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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传记学

杨正润 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杨正润  

页数:

654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现代传记学》对传记进行全面考察,以传记和自传的标准形式为主要对象,兼及各种边缘形式和扩展形式,在传记本体、传记形态和传记书写三个层面展开论析。《现代传记学》吸收了国内外传记研究,特别是20世纪西方传记理论以及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总结了中国和西方传记史上经典作品的写作经验,建立了一个传记理论体系。

书籍目录

导论:资源与原则上篇 传记本体论第一章 传记的本质第一节 概念与定义1.“传记”的起源2.历史还是文学第二节 人的真实与本真1.真实:传记的生命2.真实的相对性3.虚假:传记的顽疾4.“传记家的誓言”与“自传契约”5.传记同历史学的比较第三节 传记与文学1.传记同小说的比较2.传记中的艺术因素3.传记的界线第四节 传记:一种文化1.文化的产品2.时代精神的表征3.文化传统的载体4.当代文化语境中的传记第五节 传记与记忆1.记忆的组织2.记忆的选择与赋形3.模式化倾向4.记忆中的互文5.记忆与真实第二章 传记构成第一节 个人的历史1.传记的整一2.意义的发现3.背景与情境4.人生故事第二节 个性的展示1.个性与身份2.圆形人物与扁形人物3.传记冲突4.轶事与细节第三节 解释传主1.传记解释2.解释:人文关怀3.解释的方法4.方法的比较5.解释与真实第三章 传记主体第一节 传记家:书写主体1.传记活动中的主体2.书写权力之一:传主的选择3.书写权力之二:传材的选择和使用4.目标与身份第二节 历史主体1.对话与协合2.传记家与历史主体的一致3.同情与认同4.移情5.传记精神的极致第三节 文本主体1.传记家的印记2.文本主体的可变性3.文本主体的时代化4.文本主体的文学化5.文本主体与历史主体第四章 传记的功能第一节 人性的纪念1.自恋及其超越2.“认识你自己”3.人道的纽带第二节 人生的示范1.道德教诲2.励志教诲3.真实的力量第三节 认知的快乐1.人的宇宙2.缤纷的世界3.作为认知手段的传记中篇 传记形态论第五章 他传的范畴第一节 中国古代传记的分类1.史传2.杂传3.故事传记4.年谱5.书传6.类传7.人物表8.言行录第二节 形式的划分1.短篇传记2.长篇传记3.中篇传记4.集合传记第三节 传主身份的划分1.英雄传记2.圣徒传记3.名人传记4.明星传记5.平民传记6.作家传记7.女性传记第四节 性质的分类:单纯传记1.传记工具书2.资源传记3.文献传记4.历史传记5.标准传记6.文学传记7.通俗传记第五节 性质的分类:复题传记第六章 自传第七章 私人文献:边缘自传第八章 亚自传第九章 形态的实验与扩展下篇 传记书写论第十章 书写的准备第十一章 传记中的虚构第十二章 文本的完成主要参考书目中英文人名对照与索引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传记的本质  什么是传记?这是一个在历史中逐步形成、而且至今争议甚多的概念。大体上可以说,传记是某一个人物的生平的记录;从其文类考察,传记同历史学和文学都有相通之处,但又各有原则的区别;从其属性考察,传记是一种文化形态的体现;从其发生考察,传记是对一个人的纪念。从这些方面人手,可以获知传记的本质。  第一节 概念与定义  1.“传记”的起源  人们对于“传记”的认识是逐步形成和明确起来的。《晏子春秋》和其他一些最早的中国传记作品都没有用“传记”或“传”这样的称谓。“传”一词虽然在先秦典籍就已出现,但其含义却有多种,包括记载事件、阐发论点和解释经文等,都可以称“传”,比如《左传》传说就是左丘明对孔子编订的《春秋》的注解和阐释。人物传记只是“传”的含义中的一种,而且也不是主要的一种。司马迁写作《史记》,用“传”指称写人物生平的作品,但其含义仍然不是十分明确,比如,《史记》中“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等篇,分别写东越、朝鲜、西南地区各少数民族和大宛的历史,属于民族史著作;货殖列传”虽然也提到一些古代商人,但主要是一部经济学或经济地理学著作:这几篇虽有“列传”之名,但都不是人物传记。不过总体上说来,把“传”当作一种以一个具体人物为对象的文类,从司马迁这里开始了,正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所说:“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  同“传”相关的“传记”一词最早在汉代出现,但在不同的典籍中,其用法也很杂乱,比如班固《离骚序》:“故博采经书、传记、本文,以为之解。”这里说的“传记”就并非专指人物传记。到了唐代,秘书少监颜师古为班固《汉书》作了注解,其中这样说:“自女娲以下,帝鸿以前,诸子传记,互有舛骏,叙说不同,无所取正,大要知其古帝之号而已。”颜师古所说的“传记”指人物传记。不过以后的中国典籍中大体上是把“传”和“记”分开的,“传”写人,“记”写事,即“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叙一事之始末者为记之属”③。  自《史记》、《汉书》开始,中国一般是用“传”指称传记作品,这一用法一直延续到现代。梁启超是中国近现代学术界中第一位对传记给予极大重视的学者,他也写作了大量传记作品,这些作品除了《王荆公》等个别例外,其他都用“传”为名,如《新英国巨人克林威尔传》、《南海康先生传》等。在说到中国传记作品时,梁启超有时用“人的专史”的说法,但基本上是依据中国历史学传统,采用“传”字。不过在总称传记作品、特别是涉及外国作品时,梁启超也常用“传记”一词,比如他说:“一个人做一部著作,无论所作的是传记、是记事本末、是方志、或是国史……”,又说:“在现代欧美史学界,历史与传记分科”⑤。其名作《李鸿章》一开头就说:“此书全仿西人传记之体。”  梁启超之后,现代汉语中的用法逐步规范,一般说来,“传记”是一种文类的全称,是一个集体名词,而且其范畴越来越大,包括了各种形式的他传和各种类型的自传;不过有时“传记”也用于单一的作品,比如胡适写过一部《丁文江的传记》。至于“传”字,由于长期使用,已经受到种种历史限定,其含义比“传记”窄得多,通常用于指某一具体作品和中国古代传记作品,并且专指他传。  在西方“传记”概念的形成同样经过相当漫长的阶段。希腊时代出现过伊苏格拉底的《埃拉格勒斯》和柏拉图的苏格拉底回忆录、罗马时代出现过三大传记家,但是在希腊文和拉丁文中都没有“传记”一词。普鲁塔克的名著《希腊罗马名人传》中的“传”字是后代人的意译,他在这部著作中,把一个希腊人物同一位罗马人物并列在一起,以便进行比较,著作的原名是Bioi paraleloi,其中的paraleloi词是英语中parallel的词源,具有“并列”、“平行”的意思。bioi一词则是英语中life的词源,具有“人生”、“生平”或“叙述生平”等含义,并非专指作为一种文类的传记。普鲁塔克的书名如果直译,其含义是“并列的生平叙述”,并无现代意义上的“传记”含义。普鲁塔克是西方第一位伟大传记家,已经具有一定的传记意识,他声称“我写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物生平”①,他自觉地把“人物生平”同“历史”区分开来,但是他还没有形成独立的、作为文类的“传记”概念。  直到l683年,英国文艺批评家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为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英译本写作序言时,才第一次使用“传记”(biography)词。其中词头bi0来自拉丁语bios,意思为“生平”,词尾graphy来自拉丁语9raphein,意思为“写作”,这一新词在英语中相当于life-writin9的意思。至此,传记一词在英语中正式出现了。②此后,它在法语、德语、俄语等欧洲主要语言中也先后出现。  2.历史还是文学  传记一词出现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难题:什么是传记?对其内涵人们并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其中长期争议并延续至今的一个问题是:传记属于历史还是属于文学。德莱顿认为传记是历史学的一种类型,他说:  历史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连续大事记或编年史;可严格称谓的历史传记或特定人物的生平。  德莱顿是17世纪英国最重要的文学批评家,也是英语中第一个使用“传记”一词的人,他把传记看作历史学的一个分支的观点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定人物生平”的说法在西方学术界长期被看作对“传记”的一种经典的表述。  这种情况中国和西方基本一样,在很长时期里传记也是被看作历史学的一种。中国是历史学十分发达的国家,从西汉开始,国家就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承担编撰历史的任务,《史记》作为第一部所谓“正史”,其中主要采取“纪传体”,即人物传记的形式,也就是说,中国官方历史学的主要内容就是传记。虽然编年体形式的历史学,中国也出现了《左传》、《资治通鉴》这类名著,但是传记是钦定历史学的主体,影响要大得多。至于民间写作的历史著作,即所谓“野史”,也有许多采取传记体的。总的说来,在中国传统的学术分类中,传记属于历史学,这是没有争议的。  从19世纪末期开始,人们对传记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在这个世纪,西方历史学有了很大的发展,历史学理论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传记同历史学有原则的区别,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他们开始把传记从历史学分离出来,把它归入文学。比如1886年一位美国学者菲力普斯·布鲁克斯(Phillips Brooks,1835—1893)提出:“传记,就其真正含义来说,是生平的文学,特别是个人生平的文学。”①布鲁克斯不但是一位学者,还是一位颇得美誉的牧师,他的这一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传记被归入文学的范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英国《牛津字典》对“传记”的定义。有大批专家参加,经过长达70年的筹备和艰巨的编撰工作,《牛津字典》初版于1928年,这是英语世界权威的工具书,其中把传记界定为——作为文学分支的个别人的生平的历史。②  这一定义把传记确定为文学的一种分支,但是实际上又承认传记同历史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定义到21世纪初期大体上仍为《牛津字典》的最新版所沿用,传记仍然被列入文学的范畴,这代表了英国学术界和西方学术界的正统观点。  此后,另一部权威著作《不列颠百科全书》也采取了相似的学术立场,并一直延续至今。它在“文学艺术”条目下将文学分为诗歌、虚构性叙事、戏剧以及其他文类,在“其他文类”中则包括了“传记文学”,并对“传记文学”作了这样的定义:作为最古老的文学表现形式之一,它吸收各种材料来源、回忆和一切可以得到的书面的、口头的、图画的证据,力图以文字重现某个人——或者是作者本人,或者是另外一个人的生平。①  在这个长条目中,提到世界许多民族在各个不同时代里的著名传记作品,其中包括中国司马迁的《史记》和罗马塔西佗的《编年史》,这两部也是公认的历史学著作,这一条目强化了传记属于文学范畴的观点。  20世纪西方一些著名传记家,如英国的里敦·斯特拉奇和弗吉尼亚·伍尔芙、法国的安德烈·莫洛亚、德国的斯梯芬·茨威格、美国的里翁·艾德尔等,他们都是文学作家,也把自己的传记写作看作是一种文学活动,他们的观点得到普遍的认同。  同西方学术界一样,中国学术界关于传记属性的看法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梁启超是中国旧学和新学之间的一个过渡性的人物,他在1902年发表的史学名篇《新史学》中,把中国传统史学分为10种,其中第六种为“传记”,同年,他把日本历史著作分为8种,其中第八种也是“传记”。在他晚年的著作、1926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梁启超仍然把传记列入历史学,他对传记的要求是:“对于所叙述的史迹纯采客观的态度,不丝毫参以自己意见”②,这也是他对历史学的规定。后期的梁启超虽然仍然是把传记归人历史的范畴,但是他对传记提出了这样一些要求:“记个人之言论行事及性格”,“凡记述一个人,最要紧的是写出这个人与别人不同之处”。“凡记人的文字,唯一职务在描写出那个人的个性。”③他在这里所对传记所强调的是写出性格和个性,这实质上是对文学的要求,梁启超在不自觉中已经把传记向文学靠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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