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基本理论
2012-2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何志鹏
334
无
《权利基本理论:反思与构建》站在现代科学技术与学术思想发展的立场上,反思既有的权利理论,对于权利的内涵、来源和基础进行了反思,特别剖析了社会契约理论和自然权利理论,提出了“权利是社会可供资源与人类需求的契合”的论断,并在此论断基础上,重新探究权利的冲突、权利的发展、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等问题,力求为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利理论添砖加瓦。
何志鹏,1974年生,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6)、法学硕士(1999)、法学博士(2004),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基本理论、权利理论、法学教育,注重以法理学、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国际法律问题。独立出版专著5部、主持翻译著作4部,在《法学家》、《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商研究》、《当代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2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第一编 引 论
第一章 权利基本理论研究的成就与问题
一、权利基本理论的分析视角
二、权利基本理论研究的发展脉络
三、权利研究的广泛影响
四、小结:现存的问题与解释的可能
第二章 权利内涵论
一、权利概念的复杂性
二、本书对于权利的界定
三、对权利内涵的再认识
四、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五、小结
第二编 权利动因论
第三章 非社会契约论
一、社会契约理论要览
……
第三编 权利发展论
第四编 权利本位论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一)现实主义的理论模式 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来源于修昔底德、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的思想①,将国际社会看做是无政府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如同丛林状态中个人之间的关系,既有充分的自由,又有相当的危险。所以,国家间相互提防、相互竞争,靠实力而获得安全、靠实力而赢得利益,偶尔的合作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国家以其努力争取权力,使权力最大化。即每个国家都假设他国为与本国争夺资源和利益的主体,国家之间互相争斗,零和博弈。②由是观之,坚持主权高于人权其实是现实主义思路的产物。因为人权问题被国家视为在国家间关系中需要争取的权力之一,根据国际政治是“以权力界定的利益”的观点,主权者会尽力将国内人权这种权力保留在自己的手里,因而在国家之内按照其自身意愿和所处情况去保护人权;在国际社会独立自主地采取行动,与其他国家谨慎提防的交往。这种思路以国家原子主义③为基础,认为主权者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可以在国内和国际领域中采取任何手段;主权是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决不允许在国际关系中以人权为理由对本国的事务进行干预。任何此类的干预都会被视为对本国内政的侵蚀,进而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这些国家列举最多的证据就是当一个国家沦为殖民地、或者被外国入侵时,本国人的基本权利根本无法保障的例子。 这种观点确实看到了当前国际政治中的一些真实情况,比如有些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向其他国家进行政治思想渗透、经济控制;其短处则是忽视国家之间越来越深的相互依赖的现实,对国际合作中的双赢可能考虑不足;从效果上看会加剧国家原子主义,更有可能成为国家不真诚、善意保护人权的借口。 ……
无
何老师的学问做的不错。思辨能力一流。
可能是自己水平不够吧 我感觉作者写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