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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通改革

王晓东,吴中宝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9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

王晓东,吴中宝 著  

页数:

168  

前言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流通理论体系也逐渐成熟,与以往传统理论相比,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范畴、新理念,理论含量逐步充实,思想体系渐趋丰满,许多过去学术界存有异议、互有争论的问题都随着流通经济实践的发展,逐步达成共识或有了比较一致的结论。但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通领域的问题也更趋复杂,矛盾更趋突出,在从流通观念、流通功能、流通结构、流通方式、流通组织到流通的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等一系列问题上,又形成了许多新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此,已有学者(何炼成,2003)提出了流通领域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若干新问题。如伴随流通内涵的不断丰富,不仅有物质产品的流通,还有劳务产品的流通、货币和资本的流通、精神产品的流通、产权的流通、信息产品和知识产品的流通等,这些新产品的流通与物质产品的流通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如何加以区分?流通领域进行交换的价值量正在呈几何级数增长,而其中物质产品交换价值量的增加却相对下降,应当如何解释?再比如,流通产业是否创造价值?如果流通产业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就无法说明第三产业已占发达国家GDP总量60%以上这一现实,也无法说明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包括流通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意义和作用,这一问题该作何解释?还有,关于物质商品流通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问题。马克思的划分标准是:凡是直接作用于物质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如商业中的运输、保管、包装、加T等),只是涉及商品价值形式变化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如商业中的簿记、商品市场交易、通信联络、广告费等)。

内容概要

本书力图从理论层面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流通理论研究的一系列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概括的描述和系统的分析,把围绕某一问题的主流看法和权威观点,按时间发展的脉络采用叙述加评论的方式加以归纳和总结,以期对我国30年来的流通理论发展做一个总体性的梳理和展示,当然,能否达到这样的效果还有待读者的评判。不过,我总记得我的导师纪宝成校长的一句治学格言“不求令人信服,但求引人思考”,倘若能对我国流通理论的发展起到一种铺垫作用,那也应该算是本书的一个贡献。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流通基础理论研究回顾 第一节 流通的含义与本质 一、流通一般与流通特殊 二、狭义流通与广义流通 三、传统流通与现代流通 第二节 流通的地位与作用  一、先导产业论  二、基础产业论  三、战略产业论 第三节 流通相关概念与流通基本规律 一、流通相关概念的研究 二、流通领域基本规律第二章 流通体制变革评述 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问题 一、流通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探讨 二、企业产权改革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探讨 第二节 价格体制改革问题 一、价格体制改革的初始阶段(1979—1984年) 二、价格体制改革的展开阶段(1984—1988年) 三、治理整顿时期的价格改革(1988—1992年) 四、价格体制改革的深化阶段(1992—1997年) 五、价格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1998—2002年)  第三节 商业代理制问题 一、商业代理的含义 二、商业代理的作用 三、总结与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第四节 统一市场问题 一、统一市场的内涵、特征和基本框架 二、统一市场的形成条件、途径和制约因素 三、我国统一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第三章 流通运行理论回顾 第一节 流通渠道理论 一、流通渠道的概念发展 二、流通渠道结构研究 三、流通渠道行为研究 四、供应链与流通渠道整合 第二节 连锁经营理论 一、连锁经营的概念 二、连锁经营的类型及特点 三、连锁经营经济性分析 四、连锁经营的发展与制约因素 第三节 电子商务运行理论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二、电子商务的经济学分析 三、电子商务模式与发展 第四节 物流问题研究 一、物流的概念及其引入 二、物流学说 三、物流系统与集成化理论 四、第三方物流理论 五、物流管理 六、物流产业发展前景评述 第五节 流通费用与绩效问题 一、商品流通费用研究……第四章 流通组织理论回顾 第五章 流通发展和创新评述第六章 重点流通专题研究评述

章节摘录

  问题之一是现行制度安排使得现实中的代理制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代理制,因为代理者与被代理者并不是独立承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在改革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仍实行了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因为生产企业无法直接与国外进口企业签订进出口合同,外贸公司在形式上是代理行为,不买断出口产品,但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市场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从而造成生产企业与外贸公司面临市场风险的不对称局面。与此同时,许多获得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是国有外贸企业,产权主体仍是国家,市场的高风险并不由企业独立承担。这一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对外贸易法》的颁布而有所改观。尤其是新法规全面取消了审批权,改审批制为登记制。登记制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人也将有权取得对外贸易经营主体的合法资格,国有外贸主体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了,原来的外贸公司作为代理商,其主要角色是提供一种服务型的代理,通过自身的网络优势为被代理人提供服务。  问题之二是代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及过高的监管成本影响了代理制效益的发挥。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代理方的侵权行为和投机行为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其违约收益甚至可能大于履约收益,导致商业信用的缺失,由此出现了由代理制引发的商业道德问题和市场秩序混乱现象。  问题之三是代理制的实行需要一定的技术、制度条件作为支持,但目前这些支撑条件还没有建立起来。内贸领域国内统一市场的建立、外贸领域汇率制度的改革将影响到代理制的施行。此外,有效的激励机制、合理的结算制度和物流、信息流的支持作用,也是商业代理制长期稳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但目前这些制度规范和技术手段还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仍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着代理制安排效果的发挥。为防止代理问题的发生,必须制定防范代理人道德风险问题的对策。三、总结与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随着商业代理制先后在我国外贸、内贸领域的推行,理论界对代理制这种商业制度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化。应该说,代理制在促进生产企业关注市场需求、了解顾客需要、承担竞争风险等方面,其积极意义还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其有效性在实践中也逐步得到了发挥。但代理制在推行过程中也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市场环境和改革进程中的相关制度设计有一定的关系,随着整体环境的改善和体制机制的完善,这些问题也将不断得到缓解和解决。  在承认代理制积极意义的同时,不少学者也认为,代理制的适用领域应该是有选择的,不应无限夸大其作用的范围。商业活动的本质是“为卖而买”,既然肯定中间商的地位,商业资本职能作用的发挥就应受到重视。商品流通可以通过代销和经销两种形式来完成,两种形式各有优点,不能相互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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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通改革的实践理论,对于流通领域学术创新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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