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院制度研究
2010-5
北京大学
陈爱武
195
本丛书的宗旨在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专注制度,推动立法。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所以仅仅是局部性的,而非全面性的;之所以未达预期的效果,而难免令人有失望之感,究其缘故,固然有诸多或种种,然而深层次上的原因,不能不被认为是,学术研究未能跟上立法之需求也。反观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起初营营碌碌于注释法学,后来迅速遭到诟病,认为这种研究长此以往,难脱原地踏步之嫌;于是乎,取而代之的乃是所谓的理论法学,以抽象思维见长的学者们,纷纷登台发表高见,短时间内,竟一扫注释法学之积弊,法学研究的面貌因之而焕然一新。然而,时间稍长,人们便发现,坐而论道原本是一件更为轻松的事,难点还在于,将放飞的思绪从辽阔的天空中收回,屏心静气地进行艰苦卓绝的制度构建。具体的制度构建全然有别于潇洒的理论畅想,它需要有透彻的理论把握,敏锐的时代触感,宽阔的学术视野,务实的精心构筑,以及弥漫于全书中的价值说服力。这样的理论研究,显而易见,是多了一份枯燥,少了一份浪漫;然而,这样的理论研究,同样显而易见的,乃是真正的理论升华,培植了真正的学术之根。德国学者海德格尔通过对“真理”一词的词源学考察表明,真理的古希腊语是aletheia,原意是“无蔽”。可见,真理的本质就在于无蔽,而无蔽就是敞亮,敞亮就是本真。我们这套丛书,就是试图将我们各位作者本真的制度构想——无论是全面的抑或局部的,敞亮开来,达至无蔽,然而同时还要绝对地说:我们距离真理很远。
家事法院是指专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领域各类家事案件的审判机构的总称。家事法院不仅具有司法性质,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性和社会性,是综合性的法院;家事法院既有解决纷争功能,也有调整、修复和治疗家庭关系、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以及社会服务等功能;家事法院把实质正义、高效快捷、和谐秩序等作为其最重要的价值追求。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家事法院除了在其内部设置家事法官之外,还常常设置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辅佐机关。在其外部,则建立与某些公益组织的合作机制,将家庭关系的调查事项或心理谘商事务委托给其予以实施。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我国也应当顺应社会关系之法权,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事法院制度。本书的目的就是为这一制度的建构提供合理性论证和比较法资源。
陈爱武,女,1967年9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12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著作有:《人事诉讼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在《法学》、《政治与法律》等国内外法学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代表论文有《家事调解:比较借鉴与制度重构》、《婚姻无效之诉若干问题研究》等。
第一章 家事法院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家事法院的由来——从少年法院到家事法院 二、家事法院在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产生和发展 三、家事法院在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产生和发展 四、本章小结第二章 家事法院制度的法理分析 一、家事治院的性质 二、家事法院的功能 三、家事法院的价值追求 四、家事法院的特色和优势 五、本章小结第三章 家事法院之主体构造 一、家事法院之法官 二、家事法院之特别辅佐机构 三、家事法院与院外合作机构和人员 四、本章小结第四章 家事法院的设置及其管辖 一、设置家事法院的因素分析 二、家事法院的设置模式及定位 三、家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及其职权 四、家事法院管辖范围的全面扩展——美国构建综合性家事法庭体系的最新实践 五、本章小结第五章 家事法院与我国的制度选择 一、构建我国家事法院的必要性分析 二、构建我国家事法院的可行性分析 三、构建我国家事法院的宏观构想 四、本章小结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插图:第三章 家事法院之主体构造从世界各国及地区家事法院的实践看,家事法院的主体构造显然异于普通法院。对于普通法院而言,其主要工作群体由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官、速记官、法院行政人员等构成,其中,职业裁判法官是整个法院工作群体的本体和核心。而在家事法院的主体构造中,则不仅有法院内部的工作群体,还有法院外部的协力机关和人员。其内部主体往往包括职业家事法官、来自民间的非职业法官以及法官的特别辅佐机构,如家事调查员、家事顾问、家事调解员、医务官等;在家事法院的外部,还有相关的协力机关,如有关公益组织以及有关人员。上述主体共同协作保障家事法院的独特功能和价值得以顺利实现。一、家事法院之法官(一)家事法院之职业法官家事法院作为一种司法机构,当然需要专门的职业法官,该类法官取得职业资格的条件与一般法院法官大致相同。但是,作为专门处理牵涉人与人之间微妙关系的家事案件的法官,仅仅拥有法律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还必须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擅长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最好拥有社会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
《家事法院制度研究》:民事程序法论丛
一直想看这本书,写得还是很系统的,博士论文的成果,很受益。
专业,资料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