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社会的类型
2012-5
北京大学出版社
张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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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素以大槐树移民故里著称于世,丰富多样的水资源类型和悠久的水利开发史是洪洞区域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山西水利社会研究的一个典型代表。《田野·社会丛书·水利社会的类型:明清以来洪洞水利与乡村社会变迁》主张从类型学角度开展水利社会史研究,充分挖掘民间水利碑刻和地方文献,结合田野调查,力图从水利社会的角度解释区域社会的历史变迁,提出“泉域社会”等概念模型,是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的一个积极尝试和探索。
张俊峰,男,1976年生,山西阳城县人,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山西省青年学术带头人,现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副教授。近年来着重从水利社会史角度开展区域社会史研究,已主持国家、教育部和省级各类人文社科基金项目6项,发表论文30余篇。
导言
第一章 明清以来洪洞人口、资源与环境特征
第一节 从杨侯国到洪洞县
第二节 “大槐树”移民与明清洪洞人口问题
第三节 历史时期洪洞区域社会发展的环境要素
第四节 洪洞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种类型
第二章 引泉灌溉:以霍泉为中心的洪赵泉域村庄
第一节 颇似江南:泉水、村庄与渠系
第二节 以水为中心:水资源开发与水利型经济
第三节 权力中心:水组织与水政治
第四节 灌溉不经济:水争端与水权利
第五节 权利象征:水信仰与水习俗
第六节 油锅捞钱与三七分水:泉域社会的冲突与秩序
第七节 新中国初期泉域社会的历史性变革
第三章 引河灌溉:以通利渠为中心的临洪赵三县十八村
第一节 通利渠开创之谜
第二节 无法选择的生存环境
第三节 地、水、夫一体化的通利渠水利管理体系
第四节 明清以来通利渠十八村地权形态
第五节 明清以来通利渠发展中的“内忧外患”
第六节 1948年以后通利渠水利秩序的重新调整
第四章 引洪以灌:洪水资源开发与地域社会发展
——以明清以来洪洞县河西16渠34村为中心
第一节 水碑与水册:洪灌型水利社会史研究的文献基础
第二节 洪水资源特性与河西水利开发的时空进程
第三节 洪灌型渠道的组织、制度及水利特点
第四节 获取水权的途径
第五节 洪灌型区域的水神信仰
第六节 洪灌型区域的水利争端
第七节 洪灌型水利社会的特点
第五章 以“水”为中心的洪洞区域社会
——洪洞研究的典型性及类型学意义
第一节 为什么是以“水”为中心?
第二节 洪洞研究的典型性
第三节 洪洞研究的类型学意义——以“泉域社会”为例
第四节 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第六章 类型学视野下的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
第一节 多学科共识:通过水来看社会
第二节 水利社会史研究的类型学视野
第三节 水利社会史研究关注的焦点与问题
第四节 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体系与未来发展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 插图: 众所周知,明代大槐树移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元末明初战乱,导致中原人口大量亡失,而山西则因受战争影响较小,人口发展迅猛,明初总数即达403万,多于豫陕二省总和,可谓地狭人稠。在此情况下,明太祖朱元璋接受户部郎中刘九皋的建议,将山西人由狭乡迁往宽乡,屯垦开荒,以恢复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就明初山西人口分布态势而言,平阳府、太原府、泽潞地区是当时人口相对密集之区,理所当然地成为移民重点区域。由于明初移民的官方性质,选择一个对于各府州县民众距离相对适中且方便的集结地点就显得很重要。洪洞县由于便利的交通和恰当的地理位置因素,被选为明初移民的集散点,因此成就了洪洞大槐树移民的美名。 对于洪洞县的这一区位特点,清人乔逢辰在《惠远桥记》中称:“洪治隶平阳,壮哉县也!其始为城者,适当大路津要,骅骖之所奔驰,商旅之所往来,轮蹄之声昼夜不绝。”正因为如此,官方才在洪洞县广济寺大槐树下设置移民局,为来自山西各地的平民颁发移民证,将他们分批发送至中原地广人稀之处,进行屯田垦荒。这样,洪洞大槐树就成为广大移民后裔魂牵梦绕的想象家园。对此,安介生指出:“对于世代耕耘的山西农民而言,告别父老,离开故土,走上坎坷漫长的迁徙之路,是一段难以言喻的辛酸历程,因此,景物绝佳,兴隆繁盛的洪洞作为他们离开山西时留下得最美好的记忆,郁郁葱葱的大槐树也就永远烙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成为他们永远依恋的精神家园。这大概就是绝大多数山西移民将洪洞作为故园,将大槐树作为故乡标志的最根本的原因。” 不可否认的是,明初大移民集散地选择在洪洞县,也有其人口方面的因素。就洪洞而言,宋金之际已是山西南部首屈一指的经济、文化鼎盛之区。宋人郑滋在《大宋晋州洪洞县重修后土庙记》中说:“洪洞,晋之上邑也。山水回环,林木交映,有足观者。至于人物之盛,皆冠邻壤,故虽佛宫神祠,亦号佳绝。”金代,平阳地区文化发达,有名的藏书楼在洪洞县建成,时人孔天鉴在《藏书记》中盛赞说:“河东之列郡十二,而平阳为之帅。平阳之司县十一,而洪洞为之剧……东接景霍,西临长汾,南瞰大涧。邑居之繁庶,土野之沃衍,雄冠他邑。”这些记载充分表明洪洞县在晋南地区所具有的重要经济、文化地位,而且在人口数量上,明初洪洞在平阳府属县中已是除临汾县以外户口最多的人口大县了。 问题是,洪洞县的人口并未因明初的屡次移民而产生太大的波动。洪武二十四年(1391),洪洞县总户数为11990,口数为92872。永乐十年(1412)户数为11592,口数为87775,户数减少398户,口数减少5097人,这大概是洪洞县在明初移民中所做的最大贡献了。60年后的成化八年(1472),洪洞县在进行户口清查时,户数总计11448,较前两次均有减少,但口数则已攀升至98240,较洪武二十四年增加5368口,较永乐十年增加10465口。此后,洪洞县人口就一直维持在95000人上下,保持着极稳定的人口数字。直至清康雍乾时期,由于赋役制度的改革,对人口的束缚较前朝已大为降低,从康熙朝的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到雍正时摊丁人亩政策的逐步实施,洪洞县的人口得到极大增长,并很快突破了明代的人口数字。至光绪元年清查人口时,该县总户数已达39600余户,总人口则上升至189700余人。对此,县志中有评论:“粤自清乾隆三十七年停止审编,丁归于地迄今百有余年,户口滋息,生齿日繁,较之清初,增至数倍,迨光绪元年,其盛犹昔。
《水利社会的类型:明清以来洪洞水利与乡村社会变迁》提出要从类型学视角出发开展中国水利社会史研究,是因为在洪洞水利社会类型的实证研究中,可以很清晰地发现水利的有无、发展水平、发达程度,与区域社会的整体发展格局和历史变迁之间确实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
无
有折损,灰尘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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