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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律

罗森布鲁姆 中山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  

出版社:

中山大学出版社  

作者:

罗森布鲁姆  

页数:

316  

译者:

张梦中  

前言

国家治理是一个既古老又新颖的概念,可以说自从有了古代王朝,就有了国家治理。但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却是在过去的100多年里——确切地说,是自1880s以来产生于美国及西方各国的概念,而这一概念的内涵,更是在持续地扩展和迁延之中。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经济的腾飞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古老的中国加快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国家建设的步伐,从而引发了对国家治理形态的深刻反思,西方现代国家治理理论和技术形态迅即进入国家高层管理者和理论界的政治视野。对现代型国家治理人力资源的迫切需求,使得在1997年中国研究生培养目录中,首次出现了公共管理这一类别。从而“公共管理”这一概念迅速受到国人的关注。舶来的概念,呼唤着系统而深入的理论阐释。为此,理论界和出版界携手合作,在不长的时间内,引进并翻译出版了众多西方世界的相关学术文献,时下见于坊间的成规模、成系列的译著已多达上数十种之多,其中的确不乏20世纪本学科的精品。但据熟知西方该学科学术文献的资深学者分析,良莠不齐现象是很显在的事实。而就总体言,目前各出版机构引进的本学科领域的著述,以教科书居多,甚至于几乎占了图书目录的绝大多数,且碎片化特征明显,鲜有站在学术发展高端,勾勒学科发展全景画卷的学术文献,这种支离破碎的学术文献引进和吸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学术界、公共管理实践领域的全景视野。更有甚者,学子们受这些学术文献的影响,很难得理论和技术之精髓,此必将在很大程度和较长时间段内,影响我国公共管理理论和技术水平。为改变这一现实状况,2002年,中山大学出版社在美国公共行政学会(ASPA)的指导下,选择了从引进具有本学科全景式画卷的权威学术文献入手的出版思路。

内容概要

  《公共管理与法律(第2版)》是一本分析联邦法院在政府的各个层次上全面介入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教学参考书/教科书——以个人在现实社会服务的复杂情境中,如何面对公共管理者并对所涉及的法律展开讨论为基础,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关系问题。内容集中于一线执法、公共人事管理以及监狱和公共精神健康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

戴维·H.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 D.H.),华盛顿美国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学资深教授。曾发表多篇论文,并出版或参与编写过众多著作,包括《政府的规制与行政法》、《政府人事管理手册政治与过程》(第四版)。1991—1996年间担任美国《行政学评论》主编。是美国行政学会会员和许多知名杂志的编委。1992年后,罗森布鲁姆教授曾被任命为克林顿总统的人事顾问,并见证了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关于哈奇法的改革。他著作中关于第一修正案中联邦雇员权利的说明曾被美国最高法院作为这方面问题的权威来引用。罗森布鲁姆教授于1964年在俄亥俄Ma rictta大学获得政治科学学士学位,1966年又在该校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69年获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他曾获得俄亥俄州Ma rictta大学的名誉法律博士学位,公共行政学会公共事务与管理学院的查尔斯·莱文奖以及杰出研究奖。罗斯玛丽·奥利里(O’leary,R.)是伯明顿印地安那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助理教授。作为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公共行政学会、美国政治学会以及法律与社会学会的会员,她在法律和公共政策、环境政策和政治腐败政策领域,出版了3本专著,并发表了超过50篇论文。奥利里教授在堪萨斯大学取得英语学士学位(1981)、法学学位(J D,1981)以及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1982),并于1988年 在纽约的锡拉丘兹大学公民和公共事务麦克斯韦学院获得了公共管理博士学位。译者简介:张梦中,男,1963年生,四川人。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博士,现任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资深研究学者。中国10所大学兼职或客座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特约研究员。美国行政学会中国分部共同主席,担任美国及印度多家学术杂志编委。任hirlese PlJblic Adrninis— tration Review(美国)管理主编。翻译与主译学术著作6部,主编学术著作4部,发表中文学术论文30余篇,英文学术论文20余篇。盖宁,女,1976年生,山东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硕士。后进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从事台海问题及国际形势调研工作至今。2005—2006年公派至荷兰莱顿大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留学,获理学硕士学位。徐正源女,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日本爱知大学,法学博士,现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彭插三,男,1978年生,湖南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2006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发表“信托制度受益人追踪权分析及应用”、“公司监督机制及完 善”、“公司董事义务及其立法完善”、“预约合同效力分析”、“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等论文,并参与编写“十五”规划教材《证券法教程》。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行政国家与法治第一章 问题:美国从行政国家到宪法体制的转型公共行政与美国宪政主义美国公共行政的“正统观念”“重塑”公共行政:迈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美国宪政主义控制行政裁量权:法律的角色对行政国家的司法回应结论:把“转型”当作一个增长中的计划参考文献第二章 今天的行政法与司法商业条款委托的权力联邦政府的行政法框架对实体事务的司法复议对机构信息行为的司法监督判决制定规则执行监督替代诉讼的办法结论参考文献第三章 有关环境的法律:改变公共行政的实践政府豁免权逐渐削弱有害废弃物方面的责任中、低级政府雇员的刑事责任增长的报告要求规制性利益攫取方面的义务作为控制水污染小型行政机构的市政当局流转控制结论:先行采取措施可以最小限度地承担责任参考文献第二部分 公共行政行动的宪法主义第四章 公共机构的个人客户和顾客服务的公共行政约束客户:条件性获益问题法庭上的客户和顾客:传统的回应优先权原则的消亡客户和顾客在公共福利中所获利益的宪法限制对公共行政的影响参考文献第五章 基层行政行为对行政直觉的需要与对武断或歧视性执法的恐惧第四修正案对公共行政的影响参考文献第六章 公共雇员公共行政价值和公共雇佣公共雇佣中的宪法价值宪法是否应适用于公共雇佣司法原则当今公共职员宪法权利的结构实施公共职员的宪法权利结论:法院和公共人事管理参考文献第七章 行政机构里的受监禁者极权机构和公共行政价值70年代改革之前公共极权机构的理论和实践转型案例随后的发展:治疗权和当今的囚犯权利实施和影响结论:对公共管理者的影响参考文献第八章 行政国家的个人对手行政国家的对手法庭上的反对者:传统方式公共行政者的责任和免责起诉州政府及其雇员疏于训练或警告公法诉讼和赔偿法最高法院和补偿法起诉资格私有化和政府行为难题结论参考文献第九章 法律、法院与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的司法监督行政价值与宪政民主评估司法监督对公共行政的影响下一步:法律方面的公共服务教育和训练参考文献索引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问题:美国从行政国家到宪法体制的转型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以来,美国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加入了具有实质意义的法律性因素。这包括一些一般性的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如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案》(APA),也包括一些在公共行政中注入宪法价值和要求的司法决定,如正当诉讼程序。加入法律性因素的直接目的是令公共行政服从于法治。不过更通常地,还在于将大范围的行政都整合进国家的宪政体系。本书的主要主张是:(1)大量的法律性因素是联邦法院在众多案例中适用法律和宪法 规定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其中,公共行政显得要么失之武断,要么与司法系统许多成员所理解、珍视的宪法原则和价值并不相称,或者同时具有这两种缺陷;(2)由司法系统创立的法律性因素使得法院能够在对公共行政者实施监督和指 导中持续发挥实质作用;(3)因此,任何忽视当代法律性因素的公共行政观点都存在严重的不足。这些主张并不是说法律性因素就是固定和没有变化的。同政府中的许多其他因素一样,它也处在不断的调整中,甚至会潜在地发生某些部分的逆转。但是,至少20年来,新的法律性因素对美国公共行政而言,都具有切实的、强有力的和核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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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律(第2版)》为公共管理领域提供了法律分析的新框架,该书不是局限于法律原则,诸如平等保护,正当程序的发展,结构和范围等法律术语来分析,而是致力于个人与公共管理遭遇情景下的法律。如此,该书彰显并探究于公共管理价值与美国宪法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该书将顾客,街道一级的行政,公共就业,强制性公共精神病待遇,监禁和起诉等遭遇的问题概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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