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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文化读本

陶东风 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陶东风 编  

页数:

445  

Tag标签:

无  

前言

  文化研究在它诞生之初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这种影响具体表现为:在早期的文化研究中,政治一经济学分析模式、生产主义分析模式以及阶级分析模式一直占据支配地位。以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为例,重生产而轻消费一直是其突出特点。  20世纪7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发生了所谓“葛兰西转向”,这个转向的结果之一,即是对马克思主义——包括生产主义、阶级本质主义——的反思。托尼·本尼特曾经概括过葛兰西对于文化研究的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抛弃了阶级本质主义,不再把文化看做是某个特定阶级的阶级性的体现;二是对大众文化的分析超越了压制一抵抗、精英主义一民粹主义、悲观主义一乐观主义的简单化二元对立,转而它看做支配和反支配力量之间谈判、斗争和妥协的场所(也就是争夺“文化领导权”的场所);三是强调文化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四是葛兰西对阶级本质主义的摒弃使得阶级以外的文化斗争形式和压迫一反抗关系(如性别关系、种族关系、代际关系等)进入文化研究的视野。  而在弗兰克·维伯斯特(Frank webster)看来,文化研究领域广泛流行对“阶级”范畴与阶级分析方法的反思、对生产主义的质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随着职业与工作越来越白领化,越来越以信息为基础,阶级分析的固有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用;2.劳动力的女性化与女性主义思想的传播;3.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消费热情高涨,相应的,理论界对消费的关注也就越来越强烈,同时对于生产以及工作的关注则相对减少,而阶级分析方法本来就是以对工作与劳动的关注为基础的,它长于对生产的分析而短于对消费的分析。

内容概要

随着大众消费文化的兴起,粉丝群体及其文化身份、消费行为等正引起文化研究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者越来越浓厚的兴趣。 粉丝不仅是一个文化群体,同时也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消费群体。可以说,不深入了解粉丝就无法理解当今世界的文化状况。但是,到底什么是粉丝?粉丝的文化消费行为有什么特征?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和评价粉丝及其消费行为的政治意义?中国学术界对这些迫切而重要的理论问题的思考还刚刚起步,缺乏可资借鉴的概念和方法。 本书第一次系统地翻译介绍了西方粉丝文化的研究成果,内容涉及粉丝的定义、粉丝的消费特征、粉丝的文化政治等,具有学术前沿性和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陶东风,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书籍目录

一 粉丝与文化消费 粉都的文化经济 作为时尚制造者的粉丝——高品位电视节目的观众 “干点正事吧!”——粉丝、盗猎者、游牧民 变化的受众——变化的研究范式 在消费与“抵抗”之间的粉丝文化 昆汀·塔伦蒂诺的星球大战——数码电影、媒介融合和参与性文化二 粉丝的情感与认同 作为病态的粉都——定性的后果 这屋里有粉丝吗?——粉都的情感感受力 “我将在你身边”——粉丝、幻想和埃尔维丝的形象 女性魅惑——一个认同的问题? 心理健康与体育粉都 内在的粉丝——粉都和精神分析三 粉丝实践中的身份政治 我为披头士狂——女孩们只想寻开心 女性主义、精神分析及大众文化研究 是苏格兰球迷,不是英格兰混混!——苏格兰人、苏格兰性和苏格兰足球 密尔沃主义的社会来源——工人阶级男性气概的体现与处所 粉丝病理学四 粉丝社群与赛博空间 团结则立——球迷民主的一些问题 代际 失控的女孩和女人们——日本业余漫画社群的愉悦和政治 谈论肥皂剧——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粉丝文化中的交流实践 不确定的乌托邦——科幻小说的媒介粉都和计算机中介的交流 作为虚拟异托邦的赛博空间

章节摘录

  一 粉丝与文化消费  粉都的文化经济  在本文中,费斯克首先提供了一个粉都的描述性定义,指出粉都形成了一种“影子文化经济”。这种影子文化经济和主流的、官方的文化经济有不少类似之处,是“更正常”的通俗文化所不具备的。费斯克将布迫厄的“文化资本”和“习性”的概念用于粉都的文化经济。他认为粉都的文化经济也有分配和积累文化资本的功能。与主流文化经济不同的是,粉都的文化经济是由粉丝控制的,文化资本的形式是通俗的。粉都的文化趣味是臣属性质的,代表着因性别和年龄的弱势而被去权的民众,粉都的文化资本一般不能转化为经济资本。粉丝文化一方面是与官方文化相对立的大众文化的强化,另一方面又征用并重塑了官方文化中的某些价值和特征。  在随后的篇幅里,费斯克阐述了粉都的三个普遍特征:辨别力与区隔、生产力与参与性、资本积累。他认为,粉丝会对粉都客体进行严格的挑选,粉丝社群的边界也很分明。粉丝的辨别力与官方文化的审美辨别力非常相似。粉丝在为自己的粉都客体进行辩护时,也常常会引用官方文化的审美标准。  费斯克将粉丝的生产力划分为符号生产力、声明生产力和文本生产力三个类别。符号生产力是整个大众文化的特征,只要民众从文化商品的符号资源中创造出自己的意义,他/她就是在从事符号生产。符号生产力是一种内在的理解能力,当这种内在的私人意义通过口头交谈、穿着打扮或其他行为表达出来时,它就变成了可见的、公共的“声明生产力”。文本生产力与官方文化的艺术生产力很接近。但二者有一个重要区别,即粉丝的文本生产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导致粉丝文本的传播范围较窄。  粉丝的文本生产力不仅表现在新创造出的文本上,也表现在粉丝对原始文本的积极重构上。通过参与性,粉丝将商业化的叙事或表演转化为粉丝自己的通俗文化。在粉都文化中,如同在官方文化中一样,知识的积累对文化资本的积累至关重要,并且文化资本的积累一般都会以收藏品的方式体现出来。不过粉丝收藏比艺术收藏更难转化为经济资本。在本文的结尾,费斯克还简要探讨了粉都与一般的通俗文化之间的关系,粉丝受众与“更正常”的广大受众之间的关系,以及粉丝文化与文化工业之间的关系。  这是一篇在粉丝研究领域影响很大的文章,本文和费斯克在80年代末出版的其他几部著作一起,奠定了早期粉丝研究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也是后续的粉丝研究不断反思和批判的对象。  粉都(fandom)是工业社会中的通俗文化的一个普遍特征。粉都从批量生产和批量发行的娱乐清单(repertoire)中挑出某些表演者、叙事或文本类型,并将其纳入自主选择的一部分人群的文化当中。这些表演者、叙事或类型随后便被整合到一种极度愉悦,极富指义性(signifying)的通俗文化中去,这种通俗文化与那种较为“正常”的大众受众的文化既相似又有明显的不同。很显然,粉都往往与主流价值体系所诋毁的各种文化形式有所关联,包括流行歌曲、言情小说、漫画以及好莱坞的大众明星(体育明星或许因为其阳刚魅力不在之列)。于是,粉都便与从属阶层的文化品味休戚相关了,尤其是与那些因性别、年龄、阶层和种族的任一组合而被去权化了(disempowered)的人群之品味息息相关。  所有的大众受众都能够通过从文化工业产品中创造出与自身社会情境相关的意义及快感(pleasure)而不同程度地从事着符号生产(semiotic productivity),但粉丝们却经常将这些符号生产转化为可在粉丝社群中传播,并以此来帮助界定该粉丝社群的某种文本生产形式。粉丝们创造了一种拥有自己的生产及流通体系的粉丝文化,这种文化形成了我所指称的“影子文化经济”(shadow cultural economy),它虽然游离于文化工业之外,但同时又与文化工业分享着一些共同特征,而这些特征正是那种比较正常的大众文化所不曾具备的。  布迪厄(Bourdieu)曾将文化描述为人们可以进行投资并积累资本的一种经济,在本文中,我希望借用并发展布迪厄的这个隐喻。文化制度犹如经济制度一样运作,对资源进行不平等的分配,造成了特权者和被剥夺者的区别。这种文化制度,主要是通过教育制度,以及其他诸如画廊、音乐厅、展览馆和各类艺术津贴机构(这些机构相互配合构成了一种从传统文化到前卫文化都包括在内的“高雅”文化)来提升并优待某些文化品味和文化能力。这一文化无论是从社会的角度,抑或是从机构的角度来看,都是合法的,我将称其为“官方文化”,使之与那些没有获得社会合法性和社会机构支持的大众文化区别开来。官方文化就像货币一样,将拥有者和匮乏者截然一分为二。如果“投资”于教育,获取一定的文化品味及文化能力,就能产生一种社会“回报”,比如获取更好的工作机会、拥有更高的社会名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更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因此文化资本经常与经济资本联袂制造出社会特权和区隔(distinction)。  布迪厄(1984)详细分析了社会空间中的文化趣味是如何准确地与一定经济地位相匹配。他首先将我们的社会设想成一个二维地图,该图中的纵坐标(或者称为南北向坐标)记录了一个人所拥有的(经济和文化的)资本量,而横坐标(或东西向坐标)则记录了一个人所拥有的(经济和文化的)资本类型。位于地图西边的(或者说,左边的)人,文化资本多于经济资本(比如学者、艺术家等),而位于地图东边的(或者说,右边的)人经济资本多于文化资本(比如商人,制造业主等)。位于地图顶部中心地带的是那些两种资本都很富有的人,如建筑师、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以及那些受过教育的、“富有品味”的资本家!位于该图的底部或南端的人则属于那些两种资本都被剥夺的人士,布迪厄称其为“无产阶级”。  两种形式的资本又由于继受(inherited)和习得(acquired)的区分而变得更加复杂。旧钱新钱的区别对于那些“北方人”来说是一个关键的区分,尽管这一区分对穷人来说显得有些荒唐可笑;类似地,当我们在社会空间中往北推进时,区分文化资本是否是继受还是习得就变得更加重要了。简单地说,习得的文化资本是通过教育制度生产出来的,并由对文学、艺术、音乐以及现今日益重要的电影中的一套特定文本(或称“经典”)所具有的知识和批判性鉴赏能力所组成。而继受的文化资本并不体现在对文本的偏好之上,而是通过生活方式表现出来,如时尚、家具、礼仪、餐厅或者俱乐部的选择、运动或度假的偏好。  这种模式虽然富有创造性,但它具有两个缺陷。第一个缺陷在于,它把经济和阶级强调为社会差别的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维度。我们还需在布迪厄的模式中加入性别、种族以及年龄等分辨之轴(axes of discrimination),并将他对文化是如何确保阶级差异的描述,当作文化在其他社会差别之轴中所发挥的功能的一种预示。在本文中,我主要讨论作为臣属之轴(axes of subordination)的阶级、性别以及年龄。但遗憾的是,我无法提及种族因素,尽管该因素很值得研究,因为我没有找到有关有色人种粉都的研究。迄今为止,大多数研究都着重于把阶级、性别以及年龄作为关键的区分之轴。  就我个人的特殊目的而言,我认为布迪厄模式的另一缺陷在于,他未能像研究主导文化(the culture of the dominant)那样,去对臣属文化(the culture of the subordinate)进行同样精细的研究。他将主导文化细分为若干相互竞争的类别,这些类别分别概括了资产阶级中各个独特阶层的特点。但他却把无产阶级文化和无产阶级当作了一种没有差别的同质体。这就导致了他严重低估大众文化的创造性及其在臣属阶级中所起到的区分不同社会形塑(social formations)的作用。他不承认,有些大众文化的资本形式是在官方文化之外生产出来的,并常常与官方文化资本相对抗。  这两个缺陷是可以弥补的,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其著作的价值。在我看来,布迪厄的“栖习”(habitus)的概念特别有用。栖习包括一个栖息地(habitat)、一些居住者(habitants)和栖居(inhabiting)该地的过程,以及与此相连的惯性思维定势(habituated ways of thinking)的概念。它包含了我们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与其相符的生活方式以及布迪厄所称的相关的心灵“禀性”(dispositions)、文化品味、思维方式和感觉。栖习拒绝了社会和个体的传统区分,重塑了支配(domination)和主体性的关系。  关于布迪厄的模式,我想说的最后一点是,地图的观念包括了运动的观念。社会空间是一个阶级(或社会群体)和个人置身其中,穿越时间而运动的地方。获取或失去任何一种资本都会改变一个人在该地图上的位置,一个人的栖习因此也会得以改变。本文将以布迪厄的模式为基础来确立我的论点,并对其稍做修改,不仅将性别和年龄等臣属之轴考虑进去,同时还把臣属阶层所生产的“大众文化资本”形式也纳入进来(Fiske,1989a),因为这些形式在臣属阶级中能够起到与官方文化资本在支配语境中所起到的相似的作用。实际上,粉丝是这种大众文化资本的积极创造者和使用者,而且在粉丝组织的层面,这些资本会再生产与官方文化的正式机构相当的产物。在本文结论部分我指出,尽管粉丝文化的形式是通俗的,并受民众的支配,但我仍希望表明,粉丝文化是一种与官方文化的许多机制相呼应的大众文化形式。我们不妨把它看做是文化领域,而非经济领域的一种“兼职活动”(moonlighting),一种用以填补合法文化遗留下来的空白的文化劳动。粉都提供了填补文化匮乏(cultural lack)的方式,以及文化资本所带来的社会名望和自尊意识。和经济资本的情形一样,匮乏不能仅仅通过客观的方式来加以衡量,因为当所拥有的资本数量无法实现所欲或应得之物时,匮乏就会出现。因此,在学校表现不太优良的学生就会缺乏官方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及这些资本所带来的自尊。一些人就可能成为粉丝,通常是歌星或体育明星的粉丝,通过积累粉丝知识和鉴赏水平来获取一种非官方的文化资本,该资本成为他们在朋辈群体中获取自尊的源泉。尽管我们常常能够在社会或文化方面被剥夺的人群当中发现粉丝,但它并不是只局限于这些人。许多年轻的粉丝在学校里学习优秀,正在稳步地积累自己的官方文化资本,但他们仍然希望,至少会沿着年龄之轴,使自己在社会价值观和文化趣味(或栖习)方面,与那些已经拥有了他们正在努力积累的文化和经济资本的成年人有所不同。  与官方文化资本不同的是,这种大众文化并非是一种典型的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资本,尽管存有例外,下文将对此做些论述。获取这一文化资本并不能对一个人的事业有所帮助,也不能使他/她在阶级地位上获得晋升,来作为投资的回报。这一文化资本的红利仅是一个品味的社群中朋辈的快乐和尊敬,而不是那些身居社会高位者的快乐和尊敬。因此,粉丝是布迪厄所称的“自学成材者”(autodidacts)的代表,他们通常利用自己所获取的知识和品味来填补他们实际所有的(或官方的)文化资本与他们能够感受到的真正资本之问的可见的差距,那些实际所有的文化资本是通过教育程度及其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回报而得以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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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到新书《粉丝文化读本》在北大出版了,资料很新,译文耐读,编辑体例也很清楚,是一本值得学界和读者研读的有用参考书,特别是对于那些关注青年亚文化中的粉丝群的读者和学者来说,本书就弥显珍贵。感谢本书主编陶东风先生和主译人杨玲博士为我们带来这本好书。


正在看 翻译的都很明确 选的文章也都比较有实际意义 对了解粉丝文化 亚文化 受众很有帮助


这本书对于研究大众文化和影视接受的人一定有用,不同的视角能够给人许多启发。


基本都是翻译的外国研究成果~~但是语言有些晦涩难懂····不大好读


好厚一本书 很有意思 不过偏学术 不算太轻松的读物


之前就很想入手这本书。


抓住了媒介转型时期的敏感问题


內容豐富、有趣!


因为是读本,局限性很大。编者的喜好,态度,可得的资源都会影响到读本的品质。有些文章很老了,有些实在水平有限,有些有断章取义之嫌。入门的粉丝研究者倒还是可以一看,但要有所判断地去看。


  
  
  说起“粉丝”,大概只有七旬老太才会追一句:绿豆粉丝?红薯粉丝?我看龙口粉丝好!只要有点网络和电视常识的国人,都知道这“粉丝”不是那“粉丝”,尽管这“粉丝”一样地纠结而难缠。
  
  精英们特别是学院派学者们,是不太待见粉丝的,他们把粉丝概括为两种病态类型:着魔的独狼和歇斯底里的群众。前者沉迷于幻想之中,幻想自己和偶像有着亲密关系,少数极端者会跟踪、威胁乃至杀害偶像,想想列侬是怎么死的,那就明白了。后者沉浸于群体性迷狂,他们是在迈克•杰克逊演唱会上尖叫着晕倒的女歌迷,他们是在英超联赛中咆哮骚动的足球流氓,他们是在新浪网站上一腔热血织着“围脖”的网友——的确,网络骂战上那些跳脚跳得老高的,往往不是事主,煽风点火一团热情地将事情搞大搞乱搞糟的,全都是各为其主的脑残牌儿骨灰级粉丝。
  
  较为慈悲的学者从心理学角度为粉丝开脱,这个所谓的“现代性社会”已经如此之烂了,谁都需要启动一下心理补偿机制,单独的着魔的粉丝是在偶像身上投射自我,群体的发狂的粉丝是在围观中寻找社群归属。向深处论,事关“身份认同与建构”;向浅处说,不过是个“情感性联盟”。因此粉丝掐架,立场、忠诚和情绪是首要的,至于理性、逻辑、宽容,呵呵,太奢侈了吧。
  
  “粉丝”是从英文“fans”音译而来,另有一个英文词“fandom”则很少被我们应用,台湾学者译为“粉都”,意思有两重,一是“粉丝群”,一是作为粉丝的状态和态度,也就是“喜好”。除了极端的“宅”在个人世界的粉丝,在粉都的层面上说,粉丝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社会交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意见经过和其他粉丝的交流而被塑造和巩固。粉丝与偶像的关系,与时势和英雄的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负责的偶像,必须同时做到“足够简单”和“足够复杂”,以便维系粉丝长时间追随的兴趣。所谓“足够简单”是指风格上的极高辨识度,所谓“足够复杂”是指没事找事、有事找抽、添枝加叶、柳暗花明那种戏剧性。一个更为负责的偶像,不仅要制造共识,还要制造敌人,这一招的内部驱动力是自恋,外部效果则是媒介奇观。毕竟,粉丝文化是由社群活动支撑的,没有党同伐异的社群活动,社群内部的、常被叫做“圈子”的权力结构又如何建设呢?
  
  忠诚的粉丝是幸福的人。做他人吩咐之事的满足感、做自己喜爱之事的愉悦感、打破传统规则的犯禁感、逃避现实的舒适感、找到组织的归属感、尤其是认同于某一人物的心理强化、分享他人情感所带来的无限激动,一言以蔽之,粉都有着绝佳的游戏性和娱乐性。在战斗与啸聚中,在分化与重组中,在板砖与口水之中,忠诚的粉丝得其所哉,乐在其中。你跟他们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当然,还存在着为粉丝撑腰、替粉都说话的一批学者,这门学问叫“粉丝文化研究”,从学理上说,从属于西方“文化研究”大范畴,基本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崛起,米歇尔•德赛都(又译为米歇尔•德•塞托)、约翰•费斯克、亨利•詹金斯等人是其中的理论大家,大众文化研究、消费社会研究、日常生活研究、青年亚文化研究不断向其输送灵感,伯明翰学派亦有所贡献。笼统地说,他们认为粉丝不是被动的文化消费者,而是饱含主动性与创造性的民众,粉丝们利用挪用的策略和周旋的艺术,在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创造出来的产品中进行着“游牧”和“盗猎”,使用借来的材料搭建粉丝群体自己的意义空间,这未尝不是一种文化抵抗和自我赋权。的确,站在“大众”的这一侧占尽政治正确的道德优势,致使上世纪的粉丝文化研究有着文化民粹主义的味道。但明眼人、比如费斯克很快发觉,“粉都文化是由各种文化决定因素所组成的奇特混合物。一方面它是对形成于官方文化之外、并与官方文化相对立的大众文化的一种强化;另一方面它又征用并重塑了官方文化中的某些特征和价值。”换言之,这里一样不缺政治、权威和诡计。
  
  出门去买了一袋龙口粉丝交给公婆,不过十分钟的功夫,突然在路口开悟:微博也只不过是个“粉都”,而已。释然。
  
  
  
  
  不算正经书评,是某专栏的一个“名词解释”,因为很多观点来源于此,存在这里吧。
  
  
  


  粉丝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词了,更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啦。
  作为大众文化研究关注的对象,西方其实早就开始了对粉丝的研究。
  六十年代的披头士,成为10-14岁少女的粉丝对象。
  这本书梳理并集成了西方文化研究、大众文化研究领域对于粉丝的研究成果,但却没有国内对粉丝的研究。还有,书中用了两个词,粉都和粉丝,如果不把全书认真看一遍,这两个概念还真不容易搞清楚。前言中还没有把粉丝研究中的基本概念先区别和介绍一下。
  这两天参加一个社会学的国际学术会议,小组中有几位来自全国的教授的发言,我觉得都老派的很,他们分析的都是过了时的对象。一位博士要写网络社会关系的论文,可她对网络十分陌生,我给她讲Web2.0,她竟然全然不知,讲游戏中的公社与血盟,更是一窍不通。
  昨天我讲网络社会关系有迹象向强关系发展,我们调查中发现女性对于网络社会关系有较男性更多的依赖性和主动性,其中就有红杏出墙的田野观察,与本书中讲到美国六十年代,新成长起来的一代少女对披头士的粉丝行为其实有相通之处。
  我希望许多研究社会学,研究文化,研究文化产业的人好好读一下这本书,固然没有国人研究,毕竟,收集整理了西方学术界的成果。


提到粉丝的互喷,想到有一种叫“网络黑社会”的可怕的网络推手,密集发帖诋毁、诽谤偶像,或潜在粉丝群里参与、甚至是组织网络骂战,很多是匿名没有ID的。粉丝多被煽动者利用参与骂战,往往造成粉丝团体内部分裂、疏离,偶像的人气越来越少,严重的比如会造成偶像团体受影响的解散之类。像天涯、百度贴吧常有这样“网络黑社会”的情况。


嗯,受教。


有道理,我总觉得粉丝是一个异常强大的联盟。。。。


  //@hollowGG: 只能说明你还是不够了解年轻人。如果韩寒是偶像,那多半是因为他活的或者是表现的更酷更自由更有趣,而不是更深刻更正确更有所谓意义。否则,你还不如指望郭敬明也跌倒一次。我也更爱海子王小波,但不爱他们的人,只是跟我们不一样了而已。仅此而己
  
  ◆◆@李淼在微博 : 前面纯属斗嘴玩,整体上,一代超一代是肯定的,中国"崛起"嘛,一代不超一代是不对的。一般不存在进化,但中国这百十年存在。所以,韩寒还原成娱乐偶像是必要的,否则其他文艺青年怎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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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举例,把上面几个名字任意替换也是可以的。:P


刚看到的一个说法:“蔡元培胡适时代的北大教授有留辫子吹捧清朝的,有鼓吹纳妾裹小脚的,有去烟花柳巷嫖妓的,有团队写枪文炒作自己的,有校长为强奸本校女生的罪犯开脱的……实在没必要一个孔庆东就吓成这样。”——嗯。:)


粉都?
粉嘟嘟!


粉丝是粉丝,偶像是偶像,各负其责就好了。不要相反,弄的歇斯底里的群众折磨着魔的独狼,就不好玩了。。。。


独狼有时会悲剧啊。当然,生活就是一出悲喜剧,独狼也就是粉丝生态圈中有代表性的一枚,那么强烈地要飞蛾扑火,也是不好拦的。


老师的专业术语有点多。。
老师您好像站得太高了,像隔老远在眺望这个文化现象。
请问如果身在这个“奇特混合物”中,该怎么做呢?


在第四页上的注释一中有说明:fandom在《韦氏大辞典》中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所有粉丝,另一个是指作为粉丝的状态和态度,前者译为“粉丝”或“粉丝群”,后者采取台湾学者译法,译为“粉都”


国内社会学教授的研究……的确……老派得很……得很……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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