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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执法体系比较研究

曹里加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曹里加  

页数:

270  

字数:

286000  

前言

  鉴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合理、完善的证券执法体系,证券执法与稽查效率仍然相对较低,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本书以证券稽查职能为研究对象,全面地探讨了在特殊的制度背景下中国证券执法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提出如何构建一个全方位、高效率的中国证券执法体系的相关建议。  本书的主要结论与创新,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代经济学、法学、金融学的发展不断完善了人们对于证券监管的理性以及有效监管的认识。虽然对于证券市场监管的理性以及监管政策、效果,虽然相关研究并未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然而即使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都从未对证券市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相反着重针对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失灵问题,以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度以及减低系统风险为目标的证券市场监管仍然是当代政府监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则是选择改善证券市场稽查的路径与制度设计、安排的必要基准。作为“行动中的法律”,证券执法与稽查是当代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发展历史较长、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它已经占据着核心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决定了监管的绩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形成了一个有着明确的目标、原则、手段和组织框架的子体系。

内容概要

本书围绕证券稽查和执法体系这一证券监管的总枢,构筑了一个比较新颖而全面的研究证券监管的理论框架和系统:在详细论述证券市场监管必要性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学和经济学以及金融学、行政学、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客观系统地探讨、研究证券稽查和执法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并结合制度、文化、历史、社会和政策等多种因素,对我国转轨时期证券稽查和执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从立法改进和执法改进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稽查和执法体系的政策建议。 本书的部分章节还运用了案例和学理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了自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处罚的市场不当行为,以第一手资料准确地把握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在整体导向上的规范和发展特征,对近几年证券市场发生的违规犯罪及发展趋势作了深入分析,试图透过现象剖析其本质,以求将各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纳入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管范围内。可以说,这是一本体系完整、内容详尽、思考深入、对我国证券监管理论研究与实践运作具有肩示与借鉴意义的著作。

作者简介

曹里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处长,上海证监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现任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主编《证券违法违规案例评析》(200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方法论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第二章证券市场稽查理论基础 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证券市场执法与稽查概述第三章 证券市场执法与稽查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行为的执法与稽查 第二节 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执法与稽查 第三节 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执法与稽查 第四节 对证券欺诈行为的执法与稽查第四章 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证券执法模式 第一节 集中型执法模式——美、日经验 第二节 自律型执法模式——英国、中国香港 第三节 欧陆中间型执法模式——德国经验 第四节 小结第五章 中国证券市场执法之现状与对策 第一节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概述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执法体系的发展与现状 第三节 构建高效率的证券执法体系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推动力,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我国证券市场十余年的发展已充分证明,加强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是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我国证券市场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其发展演变是以特殊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为依托,并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成效,但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问题。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深度调整,陷入了困境,长期累积的深层次风险和基础性制度缺陷全面、集中地爆发出来,市场信心受到重创。这一严峻的现实固然与证券市场功能进而监管之定位、股权分置、法制不完善等诸多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迟迟未能妥善解决息息相关,但市场违法违规盛行、投资者保护公信力孱弱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证券市场各类主体因缺乏诚信而引发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级市场存在价格操纵行为,这些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极大地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表面上,层出不穷的“股市黑幕”和花样翻新的“金融诡计”反映出我国证券市场执法环节的薄弱和低效率性。但就其本质而言,这与目前虽然已初步建立但却远非完善、并且受到各种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限制的证券稽查体系有关。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市场的一般特征:大量缺乏评价能力的中小散户,庄家操纵,信息混浊,短期投机和内幕交易盛行等。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起点、推动机制、约束条件又与其他新兴市场显著不同。它并非依靠市场化机制而是由政府推动建立,由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以及具有相关权力的部委和地方政府等形成复杂的、极具行政色彩的监管体制,以传统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股票市场发展或拯救一蹶不振的股市;并由具有国有背景的中介提供服务,服务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融资与经济发展;此外,还承担着稳定社会秩序的职能,即新兴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其责任和风险往往由政府承担和化解。因此,除了共性的监管举措外(例如,信息披露、限制内幕交易等),监管理念、政策和发展路径与西方及其他新兴市场不同,特别强调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和市场承受能力的高度统一。  进一步地,在这种具有鲜明的行政监管基本特征的监管体系中,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从属地位到核心功能、从单纯的行政执法到多层次稽查体系的演变过程。而这种演变的速度和质量显然又取决于诸多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因此即便是在证券法出台并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及其稽查体系,中国证监会开始转变监管理念,以一种超常规的速度和力度强化稽查执法职能后,仍然面临着难以应对体制性违法违规行为、资源有限条件下独家承担稽查职能、缺乏执法依据和必要权力等诸多难题,反之还引致其稽查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滞后性、资源误配以及腐败等内在问题,最终反映在难以有效实现预防、惩处和保障等稽查的内在功能。


编辑推荐

  《证券执法体系比较研究》是一本体系完整、内容详尽、思考深入、对我国证券监管理论研究与实践运作具有肩示与借鉴意义的著作。  成熟证券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一国对证券市场执法模式的选择;实际上是政治经济体制、历史传统、法律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高效率的证券执法体系必须以政府立法干预和政府稽查为核心,积极谋求政府稽查、自律监管和司法救济等各层级之间的合理分工与有机协调,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动而及时地进行稽查法律、制度和组织上的高速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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