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制度简史
2008-9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张培田 编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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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张培田,男。199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曾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图书馆馆长,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导言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汉穆拉比法典》 第三节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地位第二章 古印度法 第一节 古印度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古印度法的渊源 第三节 《摩奴法典》 第四节 古印度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第三章 古希腊法 第一节 古希腊法的沿革与特征 第二节 古希腊法的基本内容第五章 日耳曼法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罗马法的体系与内容 第三节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与影响第六章 古伊斯兰法 第一节 日耳曼法与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 第二节 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日耳曼法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渊源与特点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基本制度第七章 中世纪教会法 第一节 教会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教会法的作用与影响第八章 中世纪罗马法、城市法和商法 第一节 中世纪的罗马法复兴 第二节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法 第三节 中世纪西欧的商法第九章 英国法 第一节 英国早期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英国早期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英国近代法制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节 近代英国法渊源变化 第五节 近代英国法律基本制度 第六节 英国现代法制的变化特点 第七节 英国现代法律的变化第十章 美国法 第一节 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美国法律制度的演变第十一章 法国法 第一节 法国封建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近现代法国法的演变 第三节 宪法 第四节 行政法 第五节 民商法 第六节 经济与社会立法 第七节 刑法 第八节 诉讼法 第九节 法国法的历史地位和价值第十二章 德国法 第一节 德国法的历史 第二节 德国法的内容 第三节 德国法的特点及其影响第十三章 日本法第十四章 俄罗斯法第十五章 欧盟法制演进参考书目
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的历史沿革二、楔形文字法的发展(一)初创阶段公元前21世纪,苏美尔人建立的乌尔第三王朝制定了一部著名的法典《乌尔纳姆法典》。这部法典比较完整的抄本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现的,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该法典由序言和正文29条组成,主要特点是:1.全体居民被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两个等级。自由民内部的等级划分尚不明显。奴隶的地位十分低下,不仅可以作为财产任意买卖,还可以作为实物赔偿给受害者。对奴隶的反抗还规定了严厉的刑罚。2.在民事法律方面,严格保护私人土地所有制。强行耕种他人土地,或破坏他人土地者都要负赔偿责任。债的形式单一,只有损害赔偿,契约种类只有土地租赁。婚姻家庭关系中妇女没有任何权利,实行买卖婚姻制。3.在刑事法律方面,关于犯罪,主要是侵犯人身权利罪,如伤害、诬告,奴隶对主人不尊敬也列为侵犯人身权的犯罪。关于刑罚,除犯通奸罪的妇女要处死刑外,其他犯罪都以赔偿金来惩罚或使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制度。4.在诉讼法方面,规定诉讼由私人提起,起诉后要经法庭审理,审理时必须有证人作证,作证者必须起誓不作伪证,作伪证或拒绝起誓者要受处罚。除法庭审理外,神明裁判也很盛行。(二)发展阶段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约在公元前20世纪,两河流域地区出现了多国并列局面,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法典,从法典的结构和内容上看都较以前有很大的发展。
《外国法律制度简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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