俺到是拾了起来看看的津津有味。天知道,俺都多少年不看小说了。(俺指的是纸质的小说)说实话,看到奢侈这俩字就知道离了自己的生活十万八千里。可是两个人太恋爱的感觉还是很让人心动的,原谅俺,看了太久的时间了,现在回想基本上想不起来多少!只知道那种感觉是俺喜欢的!!   最近在看她写的《麒麟》,这个倒是喜欢的不行,看第二遍了都!总之,桔子的书基本上都很好看哈。。。。


   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我即不欺瞒也不误导,大家相处的开心了就在一起,缘尽则散,可是到头来有人留恋着不肯走,要我把心给他,我通共只有一颗心,用完了就要收回来,都来问我要,总不能劈做十七八份。
  
   我们说一个人漂亮,有时会说他眼睛大,或者嘴巴小,其实只有当你说不出来她哪里特别美的时候,那才是真的美。
  
   爱上一个人能有多少理由?我觉得他好,便是全部。
  
   在山村有山村的活法,在都市有都市的路数,现代人都似变形虫,随遇而安,生命力顽强。
  
   都是成年人了,绝色的皮囊再悦目也不见得人人都会为之倾倒,他总要有些别的好,才可以引得一干男男女女尽折腰。
  
   这一代,男女搞平等,同工同酬同地位,男人是不再沙猪,但也失了风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们都是如此,放弃一些不太重要的,换取一些重要的,值与不值,不足为外人道。
  
   只有虚荣本身才是最不虚荣的。
  
   人生的际遇常常在几分钟内做出重大的转折,有时候快到连当事人都反应不及。
  
   海明威说,当你和一个你爱的人做爱的时候,会看得到地平线在移动。
   但志皓觉得这话明显没有道理,因为,假如你正在和一个你爱的人做爱,又怎么会去观察到地平线?
  
   不能和这个人说未来的,问他要未来,就没有现在。
   未来很远,但现在很近。
  
   你只是没有成为一个手腕高明的玩家,这不算是错。
  
   那就要看你怎么定义辜负了。如果时过境迁,很多事都变了,我的感觉也变了,于是未来的路我决定不再与他一起走,那不叫辜负。
  
   各有各的命,她何必强出头,谁都做不成谁的保护神。
  
   第一、不要试图说服任何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你不是他,不必明了别人的喜悲,你需要的只是一份妥协,让人心悦诚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神话。
   第二、不要向陌生人诉苦,将自己的血泪摊开来,不过是换得一声惊呼或者一记皱眉,这种同情最为菲薄而且廉价,得之亦无多少欢喜,若是不得反是沉重打击。而这世上总有一些貌似宽容实则苛刻的人,他们最擅长慷他人之慨,表达自己的慈悲。
   第三、若是有人对他人严苛,独独对你温和,不要惊喜,马上离开。
  
   他是极温和的人,然而他的温和却是靠极强悍的执着做骨架的,他的自信有时候近乎于信仰,所以才能完全不顾及旁人的想法,他甚至是从不会屈服的,最多不过审时度势的做一点妥协。
  
   你没有任何弱点,那是不是也代表着,没有什么事对你是重要的?
  
   从不是得天偏庇的人,晓得天道公平,得到一些必先失去一些。
  
   不是特别聪明伶俐的人,但有很多事情,因为有切肤之痛,便可以一针见血。
  
   难过是最无聊的举动,人生何其短,越是难过,越是要做开心的事。
  
   从未像此刻这般不希望看到他笑,一个人总是笑总是笑,也会觉得难过吧。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不要向陌生人诉苦,他们的同情如此菲薄而廉价,不过是一记皱眉,一声呼喝,得到了,与自己没什么用处,得不到,反而心痛。
   将自己的伤心难过摊开来,交给外人去翻检,是多么愚蠢的事情,这世上总会有那样一些假仙,他们足上片尘不染,于是可以康他人之慨,说得轻松又自在,好像自强自爱自尊乐观开朗活泼只是一个纸人,吹一口气就可以站立。
   不不不,不要向任何人诉苦,不要博取同情,不要装可怜,否则被日久了连自己都会相信,便成为了永恒的失意人。
  
   爱情能有多久?繁华散尽,不过是弹指间的事,宁愿多个好友,或者,家人。
  
   医人者从来不能自医。
  
   恨一个人,谋划报复,最麻烦不过,他是谁,他不值得你这样费心。
  
   忽视与忘却,只会让我觉得轻松。
  
   够了,人生得意不必都尽欢。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人各有长才,一个人只需有一项能力就足以安身立命。
  
   有很多事情发生时并不会有什么征兆,就像最强的暴雨总在一秒钟之内就让地面湿透。
  
   少女的心智,有时候会在一夜之内长成,尤其是遇上爱情。
  
   知道爱情不光光是美貌与权势,但这两样是全球的通行证,他无法忽视。
  
   这一切,原本就是一座沙基的塔,表面上看来光鲜亮丽,风雨不动,只要一过临界点,马上毁去,一点不剩。
  
   因为,笑容就算是虚假的也好过真实的哭泣;
   那么,情义就算是虚伪的也好过真实的悲伤。
   
   把感情全系在一个或几个人身上是多么的危险,最好的,有很多人来爱,爱很多人,失去任何一个都不至崩溃。
  
   爱情是多么脆弱的东西,怎经得起如此拷问?一来二去的,便淡了,再掀不起狂风巨浪。到后来他已经不再故意防备,甚至于也努力的要爱得投入彻底一点,但是没有用,在他心灵的某个深处,装着一个小小开关,它如此明晰的知道哪里是雷池的线,拦下,再也跨不过去。
  
   人只怕沉溺,长眠了不醒,一旦醒过来怎么都好办
  
   谁都以为失恋是一个人输给了另一个人,你比不上她,所以他选了她,其实,哪有这么简单明了。
  
   快乐是要靠体能来支撑的,嘉年华会不能跳一辈子。
  
   就像你是参加一场舞会,第二天早上发现后跟磨破,全身散架,你可会后悔?不,我不会,因为昨天的灯火很美。
  
   看现在知道为何都市人都心如铁石了吧,因为忙得来不及悲伤。
  
   这世道上混,弱者越弱,若是自己先看不起了自己,那便不会有人再高看你,越是遇上被非议的事,越是要昴首挺胸,越是要表现坦然无怨无悔。
  
   再没有多少人愿意同情弱者,人们都爱仰望强人,即使心里软弱如绵,也要扯起虎皮站直身子,唯有如此才是生机。
  
   抱怨只会让人软弱,同情自己,找借口放弃,不思进取。只有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才是正途,因为只有自己才是你可以控制的事,才能去改变,才会有转机。
  
   老天爷不是我亲娘,他不会事事都让我如意,其实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有一盘残棋,有的人赢面大,有的人赢面小,我不想抱怨什么,只想就这几颗子好好的下。
  
   他还是有些放不开,他也知道自己不潇洒,无奈爱一个人本来就不潇洒,好在理智长城不倒,总能战胜冲动,
  
   我们常常会去故地,怀念故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会愿意撞见他们,怀念是好美好的,是可以自己控制的,所以,相见不如怀念。
  
   为人在世,最要紧是姿式一定要好看。
  
   工作是多么美好的事,给你吃穿,并且包治百病。所以说,何必要把精力放在感情上,不能吃也不能穿,而且让人百病横生。
  
   相貌好不好总是不一样的,就像是书,封面画得差,打开来看的人就少,谁晓得你里面字字珠玑?
  
   怎样过不是一生,不如随心。


   这本书是蛮久以前看的了,啊,喜欢受,喜欢番外,我个人感觉番外的字数比正文还多=.=,我被正文的最后面一点点萌到了,从此以后喜欢上听《don't cry》。萌萌萌萌,值得回味哦,,,,,,


  现在在放的音乐是明日がくるなら
  如果明天到来。
  橘子树这一次写了4个人 却有2个都像是影子
  一是男主sam 一是男配Yi
  闲的时候看掉的书 很物质
  当然是大团圆 嗯,至少是官方团圆
  橘大写东西有时候很像我熟悉的一个人 他也喜欢事无巨细写得务必详尽得像是侦探推理文。
  
  扯远了,说回来
  聚光灯下的爱情,本就是一场春梦
  怎要长久
  夜晚来了 积雪继续
  他不用是那个梦中情人
  可是 只需要在身边 平稳的发出安睡的鼾声
  能够触碰 能够相拥
  哪怕第二日起床就要离别
  总好过懦弱胆怯的“证明二人有多相爱”
  
  嗯
  sam必定不是射手的 这种性格我还没见过射手有这样的
  可是让我安插一个 我也只能安插到NO。13
  
  完了 闲话罢了


  第一次看这本书,半夜躲在被窝里,一边默默地流着泪,却又一边微笑着。
  熬了一夜,第二天,红着眼睛像好友们力荐这本书。
  然后在某一天,学校对面的书城里发现——“哇,不是吧,奢侈品男人?!是不是哟,摆起的。”
  然后就一口气买了2本,一本收藏,一本外借。
  再然后带到大学,继续吧这本书推荐给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笑。
  
  萧志皓同学,亲爱的,我每看一次,都会为这只勇敢的小受折服。用句很土的话,萧同学就是海,靳辰同学就是那条别扭的鱼,呵呵。
  这只勇敢的小受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夸他了。用李白大人的一句话: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暂时没有写的了,大家去看了就知道了,~\(≧▽≦)/~啦啦啦!
  


蓝奕是个妖孽,具体说来可以当做妖孽以上神仙未到,本来很正经的把这篇读后感看完,最后那句反倒是逗笑了我,前任的处理其实是很难的,很多小说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自觉的把前任塑造成一个心胸狭窄,个性偏激的人,反正总得安些缺点才是,但奢侈品男人不同,原来两个所谓太完美的人也是不适合在一起的,所以蓝奕的完美不会让我们觉着厌恶反而是种遗憾。


很高兴,博君一笑。


与你共鸣,如果不是那个人,便宁愿单身一辈子。


怎样过不是一生,不如随心。


这文当时看得我是天昏地暗。·


突然发现都是真理


这文我看到现在还是没看完 明明在手机里面存着 但就是看不下去 至今为止 在我印象中只有那个《保险套男孩》和这本书会让我有这种感觉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哎 表达能力不行阿 在我看过的那一部分中我也很喜欢这句话:“有一种人,他自无心艳丽了眉目,却不知旁人已为之颠倒,难以解脱。” 所以才会进来吧


我觉得故事没有这些小言论吸引人诶


一个人把时间花在哪,是能看得出来的。


SAM是不是双子呢?


有点那个意思 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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