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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史

王朝闻 著 王朝闻、 邓福星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01出版)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王朝闻、 邓福星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01出版)  

作者:

王朝闻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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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内容概要

  《中国美术史(第4卷)》讲述了美术史的编写过程,也是对史料重新研究的过程。尽管存在时间和学术水平的限制,但我们力求对新问题有所发现,使我们的认识逐渐接近中国美术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所创造地向读者作出交代,交代自己所掌握的史的规律性,是通过哪些有代表性的现象体现出来的。如果读者能对我们的认识成果提出认真的批评,使我们的认识有进一步的发展,那就有可能创造条件使我们的劳动成果与我们的期待更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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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目录正文参考书目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画风亦属于精微一派,并且在人物画的肖形状貌技法上堪称熟练精到。因而在他看来,精谨的画风与“传神”的主张应该是统一的。从后人的评论中我们知道,被谢赫至为推崇的陆探微在画风上本是属于精谨一派的;而“神韵气力,不逮前贤,精微谨细,有过往哲”的顾骏之亦被谢赫评为第二品第一人,而且评价颇高:“赋彩制形皆创新意,若包牺始更卦体,史籀初改书法。”纵观整个魏晋南北朝,顾f岂之提出的传神论事实上成了这一时代所共同尊崇的居于统治地位的绘画观念。与人物品藻一样,言画必言“神韵”、“生气”,传神与否成了美术欣赏和品评毋庸置疑的基本原则。谢赫的画风尽管属于精谨一路,但于“传神”的原则并不能有些许动摇。谢赫所以把顾恺之列为第三品,是因他认为顾恺之“迹不逮意,声过其实”,也就是说顾恺之虽然“格体精微,笔无妄下”,但是画迹尚不足以达到其“传神”的主张。全面地看谢赫的《画品》,他还是贯彻了以“气韵”“生动”为主要原则来品评绘画的。例如他评第一品卫协:“虽不该备形妙,颇得壮气。”评第一品张墨、荀勖:“风范气候,极妙参神,但取精灵,遗其骨法。若拘以体物,则未见精粹;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评第六品丁光:“非不精谨,乏于生气。”可是,谢赫又把“虽略于形色,颇得神气,笔迹超越,亦有奇观”的晋明帝列在第五品,这似乎自相矛盾。晋明帝高居皇位,作画不过自娱遣兴而已,绘画技法自然不可能十分精到。谢赫评他“笔迹超越”。这个评价较之“笔无妄下”、“用笔骨梗”、“笔迹困弱”、“笔迹历落”、“笔迹轻赢”,就很不具体了,大概晋明帝的画是很没有什么法度的。品评之先,谢赫先给出了一个“六法”;品评之中,他并非只讲气韵而不计其余。列为第一品的卫协是“六法之中,迨为兼善”的,“意足师放”的宗炳“明于六法,迄无适善”而被列在第六品。这样,不讲求法度的晋明帝虽然“颇得神气”,也只能被列在第五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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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史(第4卷·魏晋南北朝卷)》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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