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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权力制衡机制的演进

张经建 张经建、 陈晓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0-12出版)
出版时间:

2010-12  

出版社:

张经建、 陈晓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0-12出版)  

作者:

张经建  

页数:

317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日本权力制衡机制的演进:幕府末年以来日本三权分立问题的历史研究》是研究三权分立在日本的发展和特色等的学术著作。日本自幕府末年的德川政权起,经过明治维新,学习和引进西方的三权分立理论并尝试之,从《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的矛盾条款到《日本国宪法》的明确规定,日本最终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虽然,日本的三权分立与三权分立理论有不相符之处或者说有其特色,但它仍完全符合三权分立制度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通过阅读《日本权力制衡机制的演进》,读者可以看出三权分立在日本的渐进性、有效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对日本能从政治上融入西方国家的原因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作者简介

张经建,男,生于1953年12月,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世界史专业),长期研究日本问题。现为江苏卓亚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教授。著有《日本经济和企业管理简明词典》,发表有《战后日本三权分立问题研究》、《日本自民党的派系问题》和《(日本国宪法)中三权分立方面的疑义》等论文。

书籍目录

总序前言第一章 三权分立对明治维新前日本的影响第一节 三权分立学说与制度的确立第二节 日本分权与制约的基础第三节 有关分权的建议和议论第四节 日本对三权分立制的初涉第二章 明治维新到明治宪法出台前三权分立的探索第一节 日本正式采用三权分立的形式第二节 政权体制变化中的三权分立第三节 立法机关的变化与权力缺失第四节 行政机关的变化与行政权膨胀第五节 司法机关的变化和走上独立第六节 三权?衡的主要原因第三章 明治宪法中三权分立的设计第一节 明治宪法出台前的争论、建议和政党活动第二节 明治宪法的颁布及特点第三节 帝国议会的功能第四节 内阁的功能第五节 法院的功能第六节 其他权力机构对三权分立原则的影响第四章 战时体制?三权分立的状况第一节 战时体制对三权分立的破坏第二节 帝国议会的作用第三节 内阁的作用第四节 法院的作用第五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三权分立的实践第一节 新宪法框架下的三权分立第二节 三权之间的制约第三节 二战后三权分立的发展及特点第四节 新宪法中三权分立的疑义第五节 日本三权分立的问题第六节 日本三权分立问题的原因结束语参考文献索引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议事即议政,在设有议事机构的情况下,它也是参政的一种形式。议事既可对行政部门起到监督作用,亦可给立法部门提供决策的思路和依据。因此,明治政府对与豪农豪商一道推行改革的中下层武士即草莽层中的精英分子,除委以官职参与各级行政管理外,还设立各种议事机构让其参政。有学者就指出:“1868年以后旧的藩和乡村的制度遭到破坏的同时,也为许多有志的武士和乡村的官吏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新机会。东京对能干的藩官吏成了主要吸引力,而县政府也为从前的藩武士和有能力的乡村领袖提供了就业机会。此外,新的领导又巧妙地安排了一些新的地方会议(大半也是没有实权的),作为安全阀门。这种会议吸引了许多有政治野心的个人的精力,而不危及中央的权力。在政体书下产生的藩议会,甚至于给小藩一种参与了新政府的意识。1871年,政府鼓励在新县的下层设立会议(即协商会议)。在全国范围内,这种会议很快地在村、町和县的层次出现。因此,乡村会议就成了地方上有影响的人物(一般是原来的村长)的贮藏所,否则他们就会没有任何身份。町会议的成员是由乡村会议抽上来的,而县会议又是由町代表组成的。这些团体既有责任发表政治意见,也是政府的代理人,政府要通过他们在许多有争议的改革(如土地所有权和税收)上取得支持。既然这些会议的权力只是辩论,对东京作出的政策,就没有任何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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